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3个月前 作者: 不飍
    就以放牛来说,昂格丽玛家的四头牛(都是成牛)各有各的脾气,还全都是犟种。放牛这个动作本身不难,牛不像羊要赶到很远的地方吃草,放出去后它们自己吃饱了就会回家,重点是放之前,还得先拉出来,吃完,还得再让它们让圈。


    早上让牛出圈,只需要往水槽里放水即可,但是牛喝完水,有些就会耍心眼子,因为昂格丽玛家半喂干草半牧,赶上天气不好(或者单纯是牛懒得出门),它们喝完水转头又回到圈里,干等着人喂,这时候别说是硬拉,就是连骂带踹都不好使(牛也会看人下菜碟)。


    还有的时候撒出去,到了时间牛不肯回家,也得连骂带踹,想要抓住也很难。


    因为通常骆驼和马和牛都在一块地方放着吃草,骆驼更是王者,吃着吃着就不知道溜达到哪儿去了,跟着牛也四散开来,至于马马反而还好,因为昂格丽玛自己家的马年纪挺大了,比较老实。另一匹马则是自己走丢跑来的,以前牧区常有牲畜走到别人家的事,都会帮着照料,每个人家的牲畜身上都打了专门的印记,丢不了。


    但末世之后,这种走丢的牲畜只偶尔会有人来找,更多时候主人家很可能已经不在了。那天昂格丽玛冒着大雪出门,就是因为前一天她刚捡到了这匹马,又想着出门去碰碰运气,没想到这次居然捡回来两个人(一个半吧)。


    总之独自放牧的几天里,孟凛每天都会遇到新困难,不是骂到嗓子哑就是推牛推到怀疑尸生(这些本地牛莫名其妙都不喜欢进牛圈,下雪天也硬要在外头淋雪,据说这种品种毛厚,更爱自由),就是漫山遍野的找放飞自我的骆驼(骆驼是宝贵的大畜,负责拉勒勒车,驮重物,就是昂格丽玛家的活体拖拉机,绝对不能丢,要是她没找回来,到晚上全家都得出动去找),压力简直不要太大。


    跟昂格丽玛在家倒还算轻松,老太太喜欢念叨,也喜欢听她说外头的事,一开始不论孟凛还是沈确都很注意不透露太多关于研究所和她们身份的信息,后来发现还是多虑了,牧区远离城市,方圆十几公里可能都见不到一个活人,外头世界的变化太远,老太太完全是把她当收音机和故事汇听了。


    在家闷久了会无聊,最后孟凛还是决定和沈确一起去放羊。


    自从沈确能够独立放羊后,这项工作就由两家轮值,巴特尔也能从繁重孤独的劳动中偶尔歇一口气,此前她们已经一起找到了小黄车,搬回来一些物资,但是车还没修好,巴特尔和沈确轮番检查后觉得还是需要去到旗里才能找到合适的工具和配件。


    牧羊这份工作并不难,只是比较煎熬,大半天都要游走在无人的旷野里,没的吃没的喝,除了雪地,羊群,就是自己,但好在沈确是个很善于独处的人,无人旷野反而是她的舒适区。但这也有前提,所有人都是群居动物,短暂的独处是放松,长久的独处就是孤独了。


    现在,这份孤独被彻底、完全、酣畅淋漓的打破了。


    是的,你的凛神来了,你将再也不会寂寞!


    “沈确沈确,你看这个草,干巴巴好丑啊,还有刺,羊吃了不会死吧?”


    “不会,领头的羊年纪大,认识毒草,会带羊群绕过去。”


    “哇塞,哪个是领头羊?那个长角的?”


    “不是,那一只,叫巴达玛日阿格。”


    “?”孟凛盯着她:“你是不是又诓我呢?”


    沈确认真:“没有,真叫这个名字,那一只叫额日敦巴日。”


    “??”孟凛追山去,挠她的腰:“还说没骗我,你笑什么!”


