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3个月前 作者: 杨溯
    “没什么,”方稚结结巴巴,“我就是想说,呃,金城开发区不能再去了。那里没被洪水淹过,资源又多,姓周的肯定会霸占那里。可恶,为什么大家不能像我一样善良呢?”


    “嗯……”


    方稚不再说话,suv那儿以为他还在难过,不知道如何安慰才好,更是不吭声。方稚一面开车,一面想东想西,幸好路上空旷无人,不至于蹿出个过路的小孩儿或者抛锚的汽车,他们安全无虞到了家。


    这次收获颇丰,金子、枪支弹药、纸巾肉干都得到了补充,但是猪饲料仍然没有着落,只能想办法自己种了。陆可可的习题和教材也没能搞到手,下次再说吧。


    陆可可和大宝睡在天台上,车子回村,大宝首先醒来,用脑袋把陆可可顶醒。陆可可一看,立马踢踢踏踏下了楼。


    方稚下了车,迎面就见陆可可和大宝冲过来,张开手臂抱住一人一狗。陆可可把作业交给陆霁川检查,还展示她收拾好的客厅,新摘的大草莓,抓来的一兜子大蚂蚱。好家伙,他们出去的一个下午加一晚上,陆可可就没闲着。


    方稚真是无语,陆家一家人都是属牛的,眼里贼有活儿。


    陆可可牵方稚到餐桌前,指着藤编筐。方稚低头一看,里面卧着六个圆溜溜的鸡蛋。


    “嚯,”方稚拿起鸡蛋,“小鸡下蛋了?”


    陆可可用力点头。


    终于有鸡蛋吃了。有鸡蛋,能吃蒸蛋、煎蛋、舒芙蕾、松饼、蛋糕等等等等。方稚还没开始做,嘴巴已经开始冒口水了。他宣布,明早吃蛋炒饭!


    陆霁川把周大福里顺的小兔金项链拿出来,递给陆可可,陆可可很宝贝地戴起来,对着镜子左看右看。陆霁川去做夜宵,方稚瘫在沙发上看她臭美,眼皮子打架,没过多久就睡着了。


    陆霁川从厨房里出来,便见他睡得流口水,像个二傻子,一只手臂从沙发沿上垂下来,灯光萦绕在他莹润的指尖。陆霁川悄悄走过去,把他的手臂捞上沙发,轻轻捏住他嘴巴,让他闭了嘴,然后摊开沙发毯,盖住他的腹部。


    在光下凝视方稚的脸颊和躯体,有种不一样的感觉。陆霁川见过很多病人,很多尸体,也曾打开他们的头颅,接触常人难以望见的内里。


    人体在他眼中,是细胞,是有机物和无机物的组合。可是方稚好像不太一样,陆霁川的目光落在他稍显稚气的脸颊上,沿着鼻梁向下,掠过殷红的嘴唇,洁白的脖颈,在他的胸膛和腰肢上逡巡。天公好像格外眷顾方稚,别人是一团浊肉,只他是独一无二的宠儿。


    陆霁川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的脸颊。


    吾日三省吾身,今天有成为gay么?


    陆霁川想,应该快了,或许他该找找机会验证自己有没有成为gay。他习惯于严谨、客观,对待自己的性向也不例外,他必须百分百确认之后,再给方稚一个满意的答案。那之后,他们会谈恋爱、结婚,相守到末日的尽头。


