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妳我就要 第1章

  噢!谢天谢地,幸好还活着。
  望着教堂内的庄严圣像,韦悠本有滔滔不绝的感恩话语要向伟大的主倾诉,但千言万语都比不过他此刻最迫切的需要——
  排山倒海袭来的一阵反胃,让韦悠二话不说,只得先往后头的洗手间奔去。仓卒间,与一名帽沿压得极低的陌生人,在通往化妆室前狭窄的回廊上撞个正着。
  那人一身宽松的打扮让人雌雄莫辨,若非听见她那娇脆的痛呼声,他还以为对方是个瘦弱的小男生呢!
  「呃,对不起,请问妳没事吧?」瞧对方跌坐在地,韦悠顺手想拉她一把。
  两手相触的瞬间,女孩莫名地轻颤了下,觉得彷佛有一道微弱的电流正从他的指间传达到她的身上,让她的心跳忽然乱了节拍。
  「我没事。」一起身,女孩急忙甩开他的手,头也没抬,慌慌张张地跑走了。
  不解地望着举止古怪的女孩背影,韦悠隐约闻到一丝残留的余香,让他顿时失神了好几秒。直到一阵酸水涌上喉头,让他再也无暇顾及其它事了,马上三步并作两步冲进男厕。
  「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要坐韦哉开的车……」
  剩下的咒骂,韦悠只能对着马桶「倾吐」了。
  老天呀!他断断续续吐了将近半个钟头,连胆汁都派上用场了。
  韦悠难受得拧紧眉头,此刻的他狼狈、憔悴至极,早已无任何形象可言。
  依稀听见教堂里传出结婚进行曲的乐声,他更加懊恼地用手耙着凌乱的头发。
  「惨了……少群,我对不起你。」看来他这位伴郎是缺席定了。
  现年三十岁的韦悠,是个扬名海内外的天才音乐家。除了专精的钢琴和大、小提琴之外,大部分的乐器他都有涉猎,而且还玩得挺有模有样的。
  音乐界的人甚至封了他一个雅号——韦肖邦,因为他简直可以媲美那位举世闻名的音乐神童。
  扭开水龙头,先洗了把脸再漱漱口,然后无力地瞪着大镜子里落拓的身影发起呆来……就算他现在赶过去,恐怕也于事无补了。
  瞧瞧他衣衫不整,脸色「青笋笋」,根本无颜见人。他甚至担心自己身上是否闻得出一股臭酸味……
  这副惨样若教人瞧见,恐怕以后都别想再抬头挺胸做人啦!
  怪只怪他自己轻信谗言,误上了「贼车」,如今后悔莫及。
  大骗子韦哉!
  说什么今天一定会奉公守法、严守交通规则,绝对不会再开「快车」了……的确啦,因为他刚刚所乘坐的根本就是一辆在马路上跑的「云霄飞车」嘛!
  不仅超速、蛇行,对于交通号志视若无睹;更甚者,为了摆脱壅塞的车阵,韦哉竟然堂而皇之地逆向行驶,还把跑车当越野吉普车开,就只差没一跃而上、飞檐走壁而已,也难怪韦悠险些吓得魂飞魄散,一命呜呼!
  唉,他们兄弟俩的性情还真是南辕北辙,一静一动,一保守一疯狂啊!
  就在他摇头感叹之际,突然听见身后传来莫名的嘤咽声。
  「声音好像是由储藏室里传来的。」他侧耳倾听。
  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大概是老鼠吧!」他随口道,并不以为意,毕竟他一向就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
  旁人老爱戏谑他几乎「圣洁」得令人自惭形秽。总是一副与世无争、超然物外的模样,文风不动的本领简直可以媲美得道高僧。
  「呜……呜……」
  但仔细一听,又好像是女人哭声耶!
  破天荒的,他终于也「自甘堕落」学人管起闲事来。
  慢慢地走近储藏室门前,他小心翼翼地拉开门上的栓子,一探究竟。
  随即,他不禁大惊失色——
  「怎么会是妳……姗姗?!」
  终于获救的俞意姗——也就是今天这场婚礼的女主角,早已哭成了泪人儿,身上不仅遭到五花大绑,嘴巴也被胶带牢牢封住,可怜兮兮地不知已被囚禁了多久。
  他心里一惊。「这么说……现在正在教堂里行礼的新娘,不就是冒牌货啰?」
  ***
  结婚进行曲悠扬响起,身穿一袭雪白耀眼婚纱的冒牌新娘——单筱荔,一颗心怦怦地不停跳着。她心虚地挽着女方主婚人的手,踏上长长的红地毯,缓缓接近新郎……
  今天的焦点重头戏,当然是那对罕见珍奇且价值连城的结婚钻戒。
  说起那对名为「真心神话」的心型红宝石对戒,社交圈内无人不津津乐道。不仅历史悠久,还曾是欧洲某皇室的传家之宝呢!
