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富贵命 第四章

  「张婶,如果明儿个鸭子还下蛋,千万别煮,我可是盼团圆饭里有烤鸭呢!」
  「烤鸭?那是大菜,听说富贵楼里,光一只烤鸭就要卖上二两银子。」
  「真的假的?倘若咱们小姐的手艺比富贵楼的大厨好,能挣多少银子?」纸儿光是想像就忍不住乐了。
  张婶伸手往纸儿的后脑拍去,骂道:「你当咱们姑娘是厨子啊,这话千万别给夫人听见,那些营生买卖是下等人干的事,夫人一心一意要给姑娘谋桩好亲事呢。」
  「张婶这话就说错了,职业无分贵贱,能吃饱穿暖才是王道,如果咱们口袋满满,张叔何必每个月跑到程家求人施舍?」凌馥双不认同的回道。
  「话是这么说,可是夫人……」张嫂已劝过夫人多次,让她精打细算着过日子,偏偏夫人对银钱事总是不上心。
  「娘从小被这样教导,一时改不过来也很正常,慢慢来吧。」凌馥双说是这样说,但她也清楚娘就是个千金小姐,怎么可能改得过来。
  见小姐皱着眉头,张婶舍不得,连忙道:「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快把菜端到前头,今儿个小姐生辰,大家都乐一乐。」
  餐桌前,一屋子人说说笑笑,吃得欢快,只有凌湘一语不发,静静吃着饭,她倒不是生气,而是从小她便养成食不语的习惯。
  若不是女儿之前生了一场大病,让她事事依着女儿,她也不会让下人坐上餐桌,于她而言,再穷困,主仆分际还是得守的,只是……她看一眼笑得两颊生绯的女儿,这样似乎也不错,至少女儿多了几分生气,身子似乎也强健不少。
  用完膳,张婶张罗着大家收拾。
  凌湘从怀里拿出一枚玉佩,挂在女儿胸前。「这是你爹给我买的,本想留着给你当嫁妆,可如今你长大了,也该想着打扮了。」
  凌馥双抚摸着玉佩,她不懂玉,不知道价钱贵贱,不过这块玉雕工还算细致,上面那个捧瓜的娃娃,表情活灵活现,可爱极了。
  突然间,一道灵光闪过,她倏地抬头,惊愕的望向母亲的笑脸。
  她想起来了!午时过后,程老爷子会派来几个嬷嬷把原主带回程家,娘为此还兴奋不已,以为终于盼到出头日。
  她记得娘替原主换上新衣服,还殷殷叮嘱,要讨得老爷子、老夫人的欢心,要原主别抓住那些年的气恨不放,娘是这么说的——
  过去的,便让它过去。
  原主一一应下,并在心底发誓,要受人看重,要让娘母凭女贵。
  然后原主进了程家,被记在柳氏名下,与六个年纪差不多的堂姊妹们一起上课、学习宫廷礼仪,这些全是为了两、三年后的选秀做准备。
  那次选秀,比自己大两岁的程馥玫嫁给二皇子当侧妃,而她,差一点点被五皇子挑中。
  所以大伯父联姻结党、扩大势力的计划,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完蛋了,要是历史没有改变的话,就是今天了!
