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个月前 作者: 芝芝肚肚
他下意识地抬头。
来的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
那人穿着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西装,身形颀长,步伐不急不缓。
廊道里的光线很暗,方听雨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的轮廓:肩膀很宽,下颌线锋利得像刀裁出来的,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像一把被收进鞘里的刀,看着是收着的,但你绝不想知道它出鞘是什么样。
那人走近了几步。
方听雨本能地后退了半步,后背抵住了墙。
那人停在了三步之外的地方,光线终于照到了他的脸上。
方听雨看清了那张脸的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好帅。
这张脸是真的好看,不是沈明辉那种浓眉大眼的英气型好看,而是一种更冷、更锐、更具有攻击性的好看。
眉眼很深,眼尾微微上挑,瞳色是极淡的灰,像冬天结了薄冰的湖面,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层霜,嘴唇很薄,抿着的时候显得格外冷淡,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这辈子都没笑过。
但最让方听雨感到不适的,不是这张脸有多好看,而是这双眼睛看他的方式。
那人看了他几秒钟,目光在他脸上停留的时间明显比正常社交场合要长。
方听雨开始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什么脏东西,他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摸到了一点桂花糕的碎屑。
哦难怪。
他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那种“在重要场合被人发现嘴角有饭粒”的社死感瞬间淹没了所有其他的情绪。
他甚至开始后悔刚才为什么要吃那块桂花糕不,他不后悔吃桂花糕,他后悔的是没有带纸巾。
“你是沈家的人?”那人开口了。
“嗯,我是沈家的……远亲。”方听雨说。
那人又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时间更长了。
长到方听雨觉得自己的皮肤都在发烫。
然后那人做了一个让方听雨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动作他从西装内袋里取出一方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递了过来。
方听雨愣了一下。
他低头看了看那方手帕,又抬头看了看那人,再低头看了看手帕,再抬头看了看那人,这个动作重复了两次之后,他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出现幻觉。
有人在他嘴角沾了碎屑的时候,递了一方手帕过来。
他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
“不用了,我有”他手忙脚乱地去摸自己的口袋,试图找到纸巾,但摸了半天什么也没摸到。
他甚至翻了翻裤子的口袋,掏出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去的糖果纸、一根断掉的鞋带、和三枚硬币。
方听雨沉默了两秒钟,默默地把这些东西塞回了口袋。
那人没有收回手帕,就那么举着。
方听雨盯着那方手帕看了三秒钟,最终还是接了过来。
他匆匆擦了擦嘴角,手帕上有一股很淡很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更像是衣物本身染上的气息,像是某种昂贵的洗衣液或者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方听雨对奢侈品一窍不通,但他可以肯定,这个味道他在超市里买不到。
“谢谢。”他把手帕递回去。
那人没有接。
“送你了。”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然后那人转身走了。
皮鞋踩在石板上的声音渐行渐远,很快就消失在廊道的尽头。
方听雨站在原地,手里攥着那方手帕,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到底是谁?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帕纯黑色的,边缘绣着一个极小的银色标记,像是一朵花,又像是一个什么符号。
方听雨凑近看了看,没认出来,他把手帕翻过来看了看背面,什么也没有,又翻回去看了看正面,还是那个标记。
算了,方听雨把手帕叠好,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管他是谁呢,反正以后又不会再见。
廊道里又恢复了安静,雨声重新占据了整个世界。
方听雨靠着墙,把手伸进口袋里,摸了摸那方手帕。
手帕的质地很软,摸起来像是丝绸,又比丝绸厚实一些,在指尖有一种凉丝丝的触感。方听雨不懂布料,但他有一种直觉这东西可能比他身上穿的所有衣服加起来都贵。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双鞋底快磨平的皮鞋,又想了想口袋里那方手帕,忽然觉得这个画面很有讽刺意味。
一个穿着几十块钱鞋的人,口袋里揣着一方不知道值多少钱的手帕,这是什么行为艺术?
