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3个月前 作者: 文笃
    如果说童羡初希望不辞而别,而她希望目送别人离开……这两种相悖的方式,发生在她们之间,哪一种才是最优解?


    她想不出来,反而开始头痛起来。


    刚喝过药,感冒药带点催睡的成分,她不得不将这些理不清的东西抛在脑后,模模糊糊地睡了过去。


    但她没想过,这件事比她想象中来得要快,完全在她的计划之外。似乎碰上童羡初,所有一切都是天崩地裂,从来没有平静过。


    那是一个她醒过来,走到天台上狠狠透几口气,就觉得自己体内所有细胞都被更新过的日子。


    童羡初又不见了。


    像每一次事故发生之后,都会无声无息从她身边消失那般。祈随安没有想太多,也觉得不至于是梦游,因为这几天童羡初都没有梦游过。


    每天她从大汗淋漓中醒过来,昏昏沉沉间,都能看见童羡初在天台上吹风,抽烟,不知道是在看些什么……


    只有今天不在。她觉得童羡初大概比她更早发现她的状况已经好转,于是用了自己最擅长的一种方式结束这件事


    不辞而别。


    而且也不是第一次。


    偏偏是祈随安最讨厌的一种方式,因为太像姜长情。


    但她从不因为自己的喜好,不因自己的过往,而去评价任何一个人的行为。


    大病初愈,她没敢抽烟,只靠在天台上吹了一会风,没有下雨,却像是快要下雨似的,她吹了一会,才发现,热带的风也是甜的,大多数时候都带着一些高甜度水果的香气,这就是童羡初喜欢在天台吹风的原因吗?


    她耐心地注视着近在咫尺的天,晒了会太阳,不知过了多久,确定没有听到门锁声后,用下巴点了点衣领。


    接着,随意拎起搭在沙发上的外套,罩在外面,不知是不是这场病的关系,她变得惧冷,即便身处热带。


    她没换衣服,就这么下楼,到楼下转了两圈,坐到一家面食店,点猪颈肉面,加辣,热气腾腾的面端上来,她一口一口吃,吃到自己浑身发汗,把衣领都湿透。


    旁边人看不过去,好心提醒她,“吃不了辣就少逞强,年纪轻轻,别把身体整坏了。”


    她笑笑,不说话。


    吃完,起了身,晃悠着闲散的步子,到路边的报刊亭,买了烟,比巴卜,一份报纸。


    点了烟,不抽,因为身体还没好全,却吃了西瓜味的比巴卜,看到报纸上用极大的版面写《寿礼前病危?安心集团掌权人叶美玲突发心脏病住院!》


    烟不知不觉烫到手指,她有些心惊肉跳地把糖纸和报纸都扔掉,一边往回走,一边掏出手机给童羡初打电话。


    且不说报纸上的消息是真是假。


    但以报纸的时效性,今天凌晨全城发放的《勒港日报》,那也得至少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童羡初会知道吗?


    如果童羡初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是不屑一顾,还是着急彷徨?童羡初会比她更先知道这件事吗?


    祈随安一直搞不懂童羡初跟她养母的感情,但大概也能猜到,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不是简单的亲情,也不是直截了当的怨恨。


    世上总有很多搞不懂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反反复复的灰色地带。


    童羡初始终没有接电话。


    祈随安一边走,一边迫使自己冷静下来想,童羡初现在会在哪里。


    她打了辆车,在城市里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晃,最后,又不得不回到自己的住处楼下,继续给童羡初打着电话,一边听着电话里漫长的嘟嘟声,一边踏着步子上楼。


    偶尔往外看,天色清澈得像碧绿的湖,不像是天文台早晨报的要下雨季最后的一场暴风雨。


    越平静的天越像是要出事。


    祈随安心脏中间莫名有种不适,像是一根一根的针从她胸腔内壁刮下来,所有神经末梢都不得不往内蜷,把她的心悬起来。


    勒港的雨季从来不平静,每一场欲来不来的雨都仿佛是睡火山,波诡云谲,不知何时会爆发。这次也同样让她在发生之前就嗅到危险的气息。


    直到她走到家门口,那场雨还没有落下来,但她看见蹲坐在自己家门前的人影,那颗悬空着的心才终于落到了实处,重新开始砰砰跳。


    童羡初没有像之前那样,毫不客气地开门进去,而是蹲坐在那里,影子被光线拽得很长,落在她的鞋尖,像是她再往前踏一步,她就会溃烂掉。


    祈随安来来去去,出了不少汗,握住手机的手变得黏腻。她绕过童羡初的影子,走到童羡初面前,这才发现童羡初似乎也出了很多汗,连头发都洇湿,眼尾也泛出一种不正常的红。


    于是她顿了片刻,也蹲下来,尽量放轻声音,“童羡初,你怎么不进去呢?”


