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3个月前 作者: 不飍
    啊……浑身无力,根本不想动。


    一晚上光顾着聊天,完全没休息好,感觉自己好像行尸走肉。


    不对吧,丧尸就是行尸走肉?慢十几拍的呆脑开始左右互搏。


    沈确走到床边,低头和她对看:“没睡好?”


    孟凛仰着头,啧,怎么这个角度沈确也没有双下巴。


    手在床上乱扒拉,抓到小白板,挥毫泼墨:丧尸不睡觉!


    沈确瞧那一板鬼画符,眉梢微微扬起:“所以,原来你不知道自己睡着以后会磨牙?”


    “……”哈?什么磨牙?


    孟凛没住过宿舍,唯一同居过的对象只有沈确,沈确又从没提过,所以大小姐并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时候不仅睡相奇差,而且磨牙打呼放屁三项全能。


    昨晚让她靠墙睡里侧,完全是出于经验,怕她睡着睡着就滚下床去。


    见她一脸不信,沈确淡道:“能量守恒,丧尸也不是永动机,你的大脑这么活跃,自然需要休息。你只是没有深度睡眠,见过老年人打盹吗?虽然呼噜打得很响,但问他们却都说自己没睡着,你睡觉的时候就像那样。”


    虽然一直在咔嚓咔嚓磨牙,但感觉自己脑子还清醒着。


    “……”


    好烦!被她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好像跌下尸坛,泯然众奶了!


    孟凛一翻白眼,骨碌起床,抓了片盘子里洗净的笋干咯吱咬起来,像吃拽拽糖。


    “区纳里玩?”


    “雨应该下午会停,你有什么想法?”


    “哒扎蟹!”孟凛从一而终。


    “有渔网和地笼,等雨停去试试?”


    沈确先前说只在这休整两天,又要游湖,又要抓螃蟹,还想进山挖笋子,纯纯特种兵。


    孟凛生前理想的旅行,是坐着头等舱直抵目的地,在五星酒店的套房里睡到自然醒,然后叫个早餐,泡个热水澡,敷完面膜,再慢悠悠地坐着专车到景区,如果要徒步的话,行程最好控制在两小时以内,得有人帮她背包,再雇个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幽默向导。


    而不是左手一兜蛋,右手一只猫,骑着动感双车跟特种兵一起奔袭两百公里!


    虽然她没出力,但坐车也是会累的!


    见丧尸身上渐渐腾起怨气,沈确提起墙边的暖水壶,一手捞起猫,偏头示意她:“来都来了,别闷在屋里,出来看看。”


    屋外,梅雨淅淅沥沥。


    空地上原本孤零零的竹椅边,竟支起了简易雨棚,四根竹竿,一张白色防水布,看起来就像在马来西亚某个偏僻小岛,很有几分海边度假的意趣。


    孟凛坐下,沈确便往茶壶里倒上热水,廉价茶叶,香气却很浓。


    怀里抱猫,手摇蒲扇,竹几下点着蚊香,竹几上茶香袅袅,看湖,听雨,雅得人起鸡皮疙瘩。


    简直妙手回春啊,孟凛眼里瞬间有了笑意:“里甚事后弄的?”


    ……


    沈确很早就起了床。


    丧尸可以无忧无虑,还没死的人要考虑的就多了。


    无论末世前后,沈确的生物钟始终没变,不管几点睡,早上五点五十分准时清醒。


    因为前两天长途跋涉,她在床上多躺了半个小时,给肌肉更多的休息时间。


    到点后,解决完个人卫生,便开始在木屋附近巡逻。她们的位置没有高点,周围又是树林,视野条件差,只靠那几个陷阱并不能保障安全,沈确把巡逻范围扩至方圆一公里,途中果然遇到两个冒雨游荡的丧尸。


