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3个月前 作者: 我即江湖
    章行蹙眉:“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们已经开始怀疑他,解释有用吗?”李希忍不住讽刺。


    人心就是魔鬼栖息之地。


    “可是你明知道梵蒂冈在追我们,而且还是因为这个小子,”章行指着李希,“为了他,你已经彻底成为梵蒂冈的走狗了吗?”


    墨尔斯握紧李希的手,把暴怒的小个子拽进自己怀里,下巴顶着李希的头顶无所谓地笑:“对啊,我就是圣子大人的一条狗。”


    李希翻了个白眼,仰头用后脑勺怼他。


    “沼泽很快会彻底干涸,你们直接跨过沼泽就能离开,”墨尔斯抱着李希往后退了几步,和章行对视,“我答应过给你交代,但想必你已经知道我变成了什么。”


    章行一瞬间就懂了,这人要离开。


    “再见了,小。”


    墨尔斯抱紧怀里的人朝后仰面倒下去,在他们的身后,是沼泽中更深的一处水潭,唯一保留的水源。水潭深不见底,两人落入水中,几乎没有溅起什么水花,立刻消失在众人眼前。


    “首领!”张叔惊慌失措地扑过去,水面平滑如同镜面,完全看不到水面以下的东西。他几乎立刻就想下水救人,被章行拽起来。


    “他们不会有事的。”他紧紧攥着张叔的胳膊,眼前闪过墨尔斯看向他的眼神。


    墨尔斯到底想和他说什么?


    他惦记的这两个人,此时已经潜入了更幽暗的水域。正如女妖所说,他们顺着水潭进入了一个地下隧道。


    李希握紧手里的鳞片,嘴里吐出一串气泡。神奇的是,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呼吸,仿佛有源源不断地氧气从水中被送入他的身体。


    他愣愣地侧头注视着带他往前游的人。


    或者说,人鱼。


    对方黑色的发丝如同雾气,顺着水流在两人身后摇曳,发丝缝隙露出一张俊美的脸。这张脸属于章行珏,但带上了人鱼的某种特质。


    比如狭长的瞳孔,虽然拥有蜜色的皮肤,但表层仍然有一层质密的膜反着光,以及像金鱼尾鳍一样舒展的耳朵。


    对方冲他龇牙笑,露出满口尖锐的细牙,看起来会让密恐患者崩溃。而他那条颀长又硕大的黑色鱼尾几乎要融入这幽暗的水环境,只在搅动水流时发出沉闷的响动。


    ‘说实话,多少有点吓人……’李希忍不住想。


    墨尔斯眯起眼睛,勒住他的腰身猛地往前一蹿,如同水中的一道黑影一样急速掠过。


    不知过去多久,也许有一个小时,李希从昏沉中精神一振。他发现周围逐渐明亮,从深绿色渐渐过渡到半透明的祖母绿。


    头顶有光线!


    哗啦


    墨尔斯带着他一头钻出了水面。


    “咳咳咳!”李希咳嗽着,搭着他的肩膀拼命呼吸新鲜的空气。这可真奇怪,他在水下明明可以呼吸,仍然有种憋气到现在的窒息感。


    墨尔斯伸手将头发捋开,发现自己的手变长变粗,长有尖锐的指甲,同时手指之间有蹼相连。他仔细打量指甲,发现这些深色的甲片上有细细的血管,竟然是有剧毒的。


    他挑眉想到,这幅身体倒是不错,武装到了每一处细节。


    “咳咳……”李希喘匀气,抬头打量四周,“这地方真的能通往外面?”


    周围是一个巨大的洞xue,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像在音乐厅一样绕梁三日回音不绝。洞xue的顶端太高,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藤蔓。刚才在水下时,他感觉上方有光源,可现在仰头找了一圈都没找到。


    墨尔斯轻轻捂住他的眼睛:“你的感知能力应当很强,可以试一试。”


    是吗?


    李希怀疑地闭上眼,首先感觉到墨尔斯皮肤的湿滑,这种感觉超越了皮相,仿佛带他回到了西圣城那个水池。随后他穿过了人鱼的手指,飞向了洞xue的高处。


    这个洞xue一半是礁石嶙峋,一半淹没在碧色的潭水中,那些垂挂的藤蔓像蛇类一样交缠在一起。他随意地从那层叶子旁飞过,闻到蛇信草的腥味,这是一种需要新鲜空气的卷须藤本,因茎叶蜷曲如同蛇信得名。


    “有蛇信草!”李希拉下墨尔斯的手兴奋道,“就在最高的那个地方!”