    “机场停运了。”童羡初抬眼,她们的影子靠在一起,仿佛亲密无间。


    她抬眼看向她,她们的眼睛中间隔着一层灰蒙蒙的光,是童羡初从不肯向任何人展示的失魂落魄和痛苦,


    “祈随安,你说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一时之间祈随安忽然觉得那些刮在她胸腔内壁的针,又一根一根地刮了回来。


    明明她最司空见惯的,就是直视其他人眼中的痛苦和失魂落魄,并且从来都有把握全身而退。此刻她却觉得自己似乎感受到了同等程度的失魂落魄。


    狭窄楼道拉扯两个人的影子,那个怪异的橡皮人又出现了,一点一点吞咬着她们的身躯。


    祈随安冷静地站起身,朝童羡初伸出手,“我带你去见她。”


    祈随安惯用的语气,平静,轻声细语,像火灾当晚的钟楼,她的血填入她的血肉,她也是这样跟她说了一句话我会和你一起出去。


    一模一样。不像承诺,像阐述一个事实。


    第33章 「为什么」


    直到这一刻, 童羡初才清晰感知到,她与祈随安身上最大的不同,就是对方总是可以轻易剪断联结在自己身上的任何东西。


    包括那条从出生伊始就剪掉, 但却始终扯断骨头还连着筋的……脐带。


    台风后的那一场暴雨过去, 柳柳理发店的廉价转灯仍旧每天都在转动,童羡初觉得像陀螺, 祈随安却再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一次, 也再没有去过一次。


    就好像那个夜晚, 她被童羡初见证过的彷徨,无措, 所有的迷茫,不理解, 被抛弃的不甘, 全都被那轻而淡的一句“我不认”, 还有那一场持续的高温,烧得干干净净。


    但童羡初不甘心。


    祈随安懒得计较, 懒得翻出来的事情, 她偏偏就想要替她计较, 替她翻出来, 替她讨要一个名正言顺的“为什么”。


    所以她去找卢柳。


    不止一次。


    祈随安当然不知道这件事。不过, 以祈随安的性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会拦着她。


    祈随安总是那一副样子, 什么都不想要,什么都无所谓, 死气沉沉。最多就是当她把这一切闹得天翻地覆,再来替她收拾残局。


    这不是童羡初的本意。


    所以她暂时没有把卢柳店里闹到天翻地覆。她只是每天都过来, 坐在不同的出租车里,看卢柳早上八九点的时候从里面打开那帘卷闸门


    看卢柳用肩膀担起来铝制的晾衣杆,找个日头好的地方放下,再将那些湿毛巾晾出来,然后再掐着点去旁边闹哄哄的菜市场买菜,有时候菜买到一半,客人就上了门,多半是些灰扑扑的男人,在她店里自顾自地把那台老旧彩电打开,看会电视。


    等卢柳回来了,他们就抱怨几句,卢柳陪笑几句,把菜放下,就站在洗发台和座椅面前来回转,有时转到中午,转到太阳落山,那些头没剪完,她买的菜也就还是生的。


    有时又从早到晚店里都没人,她也就自己打开那台旧彩电,看些配音很奇怪的泰剧,洗毛巾,叠毛巾……


    看了几天,童羡初尤其想知道,卢柳究竟是为什么在看到祈随安那张脸时,没想过要认她。原先她以为,是因为卢柳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孩子。


    但从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卢柳仍旧孑然一身,生活圈子也小得可怜,日子过得苦,但却能自得其乐,每天关上那帘卷帘门是都在哼着歌。


    童羡初不懂,明明认下祈随安,卢柳的日子就可以有人陪伴,就可以过好一点,起码没有现在辛苦,祈随安现在已经这么大,不需要她担负什么供养的责任,还能让她不至于在一个不是自己家乡的城市孤独终老……可她为什么就是不认她的孩子?


