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之魂 第三章

  回到牧民聚集地,见她在老瓦伦的帐篷外帮忙朵玛煮茶、准备晚上的食物,他深瞳眯了眯,一句话也没说,竟迳自策马过去帮牧民们把小羊和牛只分别赶回圈围的大栅里,后来又主动替朵玛嬷嬷和几位老牧民拾来几篓干牛粪,并到另一端的小湖来回提了好几趟水。
  牧民们见他出手,心里也是惴惴不安,虽说他是主动相帮,没教人拿刀硬逼,但那张黝黑俊脸就如同大雪山上的万年雪,说不融就不融,瞧不出个端倪,大伙儿见他抿着唇默默劳动,原要哼出鼻腔的曲调也乖乖收敛了。
  此时,天际是一片深浅多变的霞红,草海的黄昏美如画。
  傅长霄取来清水喂过他们骑来的两匹大马,自个儿则洗了把脸,然后边用宽袖拭去脸上的水滴,边信步走到聚集地的另一头,那儿风大了些,但视野极宽,可瞧见悬在远处山峦上的那轮金红。
  风多情地鼓扬他的衫袍,他修长的身形在夕照下化作一抹剪影。
  他的背影真的相当好看啊!
  忽然,那抹好看的背影把头往左下方轻垂几分,略顿,像是不意间发觉到什么奇异的事物般。
  他似乎有些疑惑,挣扎了会儿,最后仍是蹲下身来,头依旧维持不变的角度。
  他在看什么呢?
  那小小岩石堆里有什么奇异的东西?
  背后,轻巧步伐踩过草地,传出细微声响,他淡淡侧首,瞥见有人正朝他走来。
  他双目一瞬也不瞬地,盯着那姑娘来到自个儿面前。
  白霜月也学他蹲下,把捧在手心里的宽口大碗抵近他,嘴角轻翘。“朵玛嬷嬷教我煮的酥油茶,我打酥油打得好卖力,你要尝尝吗?”
  男人深深看着她,不答话亦没伸手接下大碗,他眸光未移,上身往前微倾,两片薄唇慢条斯理地就碗,摆明要她喂饮。
  白霜月心底静叹,胸臆间有股暖暖的东西流过。他们虽已成亲,但许多事仍在慢慢体会中。
  相识以来,生活中充斥着太多的刀光剑影、打打杀杀,直至做成了夫妻,彼此才有心神去领会寻常男女间的爱恋情怀。
  他与她皆非热情之人,同般孤傲的灵魂、淡然的性情,却能激迸出难以逆料的狂火,惹得她时常为他在有意无意间做出的亲匿小动作而心悸难平。
  她徐缓倾喂,他徐缓饮着,把一碗打好的酥油茶喝个底朝天。
  “好喝吗?”拿下碗,他的上唇长着一小排白胡子,她不禁笑了,想也未想便举手为他拭去。
  有力的五指忽而扣住她欲要撤回的小手,目光微垂,他凑唇含 住她的指尖,把沾在上头的乳沫尽数舔净。
  “好喝。”他瞄她的眼神暧昧又露骨。
  白霜月气息略紧,颊香映霞红,她没想抽手,就由他霸占着,把颤动的心隐在沉静的表相下,蓦地问:“那么,你要摘花送给心仪的姑娘吗?”
  她知道那双琉璃眼适才直盯着什么可人的小玩意儿了。
  ——是一簇奋力冒出岩石堆的紫黄小花。
  【第二章 香稠处隐隐风波】
  高原上的花儿耐寒、耐旱,总不见枝叶撑托,一团团、一簇簇地伏生着。
  面前的小花簇虽挤在岩缝中求生存,却开得甚好,紫花办上布开几条黄色细丝,风打来,它摆摆紫黄一身,蕊粉随风飘去,似有若无地散开蜜香。
  “你要摘下它吗?”白霜月淡淡又问,放下大碗,指尖若有所思地抚触着花办。
  傅长霄仍牢抓着她一只手,棱角分明的面容迅速闪过什么,撇撇薄唇,好半晌才道:“我没要摘花。我只是好奇,看看而已。”
  “是吗?”
  “当然。”他答得好快。
  看着他一脸古怪,莫不是心事教她说破,觉得不好意思了?