    沈确捂着脸,笑得肩颤,一边躲她:“真没骗你,你没问之前我觉得没什么,你一问我忽然觉得很好笑。”


    那两只名字奇长的羊都是山羊,牧民们通常都会混着养,绵羊的性格木讷,用人话来说就是面,傻不拉几的,经常发呆,只会跟着附近的羊活动,而山羊活泼好动,有好奇心,通常都是走在前面,只要山羊动了,就会带动绵羊群(每天早上很不老实总喜欢越狱出来的就是那头叫额日什么的山羊)。


    孟凛对于沈确能叫出每一只羊的名字半信半疑:“我不管,从今天开始它就叫小帅了,那个叫小美,这个是小黑,那个是小白,你,小确。”


    沈确拄着放羊的棍子,站在雪地里挑了一下眉:“注意看,这个女人叫小确,她身边叽叽喳喳的丧尸叫小凛,是小确的老婆,今天小确和小凛的工作是放羊,出门前小凛想骑马,但是马非不让小凛骑”


    孟凛张扬舞爪“嗷嗷”的冲上去,一副要咬她屁股的架势:“思拓普思拓普,不准说了!我才没有要骑马,我就是看看!”


    实际上她就是想骑,毕竟要走那么老远呢,之前沈确也试过骑马放羊,但是她说长时间骑在马上在冬天反而会很冷,如果走路脚一直在移动还好,再者马是不能天天骑的,特别是昂格丽玛家这匹年纪还大了,骑一次就得让它歇一天,还得多给喂玉米粒补身体。


    玉米粒是牧区非常重要的饲料,需要通过采买获取,同样重要的物资还有盐糖、茶叶、土豆,炒米用的糜子等等人用物资,这些以前要到旗里去买,现在也是。末世以后,牧区的运输和种植并没有完全中断,本地的兵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距离牧区最近的一个旗,也就是镇子,其实就是一个难民基地,在基地里还能换到这些必需品。


    有的时候还有汽油。换物资这件事,一直是由巴特尔负责(因为他有摩托车),春夏丧尸多的时候,则是骑马,或者骑骆驼,视要换的物资多少而定。过几天巴特尔会带着沈确一起去趟旗里,看看兵团的人是否能帮忙修好她们的车。


    “还有多远啊?”


    “快了。”沈确用棍子往远处一指:“翻过那个坡,今天要去找盐窝子。”


    “什么盐、盐窝子?”


    “嗯,就是含盐量高的盐碱地,羊要吃一些盐身体才会好。”


    孟凛好笑地看着她:“你现在说话好像牧民啊!语气也像,架势也像。”


    冬天风大,紫外线也强,沈确虽然全副武装,但还是难免被晒黑了,又因为裹着脸,只露出眼睛,所以黑得很有层次。孟凛很后悔零元购的时候没有多拿一点防晒霜还有润肤露,当然,唇膏也很重要,沈确嘴上都干得起皮了。


    被她这么一说,沈确就背着手,老神在在的:“放羊嘛,讲究先远后近,先让羊吃牧场边缘的草,再慢慢往回吃,这样冬天的工作量,就会越来越少,羊离家越来越近。”


    “小确,你好能装!”孟凛扑到她背上,揉她的脸:“我怎么样才能拍下来啊,让江洄她们看看你的真面目!”


    沈确直接把她背起来,拔腿飞奔:“哪里装?今天不当长官了,我是牧民,你就是牧民的媳妇!这些就是咱家的羊”


    一人一尸在雪地里跑跑闹闹,羊群看看她们,又低头吃草。


    累了就倒在雪地上,沈确撑着胳膊,把孟凛压在身下,呼吸冒出白烟,白烟落在孟凛脸上。


    孟凛瞧着她,心口传出微妙的幻震:“我知道了,你的性癖原来是cosy!”


    “有道理。”沈确笑着低头,亲她耳垂:“等你恢复了,再验证试试。”


    丧尸微微睁大眼:“什么意思啊?你不会是……”


    沈确低声说:“昨天接到了老陆打来的卫星电话,于主任说,丧尸干扰剂和疫苗都很成功,各地都在加速收复建设,顺利的话,明年,明年就可以着手让你和你妈妈进行恢复实验。”


    “还有,你妈妈的意识现在偶尔会恢复到正常,于主任说,你可以给她写信,江洄过阵子会到这附近送疫苗,让她帮忙转交回去。”


    孟凛不可置信地捧住她的脸:“真哒?”


    沈确亲了亲她的鼻尖:“比手把肉都真。”


    孟凛一把搂住她的脖子,“啊啊啊啊啊!”一人一尸在雪地里打起了滚,咕噜咕噜停下,她又说:“不过你能不能先不要cos牧民了,好糙啊,也太像了吧!”跟着咯咯笑起来:“我们家哪有手把肉吃!穷的嘞!有奶茶喝就不错了!”