    明明知道她是为谁而来,却还是能在她踏进理发店时,笑脸相迎,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客人,往她头上涂着泡沫,搭着些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的话。


    很多个卢柳挂起笑脸的瞬间,童羡初都想直接恶毒地问出来你为什么不认她?


    她相信,那时卢柳脸上一定会露出错愕和痛苦,而她会觉得痛快。


    像一把刀,剖开一个膨胀得令人发疼的皮球,于是那口憋在胸腔里的气终于吐了出来,对方越不好受,她就越好受。


    但她迟迟没有。


    因为她想不到那时祈随安的反应会如何,是像那个晚上那般失意痛苦,再大病一场,还是会对她恶语相向,或者又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童羡初想不清这件事。


    可她还是清楚地意识到,归根结底,这两个人很像,如出一辙的薄情与残酷。


    貌似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所谓的血浓于水,那根早已剪下来的脐带,似乎就是这样妙不可言的东西。


    但对童羡初而言,她偏偏不认。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底就竖着一杆笔直的旗,不偏不倚,只让她记着一句话


    郁百兰会做的事情,她绝对不要做。


    郁百兰总是被人瞧不起,被用调笑的语气嘲讽山鸡妄想变凤凰,她就绝对不要被人瞧不起;郁百兰发了疯地想要逃离这座城,她就被人用游轮带走也要装作生了水痘再回来;郁百兰那么喜欢煮开水,她就一辈子都只喝凉水;郁百兰那么渴望有一个人承认爱她,那么发了疯地去追求爱,最后闹得双方都身亡命殒来收场,那她就绝对不要去乞求爱……


    郁百兰早就以身作则,告诉她一个道理乞求上天垂怜,哀求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在自己身上发生,根本不会有好结局。


    但当那艘春天号,带她远离勒港时,那杆旗曾经发生过一瞬间的偏差,那个拥抱,差点让她以为,爱真像教义里谈论到的无差别,会降临到她身上。


    不然为什么叶美玲会从澳都过来,千里迢迢,会在孤儿院那么多等待爱的孩子里,偏偏选中了她?


    仿佛她值得被万里挑一,也值得一个不求回报的拥抱,让她知道,原来不需要装生病,也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间。


    叶美玲还是嘉欣的妈妈。


    叶嘉欣多幸福,坟前永远被清扫得干干净净,不像她需要住在长满霉斑的组屋,雨季长湿疹干季手足皲裂;死了之后面前也从不缺少糖和巧克力,不像她想吃一支红豆棒冰需要沾满一手的血;永远有人记得她,不像她在坟地游荡七天七夜也没人发现……


    以至于童羡初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有多幸运,也一度骗自己,叶美玲就像爱嘉欣一样爱她,叶美玲是万中无一的圣母,选中她,就是为了爱她。


    因为叶美玲给她穿好看的,永远不会洗褪色,也不会有出线的衣服,让她读学费超过十万的学校,吃自己十几年来从未食用过的昂贵食物。


    她让她变成第二个叶嘉欣。


    那个她认为从出生那一刻就被上帝亲吻祝福过,从来不缺什么,不乞求些什么的叶嘉欣。


    那几年,她见过认识叶嘉欣的许多人,知道了叶嘉欣穿白裙子,每天在吃饭、睡觉前祈祷,在每年的一月二十四号生日,爱吃一种勒港那边特产的白虾。


    也才知道,为什么叶美玲总是让她换上白裙子,让她在每天吃饭、睡觉前祈祷,让她在每年的一月二十四号过生日,让她爱吃一种她吃了会过敏的白虾,然后再让家庭医生给她开药,但下一次还是会买给她,看她吃下去,再像一个母亲一样注视着她,给她一个亲密无间的拥抱。


    也终于明白,有句话是对的,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老天爷让她免费吃了嘉欣这么久的糖和巧克力,是让她知道,终有一天她会成为嘉欣的替代品。


    听说叶嘉欣是自杀的。


    从澳都飘过来,到了勒港。


    有时候,童羡初过着不属于自己的生日的时候,看着那个比她人还高的蛋糕,收着不属于她的生日礼物,也会突然想起那张黑白照片上的女孩嘴角提起,月牙眼弯着,明明是笑,却不像笑。


    多不开心啊,才会连遗照都挑不出一张笑在眼睛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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