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3个月前 作者: 文笃
可惜这只不过是错觉。
童羡初抱着自己的腿,说,“祈随安,明天陪我去见她吧。”
“好。”
身后的人呼吸像是洇进她的骨骼里。
童羡初看布满水珠的窗,霓虹的雨,声音哑得似溃掉的烂木,
“祈随安,我也搞不懂你。”
这场雨久久未停。
祈随安也久久没有说话,却始终抱住她,不知道等夜沉到哪里去,才在她背后留下一声叹息,
“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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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童羡初做了一个尤其冗赘的梦,梦见她十四岁那年,没有被春天号接到澳都,而是好端端地在勒港孤儿院长到了十八岁,去南港读了大学,念美术学院,遇见一个念医学院的人。
长着一双很轻很薄的眼,看人的时候很多情,却又因为被新鲜的海风吹着,除了意气风发,不剩些什么。
她跟她说她叫祈随安,因为喜欢热带,所以来南港念大学,想毕业之后就留在热带生活。她问热带有什么好,每天身上湿黏黏的,总是有下不完的暴雨。她笑着跟她说,因为在热带生活的人都会幸福。
但梦里的祈随安,照样不是个能安分守己的,总是招蜂引蝶,吸引些男男女女的目光,最后被一块砖头砸到脚边,被人大骂一句
祈随安,你根本就没有心。
童羡初在旁边路过,觉着这好像某种诅咒,听上去就像是,迟早有一天,会有人将祈随安那颗心挖出来,鲜血淋漓地捧在手中。
但不知道自己在梦里也是不是沾染了些现实中的怨恨,竟然拍手称快,笑眯眯地说骂得好。
结果像是对她不善良的报应,暴雨就这么落下来,祈随安很无奈地瞥过来。
也不恼,却还是笑眯眯地望她,特随意地朝她伸出手来,跟我走吧,小邓丽君。
她总叫她小邓丽君,因为她学说话晚,勒港方言刚改过来,唱歌的调调很老派,像上个世纪的女歌星。
童羡初听了这个外号,总是心里发怨,当即就甩开祈随安就不要命地往雨里跑。雨不停,她脚步就不停,因为她知道祈随安一定会追上来,顶着被泼湿的脸,笑眯眯地喊她,小邓丽君,你等等我。
学校组织扮观音,祈随安在眉心点一颗吉祥痣,被那么多人拥着,场面多盛大。
观音本人却单手撑着脸,百无聊赖,直到在人群中瞥到她,才眉开眼笑地喊一声,初初。
热带永远没有冬天。
她们在雨季认识,在雨季毕业,在雨季,祈随安遇见了那名自杀的电影女演员,消息出来当晚,在漫天大雨里找到她,捧着她的脸,疯狂和她接吻;也是在雨季,姜长情出现又离开,祈随安失魂落魄地跪坐在医院门口,她找到祈随安,陪祈随安淋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
还是在雨季,祈随安再一次找到卢柳,再一次站到那个瀑布前,却能蜷缩在她怀里,依恋而求助式地望着她,喊她初初,她为什么不认我,为什么不要我。
她被雨淋得全身湿透,早就忘记了郁百兰殉情给她的警告,没有遇见叶美玲,不知道放下自尊去追求爱的人在别人看来会有多愚蠢,她紧紧抱住祈随安,一遍又一遍地说,祈随安,别人都不要你,但我会要你,我不会放开你。
然而这场突然降临的梦,就像一根转瞬即逝的火柴,嚓地一下,被点燃,再嚓地一下,消失了。就像她从来都不是那个直来直往的小邓丽君,祈随安也不是在人群中冲她笑的观音。
梦境结尾,是那个水流不息的瀑布,祈随安又成了现实中的祈随安一样,往后倒,白色衬衫衣诀飞扬,模糊间对她说了一句童羡初,待在我身边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
童羡初眼睁睁看见她掉下去了。
睁开眼那一刻,有很强烈的失重感,童羡初喘了几口气才缓过来,想在梦里大概她还是殉了情。这又怎么不算是好结果呢?
她仰了仰自己干涸的喉咙。
有些不舒适地睁开眼,暴风雨似乎已经停了,日光晃眼地淌到眼皮上,令她觉得自己的眼球像是被人剥下来似的,好疼。
而就在这个时候
有人摸她的眼睛,指腹压住她的眼窝,热的,湿的,她以为那个人的手指在流汗。
直到那个人帮她擦那些汗,淌在她眼窝里的液体却越擦越多,于是最后,那人不得不再一次将她抱住,一颗壮阔波澜的心,像是要破胸而出,直接跳到她胸腔里头似的。
她才知道,原来是她哭了。
而她在给她擦眼泪,柔情似水。她却在梦中,幻想有一天能同她殉情。
对比好残忍,梦像真的一样。
大概是为了哄她,祈随安一边拍着她的背,一边开始哼唱她昨晚反复哼唱过的那首歌来,歌词好乱,粤语说得含糊,祈随安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唱的是什么意思,童羡初听到一句特别含糊的,突然说“不对”。
祈随安笑了一下,说,“那是什么?”
