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3个月前 作者: 不飍
“……?”
怎么回事,死去已久的玻璃心,好像有点碎了呢。
“做红烧行吗?”
孟凛反应了一会,才意识到她是在和自己说话,愣愣点头。
心里却像放烟花,小小的雀跃冒出头,迅速炸了个五彩缤纷,姐妹们,谁懂啊,她有多久没有吃过人饭了?孟凛前半辈子生活半径狭窄,有钱都没处花,纸醉金迷摆在眼前,也没学会几个不良嗜好,除了买买买,就是吃吃吃!
全a市的米其林和黑珍珠她都有卡,哪个犄角旮旯里藏着厨神她都门儿清。
刚才那点不开心随风扬散,满眼星星的丧尸就像只嘴馋小狗,跟在大厨屁股后头忙里忙外,连衣服都没顾上穿,只搭着条薄浴巾,在穿堂风里,自在得很。
人一旦没有了羞耻心,生活就惬意得飞起。
沈确将鱼改好花刀,加入料酒,用塑料盒装好,然后将一堆东西放进露营车。
转头看了一眼:“至少穿上内裤,椅子不干净。”
孟凛好奇:“去赶马?”
沈确朝只穿了内裤和鞋,系着浴巾披风的裸.奔侠伸手:“不是想露营野餐吗?去河边。”
本来孟凛对沈确非人的饮食就颇有微词,去小卖铺时就秉持着宁可多拿绝不放过的原则,把调味品货架一扫而空,今天还打算亲自下厨,没想到沈确竟然改邪归正了。
在河边置好折叠桌椅,沈确挖了个无烟地灶,用树枝、杂志和剩下的酒精块做燃料,这回终于用上了烤盘,用大量的锡箔纸垫在烤盘下,周围捏出三四厘米高的锅沿,再做个锡纸锅盖,就成了一次性的炖烤锅。
鲤鱼斩去头尾,倒油煎至两面金黄,盛出备用。
没有姜,但好在沈确上午找到了菜地里的新鲜大蒜,还有昨晚孟凛折回的小葱。蒜子拍碎,加干花椒八角辣椒和葱段,炒出香味,煎鱼下锅,加入三勺生抽,一勺陈醋,等酱油的豉香发散,便加入用搪瓷杯烧好的热水,那搪瓷杯是咖啡馆里的,不凹格调时也相当好用。
热水没过鱼身三分之二,再加入两茶勺白糖,一茶勺的盐,三分二铁勺的老抽,鸡精在拆袋后发现有结块和哈喇味,沈确没用,蚝油在开盖后也出现了胀气的“啵”声,便下了昨天剩的半袋红烧牛肉酱包提鲜。
与沈确北方人的口味不同,孟凛是标准的南方人,喜欢吃甜,也不耐辣,便没有放青辣椒。
千滚豆腐万滚鱼,在炖鱼的时间,沈确用搪瓷杯煮好了鱼内脏,浸在河水中放凉。
这时已经是下午四点,日头不烈,还有些潮乎乎的暑气,沈确在周围喷了些花露水,空气清凉。孟凛翘着腿,戴着副墨镜,嗅着红烧鱼的香味,慢悠悠地打蒲扇,为借凉风,葫芦屈尊下榻在她的肚子上,有一搭无一搭地打着盹。
“差不多了。”
二十分钟后,沈确掀开盖,酱红色的鱼肉扑出浓郁香味,连汤汁都不必再收。
一尸一猫已经排排在桌边准备好,双双舔着舌头。
菜品上桌,孟凛才发现沈确竟然还开了一罐红烧肉罐头,那是店里唯一一罐,罐头加水用搪瓷杯煮开,加进了昨天剩下的半块面饼,就成了货真价实的极品红烧牛肉面。
丧尸咧着嘴,看大厨的眼神热烈而直白,好似在说:我愿奉为义母!
“等等,放凉了再吃。”沈确递给她餐具,再三强调:“只是尝味道,嚼一嚼就吐出来,绝对不能咽!”
“嗯嗯。”
“不能咽下去,听到了没有?”
“嗯嗯嗯。”
“如果感觉味道不对,立刻吐出来,也不准因为贪吃谎报军情。”
“嗯嗯嗯嗯。”
“……”沈确叹口气,又收走了她手里的餐具。孟凛这才看过来:“!”
椅子搬到她旁边,沈确亲自一勺鱼肉,并着些汤汁,吹凉用唇试过温,才喂给她。
丧尸不怕烫,但腊肉撩火也是会焦皮的,尸体没有自愈能力,所以养丧尸更需要格外小心。
鱼肉入嘴,先是让人怀念的齿感。
唔…咦?这味道,嗯?喔?耶?
沈确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变化,眉心微皱,很有些担心:“怎么样?有味道吗?”
孟凛嚼嚼嚼:“呦斗般姜的……香,先天赛高!”
沈确露出微笑,下一秒,稳准狠地捏住了她的嘴巴:“吐,不能咽。”
丧尸嘟嘴,不甘不愿地把鱼渣吐在纸上:“窝能吃,久晕一会二姨。”
沈确没理她,“我没有加豆瓣酱,但至少确定你能尝出咸甜了。”又给她夹了块红烧肉,“再试试这个。”
罐头肉厘米见方,肉皮是炸过的,有油润的褶皱,完全炖得酥烂了,入口即化。孟凛先是尝到一股直冲天灵盖的异香,然后才是一点淡淡的鲜甜,带着些金属气,有点像贝隆生蚝加半勺鱼子酱的味道。
这次没等沈确问,孟凛就震惊地看着她,竖起大拇指。
“像生蚝?”沈确奇怪的尝了口,罐头放久了,有些油哈喇味,加水后咸味变淡,但还能吃出肉香,油大,够咸,有肉,在末世已经算是珍馐美味,但和生蚝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这次只是实验,尽管孟凛强烈抗议,沈确还是没敢让她多吃。
好消息是这回丧尸没有晕倒,并且还能尝出一些食物的味道!