    关了灯,夜正深,世界仿佛在缓慢地呼吸。陆霁川带着陆可可,蹑手蹑脚回了房间。


    第二天,方稚是饿醒的。日上三竿,陆霁川早已出门干活儿了,连陆可可都写完了作业,带着大宝在隔壁天台上拔生菜。不是方稚懒,实在是陆家人属牛马的,方稚比不过。


    方稚吃完早饭,洗洗漱漱,换了身衣服出门。站在云顶栈道上往下望,陆霁川正在梯田边上建围栏。这次他没有砌墙,只砍了许多树过来,锯成半人高的木栅栏。


    因为张应麟的直升机,大多数丧尸都跟着跑了,遗留在云尖村附近的俱是腿脚不好的老弱病残,偶有几个跑向陆霁川,陆霁川就提着斧头把它们给砍了。


    虽是上午,日头已经很盛,阳光恍若碎玻璃碴子,扎得人生疼。陆霁川已脱了短袖,赤裸着半身在那儿锯木头,方稚看着就觉得累。


    不想干活!方稚回屋吃了个冰棒,把衣服放进洗衣机,挑了下等会出门穿的鞋子,磨蹭了好一会儿,终于骑上老头乐,颠颠开往梯田。


    方稚先去了趟农民阿婆的家里,把微耕机拖出来用。农用百科全书上说了,用微耕机翻地,一亩地半天就能翻好。然而他光是调试就调了大半天,这机子光突突不翻地,好不容易能翻地里又左右乱晃,等他终于把微耕机推进地里翻土,陆霁川栅栏都快围好了。


    “陆医生,咱真的要种地吗?”方稚还没开始干就犯懒了。


    “要种。”陆霁川很坚定。


    不仅猪要吃,人也要吃,他们实在是不能继续坐吃山空下去了。


    陆霁川鼓励他,“加油。”


    方稚抹抹泪,走进地里翻土。开着微耕机突突了半个小时,一片地翻好,紧接着下坡,翻第二层梯田。中午回村吃了顿饭,给陆雪薇炸蚂蚱,躲过最炎热的正午,下午又回去翻地耙地。


    方稚看陆霁川栅栏围得差不多了,就把陆可可和大宝带了出来。陆可可戴着方稚的大檐帽,在耙过的地里埋种子。一直干了三天,整片地耙完,焕然一新。方稚又去阿婆家里背上播种机,往梯田里撒种子。


    然后就是浇水了。


    这儿原本是水田,本有引水沟和蓄水用的田埂,只不过现在大旱天,水沟早已干巴了。方稚又去阿婆家翻,找到了一台汽油抽水泵,命令陆霁川拉到田里,而他自己则把水管接进附近的鱼塘。


    水源源不断进了田地,浇透土壤就差不多了。


    终于只剩下最后一步施肥。


    半夜三更,方稚背着10瓶灵液,做贼似的打开一楼房间门。单人床上睡着陆可可和大宝,陆霁川打地铺睡在地上。方稚嘶嘶嘶了几声,大宝猛地抬起头,从床上跳了出来。


    一人一狗做贼似的,偷偷溜出家门。方稚骑着老头乐到梯田里,用抽水泵装了三桶水,把10瓶灵液全数倒在里面,然而拖着水桶在每层梯田里都浇了点营养液。大宝屁颠颠跟着他,低头试图舔营养液,被方稚抓住了嘴。


    “走开走开,别捣乱。”方稚低声道,“你的任务是帮我警戒,如果有丧尸过来就提醒我。”


    大宝摇了摇尾巴。


    忙活了二十分钟,一亩地浇完了,地里逐渐冒出星星点点的绿意。那些小芽一开始是尖尖的,怯怯的,小心翼翼地破土而出,尔后一发不可收拾,争先恐后地往上蹿。


    满地活泼泼的绿,汪洋似的绿,生机脱了缰一般撞进他的眼眸。


    大宝东嗅嗅,西嗅嗅,在麦苗周围绕来绕去。


    方稚举起小玉瓶,一整瓶的灵液用尽,金色已经消失,等下次吃了金子,它才会再次晕染出金色的纹路。小玉瓶啊小玉瓶,你到底是什么呢?


    回过身,忽然看见陆霁川立在上一层梯田上,静静望着他。燥热的黑夜里,陆霁川的目光那么宁静清凉,仿佛清凌凌的月光,浸透方稚的全身。方稚吓了个激灵,立刻背过手,藏起小玉瓶。


    他扭头瞪大宝:陆霁川过来了,你怎么不提醒我?


