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3个月前 作者: 不飍
    近一米八的个子,肩宽腿长,挺拔俊俏,除了不够幽默,可不就是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向导?


    孟凛“喔”了一声,出奇听话的停了手。


    她发现了,她更喜欢摘菜,最好是绿叶菜,更有成就感。


    可惜后面就再没见到,也可能是沈确认出来,故意不告诉她。


    兜兜转转一大圈,结果要找的竹林就长在步行道边上,石阶上晃悠着好些个穿着运动服的丧尸,有几个老头老太太,一看活着的时候身体就很好,周身透着王霸之气。


    孟凛躲在大竹子后露头偷看,心说好像打不过啊。


    沈确点点她,示意她别冒头,跟她走。


    竹林很大,又是雨后,山里气味复杂,只要不出声,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冬春两季才是笋子生长的旺季,夏天不是没有,少,而且找到的时候大多已经抽条长高,这种大笋一旦从土里露头,肉质就已经太硬,不好吃了。


    对人来说太硬,对丧尸却刚刚好。


    沈确的目标,就是这种已经长得有小腿高,还包着层黑褐色笋衣的笋。


    根本不需费力找,打眼看去,十步之内就有四五根,用刀直接斜切,顺着笋衣劈到底,露出笋肉,直接就能沿着切口扒掉整圈笋衣,削掉过嫩的笋尖,留下的成节笋肉比小臂还粗,锄头贴地一打,就能直接切断。


    这样一根笋就有七八斤重,土下的直接不要。


    沈确挖了一根,孟凛学着她的样子挖了两根,还想再挖,背篓放不下了。


    为了节省空间,沈确直接在林子里把笋节分切成大块,那些蕨菜和地皮菜就塞在缝里。


    满满登登一背篓,提起来少说二十五六斤。


    下山的路比上山更难走,孟凛也不觉得累了,哼着歌,笑得像个丰收的老农民。


    嘿嘿,白捡一大筐!


    第25章 25


    回到木屋时早已过中午的饭点。


    葫芦本来是要跟着上山的,结果出门没几步,发现外头到处积水,便果断调头回家去了。


    孟凛以为它还在竹椅上打盹,找了一圈没找见,心里就有些打鼓,在家的时候葫芦自由来去,但附近尸生地不熟,她怕逆子出去了找不到回来的路。


    刚想往外找,树丛里突然叶片簌动,冒出一颗毛茸茸的黑脑袋。


    它一见孟凛,又钻回树丛,片刻后叼着只几乎比它还大的鸟,费力拖到她面前。


    放下猎物,甩甩尾巴,喵一声。


    孟凛都看愣了,以前葫芦也会抓回些蟑螂老鼠,偷摸放在她床头,或者床边,每回她下床都会被吓到。


    这次更离谱,这么大的体型,好像也不是鸟,羽毛艳丽,不会是什么保护动物吧?


    她把沈确拽来,既惊奇,又有几分暗暗炫耀的意思看吧,我女还是爱我,打猎回来先给我看。


    “是雉鸡。”金属反光的彩羽,乍一看似肥墩墩缩小版的孔雀,尾羽较家鸡更长,沈确很熟悉:“也叫野鸡,这只是公的,以前的确是保护动物。”


    “不过现在它的种群数量恐怕不比人类少了,从结果来说,丧尸的环保成效远超人类。”


    “……”


    好地狱的冷笑话,但很有道理,孟凛竖起大拇指。


    沈确笑了笑,拎起野鸡,忽然看向猫说:“我发现它只要捕到猎物都会带回来给你一份。”


    你才发现啊?真没眼力见!


    丧尸颇有些骄傲地挺起胸膛:“嗯呐。”


    “母猫经常捕猎回家,大概率是把你当成捕猎能力为零,随时会把自己饿死的幼崽了。它真的很爱你,要好好珍惜。”


    沈确拍拍她的肩,转身走了,葫芦便也跟去厨房。


    “……?”孟凛扭头瞪着门里亲密和谐的一猫一人,手指自己。


    什么意思啊你?我拿它当囡宝,它把我当崽?!


    午饭是昨晚剩的焖饭,沈确原本没打算热,但野鸡不能就这么放着,如今野外的猎食动物很多,血气不知会引来什么,需要尽快处理。


    热水拔毛,取出内脏,整鸡直接上锅蒸,连带剩饭一起。


    这功夫,沈确拿着铲子,准备去处理外面的丧尸陷阱。


    孟凛自然也不喜欢那种味道,但是想了想,还是跟着去了,万一沈确干活的时候被偷袭,她就没有旅游搭子了。


    深坑陷阱共有八处,每个里头都堆着被削尖竹竿插穿的丧尸尸体。


    孟凛皱脸问:“哇着个赶马?”


    她们就在这住两天,这些陷阱又不是堆满不能用了,干嘛非得清出来?


