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3个月前 作者: 甜甜圈小吊车
    多得看着两人笑了笑,过了好一会,才说:“挺好。”


    林云听两人沟通完,也没多作表示。他现在觉得多得处处透着怪异,面对面交流时感觉更明显,总觉得多得在透过他回味什么一样。让他心里毛毛的,只能尽量避免和多得交流。


    他们这次出来,主要目的是寻找多得曾看到的矿山索朗大陆幅员辽阔,盲目寻找不现实,只能通过多得曾看到过的未来,对比现实中的地貌。


    多得跟鸣雷等战士讨论了很久,选出12个符合他描述的地点。昨天他们已经查验过了第一处,排除了矿藏的可能,现在正在按顺序前往第二处。


    这一路还有另外两个任务。


    一个是往南查看大毛草的长势,顺路寻找其他优良作物。目前还不知道雨娇花适合什么样的生长环境,几次移植都失败了,还需要继续实验。


    小草地农田里,还是没有优质农作物,这是林云的心病,必须解决。


    另一个是往北查看球果的长势。


    球果林是自然生长的野生资源,覆盖范围极广,高山部落根本无力圈占。索性将这个消息公之于众,直接拿出面饼和馒头招待各部落。


    在公布时,他们巧妙地修饰了言辞,着重强调了高山部落为探索球果秘密所提供的贡献。另一方面则表示,他们愿意遵从兽神的指引,无偿把这个秘密分享给所有部落。这一举措,恰恰佐证了“指引者”是为全体生灵而来,并非只眷顾某一支部落。


    球果的处理方式、食用方法和储存条件,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公开了。但具体怎么收集操作、怎么实现长期储存,那就全看各部落自己的本事了。


    如果实在没能力储存,他们也提供了补救的办法,用收集好的球果面,来换高山部落制作的麻布袋。


    当初为了长期储存球果面,高山部落为难了很久,想必没有指引者的其他部落,也没什么好办法。那么,他们只需加工出足够的麻袋,就能等着球果面自动送上门了。


    春潮节时,他们特意让人参观了织造工坊,但公开的操作流程,都是成品加工部分。至于前期工序中,从哪里提取原料,怎么做成细而不断的麻线,却严防死守、绝不透露。其他部落想直接做出麻袋,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只能按林云的计划来交易。


    将采摘球果的劳作转嫁给其他部落后,他们自然要把精力投入更重要的工业生产中,明年和以后,还会源源不断的推出新贸易。


    第156章


    晴天和大头是队伍里最清闲的两人。


    为了保障兽力充沛,晴天不参与除探测矿藏外的其他劳动。大头是个人秧,在一众兽人中讨不到什么工作,只好跟晴天挤在一起扯闲篇。


    大河和多得是第二闲。


    除了必要的外交任务,大河最主要的任务只有一个,保持戒备,警惕任何可能会伤害到林云的隐患。在行进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分心的其他事,全都不需要他去做。


    但比他更寸步不离的,还有个风,所以他的任务就显得比较轻松了。


    至于多得,就不说了,这人根本就没干过什么活。


    今天是外出的第三天,他们从南方平原的边缘绕了一圈,夜宿在一个山洞里就是上次去太阳湖时,半路住过的那个山洞。


    吃完饭,林云在火堆边写工作笔记。疙瘩汤团在他腿上,大河坐在他左边,安静守着他。风、小河、大头坐在他右边,拿着写满字的纸小声学习中文。


    正这时,洞外狂风骤起,卷起一阵飞沙走石,噼里啪啦砸向山壁。一阵未歇,下一阵又席卷而来。


    瞬息后,天际骤然炸亮,树干粗的巨大闪电撕开夜幕,轰然砸向地面。


    要下暴雨了。


    林云收起工作笔记,抱着疙瘩汤踱到洞口。


    巨龙般的闪电接连落下,在天地间织成细密的网,深夜亮得像白昼。墨蓝色的云层不断生成新的闪电,漆黑的大地上,也向天空伸出嶙峋的光柱。两相交握,汇成一股贯穿天幕的巨大电流,撕裂般的轰鸣滚滚传来,震得人胸腔发闷。