    大宝歪头看他,豆子似的小眼眨巴眨巴。


    “方稚。”陆霁川说话了。


    “干、干嘛?”


    “我不会探究你的秘密,”陆霁川声色平静,“但你要明白,不告知同伴,深夜偷偷外出,很不安全。”


    “我带了大宝。”方稚低头用脚尖蹭泥土。


    “那也不安全。”


    “好吧好吧,下次我不会一个人出来了。”方稚瘪瘪嘴,猛地又反应过来,什么时候轮到陆霁川教训他了?他挺直腰板,理直气壮道:“我就出来,咋地!有本事你咬我啊。”


    陆霁川看他张牙舞爪的样子,又问:“秘密藏好了么?需要我回避吗?”


    方稚侧过身,把小玉瓶塞进裤兜,说:“好了。”


    陆霁川蹲下身,朝他伸出手。方稚握住他的手,被他拽了上去。大宝纵身一跃,屁颠屁颠跟在后面。方稚跟在陆霁川身后,心里不爽,扭头瞪大宝,大宝讨好似的蹭他裤腿,一副不知道自己哪里惹方稚不高兴,反正蹭就完了的样子。


    等坐上老头乐,方稚觑陆霁川脸色,平平淡淡,一如既往,摸不清楚他是不高兴还是怎么样。方稚到底是心虚了,犹豫半晌,低头对着手指说:“那个,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等……等我考虑考虑,再跟你说?”


    “没关系,”陆霁川侧过脸,轻声道,“我并不在乎这个。”


    “真的?”


    “嗯。”


    “行,”方稚想了想,又说,“不过你不能有事瞒着我啊,必须对我毫无保留。知道不?”


    世界上没有比方稚更霸道的人了,可是陆霁川又能怎么办呢?不知道为什么,陆霁川竟然享受这种感觉。他微微一叹,道:“好。”


    第37章 食人陷阱


    没两天的工夫,麦子就成熟了。站在云顶栈道上往下看,那一片麦子地金黄金黄的。风一过,麦子地就活了,一波推一波,一浪叠一浪,仿佛是大地在均匀地呼吸。


    陆霁川说,麦子地太显眼了,必须尽快收。


    的确,现在根本不是麦子成熟的时节,一片黄澄澄的麦子地实在是十分突兀。所以麦子一长出来,方稚就骑着老头乐,拉着两人一狗去收麦子。


    方稚从阿婆家推出收割机,和陆霁川一起拽到麦子地里,然后推着收割机突突突地收麦子。陆可可和陆霁川跟在后头捡,把麦子归拢好。才半天的工夫,麦子就收完了,陆霁川开来小货车,把麦子运回了云尖村。


    有了麦穗,还得粉碎成粒才能给猪吃。方稚找遍了云尖村,愣是没找到粉碎机。只村中央有个观赏用的石磨,几百年没用过了,难道他们要用石磨磨麦子么?那不得累死。


    方稚懒病犯了,琢磨出个省力的招儿。他命令陆霁川把防水塑料布冲洗干净,铺在地上,上面铺上厚厚的麦穗,然后再铺一层塑料布。而他自己,则开着suv缓慢地碾上塑料布。咔嚓咔嚓的声音传来,方稚开了几个来回,掀开塑料布一看,麦穗都碎了。


    虽然碎得不均匀,但总比累死累活拉石磨强。方稚被自己的机智折服,回头骄傲地看陆可可和陆霁川,陆可可举着儿童画板,上面写着:天才!


