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嫁 下 第十六章

  他不信任她!
  一阵痛,揪住了她的心口。她不知哪来的力气,猛地挣脱他大手的箝制,扬手朝他脸上挥去。
  啪!
  他的脸上,瞬间浮现五指红印。
  「你这王八蛋!」她用手抹去泪,想忍着不哭,但是泪水却如何也止不住。「我这辈子做的最大错事,就是嫁给你!」
  红色的夕阳,映照在公孙明德阴沈的脸上。
  他冷漠的起身,看着她,缓缓回道:「彼此彼此。」语毕,他再也不愿意久留,把哭泣的她,独留在房内,径自就转身离去。
  【第十六章】
  天色未亮,在书楼里坐了一夜的公孙明德,回到两人居住的院落,预备取回朝服。
  院落里漆黑一片,烛火未亮,也听不见任何声息。
  公孙明德脸色一沈。
  毫无疑问的,龙无双已经不在屋里了。
  他面无表情,推开房门,点上烛火。
  灯火明亮,照映着华丽的花厅、卧房,也照映着红纱飘荡的绣榻。绣榻上空无一人,锦被折得整整齐齐,未曾被动过。
  烛火的光亮,也照映着一地破碎的衣料。大量的衣料,有的灰、有的黑,全被剪得粉碎,散落了一地,旁边还扔着一把锋利的剪刀。
  公孙明德只看了一眼,就能确定,被剪碎的,全是他的衣服。
  气愤的龙无双,在离去之前,竟把他的衣服剪了!
  衣料虽然被剪碎,但是还能隐约看得出,灰袍的袖,以及黑色的衽边,瞧那被剪碎的分量,「受害」的衣服,肯定不只一件。
  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喻!
  他尚未平息的怒火,再度涌上心头,这回来势更凶猛,宽厚的大掌紧握成拳,紧到连骨节都嘎嘎作响。
  一声鸡鸣,透过窗棂,传进屋内。
  时间不早了,他要是再不出门,今日早朝就要迟了。
  公孙明德眯起双眼,一步步走向衣橱,用最缓慢的动作,打开衣橱的门,心里怒火仍旺。
  那个疯女人,要是连他的朝服也剪了,他就只能穿着身上这件衣服,去赶赴早朝了——
  朝服完好无缺。
  他瞬间有些错愕。
  不仅朝服安然无恙,就连其他的衣服,也都还在衣橱内,一件都没少。灰袍黑衽,一件又一件,全搁在原处,不但没少了袖子,也没少了衣摆。事实上,衣橱里的衣裳,全都没被动过,更没遭到剪刀的肆虐。
  公孙明德瞪着那些衣裳,半晌之后才回过头来,看着满地的破碎衣料,以及那把剪刀。
  他蹲下来,拾起几块衣料。
  灰色的衣料质地光滑,触感柔且暖,是男装所用的上好料子;至于黑色的衣料,则有着极细的绣纹,绣纹用了黑线,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看得出是刻意低调,又保留了一丝华贵。
  这些衣料全是簇新的,不论是用料或是做工,都是上好的。不难想见,这些衣裳的原貌,该是十分出色的。
  窗外,再度传来鸡鸣。
  而公孙明德却只是瞪着手中的衣料,一动也不动,久久没有起身。
  午间。
  大雪纷飞,路上行人纷纷走避。
  一匹骏马却朝着龙门客栈而来,直到门前才停下。骏马之上,正是刚离开皇宫,就疾驰而来的公孙明德。
  他翻身下马,才走到客栈门前,还没踏进去,一个黑衣大汉就身影一晃,高大的身躯挡住门口,微微摇了摇头。
  公孙明德早已预料到,龙无双不肯见他。他神色平静,在门前停步,并不试图闯入。
  「我没有要进去。」他对铁索说道,声音低沈,眸中的光芒锐利如剑。「我来,只是要问你话。」虽说,铁索也是嫌犯,但他总敬重这男人还是条汉子,不愿意派人拘提,反倒亲自前来。
  他看着铁索,一字一句的问:「那几桩抢案,是不是你们做的?」
  向来惜言如金的铁索,难得的开了口,直视着公孙明德的眼,只说了两个字。
  「不是。」
  公孙明德的脸色,稍稍一变。