    找到了出去的地方,他们反而不再着急。这个幽深的深潭将他们的踪迹掩埋,梵蒂冈要想找到他们恐怕还得费一番功夫。


    李希爬到岸边,小心地避开地上尖锐的礁石。他转身看向水中的人鱼,对方斜靠在礁石上,坦露出精壮的上半身,那条华丽的黑鳞鱼尾在浅水悠闲地摇曳,这一幕就像油画,充满了奇诡的美感。


    “老鱼,我觉得你得上来晾晾干,”李希蹲着,垂涎地摸了摸他的胯骨,那里是人类皮肤和鱼鳞交接处,“我有种感觉,等你晾干尾巴就能变回人类的形态。”


    大概那地方比较敏感,手指接触的地方抽搐几下,被人鱼警告地摁住。


    “别乱动,我在水里能够储蓄力量。”


    墨尔斯眼神倏忽加深,忍耐地用力捏他的手指,直到少年龇牙咧嘴抽回手,他才暗自叹口气。


    “我们还去贝斯德吗?”李希跟着叹气,“我等于和莱娅的灵魂做了约定,一定要弄清楚诺玛的死因,找到那个大恶魔……”


    他不确定自己如果失约会有什么后果。


    “当然要去,”墨尔斯淡淡说,“不但我们去,章行他们应该也会想办法甩掉梵蒂冈,去贝斯德和我们会合。”


    李希不敢置信:“他都怀疑你还会去?”


    “莱娅是他的情人,”墨尔斯伸手碰触他的下巴,抹去那里欲掉的水珠,“如果我出事了,你会放弃寻找真凶吗?”


    李希不太喜欢这个假设,但这个假设让他立刻就代入了。换成是他,他一定会排除万难前往贝斯德,哪怕孤身一人。


    “以梵蒂冈那些人的思路,贝斯德仍然是我们首选的目标。当然,他们还是会留人手以防万一,我们做些伪装就能解决。”墨尔斯沉吟,“关键看章行,他大概会脱离大部分单独离开。”


    未来还有各种麻烦在等着他们解决。


    李希的思绪转了一圈,又想到了罗兰。他只希望神殿能尽快派人去解救西圣城,但危机解决以后,文卡马绝对不会放过老头。


    在遥远的西方,四座圣城拱卫的中央神殿教区如同王冠上最昂贵的那颗宝石。


    这座城市以白色和金色为主,在正午的阳光下,反射出足以驱逐一切黑暗和不祥的白光。到了夜晚,神殿最高处的灯塔发出万丈圣光,笼罩住整座城池,远处密林里的生物都不由自主地退缩回更深处,以免被灼伤。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展翅穿过神殿重重的回廊和立柱,从那些身着各色披祭的神职人员中间飞过去,一直一直往上,直到来到最高处的六棱花窗前。花窗的中间有个更小的六棱洞口,便于光线穿透,白鸽便从这洞口钻入,来到空旷的礼拜堂。


    在这礼拜堂里竟然有许多白鸽,它落在同伴中间,大摇大摆地啄食地上的谷物。


    “格雷,你应该先给我递信。”


    一个苍老低沉的声音响起,洁白的袍角落在鸽群旁,鸽子们却没有受惊。来人俯身捧起那只带着灰羽的鸽子,从它的脚爪上取下精致细长的金管。


    这双手布满了周围和老年斑,让人联想到死亡。不过它们的动作却很灵巧,飞快地拆开黄金质地的细管,从里面取出一张小小的字条。


    “哎……”


    伴随着悠长的叹息,声音的主人抬起头,眼睛蓝得极为耀眼,和他衰老的脸庞有种怪异的反差。


    “冕下?”


    马克西姆斯揉了揉眉心,把纸条递给守在旁边的圣骑士,“恐怕得劳烦你们过去一趟,西圣城被狼人和行尸包围,文卡马困在那里无法离开。”


    圣骑士不由大惊。


    “四大教区的周边,我们都有定时清理,怎么会发生围城这种事情?”


