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3个月前 作者: 赫福
    “作伪证要负刑事责任。好好想想。”


    这毫无根据的威胁让可怜的老人连连摆手:“真没有!”


    “那请李采河主任电话预约时间来做正式笔录。”


    “好、好吧……”


    老人懊悔地望着我鼓囊囊的口袋那里塞着他收下的烟和暖宝宝。我们拷贝完监控视频离开时,冬日的白雾在唇齿间凝结。


    我仰头长叹,呵出的白气戏剧性地盘旋上升。未等我开口,朱检察官已会意耸肩:“难免的事。”


    “证人宣誓作伪证才算犯罪。”


    “李主任比我懂法?要指教我?”


    “……”


    “怎么样?越来越难尊敬我了吧?”


    “……确实不容易。”


    坦诚的回答让他轻笑出声。第一次见他对我展露笑容,瞬间令我头皮发麻。


    那笑容罕见地松懈了他常年绷紧的怀疑神经。但松弛转瞬即逝,锋利轮廓重新占据他的面容。


    仔细想来,朱泰善始终在怀疑我。能否胜任调查官?能否与他共事?是否值得托付?这些疑虑驱使他不断试探,却似乎永远得不到满足。


    最初是俄裔金某死亡案,第二次是朴老太锥杀案,第三次是太平别墅主人伤害致死案。


    对这个疑心病深入骨的人,这种考验恐怕永无止境。我不再相信他“现在可以信任李主任了“的宣言那听起来不像对我的认可,倒像对自己无法消除疑虑的勉强说服。


    他说想与我合作办案,恐怕也是同类性质。那些令他难以忍受的疑案。


    “检察官,要委托警方找那辆白自行车吗?”


    “不急。既然出来了就顺道查查。有拍到那辆车的监控吗?”


    “在共享文件夹里。稍等。”


    暖宝宝焐热的手指划开手机调取影像。我截下自行车较清晰的画面。不知是否心理作用,骑车人的轮廓像极了前混混崔振哲。


    朱检察官虽是初访此地,却记得路口对面有家自行车行。他眼力向来毒辣。


    店主一眼认出车型,甚至知道车主是谁:“这车三百多万呢,这一带很少见。我们店承包附近所有自行车维修。”


    “车主是谁?”朱检察官问。


    “太平别墅一楼面馆的老板。那栋楼一层是商铺。”


    太平别墅。


    这个词让我瞬间起鸡皮疙瘩。被害人正是太平别墅业主。把自行车借给前混混的,是别墅租户。拼图突然严丝合缝。


    久违地,我再次体会到这种颤栗正是这种揭开真相的快感,曾驱使我渴望进入重案组,又让我失去仅存的一切。


    我们绕到商铺后巷避开行人。我仰头对朱检察官说:“太平别墅租户就是教唆犯。”


    “合理。租户教唆杀害房东。现在只要确认三人交集就行。”


    “您的怀疑是对的。这下刑期完全不同了。”


    伤害致死最低三年,冲动杀人判例最高十五年,而教唆杀人法定最低五年,通常至少十五年。前混混与租户精心伪装的戏码,正从朱检察官的怀疑开始土崩瓦解。


    他对我说:“必须怀疑。唯有怀疑,才能接近实体真相。”


    真是久违的表述。实体真相。


    每个调查员都学过:侦查目的不是查明审判所需的犯罪事实,而是揭露实体真相。


    无论与审判是否相关,都要彻查事件原貌。


    虽然人人受此教诲,成为职业调查员后却容易遗忘。但朱检察官仍牢记这个命题。他曾断言我终将不再尊敬他,或许确实如此但要失去对朱泰善这个人的敬意,恐怕没那么容易。


    “必须告知真相。给被害者家属。”


    朱检察官掏出香烟继续说:“人能分辨真假。若检方警方不揭露内情,谁来告诉遗属真相?若用谎言搪塞,丧亲者将永远被束缚在失去所爱的那一刻,无法继续人生。”


    这次他没递烟给我,而是掏出旧zippo打火机。看来刚加过油。


    他深深吸入肺部的有毒烟雾,缓缓融入渐暗的天色。


    *厘清案件框架后,追查太平别墅租户与前混混的关联并不困难。两人把伤害致死剧本设计得太完美,反而在其他环节露出破绽他们显然松懈了。


    比如没采用教唆杀人常用的匿名手机。或许以为即便被捕,只要咬定伤害致死剧本,调查方就会采信。


    事实也确实如此。无论是警方,甚至包括我在内。


    在那个前混混倒霉遇见朱泰善检察官之前,一切尽在掌控。所有人都轻易相信这个有十二次前科的混混会当街冲动杀人。若非朱检察官的怀疑,实体真相可能永远石沉大海。


    但我们没有立即逮捕租户。更准确地说,是做不到。


    虽有通话记录证明联络,却找不到教唆酬金的支付痕迹。也没有通话录音之类证据。


    连宋河那课长也加入讨论,我们在检察厅附属小办公室制定策略。课长放下通话记录说:“既然通话记录确凿,不如直接扣押租户手机做鉴识?”


