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妻掌后宅 第十章

  宋忆风颔首,起身从柜架上又取了几本账册递给她,「这是油行今年一到十月的帐目,你拿回去依照先前九叔教你的办法仔细核算一遍,计算出一到十月,油行一共赚了多少银子,还有哪一种油最赚钱,五天后交回来给我。」
  她愣了愣,「还要算?」
  他脸色沉了下来,「难道你以为算完今年的花销就没事了?」
  她结结巴巴的回道:「可、可这是油行的帐,又不是庄子里的帐,这些也要我算吗?」她以为她只要管庄子里的帐就好了。
  「你身为我宋忆风的妻子,岂可连庄子经营了哪些买卖都不知道?」他沉下脸道。
  「这些事不是有你管着吗?」她不明白他怎么连这些买卖都要让她学。
  「有我管着,你也不能不知道。没事的话,就快拿回去算。」
  见他竟在赶她走,她委屈的开口,「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昭宜她好像病了,你能不能别再罚她?」
  「是她让你来求情的?」
  她点点头,替李昭宜说情,「我知道她那天是过分了点,也许这其中有什么误会,都是自己人,你已罚了她,就原谅她吧,她好像病得不轻。」
  宋忆风眸色深沉的注视着她,没答应也没拒绝,只说:「这事不急,过两日再说。倘若届时你还希望我放她出来,我会让人放她出来。」
  临走前,她迟疑了下,然后鼓起勇气问他,「那你……今晚要不要回来?」说完,她满眼希冀的望着他。
  他沉默好半晌,漠然摇头。
  被他拒绝,陶凉玉难堪又失望的转身离去,胸口像要窒息一般喘不过气。
  宋忆风在她离开后,绷紧了下颚,两手青筋暴起的紧紧按住桌缘,强忍住胸口翻涌的情绪。
  他闭起眼,耳边回荡着数日前孟兆告诉他的消息——
  「庄主,我江湖上的朋友传来消息,说那太医很多年前便已投河自尽。」
  他怀抱着一丝希望的那位太医已死,如今他不知道还有谁能治好他的心疾。
  这些日子来,他暗地里又寻访了数位名医,但仍是无人能治愈这病,其中有个大夫说——
  「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心疾,何时会发作无法预测,按理说你应当自幼体弱才是,可我瞧你这身子骨看起来倒还颇为健朗,你是不是幼年时曾练过什么吐纳养气的功法?」
  宋家世代经营镖局,祖上传下了一套武功,宋家子弟每个都要学,以为日后走镖时防身所用,他在三、四岁时就跟随父亲练习那套武功,二十几年下来,早把那套武功练得炉火纯青。
  若非前生心疾突发猝死,他压根不知自己竟患有心疾。
  他从衣襟里取出那颗鸾凤和鸣珠,它黯淡得没有任何光泽,珠上錾刻着的白色符文也十分模糊,乍看就彷佛是一颗陈旧的废珠,若非他亲眼所见,委实让人难以将它与神物联想在一块。
  它在染上凉玉的鲜血时,散发出一束白光,将他的魂魄送了回来。
  他原以为回到了过去,便能有机会改变他未来的命运,可如今他仍一筹莫展,也许最终他仍旧逃脱不了一死。
  若是他真注定躲不过死劫,那么他所能做的便是将所有的事为她安排妥当,不再重蹈前生悲惨的下场。
  入夜,寻花巷里一盏盏的红灯笼全被点燃了,灯亮如白昼,这里是华阳城里最着名的风月之地。
  其中尤以凤绮阁最闻名,因为这里的花娘、舞姬艳冠群芳。
  宋忆辰此刻就在凤绮阁的一处雅室里,怀里抱着软玉温香,左右坐着两个娇媚可人的美人儿,为他斟酒喂食。
  他对面坐着一个挺着大肚子的肿胖男人,他也同样左拥右抱着娇俏的花娘。
  两人酒过三巡之后,准备谈正事,将那些花娘暂时先赶了出去。
  「二爷,你看这万达和李邦先后都被撤换了,会不会是庄主察觉了什么?」朱同青有些担忧的开口。
  「你甭担心,是这两个混小子手脚不干净,偷斤减两被逮了个正着,才会被我大哥给撵了。」说完,宋忆辰啐了声,「真是不争气,贪那点银子做啥,我以前分给他们的那些还不够多吗?」
