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3个月前 作者: 井底之空
    “对,不得不面对。”


    这下视线都回到诺曼身上。


    男孩眨眨眼,脸颊皱在一起,仿佛在绞尽脑汁地思考。


    “我没想过这些事呢,”他说,“我都不知道,竟然还会有人为了赛车放弃上学。”


    “那你是怎么以为的?”乔治嗤笑一声,“如果不舍弃掉一些东西,怎么能得到想要的。没什么事是完全的。”


    “好吧,”诺曼叼住吸管,“我只是我觉得上学挺有意思的。”


    “你是疯了吗?”兰多怪叫道,“上学才不有趣!这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事,你听着一辈子也用不上的知识,还得坐在椅子上一整个小时!”


    “我知道!”诺曼争辩,“但是上学也让我更了解这个世界。不是吗?有了物理课,我才会知道卡丁车是怎么运作的。那些机械精细地组装在一起,就能自己运作,难道不是很奇妙吗?我以前都不知道其中有这么多学问。”


    “你又不打算成为工程师再说了,难不成东西还会自己蹦出来?”


    诺曼想了想,点头回答:“理论上来说,也不是不可能实现,对吧?你想要的东西,自己就会组装出来。”


    “哪个童话故事是这样的啊?buggers?(《安德的游戏》中入侵地球的外星势力)”


    诺曼认真地说:“说不定有哪个星球可以呢。而且《安德的游戏》也不是童话故事。”


    “更何况,学校还让我接触到更多人。每个人的个性都有所不同,我能学会如何和他们相处,难道不是很有趣的一点吗?”


    “说得好像你在学校里会交朋友似的哎哟!”


    亚历克斯拧了兰多一把,使后者失声尖叫,怒视坐在自己另一侧、连手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好友。


    诺曼放弃解释。他将手中的可乐放到桌子上,发出撞击声。


    男孩掷地有声:“总之,我会继续读下去至少是中学。”


    他将视线转向沉默不语的乔治,使男孩扬起眉毛、瞪大眼睛。诺曼在那双湛蓝瞳孔中看到了惊讶与犹疑,他朝乔治微笑,不再向他解释什么。


    诺曼伸手摸向桌上的薯条,捏起两根丢进嘴里。不等他咀嚼,他忽然意识到嘴里的味道不大对劲。


    “等一下,”诺曼的动作僵在半空,他低头看去,“你们放了番茄酱吗?”


    “当然了。吃薯条为什么不要番茄酱?”


    兰多说着,扭头看着诺曼。只见男孩咽下薯条,目光呆滞。不出两秒,他就眼冒金星,摇摇欲坠了。


    亚历克斯连忙接住他。诺曼蜷缩在朋友怀中,眼睛瞪得老大。


    他揪住亚历克斯的衣袖,声音沙哑:“亚历克斯……你怎么有两个脑袋?我、我回家了吗?”


    “你说什么呢!”亚历克斯惊呼,“这不就是你家吗?你怎么跟喝醉了一样!”


    乔治屈肘碰了碰身旁的兰多,男孩立刻意会。


    他比了个ok的手势,掏出手机,对准满口胡言乱语的诺曼疯狂按下快门。


    -


    当兰多因呼吸不畅而被迫醒来时,他正被乔治和亚历克斯挤到单人床的角落,二人的四肢压在他身上,几乎使他窒息。


    他分明记得昨天夜里睡下时,诺曼是躺在最里面的。而此时此刻,兰多爬起来寻找,不见邀请他们来到这里的小主人身影,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三个,兰多睡眼惺忪地用力推动剩下两个酣睡的朋友,问道:“诺曼去哪了?”


    “还能去哪?”乔治咕哝,“他肯定在房子里,你去找找吧......昨天睡得太晚,让我多躺一会好吗?”


