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3个月前 作者: 芝芝肚肚
    方听雨悄悄地找了个角落站着,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可偏偏有人不遂他的愿。


    沈明辉一回头看到坐在角落里,像只小仓鼠一样往嘴巴里添食的方听雨,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侧首和身边的沈老爷子说了几句话,便挤过人群朝着方听雨的方向走了过来。


    时刻注意着主桌动静的方听雨,看着朝着自己越走越近的沈明辉,头趴的越来越低,直到沈明辉的声音从头顶响起,方听雨才不情不愿的抬起头来。


    “方听雨,你倒是在这里躲清净,你大哥我可是烦得很。”沈明辉一边说着一边扯了扯领带,一屁股坐在了方听雨身边。


    “哥,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嫂子长得又好看又贤惠,有什么可烦的。”方听雨的视线打量着宴会里的其他人,发现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变故,暗暗松了一口气,伸手又拿了一块桌子上的点心。


    只是这点心还没进方听雨的嘴巴里,就被沈明辉一把抢去。


    沈明辉满不在乎的说道:“这么好,你怎么不替大哥娶了。”他将那块甜心塞进口中,那甜得发腻的味道让他皱了皱眉。


    “你小子不懂啊,这么早结婚,夜宴里的那些小孩可就要和哥哥我说再见了啊。”沈明辉一脸惆怅,这番话却让刚喝了一口清茶的方听雨差点喷出来。


    不愧是烧了三百多章追妻火葬场的主角吗?说话确实豪迈。


    听着方听雨咳嗽的沈明辉下意识的拍了拍方听雨的肩膀给他顺了顺气。


    “方听雨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听到夜店的名字就激动成这样啊,虽然beta比不上alpha,但是有空哥哥带你去开开荤啊。”


    似乎是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有人走了过来。


    “听雨啊,这样的场合就别粘着你哥哥了。”过来的人是沈明辉的母亲林婉清,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旗袍,妆容精致,看起来不过是四十出头的样子,保养得宜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那笑看着温和,方听雨可知道,林婉清是整个沈家最不待见自己的人。


    没有哪个正室会真心喜欢丈夫在外面的私生子,哪怕这个私生子是个没有任何威胁的beta。


    “林姨。”方听雨规规矩矩的喊了一声,站在一边等着这位名义上的长辈发话。


    林婉清的目光在他方听雨规规矩矩地喊了一声“林姨”,垂着眼站在那里,等着这位名义上的长辈发话。


    林婉清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瞬,嘴角的笑意没有半分温度,像是那种商场导购看见你走进来但一眼就判断出你买不起任何东西时的标准微笑。


    “今天来的客人多,你到底是沈家的人,别总窝在角落里,叫人看了笑话。”她的声音不高不低,周围几个人恰好能听见,“去帮着招呼招呼客人,也让老爷子高兴高兴。”


    这话说完便拉着沈明辉的手,不知道是不是在商量婚宴的事情,方听雨看着沈明辉的眉头又皱成一坨,从两人面前悄悄溜走。


    他心知肚明,林婉清这话翻译成人话就是:别光吃饭不干活。


    这种事在沈家是常态。


    方听雨被接回沈家快一年了,名义上是沈家的少爷,实际上过的日子连沈家那条养了七年的金毛都不如。


    金毛好歹每顿饭都有专人伺候,夏天还能吹空调。他呢?房间在老宅最偏僻的东厢,夏天闷热得像蒸笼,冬天阴冷得像冰窖,窗户外面就是沈家堆放杂物的仓库。


    方听雨有时候半夜被热醒,看着天花板上的裂缝,会觉得自己不是住在沈家,是住在沈家的储物间里,只不过他属于那种“还没想好扔不扔”的杂物。


    沈家的佣人对他表面恭敬,背地里怎么议论他都听得一清二楚。说实话,那些议论的内容翻来覆去就是“beta私生子”“白吃饭”“分不到家产”,毫无新意。


    方听雨前世在互联网公司上班,听过比这恶毒一百倍的办公室政治,沈家佣人这点战斗力,放在他前世连实习生都排不上号。


    第3章 适应


    方听雨端着托盘在宾客间穿梭,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给这个倒茶,给那个递点心。


    做这些事的时候他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前世做社畜的时候,端茶倒水、打印文件、替领导拿外卖,这些活他干得多了,专业程度堪比五星级酒店的服务员。


    无非是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从前司的老板换成沈家的亲戚,本质上都是为人民服务。


    倒是和林婉清说完话的沈明辉注意到他的动作,在后面喊着:“方听雨,你又不是佣人,让王妈她们干就行了。”


    方听雨回头冲他笑了笑,没有说话。


    心里想着:大哥,你这话说得是好听,但你知道王妈她们一个月拿多少工资吗?我连零花钱都没有。


    佣人好歹是有薪水的,我这是免费劳动力还包吃包住,从性价比的角度来看,我比佣人划算多了。


    陆家的人陆续到齐了,订婚宴的流程正式拉开序幕。


    方听雨终于找到了一个喘息的间隙,溜到了正厅侧面的一条小廊道里。


    这里平时没什么人走,廊道的墙壁上长了一层薄薄的青苔,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和陈旧的木头气息,混合在一起,闻起来像是一本放了几十年的老书。


    方听雨靠着墙,揉了揉站得发酸的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从餐桌上顺的点心,咬了一口。


    是桂花糕,甜丝丝的,带着桂花的香气。


    他吃东西的时候习惯找角落,这个习惯是上辈子养成的在公司吃午饭的时候,他永远是最晚去食堂的那个,不是因为不饿,是因为不想在吃饭的时候还要应付同事的寒暄。


    方听雨嚼着桂花糕,看着廊檐外连绵不断的雨幕,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过着乱七八糟的念头。


