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3个月前 作者: 苏苏小温柔
    她的嘴张了三次,合了三次,最后从喉咙里挤出来一句话“家人们,我看到了神仙。”


    可能是那个扛着单反的摄影大叔。


    他的头发白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是灰色的,乱糟糟地堆在头顶,像一窝被风吹过的鸟巢。


    他的脖子上挂着两台相机,一台装的是广角镜头,一台装的是长焦镜头,肩膀上还挎着一个摄影包。


    包里装着四个镜头、两块电池、三张内存卡、一个快门线、一包纸巾和一包压缩饼干。


    他拍了一辈子的照片,从胶片拍到数码,从黑白拍到彩色,从暗房拍到lightroom。


    他拍过日出、日落、雪山、草原、沙漠、海洋、极光、银河、萤火虫、烟花、雨滴落在玻璃上的痕迹、雪落在梅花上的样子。


    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拍过了,没有什么能让他“哇”了。


    但他的相机举起来的时候,他的手成了那种“太激动了”的抖。


    他的食指按在快门上,“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连拍了十几张,快门声像机关枪一样。


    他把相机从眼前拿下来,低头看了一眼屏幕,然后他的嘴张开了,没有声音,但他的嘴唇在动。


    如果你懂唇语,你会看到他说的不是“好看”,不是“漂亮”,不是“绝了”,他说的是“我操。”


    可能是那个手里拿着一串烤鱿鱼的游客。


    他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三十多岁,穿着格子衬衫,背着双肩包,脚上是一双磨损严重的运动鞋。


    他和他老婆一起来古城玩,他老婆在前面走着,他在后面跟着,手里举着一串烤鱿鱼,鱿鱼上刷了厚厚的酱,


    酱汁从竹签上往下滴,滴到了他的手上。


    他本来在低头找纸巾,抬头的时候,看到了那三十一个人。


    他的脚步停了。


    他老婆走出去了十几步,发现他没跟上来,回头喊他“老公!老公!”他没有应。


    他老婆走回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干嘛呢?”他指了指前面,手指上还沾着酱汁。


    他老婆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然后她的嘴也张开了。


    两夫妻就这样站在路中间,张着嘴,看着那三十一个人从他们面前走过去。


    烤鱿鱼上的酱汁滴到了地上,“嗒”的一声,没有人低头去看。


    而后,有一个人喊了一声“诗词大典!那边在办诗词大典!让他们去!让他们去!”


    声音是从人群中炸出来的,像一颗鞭炮丢进了水里,“咚”的一声闷响,水花四溅。


    然后第二个人跟上了“对对对!让他们去!一看就是有文化的!”


    第二个人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人,穿着一件印着“我爱古诗词”的白t恤。


    他的手里拿着一本《唐诗三百首》,书页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书脊上的字都磨掉了。


    他的眼睛很亮,他看着那三十一个人,看着他们的气质、他们的姿态、他们走路的节奏、他们彼此之间那种“你不用说话我都懂你”的默契,他觉得这些人不是普通人。


    这些人一定读过很多书。


    不是“为了考试读”的读,是“诗长在了骨头里”的读。


    然后第三个人“那个粉头发的!一看就会!”


    第三个人是一个穿着汉服的姑娘,齐胸襦裙,水绿色的,裙摆上绣着莲花。


    她的头发用一根玉簪挽着,耳朵上戴着一对珍珠耳坠,走起路来珍珠一晃一晃的。


    她手里拿着一把团扇,扇面上画着一对鸳鸯。


    她看着裴书,看着他的粉发、他的酒红色西装、他胸前的银色流苏、他嘴角的笑、他眼角的泪痣。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漏,她不是没有见过好看的人,她刷短视频的时候每天都能刷到很多好看的人。


    但那些人好看是好看,像塑料花,好看但没有香味。


    裴书不一样。


    裴书是一朵真花,你离他三米远,你就能闻到他的香味不是“香水”的香,是“这个人本身”的香。


    然后第四个人、第五个人、第六个人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杂。


    像一锅水从常温慢慢加热,加热到八十度的时候,水面上开始冒小气泡,一个、两个、三个,然后咕嘟咕嘟,全冒了。


    “诗词大典!诗词大典!”


    “让他们上台!让他们上台!”


