第183章
3个月前 作者: 甜甜圈小吊车
一个接一个夜不能寐的夜晚,独自承担的重负,数万人生存的压力……林云都知道。
他都经历过。
所以,就算风不说,他也能懂。
林云把风拉过来,用力抱住他。他把脸贴在风的肩膀上,看到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光滑的砖石地面上,拉得很长,互相汇合到一起。
林云又想哭了,但声音很稳,他说:“谢谢你。”
第210章
正是放学时间,操场上一片闹腾。
两只熊猫幼崽在摔跤,黑芝麻馅的汤圆滚成一团,完全分不清谁是谁,只看到几条短胖的腿在空中乱蹬。
旁边两只小羊用刚冒尖的角打架,额头顶额头,谁也不肯退。
几只半大的狼崽子在追一个竹篾和布条编的球,毛茸茸的尾巴竖得笔直。跑在最前头的那只突然急转弯,后面的来不及反应,“啪叽啪叽”撞成一团。
雪豹幼崽追着自己尾巴转圈,转着转着一头栽在地上,爬起来晃晃脑袋,蔫蔫得老实了。
笑声、叫声、起哄声混成一片,嗡嗡的,像巨型马蜂窝。
林云摸摸耳垂上的戒指,嘴角往上提提。孩子就是希望,是这种眼见为实的、吵得人耳朵疼的希望。
他把胳膊搭在教室的窗框上,视线穿过操场,落在角落里那个巨大的身影上。
疙瘩汤站在操场最边缘,右侧断翅收拢,左翅微微张开保持平衡。这几年,他的体型一直在增长,蹲在那里像一座长了羽毛的房子。
一只刚化形不久的小鹿,四条腿还不大会协调,跳一下顿一顿,像装了四条生锈的弹簧。它跑到疙瘩汤脚边,仰头看看,腿一软,原地趴窝了。
几只胆大的小豹子凑过去,绕着他粗壮的腿转圈,一只竟然伸爪子去拨弄他的尾羽。
疙瘩汤往旁边挪了半步,尾尖轻轻甩开。
一只小熊崽想从他肚子底下钻过去,他缓缓抬起右腿。等小熊爬过去了,才慢慢放下,动作笨拙而小心。一只小松鼠从单杠上跳下来,小跑到他面前,尾巴卷成问号的形状。疙瘩汤垂下脖子,用喙尖碰了碰松鼠的头顶。松鼠立即炸成一朵蒲公英,连翻两个跟头,“吱吱”叫着钻回单杠底下。
林云还笑着,眼底却泛起一层复杂的波纹。他忽然很想下去,和疙瘩汤一起蹲着。
只是陪他蹲着。
多得的脚步声从走廊那头传来,停在林云身侧。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大半,一簇一簇的,从鬓角往头顶蔓延。眼皮微微松弛,遮住了一点眼珠的上缘,让他的眼神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了几十岁。
“我来汇报文字工作的进展。”他说。
林云抬手拍拍他的肩膀,手掌落下去的时候,能感觉到硌在手心里的棱角。他张了张嘴,心里那些话排着队想往外冲。可对上多得那双漠然的暗金色眼睛,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安慰太轻,追问太重,叙旧太远,所有的话都不对。
他回头往教室里看了一眼,焦哥和风坐在最后一排的矮凳上,面前摊着幼崽们的识字课本。风指着课本低声说什么,焦哥微微侧头听着,嘴角挂着一缕极淡的笑意。
察觉林云的视线,两人同时抬起头,对这边露出一点笑。
林云收回目光,对多得介绍说:“这位是我在巨蚺部落认识的同伴,青蒲。”
焦哥说过,他和多得相遇的时候,还无法控制自己的形态。多得从始至终都没见过“焦哥”的形象。所以这次一起回部落,焦哥也没做什么遮掩。一个从巨蚺部落来的异乡人,仅此而已。
“前几天听说了。”多得随意扫过焦哥的脸,微微顿了下,便转向林云,语气如常,“进去说,太吵了。”
林云边走边翻开多得的手稿,说:“我看部落中有很多石碑,都是刻的索朗语文字,感觉大家的接受度很高?”
“稀奇吧,”多得拉开椅子,坐下后,先叹了一口气,说,“识字的主要群体还是幼崽们,工人们上夜校的积极性不高。”
风走过来拉开椅子,林云看都没看,放心的坐下去,眼睛盯着手稿问:“你怎么处理的?”