    大河站在林云侧前方半个身位,看着外面说:“春秋之间,通常会有三到五场暴雨,不用怕。”


    “好,”林云点头,迟疑了下,问,“母司大人是不是能预测天气的变化。”


    “能,这是母司之间传承的秘密,预测的准确率很高。”大河安慰他说,“族人们都有经验,不用担心工地。”


    “好。”林云点头。


    不过几句话之间,石子一样大的雨滴,摧枯拉朽般砸下来。噼里啪啦的嘈杂了一整夜,直到天蒙蒙亮,才渐渐平息。


    等小队准备出发时,头顶又是艳阳高挂,万里无云。


    索朗大陆的天气,也和兽人们的性格一样,浓烈、直白、带着一股酣畅淋漓的鲜活劲儿。


    海变成巨马,驮着林云和风,前往去年标记过的湿地。那处湖泊连成片的浅滩,可能存在优质的主粮。


    但这次,依然没有新发现。


    这么得天独厚的生长环境,没有高产量的作物,实在不应该。


    林云蹲在水边,止不住的叹气。


    “站起来吧,危险。”风拉了他一把,把人带到安全的位置。


    “走吧,”林云没多犹豫,直接说,“去找矿。”


    12处疑似矿山的地方,已经在地图上排好顺序,他们需要在冬天前把目标查看一圈,然后从北方返回部落。


    下一处地点,需要绕过太阳湖,沿着去换盐的那条路,去往海边的鱼翼部落。


    他们还要沿路打猎,用兽皮预付下一年的海盐。然后,由大河出面,对鱼翼部落进行一番连敲带打的拉拢。


    打猎的工作要在太阳湖周边进行,过了太阳湖再往南,是绵延上百公里的沼泽地带,没有大型猎物。


    这几天,他们一路走,一路遗弃剥了皮的兽肉,身后总跟着一串捡拾兽肉的野兽。风把林云看的很紧,两眼一错不错的盯着他,就连鸣雷都忍不住调侃:“这么看着不累啊?”


    风笑笑,没说话。


    大头说:“跟指引者讲过的监视器一样。”


    小河也加入:“全天候、无死角。”


    林云握住风的手,侧头用脸颊蹭了蹭,说:“我喜欢。”


    “噫~~”小河和大头笑成一团。


    多得自顾自点头,点评道:“不错。”


    林云白了他一眼,这人又丈母娘上身了。


    广袤的草原上,因为缺少树林的遮挡,白天的气温还是很高的。只经过简单处理的兽皮,在这样的高温下难免腐坏,时刻散发着刺鼻的气息。


    林云被熏得蔫蔫的,垂头靠在风肩膀上,一连几天都没胃口。


    等大家收集到足够的兽皮,终于进入沼泽地带,他才有精神坐直身体,好好看看周围的风景……


    这……


    林云顿住。


    用“风景”来形容,有点太轻佻了。


    眼前这一切,简直是……风光秀丽的人间炼狱。


    不知是不是因为肥力强横的缘故,这里的野草格外茂盛,鲜翠欲滴。沿着一汪汪水洼的边缘疯长,贯通整片沼泽,直连到天边。像一圈圈绿油油的绒毯,中间圈着大大小小的静水,水面澄澈如镜,倒映着碧蓝的晴空如果不是水面上支棱着白花花的骸骨,这里确实称得上风景秀丽。


    弯曲的肋骨上交叠着粗壮的腿骨,狰狞的头颅靠着头颅,数不清的枯骨,七零八落地戳破这一派祥和,像是把天捅了个窟窿。水波漾过时,倒映的云天便在骨缝间碎成片片流光,把天堂和地狱强行缝合在水下。


    一眼望不到边的沼泽地带,零落着几头误入后找不到路的野兽,不久后大概也会变成水下的枯骨。


    枯木般的骨架上,蹲着几只秃毛鸟。它们比寻常的鸟更为膘肥体壮,光秃秃的脖颈上顶着稀稀拉拉的灰羽,猩红的眼珠随着众人的走动缓缓转动,似乎正在判断新鲜的腐味的来源。


    周围萦绕着的,是一种凝滞而陈腐的气味。林云第一次感觉,气味也能是厚实有重量的,裹在身上让人呼吸不畅。


    “别看了,”风捂住林云的眼睛,说,“接下来十天,沿途都这样。”