    兰多跳下床,轻轻将门拉开一道缝。交谈声从楼下传来,诺曼的家人们似乎都已经起来了,正为早餐做准备。他嗅到了黄油和枫糖的香味,猜测诺曼家今天的早餐应该是松饼。


    他小声呼唤诺曼的名字,听见他的回应从不远处的浴室中传来。兰多寻过去,在看到诺曼的一瞬间终于憋不住笑出了声。


    洗面台前,男孩正在试图将自己的卷发梳顺早上诺曼醒来的时候,发现朋友们用不知从何而来的小皮筋后经确认是曾经伦纳德给路易扎毛的道具把他的头发扎成许多个小辫子。


    诺曼充满困惑地将所有辫子拆开,又因卷发缠在皮筋上打成死结,而不得不花好大一番功夫将它们全都梳开。


    看到兰多的反应,他扁扁嘴:“我就知道,这一定是你的注意。”


    “我们有差不多的卷发,拆掉我妹妹们给我扎的辫子时别提有多痛了。”兰多说,“所以一看到这些皮筋,我就觉得一定要让你也体验一下。”


    诺曼叹了口气,不得不将眼下的精力全部放在将头发梳通上面。


    直至工作接近尾声,乔治和亚历克斯终于醒来。男孩们为成功的恶作剧坏笑不止,诺曼才想起来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做的这些事?我怎么完全不知道。”


    乔治露出窃笑:“你不记得昨晚发生什么了?”


    他与兰多偷偷击掌,没能瞒过诺曼,因此收获了他更加费解的目光。


    “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们的,”亚历克斯面露歉意,“你不能吃番茄酱,我们竟然才知道。”


    “噢,原来是这么回事。没关系,”诺曼奋力拉开梳子,将自己的头发扯开,“偶尔是会这样,我不太喜欢番茄味道的东西。我只是有点遗憾,我竟然就这样错过了第一晚。”


    “是啊。”乔治摊开手,“你睡下以后,我们仨打了一晚上uno。”


    “用我们的规则。”亚历克斯补充。


    “但我不会错过今天的。”诺曼保证,“我们要一起玩什么来着?”


    男孩们一起下楼吃早饭,果不其然,兰多猜中了今天的早餐。坐在淋上枫糖的厚松饼前,兰多注意到诺曼的那份却倒上了厚酸奶。诺曼对此的解释是:“我对枫糖过敏。”


    “我们今天做什么?”兰多问道,“还去农场怎么样?里奥说马厩里还有其他的马,我有预感,今天我一定能够证明我自己会骑马我会搞定你家的马的。”


    即便诺曼认为,马术并非是游戏里的技能树,达到一定经验值就能够学会。但看着兰多信誓旦旦的样子,他并没有打算质疑对方拥有这项技能。


    亚历克斯同样早就学会了骑马,乔治回到家也有马可以骑。但是大家投票表决后,还是决定去农场上玩耍只因诺曼说,在兰多和马搏斗的同时,他们可以打高尔夫做消遣。


    从诺曼家到马厩,需要穿越大半个牧场。诺曼带上路易一起出发,他们翻过诺曼发现路易的那个灌丛后的栅栏,踏上冬日的土地。


    半途中,他们在地上拾了几根木棒,也许是运送圣诞树时掉下的边角料。兰多突发奇想,将其当做光剑,转身试图攻击走在后面的三人。亚历克斯率先反应过来,抬起手来反击。


    男孩个头长得远比兰多更高,使后者很快落于下风。兰多撒腿就跑,而亚历克斯穷追不舍,路易跟在后面叫个不停。


    乔治咧开嘴笑,他的脸颊被风吹得通红。诺曼扭头,注意到朋友发红的鼻尖,他问:“乔治,你冷吗?”


    “噢,我还行。你呢?”


    二人的脚步逐渐放慢,诺曼忽然摘下自己的围巾,绕到乔治的脖子上。


    “太谢谢你了,诺曼。但是”


    “不用谢,不要拒绝。”诺曼义正言辞,“我妈妈说了,这叫做绅士风度。”


    “......不是。”乔治低声辩解,“我是想告诉你,我有点喘不过气。”


    诺曼连忙松开手,让乔治自己整理好围巾。他弯腰捡起自己的那根木棍,而亚历克斯“打败”兰多,转而向自己攻击过来时,诺曼指向好友:“统统石化!”


    “嘿,你犯规!”


    原本已经“倒下”的兰多猛地跳起来:“这个设定里可没有魔法。”


    “一切皆有可能。”诺曼神情认真,“既然能有光剑,那让人动弹不得也并非不可能。”


    “这不公平!”


    兰多咬牙切齿。他花了几秒接受设定的变化,扣上卫衣帽子,摆出一副冷酷模样:“那我就是食死徒!我可以对你施展禁咒!”


