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3个月前 作者: 不飍
孟凛还在絮絮叨叨,说本来还想找猫粮什么的,但是住低楼层的都没养宠物,还有一家一看就是年轻人装修的房子,客厅弄成了电竞室,一面墙全是手柄,还有那种赛车模拟仓,只可惜没电。
以前孟凛也总是很在意这种仪式感,她觉得那是穷讲究,铺张浪费,很排斥。
可就在蜡烛点燃的那一瞬间,她确实感到心里也像烧起了一捧噼啪的火焰。
过去的画面,在火中翻页。
注意到沈确的沉默,孟凛看过去:“咋了,铁子?”
必须承认小说朗读确实对丧尸练习口语帮助很大,但末世小说主角可以不可以少些东北人?
“……”短暂的矫情烟消云散,沈确:“没,就是觉得好像又被你包养了。”
孟凛瞪大眼:“啊,啊?”
怎么组织连这种细节都给植入了?没必要吧!
丧尸心里一虚,叭叭的死嘴立刻闭上,生硬地说:“咱,呃,晚上一起,拼乐高高?”
孟凛拿回来的是一盒埃菲尔铁塔,一人一尸都没有拼积木的经验,本来只是想当个消遣的,没想到硬生生熬到了半夜。
第二天直到中午头,一家三口才带着重新整理的行李再次出发。
那座埃菲尔铁塔和大力水手dudu公仔们一起,留在了客厅里。
有了这回经验后,孟凛彻底爱上了这种探(入)索(室)冒(抢)险(劫)的体验,沿途经常让沈确停下来,也不嫌爬楼费劲了,感觉就像是开盲盒,每次开门都是进入不同的人生里。
有的是外卖员,也有嘟嘟打车的司机,还有一开门就能把丧尸吓到跳脚的米奇妙妙屋。
最有趣的是一栋小镇上的平房,位置挺偏,能找到门纯属是意外。
本来好好开在路上,后座的葫芦也不知道看到什么,忽然从车窗跳了出去,吓得一人一尸赶紧停车去找。
好在小镇上丧尸不多,很多都是老人,变成丧尸后腿脚也不太利索,但是追起人来反而更可怕了,像是暴躁老奶和疯癫老头。
然后她们钻进巷子,看见一栋盘绕着满墙花草的平房,门前挂着牌子:姐妹养老院。
葫芦逮住一只硕大的老鼠,大到和一只普通的猫一样,约莫着有六七斤重,正蹲在姐妹养老院的院子里,她们便走了进去。
和所有农村平房的格局相仿,只不过重新做了装潢,用鹅卵石砌起小花池,中心一颗很大的金桔树,木窗刷着白油漆,屋檐下垂一串木风铃,还有半架还没搭好的秋千。
推开门,迎面是一面牛油果色的墙侧面则是奶油白。
能看出来刚开始墙面还刷得不太平顺,后面就越刷越好了。
小碎花布的窗帘,各种捡回来重新上漆的老家具,一整排的猫爬架,还有一架钢琴。
离黄昏还有一段时间,但她们很有默契的同时决定,今晚要在这里过夜。
这几天葫芦跟着她们没享上一点福,宠物店很少开在人少地方,她们的小老头乐又扛不住丧尸冲击,根本不敢往市中心开,就只能四处打秋风,逼得猫自己都得出门捕猎。
沈确找到了储物柜,最底层摞着好几排猫罐头,还有两筐满满的猫零食。
平房里有四个房间,一间空置,堆着花盆木头之类的杂物,另外三间布置各不相同,孟凛猜这个养老院里原先住着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孩子。
一个喜欢玩儿音乐,一个喜欢做饭收集杯子和各种厨具餐盘,还有一个喜欢看书。
猫咪们更爱待在喜欢读书的那个女孩的房间。
柜子,桌子,椅子,地面,床头,能摆的地方都摞着书,摞成一座高低错落的纸制世界。
也因为到处都是书,边边角角的猫毛完全无法打扫,窗户一打开,简直七月飞雪。
孟凛“呸”一声,抹了把脸,搓下好几根卷成条的猫毛。
沈确正在喂猫,几本书“啪”的放上桌,扭头便笑了笑:“刚在猫窝里打滚了?”
居然还笑她,不知道来帮忙!
孟凛胡乱在自己头上抓了几把,沾着满手猫毛就往她脸上抹:“你也,别想跑!”
打闹完了,孟凛托着下巴,看窗外的一点点变成深红的晚霞。
“哎,希望,她们没事。”
经过这么多天,她好像才终于消化了‘人类要玩完了’这件事。
从好处想,人类也和恐龙一样,不会一下子玩完,起码还要经过很多很多年,这期间说不定就会有转机,从坏处想呢,未来整个地球上,有可能只剩下她一个还会思考的丧尸,到时候她该怎么办?
餐桌正对着,是一面涂刷得很粗糙的大白墙,画着各种各样的涂鸦,有正儿八经的水彩画,也有蜡笔彩笔的抽象卡通,五彩斑斓,随心所欲,乱七八糟的。
孟凛看着看着,突然说:“想我,妈了。”
接着才反应过来:“呃,我是说,每个人,都有妈的。”
沈确知道孟凛想的人是谁,她只称呼自己的生母为妈妈,对褚步庭则一直是直呼其名。
孟凛没有见过自己的妈妈,只知道她和褚步庭很年轻时就在国外登记结婚,两个人是自由恋爱,彼此倾慕,爱得很深。那时褚步庭是科技新贵,妈妈是生物基因领域的大拿,后来妈妈查出了渐冻症,也是在这个时候,她们决定要一起孕育一个孩子。
孟凛就是这个孩子。
十月怀胎,不眠不休的科研,加重了妈妈的病情。
在她出生后不久,妈妈就去世了,褚步庭给她起了跟妈妈一样的名字。
妈妈是孟凛,她也是孟凛。
也许是因为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她身上妈妈的影子,褚步庭对她,一直保持着距离。
孟凛小时候不理解,觉得褚步庭恨她,后来她被绑架,所有人都以为她遗忘了那段记忆,其实孟凛记得很多细节。
她记得她被救上褚步庭的车,褚步庭一直在哭,然后她抱着她冲进医院,那么冷漠傲慢的人,像个疯子一样朝着每个穿着制服的人大喊:“救我的女儿!”
