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3个月前 作者: 井底之空
    “噢,我在想,”诺曼笑道,“也许现在回家,还能赶上合唱队的排练。”


    “那合唱队就这么让你着迷?你是皮埃尔吗?(电影《放牛班的春天》中的男主)”


    “你要来看吗?”


    “才不要。”


    作者有话说:


    我没有买到……大败而归


    第34章 排练日


    -


    星期四下午是合唱团每周三次的排练日之一。


    艾玛科瑞翘首以盼地望着入口的位置,直到受她软磨硬泡、不得不接受邀请而加入的学生陆陆续续到来,她阴云密布的脸蛋上终于雨过天晴。


    而当她转过身,看到前排最外侧的椅子上坐着诺曼诺兰时,不禁发出惊叫,向后退去。


    “怎么了?”


    诺曼停止写写画画,同其他学生一起抬头看向举止奇特的艾玛。


    “诺曼,你怎么在这?”


    女孩惊讶地看向他手中的纸张,毫无疑问,那是每个合唱队成员都拥有的曲谱。


    “今天不是训练日吗?”诺曼怔怔地回答,“我记得你说过,我们周四下午会在合唱室排练。”


    “噢,是的,没错。我确实说过,”艾玛喃喃道,“只是我没想到你真的会来你不需要练习吗?卡丁车什么的。”


    “偶尔也是可以暂停的。难不成你不欢迎我吗?”


    诺曼瞪圆了眼睛:“我很期待能够和大家一同登上舞台。”


    “不,当然你能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艾玛语无伦次。她没什么理由阻止一个积极参与练习的同伴。


    “走吧,”她说,“让我们听听你的歌声!”


    诺曼微笑,他站起身,跟着女孩一同走向队伍中去。


    合唱队暂定在毕业典礼上演唱两首曲目,分别是《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和《when i grow up》。


    这两首歌诺曼都听过。一个是他反复观看的电影主题曲,另一个则选曲于他喜欢的音乐剧。因此,自打一拿到曲谱,诺曼就感到兴奋不已。


    经过简单的试唱,他被分到高声部。与他同在高声部的成员大多是女生,男生不过零星,掰着手指都能数清楚。


    在合唱队排练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于诺曼而言,每一个排练日都是不可多得的享受音乐的好机会。


    过去的他因为知晓自己的上限,从没想过加入合唱队;而眼下,他却感到在这里度过的时间如此愉快美好,甚至与坐在赛车中争夺冠军的快感不相上下。


    他尽可能地不错过每一次练习。处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只要拥有共同话题,很快就能打成一片,更不用提诺曼性格温和,总会在你说话时认真地注视你的眼睛,是个很好的聆听者。


    因此,几次排练过去,诺曼和站在自己周围的学生都打好了关系,成为了在走廊上遇见会笑着问号的那种“有距离感”的朋友。


    这个形容来自于伦纳德。他对于弟弟的改变感到诧异。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在诺曼积极响应合唱队排练的同时,伦纳德也没闲着。


    他加入的机器人俱乐部会在毕业典礼时展示他们的学习成果。伦纳德想做一个能从车变成人形的机器人或者说他们俱乐部的男孩们有很多都有这个念头。


    老师则拒绝了男孩们的请求,毕竟就算孩○宝不向他们收取版权费,他们也不能让来宾看到满地的擎天柱和威震天在地上乱跑。


    最后,伦纳德的设计成功在十几份方案中被老师看中,获得这个制作变形机器人的机会。


    因此,在诺曼沉迷于合唱队的这段时间里,他都一头扎进了机器人的世界中。


    等到伦纳德察觉诺曼好像有所变化时,天气逐渐回暖,距离他们毕业升学的日子更近了一步。


    “你们的合唱队最近怎么样了?”


    伦纳德扭头看向刚刚和同学打过招呼的诺曼,问道。


    “还不错。大概一切顺利,我认为。”


    诺曼回答:“虽然我更喜欢《魔法坏女巫》里的曲目,但是我想《绿野仙踪》也不错。至于《玛蒂尔达》,我真的很遗憾你没能和我”


    “不,不是。”伦纳德打断弟弟,“我想知道的不是这些事。我是在问你。诺米,你在合唱队怎么样?”


    诺曼愣了一下,用困惑的眼神注视着哥哥。不多时,他幡然醒悟。


    “我很好,里奥。”他露出笑脸,“我在合唱队感觉很棒,我身边的大家都很爱音乐,我们的氛围就像新航向乐团一样棒!”


    伦纳德紧张的神情松懈下来。


    “那就好。”他说,“这是我们第一次分开行动。我真的很担心你。”


    追溯回记忆的尽头,伦纳德大约是在三岁的时候意识到诺曼的存在的。


    在此之前,即便整日呆在一起,他却没有“眼前的男孩是自己的弟弟”的意识。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洗澡、一起玩耍,爸爸妈妈在呼唤“里奥”的时候,后面总会跟着“诺米”的名字。


    直到三岁的某一天,他突然恍然大悟原来眼前这个比自己瘦小、长得也很自己不尽相同的男孩是自己的双胞胎弟弟!


