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3个月前 作者: 甜甜圈小吊车
不过……他也没底气抗议就是了。
他真挺喜欢自己的身材,否则不可能有信心去搞擦边。但也不得不承认,在场所有的原住民,几乎都比他身材壮硕!
哦对!想到这!林云猛然意识到一件事,顿时整个人呆立当场:那些搬运着重物、发出震耳嘶吼、浑身浴血散发着力量与野性的战士中,竟然有一半是女性!
她们和男人们一样留着贴头皮的寸头,身材同样高大健硕,肌肉贲张,彰显着胜利的汗水与血水,同样在她们古铜色的皮肤上流淌。
无论男女,所有战士一起搬运着猎物,她们的手臂一样虬结有力,嘶吼时,她们的喉咙一样迸发着原始的能量。在跃动的篝火与耀眼的阳光下,每个人眼中都燃烧着同样的勇猛与桀骜,动作间是同样的力量与彪悍,不分彼此地共享着这场血腥的凯旋。
这个迟来的认知像无形的手掴过,让林云脸颊发烫。他站在这看了半小时,竟然一直没发现战士中有男有女,或者说,他潜意识里一直把所有战士默认为男性。
眼前的事实让他为自己的狭隘感到强烈的羞愧,原来自己才是那个格格不入的异类。
第16章
对林云的震惊,多得淡定解释:“兽人之间的男女差别不是很明显,捕猎时所有人一起上,分工都差不多。母司大人曾经是部落里最强大的战士,据说,她年轻的时候能一个人杀死一头……盾龙,”怕林云不理解,进一步解释说,“一般需要十几个战士才能合力杀死一头盾龙。”
林云惊叹:“我去!那确实强的离谱!”
“男性兽人和女性兽人在部落中的角色几乎没有区别,有区别的是女性人秧,她们体力最差,还特别容易生病死掉,所以只能做最轻松的劳作。”
林云环视广场,周围确实没几个女性人秧,其中还有两人挺着大肚子,站在广场边缘的安全位置。离得有些远,看不清面孔,林云也就没在意。
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人,古铜色的肌肤上青筋暴起,汗水混合着黏腻的血浆,顺着他岩石般棱角分明的胸腹沟壑蜿蜒流下,浸透了腰间的兽皮。
他上前几步,单膝跪在血污中,倾身向母司大人行礼。金黄色眼眸在篝火的映衬下,充满了亢奋与征服的快意,原始的野性在他周身毫无掩饰地燃烧着。
以林云的视角来看,简直是兽人中的兽人,硬汉中的硬汉,完全符合了他对“兽人”这一族群的印象。
他轻“啧”一声,叹道:“真酷!”
多得凑近了些,说:“这是狩猎队的首领,金,我的阿父。”
“啊???”林云顿时双眼圆睁,上下打量多得一圈,尤其审视了他的五官。细看的话,确实和金的长相有几分相像,还不是一点像,而是越看越像。林云再次不可置信的惊呼出声,“卧槽!!”
第一次见面,林云就觉得多得很不像兽人。他面部线条柔和,肌肤是常年不见烈日的冷调白皙,加上一看就很不好打理的齐肩长发,一整个不染风霜的模样。就连指尖都圆润光洁,没有劳作的印记,再配上漫不经心的随性做派,与这粗粝野性的世界格格不入。
反观首领金,他的肌肤好像被风沙和烈日反复捶打过的熟铁,满身伤疤就像烙印在肌肤上的可视性战绩。指关节粗大突出,掌心包裹着厚实的老茧,手臂肌肉虬结,青筋如盘踞的老树根般暴起蜿蜒,在汗水和尘土下贲张着原始的力量。
和多得这养尊处优的小白脸简直是天差地别。
林云不可置信的问:“是你妈妈的基因太强大了吗?”
