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3个月前 作者: 虞水汐
陆听安一把把图片拍在桌上,推到阿海面前,“从这一堆报纸里,把有我照片的报道找出来。”
阿海:“……”
他两眼一花,也差点昏过去。早知道就不问了,那再待十来分钟他就能下班,现在好了,这么多报纸,他得熬到什么时辰?!
不过阿海这孩子是个实诚性子,他两眼一瞪就是干,还不等陆听安威逼利诱一下,他自己就吭哧吭哧翻起报纸来。
陆听安双手插兜,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
另一边顾应州则沉默着看了几眼自己被掏过的口袋,神情莫辨……
*
天色大暗,重案一组办公室却灯火通明,满室都是唰唰唰的翻纸声,时轻时重,时缓时疾。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办公室三个人手边都堆了好些旧,但都没有哪张跟陆听安有关系。
不可避免的,几人心中都有些倦怠。
又过了十分钟,在翻到一年半前的《港城日报》背面的时候,阿海看到了一张熟悉的照片。
“找到了!”阿海激动地扬了扬手里报纸,纸张簌簌作响,“陆少,这里登了你的照片。”
陆听安和顾应州两人立马起身去看。
港城日报的标题又黑又粗,两人一眼就看到了照片旁边的字爱情不分性别,只分真假:陆家独子高调示爱对象竟是……
陆听安:“……”
顾应州:“……”
阿海缩了缩脖子,很努力地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这篇报道是记者拍到陆听安买花送男人的时候写的,看似赞美爱情不分性别,其实是在抨击陆听安喜欢男人是一种畸形的精神病。
然而照片里陆听安面对镜头毫不闪躲,高调肆意,完全不在意别人会怎么看他的模样。
顾应州看了几眼文章内容就没再继续看了,他把报纸拿过来,放好后就继续翻剩下的报纸。
之后的几个小时,三人又陆陆续续找到了几张陆听安的照片。
陆听安以为原主那样的性格和行为方式,上报会是花样百出,可没想到报社光是他喜欢男人这件事就翻来覆去地写了好几篇报道。
《同性恋不正常?陆听安:那你先去看看什么才是正常的》
《同性恋者是社会的一部分,我们应该理性……》举例,陆听安。
陆听安真的是服了。
这些记者是找不到第二个男同了吗?怎么就光逮着他一只羊薅!
怪不得他在这个圈子里的名声差成这样,有一大半还是那些记者的功劳吧。
三人中,阿海的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
坐左手边的陆少是个喜欢男人的,坐在右手边的顾应州…好像是被陆少喜欢的,而他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举步维艰…
实在没忍住好奇,阿海小心地举起手,“陆少,陈时有他剪这么多你的照片干什么,他是不是偷偷喜欢你?”
顾应州眸光黯黯。
陆听安脸微微一沉。
刚开始他也是这么想的,毕竟他臭名昭著,还是第一次有人把他照片剪下来藏书里。
但是看到照片旁边的文章,他的这个想法被推翻了。
那些记者写他的时候根本没几句好话,说他不知廉耻,喜欢男人还这么大肆宣扬,说他花心大萝卜,身边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还有说他是不是真想让同性恋变成正常现象等等。
如果陈时有真的喜欢他,完全有能力找到他其他照片,何必要藏一些记者拍的,用来吐槽他说他坏话的图?
何况陈时有看报的重点,似乎……
“我问你们,一个喜欢异性的男人,会特别关注一个同性恋男人吗?”陆听安摩挲着手下照片,转头看着阿海。
阿海想都不想就摇头,“我不会。”
陆听安沉眸看着陈时有剪下来的那几张照片,“可他会。我觉得,陈时有或许是个同性恋。”
顾应州皱了下眉,“他谈过女朋友,他的日记里”
这就是奇怪的点,如果是个同性恋,为什么会那么认真、充满爱意地记录一个女孩子呢?
陆听安思索片刻,径直起身往外走去,“我要看看他的日记。”
顾应州没说什么,抬腿就跟了上去。
……
法医室,黎明正在写报告,陈时有的日记跟他的其他东西一起寄存在她办公室。
得知陆听安两人是来看日记的,她问都没问就把一本用牛皮纸包着的本子找了出来。
“挺厚的一本笔记本,不过就写了五页。”
陆听安把本子拿过来,小心翻开。
前面几页都很正常,在看到第三页时候,两人脸色同时一变,几乎是同步地朝着笔记本凑了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1991.12.05
今天是我的生日,好开心,他跟我是一类人。
陆听安指尖死死地指着那个“他”字,“陈时有写的是他,不是她!”
黎明没明白他们俩怎么这么激动,她奇怪,“会不会是写错了?”
