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明月之旺夫相 第五章

  「你叫什么?」他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的心情难掩紧张,略微结巴地回道:「我、我叫做迎娣,是咱们梧桐村的村长取的,他说迎是迎接的迎,弟就是弟弟的弟,再加上个女字旁,不过我不会写,只知道就是、就是希望能帮爹娘多迎接几个弟弟,来替咱们陈家传、传宗接代,也能帮忙下田干活,爹娘都喊我阿娣,相公也、也可以这么叫我。」
  「那我也一样叫你阿娣。」真要他唤一声娘子,还真叫不出来。
  见他这么说,迎娣真的好开心,原本还担心对方不好相处,看来是自己想太多了。「相公叫做永……永……」明明记住了,可是一下子又想不起来。
  「常永瞻,永是一劳永逸的永,常家与我同辈的都是永字头,瞻是高瞻远瞩的瞻……」见她歪着脑袋,一脸似懂非懂,但又很认真凝听,常永瞻不由得生起一股优越感,为她做了粗浅的解说。「爹娘是希望我能站得高、看得远,眼光和见识都要很远大的意思。」
  虽然不大明白,迎娣依旧乖巧地点头。「是。」
  常永瞻心想,一个出身农家的女儿,连大字都不识一个,又怎么可能听得懂,跟她解释再多也是徒劳无功。「好了,爹娘在等,走吧!」
  「是,相公。」她心想只要听话,就不会被相公讨厌了。
  就这样,这一对刚成亲的新人,来到广和堂的内厅,在座的不只有常四爷和四太太,还有其它几房的长辈也分别坐在两旁,就想要亲眼看看这位被王半仙说是有旺夫益子相的侄媳妇。
  待迎娣诚惶诚恐地奉上两杯媳妇茶,不禁庆幸都没有出错,然后又从小鹃手上接过要送的见面礼。「这是我亲手缝的鞋和荷包,希望公爹和婆母喜欢。」
  四太太一脸眉开眼笑地打开红布,是一双男鞋和一只荷包,她检视了下上头的针脚,真是又密又细。「缝得真好!」
  「没想到女红做得不错,也算是有一个长处。」三太太马上探过头来看,顺势称赞两句。
  常四爷很满意地看着送给自己的鞋,笑不拢嘴的。
  「只不过送个鞋子和荷包,有什么了不起?」站在母亲身边的常幼玉听到人人都在夸迎娣,大为吃醋。
  闻言,四太太马上横了女儿一眼。「小孩子别乱说话!」
  常幼玉顿时气嘟嘟的,瞪了迎娣一眼,彷佛在怪对方害自己挨骂。
  「长得倒还算顺眼,可惜出身不好。」大太太矜贵地说道。
  闻言,四太太脸皮抽搐了下,僵着笑脸回道:「大嫂说的是,不过天底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我这个媳妇儿虽然出身不好,但王半仙说她能旺夫益子,只要对永瞻的将来有帮助就好。」
  迎娣把头垂得更低了,不让其它人看见泛红的眼圈,原来婆母心里还是嫌弃自己的出身,若不是冲着王半仙说的话,根本不会让她进门,她生平头一次感受到门户之间带来的压迫感。
  在迎娣的心目中,她的爹娘真的很辛苦,每天都努力地干活,只为了把几个孩子养大,所以就算出身被嫌弃,在她心中爹娘的地位也没人比得上。
  「……就是年纪小了点。」常大爷觉得这个小丫头很可怜,小小年纪就得离开爹娘,嫁到一个陌生的家里。
  三太太用绢帕掩嘴,暧昧地笑了笑,「再过两年就不小了。」
  「是啊!是啊!」众人附和。
  听着长辈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常永瞻觉得有些厌烦,也不想再应付下去,于是有些无礼地打断他们。「爹娘如果没事,咱们先下去了。」
  四太太眼睛笑眯成一条缝。「好、好,你们就先下去,夫妻俩的感情好,将来才能多生几个孙子给娘抱。」
  「阿娣,走吧!」说着,他便跟双亲拱了下手,转头就走。
  闻言,迎娣赶紧带着小鹃跟上,生怕留下来又要任人评头论足。
  只不过当她看着走在前头的高大身影,愈走愈快,就快要跟不上了,她突然有种错觉,彷佛两人的距离愈拉愈远,就算把手伸得再长也触碰不到。
  「相公……」迎娣怕他就这么丢下自己,连忙出声。
  常永瞻这才回头,勉强按捺住心头的焦躁,放慢脚步。
