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3个月前 作者: 井底之空
诺曼的叔叔提奥,是布莱恩特的堂弟。
他生活在巴黎,是一名舞台设计师,染着一头粉色头发,身材纤细高挑,格外扎眼。
诺曼的头盔和第一台卡丁车的设计就出自他手。
“a fait longtemps!(好久不见)”
男人将诺曼高高地抱起来,转了几圈,又重重地放在地上。
诺曼还没站稳,他就拉着行李箱大步走出去。男孩连忙跟上叔叔的步伐。
“我们接下来要去哪?”
“剧院怎么样?”
“刚来就要去剧院吗?我以为你会说卡丁车场之类的呢在你来之前,我去好好调查了一番,还自己开了两圈呢!”
“提奥叔叔驾驶的技术......你没受伤吧?”
“那倒是没有,我遇到了个老师呢!”提奥说道,“看起来比你大一点,有一双绿眼睛,看着很忧愁,好像也是个卡丁车车手,是个帅哥呢!”
“那是夏尔!”诺曼眼睛一亮,“我们约好要见面呢!”
“原来那个可爱的孩子叫夏尔啊。好了,下次见到他,我可得好好谢谢他。”
提奥将诺曼的行李塞进自己的红色跑车。诺曼还处于会为向上翻飞的车门感到好奇的年纪。不等他打消自己的好奇心,就被叔叔推进车子中,系上了安全带。
“对了,”汽车发动后,提奥突然开口,“你让我帮你买的音乐剧门票,根本没有那么难买啊。倒是你,你真的打算连看一周《摇滚舒伯特》?”
诺曼纠正:“是《摇滚莫扎特》。”
“我的同学说了,她去年看过这部剧,她觉得很不错呢。”
正说着,诺曼低头打开手机,发现不久前,就是自己正在飞机上那会,夏尔发来了一条信息。
“嘿,诺曼,我估计你看到这条信息时已经到巴黎了。如果可以的话,明天我们见面时,我想带一位朋友!也许对你来说是个新朋友,不过相信我,你一定会喜欢他的。明天见!”
新朋友?
诺曼疑惑地回复夏尔的信息,“没问题”。
当然可以了,诺曼相信,夏尔的朋友也能和自己成为朋友。
不过,新朋友诺曼看向车窗外,忍不住思索起来。
对方到底是谁呢?
作者有话说:
到底是谁呢!!!
确实不是魅影,但也算是魅影吧……
进行了一些造谣
关于韦伯和第三任妻子的孩子每一次在不同地方搜索结果都不一样,名字不同就不说了,性别怎么还能变……
为了剧情就这样安排了(土下座)
生活确实在发生变化!
一会还有一更(晚点!)
第37章 纵情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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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巴黎的第一天晚上,诺曼就与提奥叔叔一同走进了剧院,观看这部让他期待已久的音乐剧。
二人坐在中轴线附近,距离舞台有五六排的距离。等待演出开始的过程中,诺曼凑在叔叔耳边说:“我的同学说,上个夏天她看了很多遍这部剧,我一定会喜欢的我真的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它有多棒了。”
说罢,诺曼就满怀期待地坐回座位里,等待剧目正式开演。
灯光很快暗下来,帷幕拉开,诺曼一旦开始沉浸于音乐之中,就对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事情一概不管了。
舞台上演员上了又下,连衣服都换了好几身,诺曼硬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看。
直至演出结束,他才终于回神,咂咂舌,对身旁的提奥说:“还不错吧,我是说,这是部好作品、有不少好歌,但我想我不会想要连续看一整周。”
男孩面露失望,与刚才那副聚精会神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幸好我还没买之后场次的门票。”提奥道,“你妈妈叫我不要听你的,因为你总是‘眼大肚子小’,看来她说的没错。”
诺曼有些不爽了:“等到我回家前,还想要再来看一场呢!”
