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3个月前 作者: 我即江湖
衰老和病痛会消磨意志,把好人变成恶人。
他再次抬头看向日冕女神,总觉得那双雕刻得线条柔美的眼睛正盯住他,像毒蛇一样冰冷。
“罗兰老伙计……会怎么想呢?”他喃喃自语。
文卡马突然去了西圣城,这举动本来就不寻常,更别提还被狼人和行尸围城。罗兰和他早就有了分歧,经此一事,怀疑在所难免,但他怀疑到什么程度了呢?
他神经质地盖住自己的权戒,为心里一瞬间升起的恶念感到心惊。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密林商道上,李希正和墨尔斯提起罗兰。他们一人骑着一匹马,披着灰扑扑的斗篷,像行商一样在马背两边挂着筐子,盖布的一角露出野物的羽毛。
“贝斯德有希里亚那样的女巫吗?”
墨尔斯抬手拂开低垂的枝丫,免得刮到只顾和自己说话的某人,“如果你只想找人占卜,倒是有不少,但希里亚那样的可不好找。”
他语气平淡,“不是才问了女妖?”
李希小心瞥他一眼,见他神色平静,才道:“墨犊萨死了啊,万一她给西圣城外的同伙传递了什么信息,让别人给她报仇怎么办?”
他来这个世界没多少时间,但罗兰对他的意义不同。罗兰一直都知道他的存在,哪怕他身处异世,这让他心里很难不把对方当成可敬的长辈牵挂。
“女妖这种东西都是划地而居,也没有同伴意识,墨犊萨的死只会让她们有危机感……而且中央神殿派去的人也快到了。”
话是这么说……
李希蹙眉,他心里总是七上八下,文卡马那个狗东西还在城里,让他怎么放心?
“不知道贝斯德里的占卜师水平怎么样。”他打定主意要求一个心安。
墨尔斯当然不满他对教区的惦记,又无可奈何:“你还是先担心自己的性命吧,别忘了我们去贝斯德的目的。”
他们是去驱魔的,可不是游玩!
李希闻言握住垂挂在胸口的坠子,脸上出现跃跃欲试和忐忑不安两种矛盾的表情。
墨尔斯忍不住摇头。
“小鬼,我警告过你多少次,好奇心”
“好奇心害死猫!”李希翻白眼,“千古名言我知道”他拖腔拖调的,却因为年少并不让人讨厌,差点逗乐墨尔斯。
“我希望你保持警惕,甚至畏惧一点都不是坏事,”对方狠狠揉了揉他的额头,又顺着下来,隔着一层粗糙的布料,捏了他的脖颈,“贝斯德里的恶魔远胜过莱娅身上的附体,整个城市就是它的猎场,在那里你面对的不是一个可疑对象,而是一整座城市。”
李希打了个哆嗦,也不知道是因为墨尔斯的碰触还是因为他说的话。
贝斯德也叫商人之城,顾名思义,是东大陆最繁华的商贸城市。它位于一片地势缓和的平原,四周数条河流交汇,自然农牧业也发展得不错。
人们在这里生活要比在其它地方容易的多。
李希勒马停在山坡上,远远就望见高大的城门。和西圣城华丽充满宗教意味的城门不同,贝斯德的城门十分粗犷,由巨石垒成,城楼上插满了密密麻麻各色彩旗。
“那些旗子代表各个商行马店和驿馆,不用进去就能知道里面是否有自己需要的货源。”墨尔斯驾马停在他旁边,心里难免感慨,他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来这里,贝斯德比他记忆中起码扩大了三四倍。
李希看着稀奇,这里似乎不分内外城,城外的平原全部都是一块块的农田,远远近近还有许多石头房子,如同童话。宽阔的城门道两旁栽种了鲜花和树木,车马和人群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这儿实在很接近他印象里城市该有的模样。
“走吧。”墨尔斯轻轻拍了拍他的马屁股,两人便驾马冲下了山坡,很快便汇入了城门道的人流里。
贝斯德在早晨和傍晚分别开门一次,方便那些居住在附近,只是进城办事或者贩卖鲜货的人。队伍并不是安静的,也并不太嘈杂。
“……我有三个月没来了,城门费怎么算的?”前面两个富商打扮的人并肩走着,他们的仆从牵着马跟在后头。
“涨了三成,唉,”另一人叹气,“生意不好做啊,不得不涨价。”
最先问的富商却拍拍胸脯,松了口气:“还好还好……你是不知道啊,现在外头不太平,能有个安稳买卖的地方就不错了,没得挑!”