多得:“扣工资。”
“噗~”林云笑出来,视线不受控的扫过对面的焦哥,轻咳一声说,“好主意。”
风坐回之前的位置,解释说:“前期只是强迫大家坐下来,慢慢养成习惯。从第一天开始,就同步实施了很多奖励机制。”
林云伸长胳膊攥了下他的手,探头凑近些,看着他的眼睛柔声说:“真不错,你是我最好的学生。”
湛蓝色的眼睛在几人之间快速转了一圈。风把手抽回来,垂眼笑了笑,没说话。
林云暗暗咬牙,低头继续看手稿,语气生硬道:“说一下设计理念。”
空气静了几秒,多得问:“我?”
“不好意思,”林云放缓声音,用手里的纸扇扇风,说:“跟我讲一下文字的构思吧。我看这些字很独特,有点像中文,又很像一幅幅的小画。”
多得露出一点淡笑:“目前的常用字,设计出三千四百五十个。其中母形、子形各有二百多个,其余都是合形。”
“母形、子形,合形?”
多得把纸铺在桌上,笔尖指着第一行字体介绍:“这二百个母形,是最基础的,可以像汉字一样单独表达含义,也能和子形结合,表达更复杂的含义。”笔尖下移,这一行文字更复杂,是第一行字的变体,“在母形的上下左右,像拼拼图一样添加不同的子形,一个字可以同时添加一到四个子形,拼出几十个新字。每个子形也有自己固定的意思,不同的方位又代表四个不同的类别,学会了母形和子形,遇到不认识的新字也能猜个七八成。”
林云看懂他笔尖下的结构,问:“像榫卯?”
“对!”多得笑着说,“我曾经被字形困扰了很久。后来偶然想到榫卯结构,就像突然打通了什么关窍。仅用半个月时间,一口气拼出两千多个字。”
“厚积薄发啊!”林云感慨了句,带着规则再看,果然发现了很多之前没注意的细节。
索朗字的字形轮廓,由笔画自然的围合,边界柔和,没有棱角。简单的字,主笔外飞扩大字面,复杂的字,笔画退让变细,视觉面积一致。整体看上去,整页字体疏密匀整,字形飘逸,紧凑嵌合,规则统一。
林云没再说话,静静翻看手中的文件。从基础字形翻到组合示例,再翻到句子篇章。
看着看着,他忽然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文明”的轮廓正悄然成形。
“我不是在恭维你,多得。”林云抬起头,对上那双倦怠的双眼,郑重道,“创造文字,是足以和创造生命比肩的伟业。兽神给了这个世界生命,你给了生命超越死亡的传承。”
多得愣住,眼睛不受控的往对买能晃了下,却什么都没说。
林云认真看着他,一字一顿道:“这项伟大的创举一定会流芳百世,你的功绩会被万世传唱。”
从一开始,林云就在刻意保护索朗语的文明。索朗大陆并不是一片真空,在林云到来之前,它已经有自己的语言、信仰、节日、社会结构和独特的审美。它只是在文明上相对不成熟,并不是一无所有。
林云不想做个傲慢的穿越者。也不因自己的答案很好,就把它当作唯一的标准答案。把“帮助”变成文明的“置换”。
他按捺了很多年,本本分分的坚守着“指引者”的职能。以生产力为切入点,推动社会的发展变革,把“指引”的方向,偏向物质基础的建设。却把文化的选择权和发展权交给原住民。
他始终有一个清醒地认知,原住民有权利沿着自己的文化轨道缓慢生长,哪怕,那是一条曲折的路。
这些年,他总觉得自己踉踉跄跄地走在一条细线上。现在,这份笨拙的坚守终于开花结果了。
林云合上手稿,指尖在纸面上轻轻拍了两下,再次强调:“这些文字,会比你我活得更久。”
“你真的……”多得叹了声,暗金色的眼眸凝起一层水雾。他低头避开视线,对着桌面笑了笑,眼尾漾开几道纹路。
“你……”他再次开口,叹息着说,“你真的是兽神的指引者。”
“嗯,”林云点头,笑说,“其他人也说过。”
多得没说话,看了他一会,忽然抬手碰碰他的耳朵。温凉的掌心裹住耳廓,轻柔的擦过去,转瞬即逝。
“怎么了?”林云被这突如其来的亲昵弄得不安,飞快扫了一眼他的脸色,忙问,“你是不是太累了,是不是造字的压力太大了?”
多得摇摇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发了会呆,忽然抬头,对对面的焦哥说:“我看你有点眼熟。”
“……”林云的心猛地一震,被这变故砸得愣住,心中的不安开始加重……需要多么深重的爱,才能穿透表象,看清一个人的本质?