多得似懂非懂,秉持着有问必答的原则,勉强应道:“我母亲是挺强大的,她当初为了和我父亲结契,打败了整个部落的竞争者。”
“呃……”林云抿嘴,沉默,明智的选择闭嘴。
多得没觉得这算什么问题,已经开始尽职地对林云讲解:“首领正向母司大人汇报这次狩猎的成果,方便母司大人下一步的安排。他们出去了三天,一共猎到五只肉龙……三只巨蜥,十只野猪,十只笨牛,三只大角羊,七条巨蟒,二十只矮脚马……一只盾象。”
多得应该是边翻译边自己造词,林云听着也很费力。多得没有直接用地球动物的名字指代,很显然,这些动物和地球上的动物并不一样。堆放在广场上的猎物大多已经简单分割过,除了特征明显的兽角、獠牙,看不出原本长什么样。林云猜,按原住民把动物特征加到名字里的习惯,这些估计都是前几天见过的草原四不像们。
母司大人听完金的回报,从腰间抽出一把黑色的石刀,切下最大那头猎物的一对耳朵,举起双臂向众人展示。然后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从战士中挑出五人,让他们同时开始分割猎物。
广场上再次掀起欢呼声,秋后暖阳中,拉开了一场血腥而愉悦的较量。石刀映出闪烁的寒光,骨渣和血珠在广场上泼洒,溅到围观的人群中,像是烈火烹油,将气氛彻底点燃,嘶吼声几乎要掀翻广场,空气中翻腾着浓烈的铁锈味与原始的亢奋。
林云有些承受不住这野蛮而残暴的场景,飞溅的血肉和扭曲狂热的面孔让他下意识回避视线,浓烈的血腥味和震耳欲聋的嘶吼却能穿透皮囊,一股脑涌向胃部。
他勉强支撑了两分钟,觉得有点想吐,踉跄着后退两步想暂时回避一下,刚转头就对上一双灿金色的眼眸。
是狩猎队的首领,金。
这人明明是高大健壮、富有攻击力的外表,却很擅长隐匿自己的动作,行动间悄无声息,存在感极低。只有当你正向面对他时,才猛然有种被掠食者锁定的惊慌。
那双被战斗反复淬炼过的眼睛,时而锐利如剑,时而近乎凝固的沉寂,隐在惑人的金光后,让人分不清真假虚实。
此刻,那双属于顶级掠食者的眼睛,正平静而淡薄的盯着林云。好像一头正看着小鸡仔的猛兽,眼中并没有蓄势待发,只有沉静到极点的游刃有余,有种动动小指头就能碾死小鸡的闲适。
林云在这样的目光中,难以抑制的打了个寒颤,心脏“突突”地乱了节拍,他在那一瞬间,有种自己已经被撕碎一次的错觉。
“阿父。”
多得在身后出声,手指扯了扯林云的衣角,示意他一起上前。林云犹豫了下,克制住逃跑的本能,跟着多得往前走了几步。
不过几步的距离,金的眼神迅速缓和下来,甚至勾起唇角对林云笑了下。
“林云?”金的嘴巴动了动,字正腔圆的喊出林云的名字。
一股近乎虚脱的松弛感瞬间攫住了林云,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立刻对金挤出一个笑容,轻声问候:“fa-fono!”
他甚至有种荒谬的、受宠若惊的感觉,这个动动手指就能将他碾碎的顶级掠食者,竟然主动收敛了那令人窒息的压迫感,对他报以友善,让他在被强者攥在手心里的窒息感中得以“生还”。
这片刻间的变化,让林云清晰而明确的意识到,自己的小命就在掠食者的一念之间,他只是幸运的被放过一马,那短暂的“善意”并未改变他小鸡仔一样的本质。
一场莫名其妙的穿越,让他成为蛮荒世界里最底层的存在,成了会被顶级掠食者一个随意的笑容就“安抚”下来的角色。
金的笑容,非但没有带来真正的平等,反而让他意识到:剥离了文明社会的保护壳,他被异世界归类为一个弱小的生物体,是需要被保护的弱者。
这迟来的领悟,混杂着周围浓重的血腥味,沉重地压在他的心头。
他愤怒当前的无能,又对这种无力摆脱的弱者身份感到无奈。作为普通的地球人,他永远也无法拥有兽人一样强健的体格,这像是一个基因玩笑,是这个世界绝对的、无法逾越的生物差异。
多得和金在用索朗语交流,林云脸上挂着已经变形的苦笑,他从没有那一刻像现在这样,无比清晰的感知到自己有多弱小。
直到天边挂上两个月牙,大伙把切割好的肉块送进山洞收纳,又在广场上摆好石锅,热气腾腾的氤氲了半边广场。林云才在多得的催促中,走出那阵缠绕在一起的低落情绪。
他手里被塞过来一片大树叶,跟在多得的身后排队领晚饭,嘈杂的交谈声灌入耳中,有种隔着海水的闷响,遥远而割裂。
晚饭是炖肉,猎物被均匀的切成手掌大的方块,人秧每人一块,半兽人三块,兽人六块。
林云领到了一块肉,多得也领到了一块。
“我不捕猎。”
“哦……”林云还有些回不过神,也没心情细究这话什么意思,只当他这几天出去找人没有参与捕猎,所以不能和其他兽人一样领到六块肉。
他捧着肉块,看着广场上席地而坐狼吞虎咽的人群,迟迟没有把食物送到嘴边。
“你……”多得用肩膀碰碰林云的肩膀。
“嗯?”
“你是不是咬不动?”
第17章
林云有些哭笑不得,多得的话让他再次意识到兽人眼中的人类有多弱小。
他以前在工厂里干着最累最重的工作,坚持了两年都没跑路,还会挤时间去徒步、爬山。事实上,他的力量比普通地球人更强些。
结果,到了这里却成了连肉都咬不动的弱者。
不过被多得一打岔,那阵情绪的小尾巴有些后继无力,被撞散在烟雾氤氲中。他叹口气,觉得矫情也没什么用,不如先把肚子填饱,上次吃饭还是今早出发前,他早就饿得不行了。
炖肉比他想象中干净卫生,奶白色的肉块只放了盐调味,闻着有一股腥臊味,肯定不敢奢求好吃,能填饱肚子就行。
他低头咬了一大口……妈的!还真咬不动!