  根据多年来的经验,他深深明白,纵使龙无双的话未必可信,但是眼前这个男人,却是一诺千金,说出口的话,绝不可能有假。
  但是,这几桩抢案,不但有了人证,描述全都符合龙无双与铁索。且每次案发时间,两人都恰巧不见踪影,这一连串的巧合,全都指向一个事实。
  而铁索却说,抢案并非他们所为。
  公孙明德眯眼又问:「这几日午后,你们去了哪里?」
  这回,铁索只是摇头,并未答话。
  「不能说?」他问。
  铁索点头。
  两个男人站在门前,僵持不下,一会儿之后,公孙明德明白,再不能从铁索口中间出什么线索,才点头告辞。
  「打扰了。」
  翻身上马后,他抬起头来,视线望向客栈二楼。二楼的特等席,牡丹雕花窗紧闭着,窗内空无一人,不见那窈窕的倩影。
  他收回视线,一扯缰绳,胯下骏马在雪中,撒蹄飞驰。
  四周的景物,迅速往后退去,白雪纷飞,让四周的一切,看来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策马疾驰,心中却思潮起伏,满脑子都是与抢案相关的线索。
  纵然铁索否认犯案、纵然铁索一诺千金、纵然铁索没有说谎。但是,这一切还是未能证明,抢案与龙无双无关。
  他需要证据,需要确确实实的证据,而不能听信铁索的一面之词,或是信了她昨天夜里,气极的时候,从眼里滴下的泪!
  如果,她真的与抢案无关,那么,那几天里,她究竟去了哪里?
  雪愈下愈大,公孙明德回到相爷府,在府前翻身下马。门前的仆人,立刻走上前去,预备替他牵住马儿。
  只是,地上积雪,比平日难走。才刚走下阶梯,那仆人就猛地一滑,砰的一声,重重的跌在雪地上,摔了个屁股开花。
  另一个仆人,连忙跑过来,牵过马的缰绳,不敢让主子久等。他连连鞠躬,赔着不是。
  「对不起,相爷,这小子的鞋旧了,在雪地里站都站不稳。」他看着疼得龇牙咧嘴的同伴,好气又好笑的直摇头。「唉啊,不是早就叫你换鞋了吗?」
  公孙明德走上阶梯,进了大门,预备回房换下朝服。他走过长廊,踏进积满雪的小径,一步步的踏过积雪。
  蓦地,他陡然停下脚步。
  相爷,这小子的鞋旧了,在雪地里站都站不稳。
  他回过头,眯起双眸,看着雪地上,自个儿所留下的清晰鞋印。
  这小子的鞋旧了。
  旧了?!
  若要论旧,他穿的鞋,只怕比那仆人更旧。
  惜物爱物,是公孙家的家训。公孙家所用的衣物,都不是城内有名织坊所做,为求节俭,公孙家几代以来,都是去城外的农民中,寻找擅于制衣、制鞋的人,交由他们制作。
  而他脚上这双鞋已经穿了数年,加上他忙碌得很,鞋底的皮革,早就被磨得几近穿底。
  但,为什么他走在雪地上,却能安然无恙。甚至觉得,雪势增强后的这些日子,这双鞋比先前更好走了许多。
  公孙明德缓慢的低下头,看着脚下的鞋。
  黑布缝的鞋面,沾了些雪水与泥渍,却不见丝毫破损,就连鞋底的皮革,也不再像先前,磨得即将穿底,反倒厚而软,结实得很。
  这鞋的手工、用料,都是他多年来穿惯的。只是,这双鞋,却不是他先前穿的那双。
  这是一双新鞋。
  大雪落下,落在他的肩头,他却一动也不动,只是瞪着脚下的鞋。
  正巧,夏姨走出厨房时,就见到主子站在大雪里,低垂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她连忙又回到厨房,端了一碗热呼呼的汤出来,走到主子身边。
  「相爷,天寒地冻的,您先喝碗汤,暖暖身子。我去找小厮来,替您把朝服换下来——」
  话还没说完,公孙明德已经抬起头来,黑眸中闪着不寻常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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