  「可这一个月来,咱们的人里,先是你被调去了马场,接着贺成大算错帐,被调去酒楼当小二,然后涂续因为打伤客人被告进了牢里,现下万达和李邦也被撵走,这粮行里咱们的人就只剩下张水德撑着,成不成呀?您看要不要暂时先收手?」朱同青建议道,他这阵子眼皮子直跳,总觉得有不祥之感。
  宋忆辰摆摆手安抚他,「朱老你甭担心,有你替咱们遮掩着,我大哥纵使有疑心,也查不出什么。」朱同青是宋忆风手下的两大账房之一,粮行帐目的核查主要是由他经手。两人这几年来连手,偷天换日的从中贪了不少银子。
  宋忆辰接着得意的说道:「我这回去了马场,已收买了那里的账房,咱们合计合计,看要怎么从中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银子给搞过来。」
  「那马场一年也赚不了多少,你动那里的银子,万一庄主查起帐,可不容易隐瞒下来。」朱同青觉得宋忆辰也未免太贪婪了,连马场那点银子都不放过。
  「朱老,你也太小心了,你看这些年来咱们在粮行扣下那么多银两,不也没被发现,再说蚊子再小也是肉,马场是赚得不多,但那些也是白花花的银子,怎么能放过它呢。而且,我去了马场后发现,这马匹的买卖可是大有赚头,只是从前的管事不善经营罢了,我有把握让它翻倍赚,如此一来,大哥见我接手后比以前赚得多,更加不会疑心我了。」提起这事,宋忆辰一脸信心满满。
  「二爷这话可当真?」朱同青面色存疑,就他所知,以前掌管马场的管事能力并不差,马场的买卖之所以迟迟没有太大的起色,主要是因为他们马场的规模不大,马种又不够好,拼不过云龙堡马场里的骏马。
  云龙堡位于附近的星海城,其势力与乐云庄相当,只不过两家在经营的买卖上有所区别,云龙堡除了马场,还有几处矿场,他们也有经营一些米粮、茶叶的生意,但规模就没乐云庄大。
  比起宋忆风是白手起家,一手创建了乐云庄,这云龙堡则是相传了数代之久,这一代当家作主的是梁平汉,他与宋忆风年纪相仿,因此常被拿来相提并论,因乐云庄是宋忆风亲手打拼下来的产业,是故世人对他的赞誉更多了些。
  宋忆辰神秘兮兮的凑近朱同青,说道:「不瞒朱老,我近来得了个门路,同云龙堡一处马场的管事接上了头,我打算从他那里弄几匹好马过来育种,到时再把马私下卖掉。」
  「二爷是怎么同那处马场的管事接上头的?」朱同青一讶,接着好奇的问。
  宋忆辰喝了杯酒,提及此事,面露得意之色,「前阵子我听说星海城有个花魁,生得倾国倾城,遂想过去一睹芳颜,就在那里结识了那管事,咱俩一见投缘,私下一说,便一拍即合。」
  听毕,朱同青琢磨了会儿,问道:「那人可靠吗?」
  「他很贪财,绝不成问题。」就是贪财的人才敢赚这种银子。
  朱同青思量须臾后,松了口,「既然如此,这事倒是可行,不过咱们得再合计合计。」
  谈完正事,两人再将花娘召了进来,继续饮酒作乐。
  他们浑然没有料想到,方才所谈全落进了隐身在窗子外的一人耳里。
  那人如来时般没有惊动到任何人,悄然离去,隐没在黑夜中。
  一路来到乐云庄,进了宋忆风的书房,孟兆将两人先前所谈的话如实禀告。
  听毕,宋忆风眸里冷如冰霜,「他竟同云龙堡的人勾结上了。」
  孟兆抱着剑,不以为意的说:「要对付他很简单。」在他看来,只要一刀结束了他,就能除掉这个贪心的小人。
  宋忆风明白孟兆的意思,目光阴鸶的摇头道:「要杀他很容易,但我打算藉由他,将这些年来隐藏在乐云庄里的蠹虫,一一揪出来清理掉。」
  以前他从未想过,他一手创建的乐云庄里竟养出了那么多吃里扒外的人,怪不得前生在他死后,宋忆辰能那么快就夺了乐云庄。
  是他以前信错了人,如今他会让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
  算了大半天帐,陶凉玉抬手揉着酸疼的颈子,侍雨见状,过来替她揉颈捏肩,一边说道:「厨房送了补汤过来,夫人快趁热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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