    “前混混手机鉴识显示他们只用通话沟通,没发过短信或录音。证据都没留存。”


    “真够谨慎。没用匿名手机还这么滴水不漏,不愧是混混出身。”


    “能不能让教唆犯自投罗网?”


    朱检察官轻叩桌面的手指突然停住,翘起腿看我。这次我不得不接话:“去拘留所提审前混混?”“能不能让教唆犯自投罗网?”


    朱检察官轻叩桌面,翘起腿凝视我。这次我不得不接话:“去拘留所提审前混混?”


    “如果崔振哲主动联系租户,或许能拿到铁证。拘留所会面不是会自动录音吗?”


    “确实有不少成功案例。”


    宋河那课长也在苦思对策,但朱检察官只死死盯着我,仿佛期待我能给出正确答案。虽然课长提出其他方案,但因可行性低被否决。最终又轮到我发言。


    我梳理着从警经历,提出一个看似可行的计划:“崔振哲现在以为伤害致死最多判五年。虽然前科十二次,但罪名是伤害致死,模范服刑三年左右就能假释。不知道教唆犯许诺了什么报酬,但应该与五年刑期相匹配。”


    朱检察官用眼神示意继续。我甚至怀疑这个策略早在他预料之中毕竟他总在对我进行各种测试。


    “但如果他得知可能被控谋杀呢?肯定会惊慌联系租户吧?教唆犯给的报酬相比之下就太微不足道了。”


    课长适时露出赞许的表情:“李主任这主意不错。虽然以大腿刺伤起诉谋杀对检方有风险,但嫌疑人不知道这点。”


    朱检察官爽快点头:“就告诉前混混要按十五年起诉。把李主任找到的最高法院判例也给他看。”


    “租户一定会联系他。”


    “拭目以待。”


    他说这话时眼神锐利,仿佛在说“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本事“。


    *前混混崔某再次被传唤到检察厅。在听到朱检察官开口前,他还一脸轻松。


    “针对混混捅大腿致死的轻判问题,检察厅去年内部下达了指引。要求对混混捅大腿致死案考虑以谋杀罪起诉。”


    虽非正式指引,但确实有过相关讨论。


    “而且从去年开始,一审已有判例,最高法院也维持了谋杀罪判决。”


    朱检察官甚至贴心打印了我搜集的判例递给崔某。我坐在一旁观察他的表情变化如预期般脸色惨白。


    “将按谋杀罪求刑十五年以上。接下来公诉检察官会联系你。证据已经很充分了。”


    “检察官!谋杀?真不是我干的!”


    “崔振哲,七年前另一个组织成员捅人大腿致死时你也在场。以伤害致死从犯服刑。凭这个案子,检方可以证明你捅大腿时存在未必故意。我们会向法官出示判例。”


    “检察官,我真的只是想吓唬……”


    “法警,带他出去。”


    “检察官!伤害致死怎么变成谋杀?太荒谬了!”


    崔某几乎哭喊着被拖出办公室。走廊里传来他跺脚哭闹,法警慌忙制止的嘈杂声。


    我与朱检察官交换眼神。计划正在奏效。


    激动的崔某果然如我们所料,一到拘留所就联系了太平别墅租户。与检察厅拘留所不同,监狱会面全程录音。


    因我事先联系过监狱,会面结束不久录音就传了过来。偏偏是在下班前一刻。


    我和朱检察官单独坐在附属小办公室播放录音。首先传来崔某熟悉的声音:“说好我买''货''就给钱,得加价了。''部长''说要判十五年。”


    一听就知道“部长“指朱检察官,“十五年“是刑期。


    “什么?不可能!哪来的十五年?根本没这''原料''!”


    “真的变了。妈的,说要十五年。我怎么办啊……”


    “''社长''不会同意的。别担心。记住你答应买''货''的承诺。要是我出事谁给你钱?明白吗?


    ”


    两人竭力隐藏教唆内容,但一听“社长“指法官就知道露馅了。他们自以为聪明的暗号幼稚得可笑。


    “总之得加钱。”


    “加多少?”


    “三倍。原以为五年变十五年了,妈的,当然要三倍。”


    “立刻三倍有困难。先两倍行吗?以后再加。”


    “……先这样吧。准备好后告诉我妈我没事。你现在不用给''组长''钱了。”


    显然“组长“指已死的别墅业主,报酬似乎汇到“母亲“账户。明明不是公司经营,却全用职位当代号。从上下文看,租户似乎欠业主钱不想还才教唆杀人。


    最后两人含泪发誓绝不背叛。朱检察官听完冷笑:“蠢货。”


    精辟的点评。我也不禁叹气:“真以为这样说话别人听不懂?”


    “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朱检察官说,“查查教唆报酬是否汇到崔母账户,再找租户的借款证据。搜查令已经备好。李主任找到债务证据就立刻审讯转交公诉。若拒不认罪直接测谎。我会建议以教唆谋杀各判无期。”


    “明白。辛苦了。”


    “晚上请你喝酒。李主任也辛苦了。”


    “谢谢。那宋课长和卢书记官……”


    “我指单独喝。”


    正起身时我僵住了。他用指尖轻推我抬起的手,触碰处隐秘地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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