    “那个粉头发的!那个粉头发的!”


    “快看快看!他们往那边走了!”


    “让一让!让一让!别挡着他们!”


    人群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拨开了。


    不是“拨”的拨,是“请”的拨。


    像摩西分红海,红海不是被推开的,是被“让”开的。


    水看到摩西来了,水自己让出了一条路。


    人群也是这样。


    他们不是被推开的,是他们自己让开的


    因为他们也想看,他们也想让裴书走上那个舞台,他们也想听那个粉头发的少年开口说话。


    他们不知道他会说什么,但他们觉得,不管他说什么,一定很好听。


    裴书听到了。


    他的耳朵动了一下只是动了一下,小到没有人注意到。


    但他的耳朵确实动了一下,像一只猫听到了远处有罐头被打开的声音,耳朵尖微微一转,捕捉到了空气中那一点不一样的振动。


    他的嘴角弯了一下,弯得很浅,浅到像一根头发丝被风吹了一下。


    他继续走,没有停。


    但人群不让他走。


    他们从两边围过来,不是堵,是请像一条河遇到了石头,水不会把石头冲走,水会绕过去,但绕过去之后,又在石头的另一边汇合了。


    人群就是这样,他们让出了一条路让裴书走,但裴书走的方向,被他们“请”向了诗词大典的舞台。


    裴书的脚步慢了一点点只是慢了一点点,慢到如果不是尘,没有人会发现。


    但尘发现了。


    尘的余光一直在裴书的身上,像一块磁铁,不管他的眼睛看向哪里,他的余光永远吸在裴书身上。


    他感觉到了裴书脚步的变化从“我在走路”变成了“我在考虑要不要往那边走”。


    尘的眉头皱了一下,他的身体微微往裴书的方向侧了一下。


    他的嘴唇动了一下,没有声音,那一下的意思是“你想去吗?”


    裴书没有看他。


    但裴书的嘴角弯了一下。


    那一下的意思是“嗯。”


    第216章 他是中心


    诗词大典的舞台搭在古城的中心广场上。


    台子不大,方方正正的,大概二十个平方,铺着红色的地毯,地毯的边缘用金色胶带贴了一圈,胶带有些地方已经翘起来了,露出下面灰色的木板。


    背景是一面巨大的led屏,屏上写着四个大字“诗词大典”。


    字体是瘦金体,笔画锋利得像刀削出来的,一笔一划都不拖泥带水,撇像一把剑,捺像一把刀,点像一颗钉子。


    瘦金体是宋徽宗赵佶创造的,赵佶是一个被皇帝身份耽误了的艺术家。


    他写出来的字不像“写”出来的,像“画”出来的每一笔都带着一种“我就是不一样”的骄傲。


    这四个字写在屏幕上,在阳光下闪着光,像四把悬在半空中的剑。


    舞台的两侧各立着一根柱子,柱子上挂着红色的绸缎,绸缎上印着金色的诗句。


    左边柱子上写的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右边柱子上写的是“千金散尽还复来”。


    风一吹,绸缎就飘起来,诗句也跟着飘起来,像在空气中游动的两条金色的鱼。


    台上站着主持人,穿着一件枣红色的唐装,唐装是绸缎面料的,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


    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发胶喷了很多,风都吹不动。


    他的手里拿着话筒,话筒上贴着“诗词大典”的贴纸,贴纸的边角已经翘起来了,露出下面的黑色。


    他正准备宣布下一轮开始,他的嘴张着,字还没有出来,他的眼睛先看到了台下的人群不对,不是人群,是人潮。


    人潮从街道的入口涌进来,像潮水一样,一波一波地往前推,推到了舞台的前面,停了下来。


    潮水的中心,是三十一个人。


    主持人的嘴没有合上。


    他做主持人做了十五年。


    十五年里,他主持过春晚,主持过国庆晚会,主持过明星演唱会,主持过政府的大型活动。


    他见过那些在电视上光芒万丈的人。


    他见过大场面,见过大明星,见过大阵仗。


    但他没有见过这种像你在梦里见过的人,醒来之后你觉得“不可能有这么好看的人”。


    他的手指在话筒上轻轻敲了一下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


    他以为自己做主持人十五年,已经不会紧张了。


    但他的手在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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