    回到木屋,清洗身上丧尸留下的痕迹,然后进行当天的例行锻炼。


    要维持身体机能,食物训练缺一不可,凡是有过受训经验的人都不会让自己在这种时候松懈,沈确在屋外转了一圈,果然发现吴铁英留下的训练工具安装在外墙的铁杆,废弃卡车轮胎,大小不同的石墩哑铃,装满石块的旅行袋全是利用废品自制。


    那本日记让她弄清了吴铁英能独自生存三年的原因。


    一位退伍的三级军士长,一个人就是一个队兵。


    围绕木屋的熊爬和蜥蜴爬作为热身,三十公斤的沙袋硬拉开胃,背包负重的一百个引体饱腹,最后用俯卧撑起跳收尾,雨天不翻轮胎,等明天如果天晴再练。


    一套下来约莫一个小时左右,强度刚好,肌肉负担太大容易受伤,不利于应变。


    拉伸后简短休息,沈确搬出梯子,检查吴铁英留下的雨水收集系统。


    虽然出门就是湖,但生水绝不能饮用,也不能用来洗澡。


    无论是活水死水,河湖溪流这些水体里,都可能有肉眼看不见的寄生虫,在末世的第一年,很多人逃过了丧尸,却没逃过各种传染病。


    长江流域以南的血吸虫病、西部农牧区的包虫病、全国性的隐孢子虫病和贾第鞭毛虫病,还有栖息于温暖淡水中的食脑虫,湖泊、池塘、被污染的井水,都可能存在,一旦由鼻腔进入,就会导致原发性阿米巴脑膜脑炎,致死率极高。


    做简易的雨水收集器并不难,一把雨伞,或是一张塑料布,无论是在高层还是木屋,只要有倾斜角度就能引水。


    吴铁英便是利用屋顶的斜角,塑料布铺底,汇集处用剪开的桶装水桶口,连接水管,防水胶布封口,就能把水引入地上的水桶。


    放在室外的水桶必须封盖。


    在盖顶割开水管管径的口子,缝隙处同样用胶布封死,这样能减缓滋生蚊虫和污染的时间。


    江南的梅雨季不缺雨水,但所有的配件都需要及时清洗更换,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长满一层滑腻的沉淀物和青苔。


    几个水桶都是满的,沈确闻了闻,挑了两桶异味淡的,条件有限,生活用水不必太挑剔,煮沸后可以用来擦洗身体。


    处理完雨水收集器,沈确走进仓库。


    那把缠绕铁丝的椅子还在原地,上面的血迹发黑。


    她想起昨天的场景。


    生前强壮的人,变成丧尸后会加倍凶悍,吴铁英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做出这个装置,不想给后来者留下麻烦,但她恐怕没想到,即便脖颈被割断一半,只有两条手臂可以动的自己,依旧十足危险。


    如果来的只是普通人,大概凶多吉少。


    仓库里留下了许多工具和材料,她用竹竿和雨布打了个简易雨棚。


    翻东西的时候,沈确意识到附近应该还有什么地方被她忽略了,另一间仓库,或是工作间,这里太小了,堆满东西后连活动都很困难,吴铁英日记里提到的很多东西都不是在这里做的,还有那台车也不在这。


    ……


    两人在湖边坐了会儿,孟凛看湖发呆,沈确翻看日记。


    她一坐下,葫芦那个没良心的就果断转换阵营,孟凛瞪它一眼,酸溜溜的:“卜是卜竿动嘛?”


    沈确放下日记本,笑了一下问:“想泡澡吗?”