“你说的是……”
李希跟在后头听得津津有味,闻言凑到墨尔斯那边小声问:“咱们装作行商要交多少钱?”
他还有些常识,知道城门费也分不同类型,平头百姓和商人自然不同,而商人里也分行脚商和大商人几个档次,倒不算胡乱收费。
墨尔斯被他的气息吹得痒痒,眼里带着点笑意,低头在他的鼻尖上亲了一下。
“大约三分之一吧,没几个钱。”
他们这种和古代的货郎差不多,赚的就是个辛苦钱,买的东西也就图个新鲜。墨尔斯身材高大健硕,气质杀人不眨眼的,充个猎人十分合适,他们带的也都是一路在林子里猎到的野鸡野鸟野兔子。
李希打开随身的钱袋子往里看,莱娅给的金沙丢给了章行他们,金币收在老鱼那里,自己这儿只有些散碎的铜币,数出六七个,也省的一会儿当众掏钱。要知道城门附近是偷儿最多的地界。
除了钱,他还有一个最担心的问题。
“我这样真的不会被认出来吗?”他探头试图看清城门外贴的那些布告,然而人头躜动,实在难以分辨,“会不会有寻人或者通缉令?”
进出城门必然要经过守卫检查,到时候他该如何遮盖自己的发色?
“放心,贝斯德不会让你脱帽子,也不会搜身。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别做贼心虚。”墨尔斯伸手把他的兜帽拉低,兜帽里还缠了缠头,只露出李希那张强生惯养的小脸蛋。
这话说的!
李希立刻心虚地拽拽兜帽。
“想赚钱的地方,自然不会像教区那样严苛,”墨尔斯低声说,“他们唯一防范的只有恶魔。”
啊这……
李希嘴角抽抽,所以说唯一防范的也没有防范住吗?
前方终于轮到两个小商队,只见两排守卫拿着眼熟的器具挨个检查商队的成员、马匹和货物。
他们手里的东西有点像低配版的金属探测仪,每扫过一个人,上面的石头就会闪过绿色光芒,扫了五六个人以后,那石头的光就渐渐黯淡,这时守卫便会从随身的腰包里掏出一块新的替换。
李希恍然,这大概也是炼金产品?上面的石头就是能源石。
他记得自己最早还是在汤姆那里看到过这东西,只是用在了“手电筒”上充当光源。
“下马!”
两名守卫来到二人面前,表情麻木地命令道。
李希赶紧翻身下来,十分配合地伸开手臂,任由对方胡乱扫过全身。这些守卫大概整日都做着同样的工作,如同他印象里的安检人员一样,区别在于这里没有微笑服务,于是守卫们都是一脸了无生趣。
“行了,去前面缴费吧。”
他们甚至都没有掀开看看筐里的东西,只要不含魔气就行。
李希心想,难怪被恶魔混进去,这世上多得是掩盖邪恶的方法啊。
两人牵着马步行入城,在踏进城门的那一刹那,一股强烈的阴冷的气息冲向他们。
“恶魔!”
李希眼神霎时凶恶。
第75章 (已修)
墨尔斯及时按住李希的手:“别碰它。”
它指的是李希脖子上的圣物, 那东西一旦激活,就会被教区的那群猎犬感应到。
李希缓缓地松开手,神情依然警惕。
他环视四周,人群密集, 各种声音汇聚在一起十分嘈杂。除了他们, 别人似乎都没有察觉这城市的上空正被一团淡淡的黑雾笼罩, 阴冷而不祥。
“它发现我们了么?”