  「相公喜欢吃些什么?我下厨做给你吃……」迎娣心想自己不会读书写字,但是做菜可难不倒,就像爹也最喜欢吃娘煮的东西一样。
  他不由分说地泼了迎娣一盆冷水。「府里有厨子,不用你亲自动手,想吃什么,就派个人去跟厨房说一声。」
  迎娣半掩下受伤的眼神,故作坚强地笑了笑。「是。」
  「我会在家里待上一个月,然后便要出一趟远门,不在府里的这段日子,爹娘就拜托你照顾了。」要不是双亲说才刚成亲,岂能说走就走?常永瞻根本一天都待不住,马上就要出发。
  她一时震惊地说不出话来,过了片刻,才找到自己的声音。「相公要上哪儿去?要去多久?」
  「要去很多地方,大概要两年才会回来。」他不由得停下脚步,仰望宽广的天空,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终于可以成行了……」
  「两年?」迎娣事前根本没听说过。
  常永瞻回头对她咧嘴笑了笑,原本就俊挺的长相,显得更是好看,让迎娣一颗情窦初开的心儿怦怦地直跳,这还是头一遭,就连村子里的大龙哥,可是有不少姑娘看中,巴望能嫁给他,但她却一点都不喜欢……
  喜欢?原来这就是喜欢。
  就像娘说的,她头一回见到爹,也是心跳得好快,只是说句话就会忍不住脸红,更想为他做些什么,就盼对方能注意到自己,多看自己一眼,迎娣有些明白了,这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滋味。
  「男儿志在四方,岂能被困在这座小小的祁县,依赖祖先和父母的庇荫,当然要出去开开眼界,结识更多的人,然后靠自己的双手闯出一片天来。」他豪气干云地回道。
  听他这么说,迎娣又不禁觉得骄傲,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相公,是她要依靠终生的男人,身为妻子,应该要支持才对。
  「那……相公记得捎信回来。」她压下心中的感伤,免得在相公面前愁眉苦脸的,让他不高兴。
  闻言,常永瞻也没留意说的话会不会伤人,就这么脱口而出——
  「你又不识得字,就算写给你也没用,不过还是会捎信回来报平安,否则娘一定又要唠叨个没完没了。」
  迎娣轻扯唇角,苦笑地回道:「那我就放心了。」
  相公说的也没错,她又不识得字,就连名字也不会写,写给她也看不懂,所以心中暗自做出了个决定,一定要学会读书识字。
  只不过他们才刚成亲,马上就要分开了,而且还是两年,真的好漫长,到时相公会不会忘了家里有人在等他?
  「你可以到处走走,熟悉一下环境。我先去书房了。」接下来他要忙的事很多,没时间跟她闲聊下去。
  她看着常永瞻走向书房的方向,心情有些怅然若失。
  「二奶奶别伤心,二少爷又不是不回来了。」小鹃安慰地说。
  「嗯。」其实迎娣真的很害怕独自面对这个陌生的家,依现在的她来说,根本还无法胜任四房二奶奶这个身分,更怕说错话、做错事,不知该如何在这个大家族中生存。
  接下来,小鹃带着她走了广和堂一圈,也拜访了守寡的大嫂顾氏,以及她才三岁半的女儿满儿,难得有人肯陪自己玩,满儿显得相当开心,一下子就跟迎娣熟稔不少,还亲热地唤着二婶,而因为丧夫之痛有些郁郁寡欢的顾氏也渐渐地开朗起来,加上来自书香门第,便主动开口说要教她读书识字,这一对妯娌在往后的日子里头也成了无所不谈的知己。
  自从得知相公一个月后要出远门,迎娣便开始忙碌起来,不为别的,只是希望常永瞻出门在外,不要忘了自己,看到脚上她为他缝的鞋,就会想起她。
  「二奶奶休息一下吧,不然眼睛会累的。」见迎娣已经缝了两、三天,都不曾停下手上的针线,小鹃好意劝道。
  迎娣摇了摇头。「两年之中可是会穿坏不少双鞋的,我得多缝几双,让相公带在身边,随时替换。」
  「二奶奶对二少爷真好。」
  听她这么说,迎娣脸蛋一红。「因为我什么都不会,但我缝的鞋子,可是连我爹都说穿起来合脚又舒服。」
  小鹃不禁点头如捣蒜。「二少爷一定也会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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