方听雨叹了口气,把剩下的半块糕点也吃了。
订婚宴应该快结束了。
方听雨决定从廊道绕回自己的房间,他不想再回正厅了,反正也没人在意他在不在。林婉清让他去招呼客人,他已经招呼过了,该倒的茶倒了,该递的点心递了,业绩指标完成,可以下班了。
他沿着廊道往东厢的方向走去。
皮鞋踩在积水的地面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鞋底已经薄到能感觉到石板上的凹凸不平。
方听雨走得很慢,因为他怕走快了鞋底会掉。这双鞋他已经穿了大半年,鞋底和鞋面之间的胶水早就不行了,全靠鞋带把整只鞋绑在脚上。
这是一种非常朴素的生活方式,朴素到沈家的金毛看了都要流泪。
他一边走一边想,等找到工作,第一件事就是买双新鞋,第二件事是买一包纸巾,随身携带,再也不要在陌生人面前用手擦嘴角了。
方听雨加快了脚步,消失在廊道尽头的雨幕里。
第5章 格格不入
沈家订婚宴结束,一众人离开,唯有一人最为独特,是沈家老爷子和陆家人一齐起身送客,两家家主脸上略显谄媚的表情,不难看出,这位站在前面的年轻男人是什么身份。
“裴先生慢走。”沈老爷子右手抚着手杖,那张苍老的脸上堆起笑来,裴彻礼貌似的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刚走到车边就有人替这位煞神拉开车门,车门一关,隔绝了外面嘈杂的雨声,还有那些人谄媚的脸色。
裴彻看着自己的手掌,似乎在回味着什么,声音里透着几分喑哑:“去查查沈家的私生子。”
晚上十点,关于方听雨的全部资料全部被摆在了裴彻的书桌上。
这些年裴彻已经很少去参加其他江海市的这些活动,毕竟这些年他一点一点将市场转移到海外,就是为了更快的扩展裴家的权力,也更方便自己找到那个人。
只是这一次,裴彻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就这样毫不设防的撞到了自己的面前。
手指的中的雪茄几乎要燃烬,书房里烟雾缭绕,裴彻的手指一点一点在桌面上,最终将那雪茄彻底掐灭,翻阅起桌面上的这份资料。
方听雨,beta,二十岁,江海大学大一学生,沈老爷子的私生子。
三年前被接回沈家,几乎没有在外人面前露过面,母亲一年前因病去世,沈世杰看在那位去世的omega的份上,才把方听雨接回沈家。
“因为家庭贫苦,方听雨高中时期一直半工半读,高三复读了一次这才考上江海大学。”
那位送来资料的助理,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他看着裴彻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那位助理在裴彻身边工作了许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位先生脸色如此难看。
裴彻想过他要找的人可能会过的不好,这些年,他一直致力于江海以及周边城市的扶贫投资,希望在自己找不到那个人的日子里,有这些资助他能过得好一些。
没想到,他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还是过的不好。
裴彻伸手摸着资料上方听雨的名字,脑海里是走廊里那个躲着人吃糕点的少年的身影,和记忆里的那个身影逐渐的重叠。
“大哥哥你别怕,我们一定能出去的。”
“大哥哥,你先吃这些,我再去找点东西回来。”
............
本来想要通过沈家慢慢和听雨建立起联系的裴彻看到这份资料后变了主意。
一场盛大的订婚宴结束,这位陆家的小少爷顺理成章的留在了沈家,暂时还没开学的方听雨在沈家更有些格格不入。
要不是沈老爷子在,方听雨根本不想和沈家的这群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订婚宴上方听雨几乎和透明人一样,不过突然多出来一个人,即使方听雨坐在餐桌的最角落里,陆清好奇的眼神还是时不时的投过来。
一场如同上刑一般的早餐终于吃完,方听雨刚想脚底抹油跑掉,却被沈老爷子叫住了脚步。
“听雨吃完饭又要上哪去,昨天没见过你大嫂,和你大嫂打个招呼。”沈老爷子第一句话把方听雨钉在原地。
他机械的点了点,冲着陆清说了句大嫂好。
就被沈明辉拉到一边,“什么大嫂不大嫂的,爸我带听雨出去一趟。”沈明辉揽着想要偷偷溜出去的方听雨的肩膀就往外走,丝毫不在意桌上林婉清那副要吃人的脸色。
方听雨只能一边赔着笑脸一边朝外走着,只是刚走出沈家的院子,沈明辉的手臂就放了下来。
“喂,方听雨你也太好说话了,让你叫大嫂就叫啊。”沈明辉看着眼前这个包子一样脾气的小家伙,不争气的捏了捏他的脸颊。
方听雨的皮肤本就是那种一捏就红的体质,脸上一下子就留下了一个红印子。
“我去。”
看着方听雨脸上的印子,沈明辉讪讪的收回手,嘴里嘟囔着方听雨怎么比回所里的那些omega还金贵。
沈明辉拉着方听雨出来无非是出门的幌子,被沈明辉被迫拉到车上,看着沈明辉导航的地址,方听雨抽了抽嘴角。
要不说这位是追妻火葬场王者,谁家好男人会在订婚的第二天去会所啊。
方听雨在心底翻了一个白眼,开口却说道:“哥,我和同学去图书馆看书,你在市图书馆门口把我放下来吧。”
听着方听雨的话,沈明辉吹了个口哨,“是omega同学吧,不愧是好好学生,约会也要在图书馆约会。”
方听雨连忙摇摇头,“是beta,我们上学期都挂科了,开学还要重修,来复习一下功课。”
听到方听雨聊到学习上,沈明辉啧了一声,虽然这位沈大公子嚣张跋扈,但是在学习上却格外的有天赋。
意识到面前的小弟就连江海大学这样的大学都是考了两次才考上的,急忙又转变了表情,“好,听雨长大了知道好好学习了,那下次哥哥再带你去长长见识。”
豪车的方向盘一转,没一会就把方听雨送到了市图书馆门口。
从沈明辉的豪车上逃离,方听雨才松了一口气。
什么beta同学,不过是方听雨临时找的借口,他宿舍的室友没有江海市本地人,身为社恐加曾经的社畜的方听雨同学,自然是压根没有一个除了室友之外的朋友。
不过学习不好,的确不是什么借口,从小县城考过来的方听雨,上辈子脑子里的那些知识早就变成蝴蝶飞走了,学习上确实有些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