焦哥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仍温和地笑着。他点了点头,语气平和得像在回应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寒暄:“很多人都这么说。”
多得牵一下嘴角,没有接话。
他半垂下眼皮,没看任何人,对林云说:“之前跟你开玩笑时,我还敢说长嫂如母。这两年小角陪在我身边,我才体会到作为阿母到底是什么感受。”
林云慌乱地瞥了眼焦哥,却见他面色宁静,没有任何波澜。
多得低着头,像是在完成什么任务,简短又急迫地说:“我很好,小角也很好。造字工作中,他帮了我很多。我没有养育过他,是他自己长成了善良的好孩子。他和一个女孩互生情愫,已经准备结契了。我也打算出去走走……等学校的老师学会索朗文字,我想亲眼去看看这个世界。”
多得每说一句,林云就压着他的话音轻轻回应一声。他惊慌地守着阵地,想把多得的话接过去,却听对面的焦哥不慌不忙的开口。
“令人期待的计划。”语气和平时一样温和,甚至还带着一点认真的赞许。
林云的视线在两人之间反复挪移,迫切想阻止什么,但似乎什么都太晚了。
桌面上多了几点深色的水痕,一滴,一滴,迅速洇成两汪小小的水泊。
“我叫青蒲。”焦哥的声音很轻,没头没尾的。
“好……”多得抹了把眼,黯然的视线投向他的方向,只坚持瞬息就一溃千里。
他低下头,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桌上的纸张,手指抖得掉了两次,再捏起来时边角已经皱了。他站起来,膝盖撞到了桌腿,闷响在教室里格外清晰。
“我走了。”
“多得!”林云下意识唤了声,喊完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多得站住脚,没有回头,垂在身侧的手指还在微微发抖。他看着前方,静了两秒,忽然说:“我叫yuoujio……多得是因兽神才存在的错误。”
“多……”林云追上去,刚跑了两步,身后伸来一双手臂,把他整个人搂住了。肩膀被风的手掌包裹,力道不重,也挣不脱。
林云满心的痛楚无处发泄,回手就往风身上狠狠锤了两拳。
“别碰我!”他瞪着风,眼眶泛红,喉咙堵得发疼,无处释放的情绪只能朝最亲近的人倾泻,“放开!”
风愣了下,脸上闪过错愕。下一秒却附身收紧手臂,把林云整个人往怀里摁。
“对不起。”风说。
听到他突然冒出一句道歉,林云更气了。这狗东西什么都知道!知道他为什么难受,也知道他为什么发脾气!
越想越气,林云抬脚踢了他一下,怒道:“你有什么错!你最牛了!不是要跟我保持距离吗?摸你手都不行,滚远点啊!”
林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风吵起架来。虽然是他单方面的发脾气,但也是这些年来的第一次。
把风推开后,林云暴躁的喊上焦哥,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要继续去巡视剩余的工作,部落的工作多到他们没时间吵架。
至于风,那个传说中千年最强的战士,被他随意一挥打得魂飞魄散、不省人事,杵在原地不知道发什么呆。
林云走出十几步远,余光瞥见他还在那里站着,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脚踩得地面咚咚响。
他在外边整整两年!没日没夜想了他两年!每天都在想回来之后会怎样,想过最坏的和最好的每一种可能。然后,他在想象里反复确认同一件事:林云是风的,风是他的。他们对对方的爱永远经得起考验,永远不会变。他无比确信风对他的爱,也非常清楚自己对风的感情。
就算这一刻在生气,他也没有质疑风爱不爱他的问题。
结果呢!这狗竟然跟他避起嫌来了!
他每次一碰到风,狗东西就装作不经意地把手抽走,跟碰到什么怪东西一样到处躲!昨天晚上他坐得累了,往旁边靠在风肩膀上看笔记,还没靠稳,风就赶紧拿起文件装做要工作。
除了刚见面时抱了会,亲亲额头,这么多天!狗东西竟然一下都没亲过他!什么小别胜新婚,什么干柴烈火的?什么都没有!
他也知道部落里的事多到喘不过气来,连正儿八经坐下来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只能边赶路边啃肉饼。风从早到晚脚不沾地,部署防线、和各族联络互通情报,议事会商讨可能会发生的战争,甚至开始物资调配和后勤保障,每一项都压在他肩上。林云自己也是。所以他理解,他全都理解。
但两人以前不这样啊!
他们以前也有很忙很忙的经历。风会在汇报工作的时候忽然走神,盯着他的嘴巴看;在他写字的时候从身后贴上来,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什么都不说,就那么单纯的贴着。以前的风是个粘人的小狗,只要是私下没人的时候,恨不得每一秒都跟他肉贴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