  情人之间送花是常有的事,尤其是高原族的男女,天生热情奔放、活泼开朗,不止送花、送自个儿做的小物件,还会在原野上骑马相互追逐、引吭高唱情歌,但咱们这位“天枭大爷”行事作风向来与人不同,那些男人们讨姑娘欢心的小动作,他向来不屑为之,也做不来的。
  好。不摘就不摘。
  白霜月抿嘴微笑,由着他继续维护他奇诡严峻的形象。
  许多时候,她仅是心痒、忍不住想逗逗他,见他硬要解释、努力撇清的模样,峻颊似有赭痕,总让她心情大好。
  她性子本就清冷些,自认没什么逗弄人的天分,可偏偏有他这号人物,遇上了,许多连自个儿也不太明白的心思便纷纷冒出头。
  男人忽然不由分说地将她拉起,宽袖倏翻,扣在她纤细的后腰上,两人下半身隔着几层布料,亲密相抵着。
  他的眼带着几分蛮气,近近地盯着那张仅及自己颚下的女子清颜,镶着好薄一层金粉的脸庞隐晦莫测,略嫌粗鲁地道:“送宝石比送花值钱许多,也实在多了!”
  “是、是吗?”他蓦地逼得好近,眼底的银蓝光眩得她微晕,费劲儿压下的心音这会子擂鼓似的,咚咚儿胡响。
  “当然!”他斩钉截铁地颔首,却又问:“你喜爱我送的那颗玄石,不是吗?”
  提起这事,白霜月心里顿觉好笑。
  她眼睫淡眨,幽然扬唇,宛若正细细思量。
  事情的起因得从她的“娃娃亲”说起。
  当年,西塞“白家寨”与湘阴“刀家五虎门”为年尚幼小的她与刀家长子刀义天订下了婚盟,并以两块半圆形的羊脂白玉为信物,男女双方各保存一块。后来,白起雄请工匠把那块半圆羊脂玉镶在一把短剑的剑鞘上,待她开始习武,那把短剑便成了她的贴身兵器。
  几年前,她向刀家退了婚,去年秋策马入中原时,也顺道把那块羊脂玉送还刀家,归给该得之人。
  自此之后,她的银剑剑鞘上便空出一个洞。少掉那块丰脂玉,她的剑招一样凌厉,银刀依旧如霜,但她却偶尔会对着剑鞘上那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洞发怔,想来是伴随自个儿多年之物,突然少掉了一小部分,有些看不习惯吧。
  然而,那个洞倒没空虚太久。
  与他成了夫妻之后,某日醒来,她发现那把搁在杨旁矮桌上的短剑在不知不觉间竟被整理过一番,剑鞘上的凹洞不见了,精致地镶着一颗八角形状的玄晶石。晶石通黑如墨,中心却晶莹剔透,在日阳与月华下呈现全然不同的色泽,一瞧便知绝非凡品。
  她忍不住问他,他一副爱讲不讲的神气,后来被她逼急了,才粗声粗气道——
  “他是白,我是黑,反正你嫁不了姓刀的那家伙,只能跟我这个魔头!”
  唉,明明是挺暖心窝的事,教他这么一说,啥儿蜜味也没了。
  他真是她的魔,若非着了魔,怎会莫名其妙又甘心情愿地同他好在一起?
  “你是喜爱它的。”见她久久不语,傅长霄脸色沈郁,干脆替她作答。
  她咬咬唇,终于松口。“嗯。它很美,我自然喜爱的。”
  臭臭的黝脸因她的坦承而转缓几分,不料却听她徐慢又道——
  “但宝石虽实在,倒不一定比花值钱,也不一定比花好看。”
  他瞪着她,瞅着她沉静略冷的脸容,柔嫩唇角噙着似有若无的弯弧,她的眉宇宁静,处处透出独属于她的冷香。
  他有些狼狈。
  不就是摘花送姑娘吗?
  只可惜如此“纯情”之举,他实在做得很不得心应手。以往做过几次,每每要把花递出去,他便心促气乱,好似练功练得走火入魔、气血逆冲般。
  不过,“纯情”的事他做不来,“不纯情”的活儿他倒上手得很。
  他铁臂勾紧她的腰,一手扶住她的后脑勺,脸已压上她的。管他宝石还是小花,她的小嘴才是最实在、最美、最值钱的。
  他吻得好重,执意纠缠,在她低幽轻叹时,男性的温舌窜进她的齿关,与那抹丁香儿亲匿卷濡,汲取她口中的幽芳。
  他一向蛮霸惯了,也不理是否有人偷瞧,兴头一来,她逃也逃不掉,几次倔起脾气,即便在人前也要“奋力”纠缠回去,无奈她多少还是受了礼教的束缚,学不来高原姑娘的奔放洒脱,常“奋力”到一半就后继无力,最终输的仍是她。
  双腿发软,她又不争气地倒在他的臂弯里了。
  他垂眸,蓝底银辉的深处有几丝得意。
  “胜之不武……”她手臂悄悄在他腰后交握,清容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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