    把碎好的麦穗密封真空储存,方稚特地搬出村民的大秤称量了一下产量。忙活这么些天,他们一共收获了两百二十斤麦子。看着很多似的,说实话,少得可怜,也就够三头猪吃半个月。或许是灵液用得太少,产量才这么低。


    当然,方稚还得再种点豆子,要不然猪的营养不均衡。


    养猪太难了,方稚很想哭,弄猪的粮食比弄他自己吃的还费劲。


    最关键的是,他们的冻肉仍在持续消耗,补充肉类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本来鱼塘可以钓鱼,然而不知道是不是他们钓得太勤的缘故,近几日钓上来的鱼都是小鱼,方稚扔回塘里让它们继续发育了。


    “可以打猎。”陆霁川说道。


    方稚摇头,“月亮山上只有野猪,野猪肉太难吃了。”


    陆霁川展开地图,指向隔壁市的野生动物园。方稚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可行性,隔壁市是昌海市,是他们这个省的省会城市,人口密度比章南市大不少,但野生动物园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虽然说隶属于昌海,但实际上老偏了,离市区十万八千里。


    所以理论上来说,去那儿并不算十分危险。


    问题只在于路程,开车过去得四五个小时,加上打猎所需时间,他们定然无法一天完成来回,需要在路上过夜。这样一来,危险系数大大增加,不说酸雾,就说陆可可和大宝,把他俩单独留家里这么久,陆霁川能放心?


    那就只有一个法子,把小妹和大宝都带上。


    方稚眨巴眼睛,“你愿意带上小妹么?”


    这可不太符合陆霁川的风格,之前去个鱼塘而已,方稚都求了他好半天他才同意。


    陆霁川闭了闭眼,低声道:“末世已经来了,她的生活方式不能再因循守旧,我必须让她适应这个世界。”


    从前读幼儿园,是为了顺利升小学,升初中、高中、大学,最后能够立足于社会,成为一个能够自食其力,于社会国家有所裨益的人。而现在,过往的规划统统失去了意义,人的第一要务是求生,是躲避丧尸,躲避天灾,寻找食物。


    尽管云尖村很安全,可末世没来的时候,大家也觉得这个世界很安全。世界已然变成一个烂泥滩,那么陆霁川就必须教会陆可可,如何在泥滩里行走。


    “家里的冻肉暂时还够,过两个月再去吧。”方稚挠了挠头,说,“我们可以先带小妹在周边逛逛,适应下,循序渐进嘛。而且现在想出远门也不行,我有预感,过几天室外就不适合活动了。”


    “什么意思?”陆霁川眉头拧紧。


    方稚只说了三个字:“紫外线。”


    当气温突破五十度,大气层发生变化,紫外线会大幅度增强,白天人们甚至无法站在太阳光下,因为不出一分钟,皮肤就会被灼伤。到那时,人们只能在夜间活动,危险系数大大提高。


    上辈子的这段时间,方稚住在地下室里。没有电,只有地下的气温适宜人们生存。地铁站、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成了人们的避难所。而丧尸因为本能地躲避的太阳光,居然也往房子里钻,很多人在丧尸的袭击中死去。


    不过,现在方稚有了准备,恰恰要反其道而行之。


    白天丧尸钻房子里,人也躲在地下不出来,路上不就没人了么?正是方稚出门的好时候。很多以往不能去的地方都能去了,比方说市区。不过金城开发区方稚仍是不想去,实在是对那帮吃人的家伙有心理阴影。


    眼看最高气温破了五十大关,方稚每天早上起来出门之时,总是预先把一片五花肉插在筷子上,伸出去看一看。猪肉没事儿,他才允许大伙儿出门。


    直到这么做的第十天清晨,方稚在陆可可和陆霁川的目光中把五花肉伸出去


    薄薄的五花肉缓缓泛白,冒起了烟,接着发出了烤肉的香味。


    方稚在太阳底下晾了几分钟,五花肉彻底熟了。他把五花肉拿回来,撒上孜然粉,吹了吹,一口吞了。陆可可看看外头又看看方稚,吓得乌黑的眼睛瞪得溜圆。


    “看到了吧,”方稚叮嘱她,“以后不能随便跑出门了,大宝也要看好。如果你乖乖写作业,考试得了80分以上,我和舅舅就带你开车出去玩儿。”


    陆可可眼睛一亮,用力点头,蹬蹬蹬跑回家写作业了。


    “你准备了消防隔热服,对么?”陆霁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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