第17章 17
直到晚上,孟凛都还在回味。
越是回味,她对沈确就越气。
可恶,明明能吃出味道却不懂得珍惜!她好不容易才打猎回来的食物,做饭一小时,沈确吃饭竟然只用了两分钟,就扫完了全部的底,丝毫没有对美食的敬畏!
以前这家伙就是这样,吃饭就像是完成任务,仿佛白人投错了胎。
经过她不遗余力的纠正,包括但不限于带她去各种档次的餐馆品鉴美味,并亲自指导食材搭配的艺术,长时间的耳er濡ti目mian染ming,她才终于能不赶时间地好好坐下来陪她吃完一顿饭。
没想到,现在竟然都还回来了。
但她又不能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地批评她,毕竟好好吃饭的美德虽然被归还,但和各个厨师学到的手艺却被保留了下来。
试问,谁又能拒绝一个厨神的爱呢?
孟凛躺在沙发,在对贝隆生蚝的缅怀中用脚跟痛殴了一会儿坐垫,然后翻坐起来,劈叉着两条腿,肘搭沙发背,百无聊赖地瞧着沈确。
大小姐的每个动静都实在让人很难忽略。
沈确看过去,眉梢微扬,片刻才问:“这是什么造型?”
孟凛低头看了看,豪放派的小流氓?学艺不精的芭蕾舞者?
都不是,她本来想盘腿的,但膝盖太僵硬了,打弯好累。
然而大小姐并不为此感到羞愧,反倒火速进入角色,调戏般扬起下巴,抖眉:“菜?”
沈确笑了一下,低下头忙自己的,淡道:“我猜,应该是因为缺钙而小腿抽筋,又不小心扭伤胯骨,却碍于自尊心过于旺盛而逞强装作没事人的性格倔强的老太太。”
“……”
她演的明明是该溜子,为什么会加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设定进去?!
还有谁是老太太?你才是老太太!我只是死了,不是老了!可恶!
傍晚她们在收拾餐具时又开始下雨,回来后沈确就一直在忙着做针线活,桌上放着几件成品,都是她拆掉雨衣改做的,两件小的应该是套用在背包上。
江南的梅雨季一下半个月不停都是常有的事,这两个晴天已经算是运气极好。
这会儿她在给一只粉黄相间带蕾丝边的坐垫缝上肩带。
孟凛好奇问:“着麽?”
“猜?”沈确头也没抬。
真讨厌!
刚还觉着她在烛光里操持针线很有些母性的光辉,一开口就原形毕露。
不告诉就算了,我们华国女人是有骨气的!
她噘嘴不问了,屋里便静下来,细雨几乎无声,只听见一台拖拉机在响。
呼噜噜,呼噜噜,吵得孟凛连表情都维持不住了。
够了!这个逆子!到底有什么好蹭的?没看见人家都不搭理你吗?还伸脖子踮小脚,以媚示人,败坏门风!刚才给你开罐头的虽然是她,但打猎的明明是我啊啊啊!
“好了,试试?”
孟凛看着她递来的垫子,好像有点知道这是什么了。
沈确把背法告诉她,腾出手摸了摸咕噜不停的猫猫头,说:“你的猫为什么走两步就会摔倒,还一直在响?”
“……”
啊啊啊啊,讨厌鬼!
这是她以前转发给她看的小红薯热帖,孟凛从小就很想养猫,但她猫毛过敏,严重到她和猫只能活一个的程度,所以只能每天在网上云养猫,后来她看到什么有趣的帖子都会转发给沈确,倒不是因为她也喜欢,单纯只是想骚扰她。
那时沈确从不回这种消息,她还以为她根本没打开看。
孟凛痛受暴击,无以反驳,只当听不见她的茶言茶语。
“尺寸怎么样?背带如果不舒服还可以调整。”
这个垫子是用来背猫的,可以双肩背胸前,也可以单肩,兜起时就像个小吊床。
葫芦是散养的猫,爱自由,脾气大,那种全封闭的猫包它肯定不会进,沈确想的倒是很周全,手艺也蛮好。
可孟凛这会儿不想夸她,只“哼”一声。
沈确又问:“对了,它叫什么名字?”
她记得以前孟凛好几次在半夜认真地抓着她讨论,要是她们养一只猫的话,要起什么名字?那状态明显是刷帖刷上头了,眼泛血丝咬牙切齿,很有‘我这条贱命算什么,我一定要为孟家养个喵子!’的疯劲。
孟凛忽然心虚移目:“……名、名紫?”
闷葫芦,从前她给沈确起的昵称,嫌她三棍子打不出个屁,又闷又无趣,叫着叫着,她好像就不再叫沈确的本名了,心情好时她是葫芦芦,心情不好她就是臭葫芦,坏葫芦,笨蛋葫芦。
“嗯?”
“叫,鹅…叫呼噜。”
“呼噜?因为它总是响么?”
……这个时候就不要call back了好吗!?
“嗯嗯。”丧尸尬笑。
好在沈确没再追问,明天就要出发了,要准备的东西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