顾应州沉声道:“不会,陈时有这么珍重这本日记,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黎明脸一白,抱歉道:“给你们念日记内容的时候我以为他是错别字,是不是影响你们判断了?”
“这不能怪你。”顾应州说。
一般情况下,正常人都很难把他她随便联想在一起。
但是看到这本日记,一切就都能解释得通了!
陆听安拿着日记本,手指控制不住地用力泛白。
他分析道:“他不敢公开表示自己喜欢男人,因为在他自己心里这都是一种不正常的性取向,所以哪怕在日记中,他都用“她”来模糊自己暗恋对象的性别。但是同时,他又希望自己的性取向能被人接受,有朝一日他能大胆地告诉别人。”
“他会收集我的照片,大概因为我跟他是完全相反的极端,即便在报纸上我都没有否认过我喜欢男人的事实。”
毫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可不就是陆听安本人吗?
顾应州薄唇抿紧,“他把你当做偶像?”
陆听安摇头,轻声道:“算不上什么偶像,只是努力的目标。”
陈时有一直在努力正视自己的性取向,可他的性格,家庭以及这个社会的偏见都导致他龟缩进自己的壳里,迟迟不敢出来。
日记第三篇他显然恰好知道暗恋对象的性取向,激动的情绪让他第一次直白地写出“他”。
但后来,两人的地下恋情,让他重新退了回去。
他谈的对象似乎也不愿意出柜。
那么,那个人是谁?那枚珍珠耳环,又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陆听安觉得自己已经快要抓住线索,可缺少的一些信息,让他没办法将整件事关联到一起。
所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找到“他”。
作者有话说:
顾sir:老婆的绯闻比破过的案子还多:)
第29章 叫他听安就
听完陆听安的解释, 黎明恍然大悟,但三人心里却没有因此放松一些。
真相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可那也是冰山露出了小小一角, 事实上从陈时有的家里到学校, 他们没有找到任何一个跟他有关的男性的线索。
转头看了眼最里面被隔开的停尸间, 黎明情不自禁地摸了下自己的后脑勺,“陈时有藏在暗处的那个男朋友,应该就是凶手没错了吧?”
能在陈时有洗澡的时候轻易进入卫生间, 两人的关系显然亲密无间。
只是黎明实在没想到那个男人竟然会这样狠心, 陈时有对他如此专一, 他却还是选择杀人。
勘察案发现场的时候她就注意到, 浴缸里的血水并没有溅得到处都是, 说明死者并没有剧烈挣扎过。起初她猜测会不会是昏睡状态下被割腕,但他的血液中没有检测出安眠药的成分, 也就是说后脑勺的那一下重击让他彻底失去意识倒进浴缸。
要想砸晕人得花不小的力气,凶手不但不怕, 反而持刀伪造出自杀现场。
真是其心可诛!
“顾sir, 这本日记看完了吧?”黎明问。
顾应州点了点头, 她就把日记本小心地收了起来。
陈时有真心喜欢的东西不多, 这本日记也算是他最*珍贵的遗物了。虽说陈家的那些人不重视他,但好歹是父母, 等他们回国, 这些东西还要交由他们保管。
刚把证物袋封好,门被小心翼翼地敲了三声。
黎明:“进来。”
法医办公室的门就被人打开了,露出门外阿海半张难掩惧意的脸。
黎明歪头看过来,“后勤的?有什么事吗,进来说。”
阿海站在门口, 欲哭无泪。
进去?他哪敢…
来警署这两年他虽为人低调,私底下却也听警员说了好些停尸间的传闻。
在他还是警校生的时候,港城曾经发生过一起十分骇人听闻的碎尸案,一个年轻女人被残忍地分成了两百多块。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一名清洁工,她在垃圾桶里捡到一大袋新鲜的肉,拿回家才看到那袋肉里竟然有一截剁碎的手指。
那半个月是停尸间最热闹的时候,每天都有警员带着新找到的尸块来,那些尸块遍布在各条巷子的垃圾桶、下水道和粪化池,最可怕的是当时生意很好的一间包子铺的冰箱里竟也发现了一块大腿肉。虽然老板声泪俱下地喊自己还没来得及把捡来的肉揉进包子里,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只要是那段时间买过包子的市民都争着去医院洗胃,包子铺也在第二天被淋上血红的油漆宣布倒闭。
当时两个法医花了两天两夜才把尸块拼到一起,尽管警署没日没夜轮班搜寻半个月,找到的尸块依旧不是全部,拼凑出来的尸体至今缺了半截小腿和一只右手,其他部位也各有残失。
再加上死者的头被烹煮得连肉都化了,警方一直都没能确定受害人的身份,更别说是把凶手缉拿归案。
打那之后,法医室就开始闹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