诺曼甫一到达巴黎,就和接待自己的提奥叔叔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演出结束已经入夜,二人一同驾车回到提奥位于巴黎市内的公寓时,诺曼显然已经精疲力尽、哈欠连连。
他在叔叔的催促下拖着疲倦的身躯进了浴室,等到出来后又睡意全无。
彼时是晚上十点多,他倒在客房的床上,把枕头当做路易抱在怀中,打开手机查看朋友们发来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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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诺曼,你已经到巴黎了吗?怎么都不说一声。
【兰多】:一定是夏尔,是夏尔勾走了他的心。
【夏尔】:别开玩笑了,我也还没见到他呢。估计诺曼现在正和他叔叔在一起吧。
【兰多】:哎哟,家人的贴心男孩。
【乔治】:为什么你这下不说是谁把诺曼的心带走了?
【亚历克斯】:好了乔治。我觉得诺曼大概需要好好休息吧,毕竟奔波了一整天。
【兰多】:那叫做‘旅游’。出去玩的时候是不知疲倦的。
【乔治】:要是你这么说的话,那我至少今年大概是不会体验这份疲倦了。
......
【诺曼】:你们在说什么呢?
【诺曼】:是的,我已经到了。抱歉,我一直没有看这些消息。我和我叔叔一起去看了一场音乐剧,才刚回来呢。
【诺曼】:我会好好休息的,谢谢你,亚历克斯。
【诺曼】:[微笑]
【兰多】:真不敢相信,你就这样跑去巴黎和夏尔见面了。我说,这是不是有点太浪漫了?
【诺曼】:虽然我会和夏尔见面,但这大概不是最根本的原因。
【兰多】:我说过,我讨厌秒回!
【诺曼】:[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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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拨通兰多的号码,几秒钟后,电话接通了。
“这样就不算秒回了,”诺曼得意地对电话中吹眉瞪眼的兰多说,“其他人呢?”
“都睡觉了。”
“那你呢?”
“我在玩游戏。”
“噢,挺好的,很有你的风格。”诺曼从床上爬起来,靠向窗边,“时间真快啊,一转眼我们都认识四年半了!”
“你怎么算出来的四年半?”
“从我们第一次说话开始算起啊。”
耳边传来兰多的笑声,随后是他心不在焉地提问:“你怎么突然有这样的感慨了?”
“我今天去看的音乐剧,告诉我们要‘vivre à en crever(纵情人生)’,我只是觉得有道理,我们应该珍惜当下,说不定哪天我们就再也没办法见面......”
“等等,等一下,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么深奥的话题?”
兰多停拍一瞬,就在诺曼以为他不会再开口时,他突然问道:“不过你的话确实让我想起一些事。你知不知道乔治打算去美国参加那个skusa超级联赛?”
“我不知道。怎么了?兰多,你也想去吗?”
“不,不是!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吗?”电话那头的男孩重重放下游戏手柄,振振有词地说,“我以前总没有想过自己可能会开不了卡丁车,但这种事情确实一直在发生。诺曼,你说得对,我们确实应该珍惜每一天。”
“兰多。”诺曼严肃地呼唤好友的名字。
“怎么了?”
“果然你今天不太对劲。”
“你才不对劲!大半夜打电话给我,正常人会这么做吗?”
两个好朋友吵吵闹闹地挂断电话。深夜的巴黎,天空如同一片藏青色的高级绸布,流淌着星星点点的璀璨星子。
诺曼望着摇曳薄纱后的窗子,回想起兰多的话。
是什么让兰多产生了那样的感慨?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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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被一阵急躁的敲门声吵醒。
男孩睡眼惺忪地下了床,刚一打开房门,一只白色的博美狗就顺着脚边钻了进来,头上还戴粉色蝴蝶结,一副高傲姿态。
诺曼终于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可没在梅尔顿莫布雷的家中,而是身处巴黎、提奥叔叔的公寓里,刚刚那条狗是他的爱犬“泡泡”。
他转过头,看向门外的提奥。
“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吗?”提奥惊叫,“天啊,我没想到我们居然都睡过头了!”
诺曼扭头看向墙上的钟表,时间已过酒店,距离诺曼和夏尔约好的碰面时间不足五十分钟,他们甚至还需要花费将近四十分钟在路程上。
“天啊!”
诺曼冲进浴室,一边换衣服一边将自己乱蓬蓬的卷发梳整齐。自从几个月前将头发剪短后,他就不得不花费更多时间在这件事上。
“诺米,你好了吗?”
“马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