    马克西姆斯双手垂下,松松地合拢。洁白的袍袖遮盖住大部分皮肤,只露出他食指上的权戒。他垂眸看着地上这群白鸽,喃喃自语:“是啊,好多年了……怎么会呢。”


    第73章


    这个世界充满了死亡和毁灭, 大片的原始森林为黑暗生物提供了栖息之所,而多年以前城市的道路,则渐渐被荒草侵占,直至消失。


    为了维护主要道路的安全, 从马克思姆接管梵蒂冈开始, 他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每年数次派遣圣骑士以及梵蒂冈人员来往于这些道路。清理那些植物、路障倒在其次, 他们的主要任务还是沿路清理周遭的黑暗生物, 留下梵蒂冈的守护印记。


    安全的交通才能促进商队往来, 如同血管中的血液缓缓流动,把物资带到聚居地, 人类世界得以延残喘。马克西姆斯当然不会自大地认为梵蒂冈就是救世主, 但某种意义上, 他确实统治了东大陆的三分之一。


    现在他的治下却出现了意外, 本不该出现的变故。


    “你带着骑士团尽快出发吧,”马克西姆斯叹口气, 面容因为忧虑显得更加衰老,“一定要查清楚狼人和行尸出现的原因。”


    “是,冕下。”圣骑士很快离开。


    马克西姆斯看向头顶的日冕女神,神像手捧日轮和月轮,教义中解释这两者代表光和暗,教众往往理解为正义与邪恶。然而, 真挚的爱情之中亦有算计,崇高的道德未必没有卑鄙, 而邪恶里偶尔也会开出善之花。


    世间的事, 哪有绝对呢?


    他慢慢朝外走去,从白塔下来时正好碰上梵蒂冈接济的孤儿。这群穿着白色麻料长袍的孩子迎面撞见他, 都吓得停下脚步,忐忑不安地行礼。


    “冕下”


    除了最小的那个,孩子们看着他的眼神都带着明显的敬畏,或许畏惧更多一些。


    马克西姆斯冲他们笑,从眉梢到眼角绽开的浅笑,带起一条条深刻的纹路,立刻将那份庄重肃穆化为了慈爱。


    “午饭吃了什么?”


    他俯身抱起了一个最小的小家伙,和对方明亮的浅褐色眼睛对视。


    “豆子,肉肉……”小孩嘬着肥短的手指,含糊地笑。


    马克西姆斯眼角瞥到那个大男孩紧张的表情,拍拍小孩的脑袋将他放下去,小孩果然笑嘻嘻地扑到那男孩的腿上。


    他扯了扯嘴角:“去上课吧。”


    孩子们迫不及待地行礼,然后脚步匆忙地赶去远处的日冕女神殿。那里有助祭会带领他们学习一些最基础的文化知识,等到十岁时统一进行选拔,资质更为优秀的将会进入神殿成为学徒,而剩下的则被安排去外城接受骑士训练,接受第二轮选拔。


    他看了一会儿,转身继续走着,不免想起他的教子。文卡马小时候十分好学,虽然身份特殊,依然跟着梵蒂冈救济的孤儿们一起去上课,后来又去了外城。


    马克西姆斯记得自己曾对文卡马说过,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得有所取舍。此外,梵蒂冈也没有过圣子加入骑士团的先例。


    ‘一定要遵循先例吗?我不可以做第一个人吗?’


    这是文卡马当时反问他的话。


    在马克西姆斯的印象里,圣子是一类重要但且模糊的存在。他从没有向自己这位教子强调过圣子的职权,因为他认为文卡马可以从梵蒂冈生活中自行领会这一点。


    比如别人对他无比尊敬,哪怕他毫无贡献……比如他即便获得了人们的尊敬,也没有因此得到更多的权力。


    文卡马很聪明,他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可是他并没有像别的圣子一样顺服,而是对自己的教父提出了质疑。


    ‘如果我变得强大,那么我不就变得更有价值了,更有地位了吗?’


    这种骨子的不驯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啊。


    马克思姆斯诧异不已。


    不过那是他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这张小脸蛋,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文卡马和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很多事情因此而改变。


    马克思姆斯笼着手朝西教区走去,那里分布着研究所和神学院。阳光直射,他眯起那双蓝得发亮的眼睛,苍老的皮肤却愈发显得透明,毫无血色。


    他径直来到研究所,这里和西圣城的几处研究所不同,地面建筑物规整,地下还有更宽广的面积,光是研究员就足足有一百来人。神学和科学在某些时代并不分家,比如此时的中央圣城,也许最先进的生物研究就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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