这块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又老又柴,肉纤维粗得跟毛线一样,一口下去像在吃一叠卫生纸。林云强装自然的偷偷用门牙切割肉丝,磨了好多下都磨不断,反而将强劲的肉丝磨到牙缝里。
多得又凑过来,诚恳道:“你可以拿回洞,用石头敲碎了再吃,人秧们都这样弄。”
林云想说自己没那么弱,但肉丝还塞在牙缝里,存在感十足,只好保持沉默。
“哎~习惯就好啦。”
这话怎么听都觉得是在阴阳怪气,可惜林云嘴巴里还塞着肉块拔不出来,只好开解自己,多得只是在说他见到的事实,是他变得比以前敏感了,觉得多得在嘲笑他。背地里偷偷用力,把牙都咬得酸软,才终于把肉块咬断。
“哎!”林云叹口气,把肉块放在一边的叶子上这叶子还是多得给他摘的。其他人都是直接把肉块抓在手里,一边两手倒腾,一边吹着气,他俩拿着叶子,一点都没被烫到。
林云认可了多得的可取之处,再次背过身,偷偷用指甲扣牙缝。
“知道风有多贴心了吧。”
多得在身后幽幽咏叹,这次的语气反而和之前很不一样,成功勾起林云的好奇。
林云莫名其妙:“跟风有什么关系?”
多得指指林云手边的肉块,说:“这是矮脚马的肉,比较粗糙,人秧咬不动也正常。前几天在外边,都是风专门给你选的猎物,呆头鸡,笨羊,肉质细腻,适合人秧吃。”
“啊?”林云呆住,他记得刚遇到三个兽人那晚,几人找到山洞准备休息,风手里拎着一头羊。他以为风在路上顺手牵羊,没想过那是专门给他抓来的,那个羊腿烤好后片成薄片,确实比今天的矮脚马好吃多了。
前几天吃的鸡和羊,都和地球上吃到的口感差不多,前二十年的习惯,让他默认为肉类本来就是这样的。今天和矮脚马一对比才想起来,没有经过驯化的野生动物,怎么可能和家养几千年的动物相比。
呆头鸡和笨羊估计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这一点是得感谢风,等他治疗回来,给他安排点好吃的病号餐吧。
“这肉根本炖不烂,但能让人很长时间不饿,很多人秧会拿回洞再加工一下。”
林云转头看,果然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领了肉后就往山上走。
“部落只提供基础的饮食,每天早晚两顿饭,你每天能领到两个肉块,大部分是矮脚马。想要吃别的肉或者弄点别的口味,可以在自己洞里做,但不要忘了来领肉,只要参与劳动,都能领到肉。”
“好。”
林云决定听从多得的建议,回风的山洞重新加工一下肉块。
主要也实在坐不下去了,他在这边,简直是个奇珍异兽一样的存在。虽然母司大人介绍了他,但与众不同的装扮还是让大家好奇。所以人都拿他当下饭菜,咬一口肉,看他两眼,再和身边的同伴谈论几句。
林云直播的时候经常被屏幕后的姐妹围观,不会觉得被点评是冒犯,但也没有当猎奇蘸料的爱好。
“一起吧,我也回去加个餐。”多得把肉块用树叶包好,跟着站起身。
“对了,风和小河怎么吃饭?”
“羽肯定会帮他们的,不用担心。”
“这几天他们都会待在那个山洞里吗?”
“应该是,小河的伤估计一个多月才能回来,风得十来天吧,这几天我先带你熟悉熟悉部落的环境。”
多得的山洞几乎在部落正中间,格局有点像现代的套间,是个“八室二厅”的大房子。在强者为尊的蛮荒时代,能拥有这样的大房子,多得的家人肯定有相当强劲的实力。
风的山洞和多得家差不多高度,从多得家洞口沿着山壁上开凿的小路一直往北走,最后一个山洞就是风的。多得说,风的父母喜欢清净,所以选在最边上凿洞,洞口再往北就没路了,是一堵被凿平的石“墙”。林云还能看出风的父母很懂生活,他们将洞口后移,不仅能更好的避风,同时还在洞口凿出一个两平米左右的小露台。夕阳西下的时候,应该能从这里看到漂亮的晚霞。
林云站在露台上,看着火光摇曳的广场,静静发了会呆。
高山族人的体内似乎有无尽的能量,获得了食物要嘶吼表达开心,吃饱了肉,也要宣泄似的叫一叫。
广场上的热闹一直漫延到山上,放眼望去,几乎所有山洞都被点亮,像一个个发着光的蜂巢。
这应该是每个山洞的家庭成员被拆分到不同狩猎小队的缘故,今天只回来了一个小队,但大部分山洞都亮起了光。
林云再次为原住民感到惊讶,把一个家庭内的成员分开编队,能最大程度保全这个家的有生力量。真有意外发生时,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