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3个月前 作者: 桥漫
    周明雾迷迷糊糊做起了梦,她梦见自己被鬣狗咬死,灵魂从躯体中出来,看那些鬣狗撕咬她的身体,她站在旁边什么都做不了,血肉撕裂开,她嗅到了血腥的气味。


    很浓。


    她感到呼吸困难,努力伸手驱赶鬣狗,手砸到了坚硬的东西,疼痛从手肘蔓延,将她唤醒。


    痛感很清晰,周明雾迷迷糊糊捂住胳膊肘,慢慢睁眼适应刺目的光芒。


    刚才应该是挥手撞到了树干。


    她始终觉得梦里的血腥味萦绕不散。


    半眯着眼睛四处看着,头顶一只被开膛破肚的疣猪,血还没干,僵硬着四肢,腹部的口子还往下滴着粘稠的鲜血。


    周明雾骇了一跳,立马站起来。


    “星期五”睡的也死,周明雾的动静才把它弄醒。


    见到那只死透的疣猪,“星期五”拖着还没好利落的伤腿,一直往后退。


    疣猪还是只小崽子。


    獠牙刚从嘴巴边冒出来,躯体总长差不多和周明雾手臂一样长。


    乍见到血不拉乎的场面,周明雾空空的胃部直抽搐。


    周明雾嗓子眼冒酸水。


    她看向始作俑者,“利亚?”


    利亚合拢嘴筒子,示意地上的疣猪,“我捉来给你吃的。”


    大型猎物它抓不住,疣猪瞪羚之类的幼崽它还是能抓住。


    清晨它费了不少劲逮到一只小疣猪,个头小,忍了又忍,只把肚皮里的东西掏空,一口没碰送到周明雾身边。


    疣猪的肉,人类可以吃。


    她看周明雾没有捕猎能力,还总是吃那个干巴巴的东西,怎么能强壮起来。


    周明雾已经打算捉些鸡之类的来吃,疣猪这种,没在考虑范围内,“星期五”说这里的鸡都会飞,实际情况不知道,但肯定捉到它们的难度要大一些,鸡都捕捉困难,更别提别的了。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流传许久的谚语不无道理。


    周明雾不会碰疣猪。


    她对利亚的印象这几天发生改变,她帮助不了利亚,不能再接受她的猎物了。


    假如没动去投靠格丝兰的念头,周明雾也许会和利亚作伴。


    周明雾手搭在额头上,踮脚看了看格丝兰昨天呆的岩石,光溜溜的,她没在。


    难怪利亚敢跑到她身边来。


    利亚直起脖颈望向周明雾。


    她差点被公疣猪顶破肚皮才捉来的小疣猪孤零零躺在一旁,人类看也没看。


    利亚甩了甩尾巴,迟疑了下,站起来慢悠悠先是走到猎物身边去,低头嗅了嗅,没有腐臭味。


    然后站在原地,嘴巴微张喘着气,琥珀色的眼眸小心瞥了周明雾几眼。


    “为什么不吃,不喜欢吗?这只疣猪最肥,我很喜欢。”她扒拉几下疣猪的尸体。


    周明雾婉拒,“捕捉猎物很辛苦吧,这是你的劳动成果,我不能要。”


    利亚一屁股坐在疣猪身边,压到了“星期五”的尾巴,它张着嘴尖叫,利亚才不情不愿挪开屁股,放过这只翠猴。


    不愿意接受她的猎物,利亚了然,“格丝兰拒绝了你,我想,你该考虑下别的事情,比如继续和我结伴同行。”


    还有她不知道的吗?


    母狮真该改个名字,“百事通”比利亚更适合她。


    周明雾又被打击一通,“昨晚你一直在这附近?”


    见周明雾对疣猪确实不感兴趣,利亚自己吃了起来,“格丝兰的领地我很熟悉,我可以让她发现不了我。”


    “你要一直呆在这里等格丝兰心软吗。”


    “去求费汀说不定更快点。”利亚喜欢挖苦格丝兰,谁让这只花豹总是把她追打的狼狈不堪。


    周明雾不理会利亚说的话,“目前,她确实是草原上对我没有任何企图的动物了。”


    “而且她只拒绝了我一次,我还可以呆在她的领地,我相信她会接纳我,只是时间问题。”


    ————————


    母鬣狗有假丁丁那是她的产道它们的生崽方式蛮痛苦的……


    第9章


    周明雾的行为像草原公长颈鹿求偶,跟在雌性身边,即使对方表现出冷漠和厌烦,还是持续跟随。


    利亚想不通,为什么格丝兰会受到人类的“青睐”。


    草原上的小虫子很多,它们钟爱动物们,利亚脑袋上围了一大群,她烦躁地甩动脖子,赶走这些讨人厌的飞虫。


    “你确实很固执,要一直呆在这棵树下,等着格丝兰同意你跟在她身边?”