    说罢,他朝诺曼举起树枝。兰多刚一开口,自不远处奔向他的路易猛地将男孩扑倒,开始狂舔他的脸。


    “你刚才是不是倒了太多糖浆?”诺曼提醒,“忘了告诉你们,路易最喜欢吃糖了。”


    -


    兰多最终驯服了诺兰家的马。虽然他的坐骑是马厩中最可爱的那头小马驹,但他至少能让波波(马的名字,诺曼堂姐取的)听命于自己跑起来,而不是以比朋友们步行还慢的速度踏步走。


    “这真是太累人了。”兰多抱怨,“在农场骑马可比在俱乐部难多了。”


    他叹了口气,抬头看向朋友们:“你们呢?你们的高尔夫比拼怎么样?”


    诺曼和乔治、亚历克斯面面相觑。


    乔治叹了口气:“一败涂地。”


    “什么意思?”兰多左看右看,“你们没能决出胜负吗?”


    “没有。”亚历克斯摊开手,垂眸睨一眼追着尾巴转圈的路易,“我们每打出去一颗球,路易都会把它们捡回来诺曼说的是对的,它精力充沛,确实不比任何狗狗差。”


    路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仰起头,发现诺曼和朋友们都低头盯着自己看,兴奋地吠叫几声。


    “听见了吗?”诺曼揉了揉路易的脸,“他们在说你很棒呢!”


    回到家花费了比来时更久的时间。因为兰多精疲力尽,需要朋友们好言相劝,才勉为其难地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去。


    农场确实是个好地方。又大片的土地可以自由奔跑,空气清新、宁静祥和,没有烦人的邻居,能吃到新鲜出产的乳制品,甚至还能修一整条赛车道。


    可兰多同样不解:“如果只是这样也太无聊了。你平时都做点什么?”


    “上学、练习卡丁车、读书、陪路易玩、和里奥打游戏,”诺曼面不改色地报出答案,“以上答案按频率排序。”


    “就这样?”


    “噢,倒是还有件事。”诺曼灵光乍现,“你们想看看吗?”


    诺曼推开门,路易率先顺着门缝钻进去。沙发上的杰西卡惊叫一声,训斥诺曼没给路易擦去爪子上的泥巴,让他弄脏了她昂贵的波斯地毯。


    诺曼缩了缩脖子,下意识放轻脚步,蹑手蹑脚地从妈妈身后穿过。男孩们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学他将脚步放轻,轻抬慢落。


    四人像小偷似的潜入诺曼家一楼尽头的那间房间,环顾四周,房间的飘窗上铺着座垫和毛毯,漆黑的施坦威钢琴靠在窗边,书柜里摆满cd和乐谱,墙上架着小提琴,还挂着几把“吉他”,有四弦的、五弦的和六弦的。


    “你说的那几把都是贝斯。”诺曼提醒道。


    “哇哦。”


    亚历克斯发出感慨:“这些都是你的吗?”


    “不,它们大多是我爸爸的收藏。”


    诺曼拉开柜门,取出一摞唱片。男孩们将它们在地板上摊开,迈克尔杰克逊、披头士乐队、大门乐队......甚至不乏稀有的限量版。


    “这些东西可不好搞,”亚历克斯说,“每一张都有签名你爸爸的藏品可太让人震惊了!”


    “是啊,他是个曾经是个摇滚爱好者。”诺曼将唱片一张张收好,“狂热的那种。”


    “他甚至还离家出走去伦敦,试图组个摇滚乐队出道这些都是我爷爷告诉我的。”


    “那你呢?”乔治问道。他似乎对这些唱片不感兴趣,也不想听有关布莱恩特的故事,“你也会演奏吗?”


    “是啊,我学过一点。”诺曼抚摸着三角琴,“不过不算特别擅长。”


    “别担心,诺曼。也许你可以和我们组支乐队!”兰多安抚似地揽住男孩的肩膀,“我相信我们的水平都大差不差,不会有人嘲笑你的。”


    “噢,兰多又要展示他那学过一个月的吉他了。”


    乔治笑着弯起眼睛,他看向坐在架子鼓前摩拳擦掌的亚历克斯,拿起柜子里的铃鼓摇了摇:“我就用这个就行了。”


    亚历克斯有模有样地敲了几下鼓棒,四人一齐开始演奏。兰多第一个音就进错了拍,乔治完全在胡乱摇摆,亚历克斯的节奏像是瘸了腿,一片混乱之中,只有诺曼正全神贯注地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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