  怎么办,她要怎么说服娘别让她进程家?但这是娘亲心心念念的大事,她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服娘亲改变心意,不,更准确一点来说,就算给她几个月的时间她都不一定有把握能游说成功。
  来不及了,看来她只能先避开。
  主意一定,凌馥双猛地起身道:「娘,我还有两张大字还没写呢,我回屋里去。」
  自从女儿大病初癒,几乎把那些功课全给丢下,如今见女儿自动自发,凌湘甚感安慰的道:「好孩子,你总算把娘的话听进去了,这才是正道,做菜、养鸡鸭,都不是正经闺秀该做的事儿,你年纪小,自然贪玩些,但再过两年就要议亲了,可不能再这样毛毛躁躁的。」
  「是,双儿明白。我先扶娘回房歇息。」凌馥双边说,视线却忍不住往外飘去,暗自祈祷程家人不要太早出现。
  凌湘起身,看着女儿,满心安慰。
  【第二章 我发誓我不是凶手】
  娘亲方歇下,凌馥双就偷偷摸摸的从后门溜了出去。
  她并不确定穿越加重生后,会不会改变历史,程家是否会在今天找上门来,但有备无患总强过有患无备,她先开溜就对了,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悄悄关上后门,她用后脑抵着门板,思索着究竟该往哪个方向走,想了老半天,她决定到大街上找家当铺问问,娘给她的玉佩价值多少银子。
  说真的,凌馥双有点后悔,人无远忧,必有近虑,她明知道接下来要面对什么问题,怎么就没早点筹划?成天混吃等死,只琢磨着把日子给过舒服、肚皮喂饱就心满意足了,真真是没有远见呐。
  可是这似乎也不能怪她,她就是个没远见的,同期进来当警察的,多少人都升到警官了,只有她,还在派出所里当个苦巴巴的小可怜。
  不行,这个坏毛病得改改。
  想想每个月向程家拿那十两银子的卑微;想想路过酒楼时,想进去饱餐一顿的冲动;想想就算没LV,也想试试上好绫罗绸缎的渴望……这些事情,没有银子都做不了。
  看来她得好好运用二十一世纪的智慧,让自己变成个小地主,好歹自给自足,不必去蹚程家那淌浑水,好歹别让母亲、笔儿和纸儿落入那种不堪的下场,好歹不必嫁入夏家,陪人家演戏……
  凌馥双深吸一口气,对自己信心喊话,她必须振作起来,加油、加油!她握紧双拳,鼓足了勇气后,一旋身—— 她还没来得及迈开脚步呢,就撞到一个走路歪斜不稳、身高至少比她高了三十公分以上的男人,两人双双摔倒在地。
  痛啊痛啊痛……凌馥双闷哼一声,一时间疼得站不起来,她翻转一圈,先远离那男人五十公分再说,接着她揉揉脚,再揉揉可怜的小屁股,这才慢慢站起身。
  她看向男人,有些困惑的微微蹙起眉。奇啦,这位大哥怎么赖在地上不动呢,可是看起来又不像是昏倒了,毕竟他的两只眼睛还瞪得老大,犹豫半晌后,她蹲下身,细细观察对方。
  目测他的身高约一八五,体重嘛,应该差不多七十公斤,年纪约二十岁上(下,剑眉凤眼、五官深邃,有「魔戒」电影里精灵王子的fu,而且身材壮硕,是肌肉男一枚,他的发色黑得不纯粹,但发质柔顺,眼球微蓝,哇,遇见混血儿了?
  看起来人模人样,有几分英气,但不确定是好人坏人,她才不会以貌取人呢,在她侦办过的案子里,不乏英俊帅气的杀人凶手。
  「你怎么不起来,喝醉了?」凌馥双才刚说完,马上自行推翻这样的假设,因为她闻到他身上传来淡淡的血腥味,她将视线从他的脸上往下移,这才发现他的手捂着腹部,指间有血渗出,但流量不多。
  「扶我起来!」男人沉声下令。
  她彷佛没听到他说话,一股脑的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嗯,他的声音性感醇厚,不晓得歌喉如何?唱两句给姊听听……随即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就算他的歌艺再好,她也没办法在这个时代把他捧成偶像歌手,当经纪人发家的想法还是省省吧。
  「扶、我、起、来!」他紧咬着牙,口气硬了几分,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哇咧,你以为你姓皇名帝、字寡人吗?要不要喊两句朕来听听?」凌馥双看不惯他那颐指气使的模样,没好气的堵了回去。
  男人心一惊,顿生警戒,她是什么身分,竟敢开皇帝的玩笑?
  她本来不想理会他,打算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是见他眼神开始涣散,表情也渐渐变得迷离,她那警察魂瞬间又燃烧了起来,她可是人民保母,老百姓有难,她岂能置之不理?于是她拉起他的一只手,用自己纤细的小肩膀,奋力把他撑了起来——
  夭寿骨,吃这么壮做什么,打泰拳吗!
  凌馥双虽然腹诽不断,但还是很有良心的问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他没回答她,抽回自己的手,使出最后一分力气往前走。
  五步?他是她的隔壁邻居?起初的错愕过后,她马上追上前扶着他的腰,跟着他往他家后门走。
  门没锁,只是虚掩上,凌馥双把门推开,把他扶进宅子里。
  穿越到这里半年了,她完全不晓得隔壁有住人,这里许多房子都是空的,当初程仲儒就是看准这里邻居少,三姑六婆把程家丑事传出去的机率低,才在这里置外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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