    怀里的疙瘩汤发出异样的“咕咕”声,林云低头去看。本就圆嘟嘟的小胖鸟,炸起了一圈绒毛,黄豆大的眼珠盯着那些秃毛鸟,尖喙张合,发出意义不明的叫声。


    林云以为它是怕了,便把它往怀里塞了塞,牢牢遮住。


    谁知,这个只会两条腿倒腾的小胖鸟,竟然战意高昂,一心要去打架。要不是林云反应快,它就冲出去了。


    “乖鸟乖鸟,咱不跟它们一般见识。”林云抓着疙瘩汤的双脚,把它塞进怀里,隔着衣服拍了拍。


    好险!差点又忘了这家伙是猛禽。


    他们的行进路线不是直线,而是沿着水洼边缘,寻找能承重的地面,每一步都走得谨慎。


    走到天黑,才深入没多远。


    小队没有和前些天一样停下休息,吃了些干粮后,就继续连夜赶路。


    据说,沼泽里有吃人的怪物,但没人说得清是什么。


    这里的水域总是在变换,每次月逢日,超级潮汐冲击沼泽地带,会改变沼泽的旧形态,也会带来新的尸体。


    可能,骇人的巨浪,还带来了可怕的怪物。


    就这样沉默、谨慎的走了整整十天,直到小队最后一人踏出那片沼泽,林云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回头去望,这片青翠与腐烂交杂的沼泽地,勃勃生机的植被,与生灵涂炭的荒芜相映。像一个诡异的棋盘,黑白两子互相缠斗,难舍难分。


    “我总算知道了,”林云叹口气,说,“为什么索朗大陆物产丰饶,鱼翼部落却猎不到野兽。”


    风抚了下他的后背,安慰说:“你给他们的条件很仁厚,有了指引者大人后,他们的日子会变好的。”


    “噗~”林云失笑,说,“干嘛呀?怎么老是见缝插针的吹彩虹屁。”


    风也笑,说:“事实就是这样。”


    林云举起疙瘩汤,用疙瘩汤的鸟喙,亲亲风的下巴,说:“谢谢疙瘩汤的爸爸,疙瘩汤的阿父很开心。”


    风瞅了他两眼,用中文说:“妈妈。”


    林云说索朗语:“阿父。”


    风强调:“妈妈。”


    林云坚持:“阿父。”


    “噫”小河路过,揽着大头说,“原来结了契会变傻。”


    当天晚上,他们在沼泽边的小树林里休息,战士们不顾疲累,废了好大劲捉来两只呆头鸡,给吃了十天干粮的嘴巴换换滋味。


    终于不用骑在马背上,林云惬意的活动活动双腿,带着自己的一串小尾巴,在小树林里转悠了两圈。走了没多远,竟然在树底下发现了几株木蘑,可惜今天不煮汤。


    “叶子说以前没见过木蘑,”林云问大河,“你和其他战士都没见过吗?”


    “没有,”大河沉吟了会,说,“我们的狩猎区域比较固定,其他部落的狩猎区域也很固定,没有人为干扰的前提下,孢子的传播速度可能慢一些。”


    林云摇头,不太认可这种推测,但也没太在意,只说:“明天问一下鱼翼部落的人,这些木蘑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如果他们不知道木蘑能吃,就把这当做秘密告诉他们,换点别的东西。”


    大河露出一个憨厚的笑,说:“放心,给你换点好玩的。”


    离开了沼泽区域,大家都放松下来,围着火堆说说笑笑。


    之前在部落,林云和鸣雷大多是工作上的交流,这次出来,林云发现他有两个很极端的表现。他对自己相关的一切事都很佛系,把自己搞成了流浪汉也不在意,对其他人却很老妈子。


    在晴天说过无数次想和他生崽子的前提下,明知道晴天是故意做错事引他去干涉,还是一遍遍被晴天逗得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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