童羡初将脸埋在她肩窝,濡湿的泪淌过眼角,浸湿她的衣领,“是”
“这分钟我在等,你万分钟的吻。”[1]
“知道了。”
祈随安还是那样抱着她,好像她是什么值得被珍藏起来的宝物,声音飘在她耳边,又尤其含糊地跟着她唱了一遍。
还是不标准。她没有说话,只是把脸又往祈随安肩窝里埋进了些,眼泪不听话,顺着淌落。
祈随安轻轻拍她的背,唱了第三遍,最后叹了口气,“小邓丽君,你可真严格。”
第35章 「红豆棒冰」
同一片内海, 夹在勒港和澳都中间,站在两边看,却迥然不同。
勒港矮而挤, 时常是灰蒙蒙的色调, 像上个世纪褪了色的老照片,海却是其中唯一的荧蓝。澳都高而繁, 纸醉金迷, 彻夜不眠, 像狂欢的秀场,海却是灰沉沉的。
来到这里的第一天, 祈随安就莫名产生一种感觉,澳都不像是在热带, 和那些有冬天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差别。
第二天, 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便看到了印象中和那艘春天号相似的游轮,不止一艘, 停靠在码头, 像海市蜃楼。
倒是没有看到传说中的春天号, 不过仔细想来也很正常。
毕竟是十几年前的游轮, 对追求舒适的大部分游客而言, 设施和房间都落后。
如果要重新修缮,去适应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大概也得耗费不少资金和人力。
接着, 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童羡初在这里没有固定住处吗?为什么要住宾馆?
没过多久,她就知道了是为什么。
安心医院, 总部,叶美玲安心集团往外扩张版图的初始点, 也是六十岁的她在心脏病发后,住的那家医院,就在码头附近。
从她们住的那间南瓜车宾馆拐过两条街就是,不算清净,也不算大,零零总总两三栋楼。
墙色泛黄,周围设施老旧,听说遍布这片地区的分院发展起来后,老院成为叶美玲留给自己的清静之所,大部分时候都用来疗养。
她们在一个艳阳天赶过去。
不用多注意,就能看到医院所有的出入口,都有穿着黑西服的人在围着打转,站岗。
刚开始,祈随安以为是为了拦那些为了蹲新闻拍照的记者。
直到她们走过去,有个戴着耳麦穿黑西服的人,直直地伸手截住她们,对着童羡初的脸仔细观察,似是对上了号,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便紧绷起来,
“不好意思,童小姐,院长下了死命令,禁止你在这段时间出入这家医院。”
禁止入内?
祈随安觉得不太对,难道那位叶美玲女士,和童羡初之间的矛盾已经演变到了这个地步?
但还没等她开口询问。
就听到童羡初倏地嗤笑一声,“院长?”
双手抱臂,冷然直视着黑西服,“她都昏迷不醒了,还能起来给你们下这个死命令?”
“这……”
黑西服面露难色,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话里的人就变了,“是副院长。”
院长变成了副院长。
祈随安心里有了数。
她不动声色地看一眼童羡初,发现对方似乎早就知道这其中差别,没多惊讶,只是又笑一声,略带讥讽的语气,“什么时候这一个字都能省了?”
“童小姐,我建议你们还是直接走吧。”黑西服看起来还是个苦口婆心的,没赶她们,而是又加了几句提醒,
“现在院长昏迷不醒,副院长在各个出入口都安排了人,不会让你们进去看她的。”
还没搞清楚其中院长和副院长的关系,祈随安没有轻举妄动。
而童羡初也知道和这个黑西服多费口舌也没用,淡淡地回了几句,便带着祈随安离开了这些黑西服的视线。
赤道的阳光不要命地射下来,顶着烈日,她们在这些高楼大厦中穿梭,祈随安不知道童羡初要带她去哪里,但她预感,这第二件事,恐怕也不像她想象得那么简单。
眼下不过是想陪童羡初去和养母见一面,就有什么院长,副院长,看管各个出口的黑西服……这些恩恩怨怨跑出来,虽说是些边角料,但要真串在一块,想想也不一般,简直像老派港片里才有的那些刀光剑影,来之前她哪里想得到?
她走了一段路,看童羡初像是被烈阳越照越薄的身影。
又联想到童羡初所说的,十五岁那年被叶美玲仇人绑架的事情,和刚刚自己瞥见的事情放在一块,她瞬间皱起眉头,这样一个跌宕起伏的是非之地,童羡初从被接回来开始就一直这样生活?
像是知道她在猜测些什么,童羡初一直在她前面走着,一眼都不回头看她,穿一袭黑裙,像不会轻易在人类面前舔舐伤口的黑天鹅,始终走在赤道最中央,宁愿孑然一身,也不愿接受任何一个人的怜悯。
这样的人,才会连眼泪都是流着脓汁的血,烫得人,心连着肺,一块疼。这样的人,在梦醒时分,眼泪浸湿过祈随安的衣领。
祈随安突然觉得自己喉咙是湿的,黏的。她打破了这种要命的沉默,“童羡初,还好吗?”
童羡初步子滞了一秒,却还是听懂了她在说什么,“火灾里受了点伤,我让我的画廊经纪在照顾它。”
祈随安点了点头。
不过童羡初并没有看到。
她还是在前面走着,知道祈随安在跟着她,却和她始终保持着一步前后的距离,“俗气的人,俗气的事,祈医生应该见的很多吧?”
“通常是发生在别人的故事里。”祈随安也没有急着走上前去,她在这种时候通常没有任何攻击性,不是非要抓住童羡初那点已经淌出来的悲哀,“还没有亲眼见过。”
她的语气很松,不紧绷。
童羡初沉默一会,“其实也没什么好见的,不过是一些俗套的东西,这些有钱人见得多了,争遗产的游戏,很常见。”
简单的一句话,加上之前了解过的部分信息,祈随安明白了其中的来龙去脉。
无非就是叶美玲的情况现在不算明朗,于是围绕在她身边的一群人,就已经开始在心里打起了各自的算盘
叶嘉欣去世后,叶美玲无子无女,没有丈夫,父母又早亡,留下的所有产业该何去何从?
总不可能真让童羡初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养女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吧?
但如果要将童羡初这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出去,就得在叶美玲这里吹些耳边风,让叶美玲立遗嘱,确定完全排除童羡初的继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