她一点也不冷静,根本不像是她认识的褚步庭。
所以后来她知道了,褚步庭不敢靠近她,因为她会很痛。
孟凛对妈妈并非毫无印象,她留下了很多信,很多视频,信是一岁一封,直到十八岁为止,视频足足有好几个t,完全没有章法,就是想起来随手就录了,今天吃了什么饭,哪个甜点好吃,哪个不好吃,助理新买的那家咖啡好好喝,隔壁教授这两天和老婆吵架了只能在实验室打地铺哈哈哈哈哈,之类之类。
她絮絮叨叨,咋咋呼呼,还很八卦,根本不像是个被名校悬挂在终生荣誉墙上的人。
那些信和视频,都留在了那套高层的大平层里,孟凛已经三年没看了。
知道她现在还在失忆,沈确“嗯”了一声,问:“想荡秋千吗?”
孟凛惊讶地看了眼窗外:“能行吗?铁子!”
“……嗯。”铁子于是转身,向院子里走去。
沈确在院子里安装秋千,孟凛坐到钢琴前,掀起绣着蕾丝边的盖布。
手指戳了戳琴键,音色保持得还不错。
丧尸的身体很不灵活,一开始是荒腔走板,后来磕磕绊绊,也成了曲子。
孟凛弹的,是一首很慢很慢的《golden hour》。
像是一场延绵不绝的落日黄昏,一片无垠无尽的浮光跃金。
孟凛的每个住处都有一架钢琴,听说她的妈妈上学时就玩乐队,是个玩音乐的天才,褚步庭也有很高的音乐天赋,钢琴提琴萨克斯,信手拈来,两人就是在音乐会上相识的。
沈确记得第一次见到孟凛弹琴,也是个近夜的黄昏。
窗台上燃着一盏香薰蜡烛,橘红色的火光映照在蹁跹如飞的指尖,楼群中的蓝调渐渐淹没她的影子,她突然间心跳得吓人,像是从高处自由落体。
她掉进了一场从未做过的梦里。
曲子弹完,孟凛转过头,看到沈确倚在门边:“装好啦?”
沈确带她过去,推着她缓缓荡起,天色完全黑了,门外被吸引来的丧尸们正在砰砰撞门。
孟凛手里摇着史努比的尾巴,暖黄色的灯光时明时暗,映着她乐呵呵的大白牙。
忽然,院墙上落下一道影子,从草堆里露出探究的小脑袋。
孟凛一眼就认出来了
是你,七月飘雪的罪魁祸首,黑白花!
第31章 31
在重新拐上国道之前,孟凛在路边发现了一片荒废的苞米地。
她让沈确停车,叫她和葫芦在车上等,她下车去掰几根苞米就回来。
对苞米的执念,来自于她的口语教材之一《我在极寒末世当农民》。
写的也是东北老铁的故事,里头的火炕,烀苞米和铁锅炖大ne都给孟凛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说里说春玉米在七八月份就能成熟收获,但是孟凛在生长得乱七八糟的玉米杆间找了半天,就只找到几棵发育不良的,杆子又矮,叶子又细,好不容易结出的穗包着还没指头大的迷你玉米,看似刚刚结果,实际里头早就被虫蛀烂了。
孟凛不甘心,又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竟让她发现了一大片杨梅林,还听见有活水的声音。
这可真是‘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要么说古人诚不我欺。
现在的杨梅正当季,虽然不像以前有人照顾时果实那么饱满那么大,但看起来也是挂得一树姹紫嫣红,要是她还活着,口水都能留出二里地去。
回头望了一眼,这会儿已经看不见路和老头乐了,孟凛估摸着自己跑出来挺远,现在回去找沈确一起来摘有点浪费时间。
好在她已经有了丰富的打野(抢劫)经验,随身就带着便携环保购物袋!
这片林子里的杨梅树都很有些年岁了,枝繁叶茂,果子落得满地都是,孟凛不捡地上掉的,高处的她也摘不到,就按她的个头,这里摘几颗,那里摘几颗。
购物袋越来越压手的时候,突然她听到一声:“那个……”
丧尸一下子就僵住了,感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那声音是从她脚下来的!
她没敢回头,脚下的声音继续说道:“可以请你从这里离开了吗?我、那个,就要开枪了。”
余光往脚下偷偷一瞥,孟凛瞧见就在自己脚边,有块翻起的草皮,底下架着根黑洞洞的圆管。
“别动。”是沈确。
孟凛的心一下落进肚子里,赶紧回头,见她蹲在那块草皮后,那把装着消音器的手.枪正瞄着藏在地底下的人。
“你怎么,来了?”她居然都没听见动静。
沈确说:“你走太远了,我不放心。”
地下的人:“……要不我们都把枪收起来,那些杨梅,就送给你们了好吧?”
沈确眉梢微挑,看了眼孟凛手里沉甸甸的袋子,又看整片林子的状态,结果饱满,不像很久没人照料,以及这块作为哨眼伪装的草皮上被踩扁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