    沈确腰系雨披,只着背心,从陷阱短边下挖出坡道。


    坑底的竹刀排列密集,长度约在一米,插两三个丧尸就几乎不起效了,最上层跌落的丧尸只会受皮肉伤,完全可以利用高差爬出来,所以必须经常清理,吴铁英也是这么干的。


    “我们是最先来到这借住的人,清理干净后,如果有后来者,她们会更安全。”


    普通幸存者没有她的体力,也未必有她的胆魄,更重要的不是每个人都了解丧尸。


    堆在陷阱的丧尸基本都已腐烂,上层还有人形,下层堆积着雨水腐植烂泥,已成黑乎乎的烂汤,丧尸完全死亡后就进入正常的生物循环,被微生物分解腐烂,这时的尸体不具备传染性,但却会滋生其他病菌,与所有生物尸体没有分别。


    把每个陷阱都挖出坡道,沈确已经大汗淋漓,胳膊脖颈被咬了好些红包。


    孟凛说来帮忙,沈确只让她拿着蚊香,可能是离得太远,蚊香也没起效。


    挖坑用的时间比预计久,两人回家,沈确简单泼了把脸,先把鸡和焖饭端出来。


    整鸡中火蒸了足足半小时,鸡肉依旧硬韧,其实已经熟透了,野生的动物脂肪含量低,很难做得酥烂。


    剩下的鸡内脏洗净,拿掉篦子用余下的水煮熟一半,另一半加香料和葱姜干炒。


    孟凛眼馋半天了,从她开始着手做就一直暗中关注,心里已经演绎一出九子夺内脏的大戏,偏偏嘴上不吭声,矜持得像是等着看新媳如何孝敬的大婆母。


    午后出了太阳,起微风,沈确把饭端到竹几上。


    一碗鸡丝伴煮内脏,一碟淋酱汁的整鸡腿佐干炒内脏。


    葫芦和孟凛各坐一边,沈确在灶台边站着就把饭扒完了。


    孟凛:“……”


    怎么真成受欺负的小媳妇了?


    沈确本来吃饭就快,她想趁出太阳把上午两人换下的衣服洗好晾上,又要看着孟凛吃饭防止她偷咽,于是边注意这头,边在树干上绑晾衣绳。


    这家伙从早上起来是不是就没歇过啊?


    孟凛端着碟子竟然感觉有点心虚。


    她从小被伺候惯了,对被很多人围着转习以为常,在她与沈确同居后,有一回沈确不知干什么伤了肩膀,还是她带着去医院打的绷带,那天晚上她习惯性的点餐,看着沈确吊着只胳膊洗菜备菜,突然就觉得很不舒服,还有一点点心虚。


    但沈确又不让她点外卖,没办法,大小姐只好硬着头皮上手帮忙。


    那次是孟凛这辈子第一回下厨,成果不堪入目。


    沈确有些意外,这回菜色有她最爱的内脏,竟吃得这么老实,拿空碟的时候不由多看了两眼。


    孟凛先是移目,立马又瞪回去,张大嘴啊给她看:“优美优易点心人了!”


    夏天衣服轻薄,清洗不费多少时间,只是大小姐不知又怎么突发奇想,非说她来洗。


    看她跃跃欲试,沈确便让了位,孟凛信心十足的坐上小板凳。


    面对洗衣盆搓衣板,猛然发力,便听着刺啦两声,拎起来抖开一看


    啊啊啊啊啊,她的清凉小吊带!


    死了!它死了啊!


    沈确:“……”


    忘了,她应该先把孟凛的衣服挑出来的。


    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丧尸侠的一击,雪上加霜。


    哄走因为泄气而变得扁扁的丧尸侠,沈确挽救了剩下的衣服。


    抖平搓衣留下的褶皱,夹上晾衣绳,湖波送来的清风,吹起一排滴水的夏衣。孟凛抬手捋着头发,无意一瞥,忽然叫风撞了一下心房。


    沈确还要继续去处理陷坑里的尸浆,她掐算时间,孟凛的体力条现在应该见底了,结果人家非得跟着去,拗不过,还是让她拿着蚊香。


    孟凛问:“哲理的文字怎么不怕文香?”


    明明沈确又涂清凉油,又点了蚊香,怎么还是被咬?


    沈确边挖坑边解释,以前的蚊子有人工遏制,水泽绿化应季都会喷药,只是人们很少留意,现在环境改变,城市变森林,野生动物增加,蚊子也跟着进化,既凶又毒。


    过期的驱蚊水和蚊香只能说聊胜于无。


    孟凛撇撇嘴,哎,还是当丧尸好。


    不多时,一个直径两三米,大半米深的土坑挖好。


    沈确拿来推车和桶,穿好雨披,戴上口罩手套,开始运陷坑里的尸体。


    丧尸尸体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焚烧,但为节省燃料,其实大多都直接就近掩埋,军方的实验室曾经跟踪测试过,掩埋后的土壤在一年内并没有析出有害物质,与推测一致。


    挖到最后,她居然在每个坑底都挖出了一片用过的卫生巾。


    “着也太不将就了吧!”


    “这不是垃圾,是诱饵。”


    沈确实在很佩服吴铁英。


    木屋偏僻,附近游荡的丧尸不多,要把靠近的个别丧尸引进陷坑,如果用鲜血,气味太大,反而可能引来太多,同时落坑的丧尸若超过三个,这个陷阱也就废了,而且放血本身也会弄出不必要的伤口。


    在末世,任何开放性的小伤都蕴含着风险。


    用过的卫生巾通风晾干,便是最佳诱饵,微量血气只会吸引近处的丧尸,完美的废物利用。


    孟凛听完,对远处的小坟包竖了竖大拇指。


    忽然又想到:对啊,卫生巾会吸引丧尸,那来大姨妈的女人岂不是移动的香甜小蛋糕?她们怎么办?还有沈确,她的生理期应该是月中,也就是再过几天……到时候我不会突发恶疾,追着她屁股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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