    水桶是从雨水收集器里腾出来的容量最大的一个,容纳一个人泡澡绰绰有余。


    沈确一直在等水放凉,那本日记对她而言最重要的内容不是末世爱情,而是吴铁英所记录的一整年的丧尸观察笔迹,她比自己更知道如何照顾一个丧尸。


    譬如,给丧尸洗澡的最佳水温。


    在2537度的水里,它们最舒适,接触过热的水,则会激起丧尸的攻击性。


    孟凛以前喜欢泡很热的热水澡,四十度都嫌不够劲,不过这鬼天气,潮得她感觉自己都快发霉了,人类对末世的想象还是太贫瘠,什么极寒极热的,作为一个最有发言权的死人,她觉得极潮末世才最可怕,湿度百分之一千,一张嘴直接溺水。


    反正水缸都泡过了,塑料桶……也行叭。


    有点嫌弃的大小姐浸入水桶,哗啦一声,化作麻薯脸:“苏服~~~”


    这会儿她看沈确又觉得顺眼多了,毕竟不是什么旅游搭子都能这么贴心细致又心灵手巧。


    泡完澡,雨也停了,换上干净衣裳,孟凛神清气爽。


    沈确拿来两双雨靴:“走吧,带你挖笋去。”


    距离湖边不远就有片小竹林,沈确在巡逻时发现的,但竹子品种不对,竹竿细长,长出来的笋也只比手指略粗,应该是水竹笋或者鞭笋一类,这种笋脆嫩,适合用来腌制或炒菜,给丧尸磨牙还不够两口。


    孟凛喜欢的那种是毛竹笋,长成的竹子足有腿粗,得上山去找。


    为了少和丧尸碰上耽误时间,沈确领她走的是条野路。


    雨后林地湿滑,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下雨,两人都穿着雨靴雨衣,既防水也防蚊虫,只是很闷热,孟凛感觉不到热,但鬼林子太他爹难走了,没爬多远她差点滑三跤,难怪山上没见丧尸,估计都顺坡出溜下去了。


    虽然难爬,大小姐这次却很有耐心,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打野,她很兴奋。


    “过来看。”沈确朝她招手。


    孟凛蹬蹬蹬跑过去,撩开遮眼的帽檐,听她说:“这是地皮菜。”


    暗绿色,又有点黑乎乎的,成片长在石头上,不仔细看像青苔,仔细看像粑粑,还是那种没吃好窜稀后的果冻粑。


    “……着嫩吃嘛?”


    “可以。”沈确掰下放进背篓,“可以炒蛋,或者凉拌。”


    她一抬头,又笑了下:“喏。”


    这回孟凛认识,黑木耳嘛,就是和她吃过的不太一样,怎么不是独瓣,而是一长绺长在树皮上,还没长开的小木耳一整簇,空莲蓬似的,看起来莫名有点恶心。


    “下完雨后应该会有很多。”沈确说。


    明明仰头就能看见的地方,爬起来却很远。


    为了给她省点劲,沈确一直用锄头柄拽着她走。


    路过一片铺满松针似的地方,沈确突然蹲了下来:“野蕨菜。”


    放眼看去一大片,全是低矮的蕨叶,在成熟的蕨叶间隙里,便长着一根根长条的,顶端卷曲着如螺纹似的蕨菜,这些是蕨叶的嫩苗,掐断时的手感脆生生的。


    好多啊,全都不要钱,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


    孟凛一边摘,一边傻乐。


    沈确没打算多摘,鲜菜不能久放,她自己吃不了多少,也没法腌制或晒干。


    打算走了,一回头,看见丧尸怀里抱着一捧,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差不多了,”沈确刚来拉人,看她的神情,便又笑了:“至于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


    孟凛头都没回,冲她摆摆手。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打野视频那么吸引人了,打野的精髓不在于吃,而在过程。先前那俩长得太丑,没什么欲望,像这样铺开整片都是,又好摘又好看的,根本停不下来,这地上长的要是黄金她都不能那么来劲,就是有点废腰。


    孟凛像超级玛丽里的蘑菇人似的,追着野蕨菜滴溜溜乱转。


    “收手吧阿祖。”沈确劝她:“再摘下去竹笋就放不下了。”


    孟凛这才抬头,见沈确站在坡上向她伸手,云隙里偶落一缕阳光,恰时晃住了她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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