    诺曼从小就长得比同龄人更小,出生时似乎还躺过几天新生儿icu。他的性格温吞,情绪内敛,小时候一起玩时经常被大一点的孩子当狗一样耍。


    因此,伦纳德从小就知道,自己身为哥哥,要肩负起保护诺曼的责任。


    眼下,这个和自己一起出生的男孩长大了,此时此刻,因自己的关心而欣喜。


    诺曼撞了撞伦纳德的肩膀,说道:“我知道,但是我觉得我能做到。”


    “你呢?”诺曼转而询问,“机器人的进度怎么样?”


    “噢,马马虎虎吧。”伦纳德嘟囔,“不过我有自信能够在截止日期前完成。”


    “如果你有任何需要,我很乐意帮忙。”


    “我会的。”


    兄弟俩在走廊尽头道别,转身朝不同的方向走去。


    进入教室前,诺曼扭向伦纳德的方向喊:“你会等我的,对吧?”


    伦纳德朝他招手:“我们校门口见!”


    诺曼这才安心地走进合唱室。


    -


    合唱台上,已经零零散散地来了不少学生了。见诺曼走进来,与他同班的艾玛和奥利维亚朝他招手。


    排练尚未开始,男孩在自己的站位上坐下,扭头同朋友们闲聊。起初,大家各自谈起自己开始唱歌的缘由,不知是谁将话题引向诺曼,于是大家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这个寡言的男孩。


    奥利维亚率先出击:“虽然是我们邀请你的,但还没好好问过你,你为什么愿意加入合唱队?真的只是因为喜欢唱歌吗?”


    “是啊,为什么你那么意外?”诺曼扁起嘴,“我很喜欢音乐,也很高兴能收到邀请,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机会?”


    “是啊,能够让我认识大家。”


    奥利维亚和艾玛对视一眼,随即笑了。


    “你和我们想得可真不一样。”


    话虽如此,诺曼对音乐的热爱却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一件事。


    他认真训练,不仅能够很快将谱子记下来,而且唱得滴水不漏、让人挑不出错来,就连哈弗曼老师也挑不出错来,即便如此,老师却总有些不满意似的。


    就算是身为队长的艾玛也对此没有头绪,可她倒是想起另一件事。


    她看向围在自己周围的同学们,问道:“你们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


    说起假期,大家就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诺曼认真地聆听同学们的计划,有的要出国旅行、有的要回家乡探亲,而让他在意的,则是部分同学的音乐剧计划。


    “我打算去纽约住一个月,我的姑婆生活在那,她会带我去看百老汇。”女孩托着下巴,兴奋不已地期待着,“我已经等不及了。我已经看到不少有关《摩门经》的评价了!”


    话题转了一圈,又被递到诺曼面前。大家齐刷刷地看向他,异口同声道:“诺曼,你怎么打算的?”


    关于假期要怎么度过,诺曼还没什么想法。暑假没什么比赛,虽然练习不能疏忽,但是年纪大一些的亚历克斯总是反复强调,休息是必要的。这样听来,看音乐剧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音乐剧激起了大家的兴趣。


    “去年夏天我去法国待了一段时间。法语音乐剧也很优秀,不说经典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新剧《摇滚莫扎特》实在非常精彩。”


    “听起来真棒,我会考虑的。”诺曼回答。


    虽说如此,法国倒确实是个度假的好地方。三年前和夏尔以及朱尔斯一起的即兴出游被以外打断,时间一晃而过,直到现在都让诺曼难以忘怀。


    说起朱尔斯,他在新赛季开始后如愿成为了法拉利车队的测试兼储备车手。他还很年轻,如此看来算是前途无量。如果在夏休期前往法国,说不准还能见到他。


    再说夏尔,这段时间他都为比赛而忙得不可开交。好不容易拿到赞助,他必须拿出相应的成绩给赞助商看,这才能保住自己得到的东西继续向前走。


    诺曼确实想念在剧场看音乐剧的时光。现场显然与录像截然不同,那种被音响三百六十度环绕的感觉总能让他想起在海平面上御风而飞的前世。


    诺曼悄悄在心底做下决定。他想去法国旅行,既然如此,就要为即将到来的假期安排而好好和爸爸妈妈商量一番。


    正当男孩托着下巴思忖如何做到平衡卡丁车和音乐剧时,哈弗曼老师突然走进教室。


    大家纷纷站起来,准备开始今天的训练。


    就在这时,哈弗曼老师忽然找到人群中的诺曼,朝他招了招手。


    老师说:“诺曼,可以请你过来一下吗?”


    诺曼愣了愣,扭头四下张望。确实也没有其他叫做诺曼的孩子了。


    他在众人的注视下缓缓走下合唱台,直至离开合唱室,始终不明白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作者有话说:


    谁懂我写到法那个扎有多绷不住…不了解的朋友可以移步某书搜索113事件(不是


    但去年跑剧场的那段时间还是很开心的…


    两首歌分别来自电影版的《绿野仙踪》和《玛蒂尔达》,我觉得是很合适的两首,很喜欢(诶这句话我是不是说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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