    穿越前他是个社畜,穿越后他还是个社畜。


    只不过上辈子的社畜好歹是自己养活自己,每个月工资到账的那一刻会有一种“虽然我穷但我独立”的虚假成就感。


    这辈子的社畜是寄人篱下白吃白喝还被人看不起,连虚假成就感都没有,只剩下“今天又白嫖了一顿饭”的朴素快乐。


    至于沈家这些人,看不起就看不起吧,他又不打算在沈家待一辈子。


    方听雨心里有一个计划等再过两年,他毕业了,攒一点钱,就从沈家搬出去,找个地方自己过日子。


    他是beta,没有omega那些麻烦的信息素,也没有alpha那些莫名其妙的信息素冲动,最适合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生活。


    到时候找个普通的工作,租个小房子,养一只猫,每天下班回来看看小说追追剧,日子不知道有多舒服。


    当然,这个计划目前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他没钱。


    但方听雨深信,一个能在互联网公司活过三年试用期的人,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克服不了的,换个困难就行了。


    他这么想着,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露出那颗小虎牙。


    “哟,躲在这儿偷吃呢。”


    方听雨抬头,看到沈明辉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钻进了这条廊道,正双手插兜,歪着头看他。


    沈明辉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确实长了一张能让omega尖叫的脸如果他不开口说话的话。


    因为他一开口,那种“世家公子”的滤镜就会碎得渣都不剩。


    此刻他的领带已经被扯松了,衬衫最上面的扣子也解开了两颗,整个人看上去像是刚从某个地下拳击场打完比赛出来的,完全不像是在参加自己订婚宴的新郎。


    “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方听雨赶紧把剩下的桂花糕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别提了。”沈明辉一听到“嫂子”两个字就皱眉,走过来靠在方听雨旁边的墙上,动作大咧咧的,差点踩到方听雨的脚,“陆清那个人你又不是没见过,一天到晚端着,跟他说了三句话,每句话都像提前打好草稿的,没意思透了。”


    方听雨心想,人家那是大家闺秀,说话做事都有分寸,不像你张口闭口就是“夜宴里的那些小孩”。


    但这话他不能说,说了沈明辉大概会拉着他讲一晚上夜店见闻,那比听沈老爷子训话还可怕。


    “哥,婚姻这种事,处着处着就有感情了。”方听雨斟酌着措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一个懂事乖巧的弟弟,“嫂子条件不差的。”


    沈明辉嗤了一声,侧头看了方听雨一眼,目光在他脸上转了转,忽然伸手捏了捏方听雨的脸。


    方听雨被他捏得一愣。


    “你说你这脸,”沈明辉捏着他的脸左看右看,像是在鉴定什么古董的真伪,“怎么长得跟个omega似的?皮肤这么白,眼睛这么大,嘴巴还这么红方听雨,你确定你没测错性别?”


    方听雨拍开他的手,面无表情地说:“哥,我确定。我就是个beta,纯的,比纯牛奶还纯。”


    沈明辉哈哈大笑,拍了拍他的脑袋:“行行行,纯牛奶。”


    方听雨揉了揉被拍疼的脑袋,在心里给沈明辉记了一笔。


    “说真的,”沈明辉靠在墙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难得正经了几分,“你在沈家过得好吗?”


    方听雨看了他一眼。


    沈明辉的表情不像是在客套,但也说不上多认真,就是那种大哥随口一问的语气,类似于“你吃了没”“今天天气不错”之类的社交填充物。


    方听雨想了想,决定说实话当然,是删减版的那种实话。


    “挺好的啊,有吃有住,还要什么自行车。”


    沈明辉皱了皱眉:“什么自行车?”


    方听雨这才意识到自己又嘴瓢了。


    他在沈家生活快一年了,还是会时不时冒出一些这个世界的人听不懂的词。


    “我的意思是,挺好的。”方听雨笑了笑。


    沈明辉又看了他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却被走廊那头传来的声音打断了。


    “明辉少爷,老爷子请您回去,陆家在敬酒了。”王妈站在廊道口,脸上带着笑,目光却不动声色地扫过方听雨。


    那目光的意思很明显:你又在这儿干什么呢?


    沈明辉“啧”了一声,拍了拍方听雨的肩膀:“走吧,一起回去。”


    第4章 初见


    方听雨摇了摇头:“哥你先去,我鞋带松了,系好就来。”


    沈明辉低头看了一眼方听雨的鞋,那双皮鞋鞋底都快磨平了,鞋面上还有几道明显的划痕,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


    但沈明辉显然没有多想,在他的认知里,这个世界上大概不存在“买不起鞋”这种事。


    “行,那你快点。”沈明辉说完就大步流星地走了。


    廊道里又只剩方听雨一个人。


    他低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旧皮鞋这是他在网上花几十块钱买的,穿了大半年,鞋底确实快磨平了。


    他蹲下身,假装系鞋带,实际上只是不想跟沈明辉一起回去。


    和沈明辉走在一起太显眼了,一个是沈家嫡长孙,订婚宴的主角,走到哪里都有人簇拥;一个是沈家私生子,穿着破皮鞋,站在人群里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这种对比放在电视剧里叫戏剧冲突,放在现实生活里叫大型社死现场,方听雨上辈子社恐了一辈子,这辈子不想在这方面有什么突破。


    他蹲在那里,听着雨声,脑子里又开始盘算接下来的计划。


    马上就要开学,他就能有不少时间兼职,赚上一点够自己生活费就足够了,沈家至少还没有对他吝啬到连学费都不给交的地步。


    他正想得入神,廊道另一头忽然传来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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