    周明雾否认,“我需要去找食物和水源,只是很奇怪,昨天格丝兰呆的地方没有她的身影,也没看到三只幼崽。”


    她有了不好的猜想,“难道格丝兰带着幼崽去了别的地方?”


    为了躲开她?


    利亚附和道,“是的,格丝兰或许已经带着幼崽去找新的洞穴了,因为这里有个人类很固执,她感觉到困扰。”尾调轻轻的,同时利亚斜睨着周明雾的脸色。


    人类虽然极力忍耐着,可紧抿的唇瓣和鼓起的脸颊,侧面证实,周明雾在气馁。


    利亚用头蹭了蹭周明雾的手臂,“跟我走吧。”


    “格丝兰带着三只幼崽,那是她的软肋,我可不同,我没有幼崽。”


    面对一只总想“拐走”她的母狮,周明雾没有被糖衣炮弹诱惑。


    “我去确认下吧,看看格丝兰是不是带着幼崽离开这里了。”


    见周明雾真的带着背包和那只猴子去昨天格丝兰所在的位置,利亚挡在周明雾面前,“别太冲动,格丝兰或许去捕猎了,如果你突然过去,吓到幼崽,相信我,三只小崽子一定会向格丝兰告状。”


    “现在最好的办法,是等。”利亚甩了甩尾巴。


    周明雾有些发愁,此刻她只能选择相信利亚。


    金合欢树带来的阴凉令周明雾晒伤的手臂得到缓解,她听了利亚的话,先等着。如果没看到格丝兰或花豹幼崽的身影,利亚会带着她去寻找她们。


    小疣猪全进了利亚的肚子里,周明雾闲不下来,她不可能守株待豹,母兽不会离开幼崽太长时间,周明雾打算傍晚如果还没见到花豹格丝兰,她就去找她。


    趁着未到正午阳光最烈的时候,周明雾在附近搜寻着食物等一切有用的东西,这里灌木丛比较多,野兔喜欢藏身这里,它们并不喜欢挖洞穴。


    草原上食肉动物为了生存一直在进化着,食草动物同样,这些兔子发现危险气息存在,轻轻一跳,便轻易和周明雾拉开距离。


    灌木丛密集,周明雾被兔子弹起的一根枝条打中了脖子,留下一道红印。


    周明雾捂住脖子,手里空空回到合欢树下,利亚侧躺着,微微睁开眼看了看她。


    利亚腹中有食物,懒得去捕猎,躺在树下悠闲休息。


    周明雾喝口水解渴,脖子上的红印没有遮挡,格外显眼。


    “这里连些小果子都没有。”周明雾叹道。


    利亚用尾巴驱赶小飞虫,盯着周明雾脖子上的红印,“你的脖子怎么了,红红的。”


    周明雾没甚在意,“是被枝条给打的,刚才遇到了几只兔子,有只兔子逃跑时,踩到了枝条。”


    利亚问她,“你喜欢吃兔子吗?”


    “兔肉也可以……不过草原上的兔子也太厉害了,我根本追不到。”


    下午阳光收敛了一点,周明雾还没见到格丝兰的身影,意料之中。


    利亚离开金合欢树下,去捕猎了。


    “星期五”蹲在地上,用手扣着草里藏着的小虫子放嘴里嚼着。


    周明雾眺望那块显眼的石岩,失望一点点积攒着。


    利亚嘴里叼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她特意把跳兔的下半部分留给周明雾。


    兔子的血染红了皮毛,内脏也没有去除,扔在草地上时,沾了许多灰尘。


    “兔肉,味道还不错,个头有点小了。”利亚伸舌头舔舔嘴巴的血迹。


    周明雾也不是矫情,只是被吃了一半的内脏和血滚了一地灰尘的兔肉……


    周明雾的嗓子眼冒酸水,“你自己吃吧,这里能捉到猎物不容易。”


    又被拒绝,利亚叼起兔肉晃晃荡荡几下,突然抛向周明雾怀中。


    周明雾反应奇快,赶快躲开。


    草原上水源难找,周明雾很爱惜身上的衣服,有灰尘避免不了,但她希望,衣服尽量不要碰上血,背包里就几身衣服,沾上血难洗不说,还会有异味。


    “你。”周明雾无语了。


    利亚见她明显生气的模样,挺惊奇的。


    人类的怒气和其他肉食动物的怒气对比,像一只前肢抬起叫嚣的兔子,能构成什么威胁。


    利亚用爪子扒拉两下耳朵,“我想让你吃肉。”


    周明雾无奈道,“我自己会捉的。”


    除了固执,周明雾还倔强。


    哪怕利亚不以挑剔的目光审视周明雾,她的体格算不上强壮。


    “星期五”咀嚼着从草里找到的昆虫,手臂伸长,拽了下半截的兔子肉。


    利亚心里很瞧不上猴子,见猴子敢动她的猎物,她呲牙吓唬了下这只干巴肉少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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