    没错,昂格丽玛的口头禅就是:“奶茶就是最好的东西!”


    只有在重体力劳动后,抠门的昂格丽玛才会在晚餐端出几块珍惜的手把肉,平时她们的口粮大多就只有奶茶炒米和奶干。因为牛羊到了冬季产奶量大大降低,夏天一天就能挤十几升,冬天就只有一两升,昂格丽玛舍不得挤奶,冬天产奶需要消耗的热量也很高,如果挤太多了,牛羊很可能会活活饿死。


    总之,她们如今的奶茶,主要以驼奶为主,并不浓厚的茶水里,加入薄薄半勺的驼奶,然后再加黄油(昂格丽玛的存货),奶片和奶皮子(也是她存在房厢里的),还有炒米(她到底偷偷藏了多少口粮!),最后再加一点盐。


    刚开始孟凛完全吃不惯,丧尸现在能吃东西,但是不排泄,这是昂格丽玛最惊奇的,当然孟凛自己也不知道原因,她猜测很可能她吃进去的东西都被胃里的蘑菇吸收了。


    放完羊的丧尸,胃口大得能吃下一头牛,这时候抠门的昂格丽玛就会一边心疼,一边掏出存放炒米的奶粉盒子,给她多加一勺。


    炒米是牧区里重要的主食,用一种叫做糜子的粮食制作而成,制作工艺还挺复杂,要蒸要炒要碾,最后的成品很像小米,金黄色,喷香,可以用小布兜带着,放牧的时候空口吃,有点像米花,但是炒米更香(也可能是因为放牧太饿太累了,所以觉得香)。


    更常见的吃饭就是泡着奶茶,或者拌酸奶吃,咬在嘴里嘎吱嘎吱爆开,浓郁的粮食焦香混合着奶香,现在已经是孟凛最喜欢的食物之一了(当然最爱的还是肉啊肉啊肉!),等沈确到了旗里,孟凛准备让她多换一点炒米!


    晚上一家人围坐在蒙古包里,烧着粪炉子,看着平板里的电视剧,听着屋外呼呼的风声。


    这些天孟凛有一半时间都在家里,学着绣毛毡,这是要捎给众人的伴手礼(也是昂格丽玛让她少去放羊减少粮食消耗的办法)。虽然手法还很生疏,有点丑,但毕竟是一番心意,丧尸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了不起了!


    把做好的毛毡打包,孟凛咬着笔帽,思考着如何下笔。


    她已经写好了给江洄于姐姐陆姨还有森北众人的信,只剩下给褚步庭的。


    明天,沈确就要和巴特尔一起去旗里了,她们不知道江洄什么时候能到,到了以后会待多久,所以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把这些东西一并带上。


    沈确清点好要带的东西,坐到丧尸身边,偷看:“还没想好怎么写?”


    孟凛怼她一下:“偷看别人写信,大大的坏了!”


    沈确就笑:“哪有别人?别人在哪?”


    孟凛踹她的屁股:“我跟你说,我可把你的真面目都写下来了,你就等着被陆姨她们嘲笑吧!”


    “我可不怕。”沈确厚着脸皮:“反正有你跟我一起。”


    “去去去!退退退!”丧尸把她赶到一边。


    哎!不要脸,真是太不要脸了!沈确到底是跟谁学的?


    赶走了人,腾出了位置,葫芦“喵”的一声,很不客气的钻进了孟凛盖着毯子的腿窝,舒舒服服的盘了起来,发出半挂浑厚的咕哝声。


    孟凛一只手摸着猫猫头,在灯光下落笔:


    亲爱的老妈,见字如面!


    我现在在草原上的牧区,被一个很抠门的老太太收留,已经改造好了。学会了放羊,还有牛马骆驼,帮助孤苦无依的牧民老太太改建了羊圈和牛圈,重新休整了蒙古包,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


    牧民们都很看重我,对我很好。


    对了,我还结婚了,之前和你说过的,你也同意了。


    我的老婆叫做沈确,你们以前见过面,她是一个顶好的人,我特别喜欢她,她也特别喜欢我,我们一起去过了许多地方,看过许多风景,吃了许多饭。我打算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就带她回去看你,还有妈妈。


    你也要好好恢复,希望下一个冬天,我们可以一起去可可托海滑雪!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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