墨尔斯目光平静地注视前方, 带着李希慢慢走着:“应该还没有。记住我的话, 提高警惕, 别和我分开……假如我们分开,哪怕只有一刻, 你也要小心。”
李希有点不安, 他抬头看看男人, 由于视线遮挡, 只看到对方坚毅的下巴。
“连你都可能被附体吗?”
墨尔斯握住他的手:“恶魔附体就是趁虚而入,谁也不能说自己毫无破绽。”比如他, 如果把他的心剖出来,很可能已经千疮百孔,而他的弱点是那样明显。
“我们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他观察了一下上方那层薄薄的黑雾,“你能找到这黑雾的源头吗?”
李希跟着认真看了半天,那雾气淡到几乎没有, 随着人流忽而吹散,忽而聚集, 但如果逆着流动的方向去远眺, 黑雾在这条长街的尽头是有浓有淡的,往右侧一方显然更加浓郁。
“右边!”他低声说。
贝斯德不分坊市, 四处都可开店经商,不过物以类聚,时间久了同类型的商家自然而然凑得更紧,有利于汇聚人气。比如直通城门的这条街,两侧最多的便是车马行。
如果想要住宿,则要前去城市内部,李希指向的正是旅馆最多的一片区域。他忍不住想到女巫酒馆惨死的莱娅,心里几乎要生出几分畏缩。
说实话,在那件事以后,他都宁愿露宿野外也不愿去住什么酒馆。
“这城里来往的总有驱魔队吧?至少也应该有驻城的日冕教助祭,竟然没有人发现?”
李希时不时瞥一眼黑雾,越看越感觉离谱,“明明这么明显!”
“也就是你看着明显而已,”墨尔斯叹气,“你还是习惯于低估自己的能力。”
民间的驱魔队都是东拼西凑起来的,成员的水平往往参差不齐。他们不像梅格丽手下那些沉默修士,兼具了战士和修士两种职业,一支队伍就足以守护一座百人的村庄,对抗狼人和行尸更不在话下。有时候遇到邪崇入侵,能遇到巡逻的梵蒂冈驱魔队真的是命不该绝。
这毕竟还是少数。
李希内心很纠结,他对梵蒂冈怀有深深的畏惧和警惕,总感觉那是一汪看不见底的死水,然而这世界妖魔横行,又少不了梵蒂冈。得用的修士数量远远不足,就是因为梵蒂冈尸位素餐,不在要紧的地方发展……
算了,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穷者不过独善其身罢了。
两人对外称是行脚商,于是便在一条街上找了一家门面狭窄的旅馆。
这间门面不过三人宽,上面的招牌摇摇欲坠,被两侧豪华的招牌挤到几乎看不到,门口也没有招揽住客的店员,甚至还远不如女巫酒馆有派头。
李希怀疑这是不是商队的落脚点之类的,但他侧头一看,墨尔斯满脸嫌弃,不情不愿地抬脚跨了进去。
“……”看来不是了。
他耸耸肩,牵着马等在外面。
墨尔斯很快走出来,脸色倒是好看许多。他身后跟着个二十出头的麻脸青年,对方无精打采地接过李希手里的缰绳,牵着马前往不远处的寄养点。由旅馆出面去寄养牲畜马匹,他们会得到相对优惠的价格。
“看起来还行啊。”李希这才走进旅馆“大”堂。
这间夹缝里的旅馆整体呈现长方形,往里走能看见尽头的柜台,以及柜台一侧的楼梯。除此之外就是柜台后头的一扇门。
地上铺着厚实的地毯,他们头顶有一盏华丽的水晶吊灯积灰很多。
总体看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至少看着挺干净。
“欢迎欢迎,”身材矮小的中年老板挤在柜台后热情地招待他们,“马匹和货物交给我侄子,你们尽管放心!他每隔几个小时就会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