  相传能在婚礼上配戴此对戒的新人必能白头偕老、恩爱一生……
  据说多年以前,有一位神偷高人曾向当时拥有这对戒的收藏家下过战帖,誓言非将它们弄到手不可。虽然后来证实只是虚惊一场,可也闹得满城风雨,也难怪这次对戒的消息一曝光,新郎会如此担心引来不肖歹徒的觊觎。
  这也是为何此刻教堂里有多名保全人员驻守的原因。
  伫立在牧师面前,她低头透过面纱,紧瞅着一旁伴郎手上捧着的绒布盒子中的红宝石对戒。
  事情进行得异常顺利,眼看「猎物」即将落入她的囊中,没想到初次出征便可满载而归呵!
  除了刚刚在藏完人质,离开男子化妆室时被人撞倒在地,她的小屁股至今还微微刺痛着之外,其余的行动可说是天衣无缝了。
  看来她的确是尽得爷爷真传,将来或许会是神偷界的明日之星也说不定喔!
  思及此,她苹果脸颊畔的酒窝不禁凹陷,一对可爱的洁白小虎牙也微微露出,像个奸计即将得逞的小魔女。
  心虚地瞥了眼前方墙上的圣像,她默默地垂首忏悔了三秒钟。
  「请姑且睁只眼闭只眼啰,我实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因为……不偷,心会痒!
  自从七年前,父亲陪同母亲到海外去参加演奏会,却发生空难双亡后,她便与爷爷两人相依为命。
  谈起她爷爷锁王神偷——单光的名号,想当初在黑白两道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后来为了照顾她这个单家仅存的命脉,爷爷痛下决心金盆洗手,不再涉及任何不法的勾当,就怕哪天不慎失风被捕,让年幼的她顿失最后的依靠。
  可是得天独厚的一身神偷绝学,若就此荒废了也可惜,所以爷爷便常利用闲暇之余,一点一滴地传授给她这位心爱的宝贝孙女,自娱娱人啰!
  虽然爷爷再三交代过她必须做个平凡人,绝对不准将多年所学付诸行动,更不能走上他老人家当年曾走过的歧路,但她的身上毕竟流着神偷的血液啊,不试看看自己的身手怎能甘心呢?
  况且,那对「真心神话」,可是爷爷当初收山前的最后绝响,要不是独子和媳妇——也就是她的父母,那场晴天霹雳的空难噩耗,他老人家也不会临阵缺席,毁了锁王神偷的一世英名,甚至沦为一些江湖后辈口中的笑柄……
  事过境迁,直到现在,她偶尔还会听到爷爷为此事遗憾唏嘘呢!毕竟打从他老人家出道以来,还不曾有过任何失手的可耻纪录,岂料竟会功亏一篑。
  尤其这几天媒体们一直在报导着「真心神话」的种种相关消息,看得爷爷越加郁闷、感触良多,每每对着电视新闻画面摇头叹气。
  所以,为了证明他们单家绝不辱神偷之名,也为了替爷爷完成未竟的梦想,她今天说什么也要将那对「真心神话」给弄到手不可。
  「现在,就请新人交换戒指吧!」证婚的牧师愉悦道。
  由于她的身形与俞意姗非常相似,再加上勾花蕾丝面纱的遮掩,也难怪始终被蒙在鼓里的官少群,依旧笑得合不拢嘴。
  只见新郎取出一枚钻戒,小心翼翼地套进新娘的无名指;再将另一枚男用钻戒递过去,正等着对方为他亲自戴上。
  太棒了,战利品全都到手,该是准备开溜的时候!她窃笑着暗忖。
  「慢着!」
  说时迟那时快,韦悠突然上气不接下气地冲了过来,就怕来不及阻止。
  「阿悠……」官少群当场愣住。
  「她……她是冒牌货啊!」韦悠急喘道。
  「什么?!」在场众人莫不惊呼。
  单筱荔捏紧手中的钻戒,悄悄地由新娘礼服的腰带间摸出一个银色面罩,迅速覆在脸上,随即扯去那顶碍眼又碍事的面纱,打算脚底抹油、转身落跑。
  「这……太荒谬了!」官少群措手不及,反应不过来。
  由于韦悠的位置最接近那名女贼,他不假思索便张开双臂上前阻挡。
  「休想就这么逃走!」
  「好狗不挡路。识相的话,就哪边凉快哪边闪吧!」她警告道。
  虽然她一眼就认出对方是方才那位有着修长的漂亮手指,且让她曾有短暂触电般错觉的俊雅男子,可是为求全身而退,她也只好硬起心肠,恶言相对。
  「还不快将不属于妳的东西全部留下!」他义正辞严。
  「哼,做梦!」当她是爱做白工的笨蛋呀?
  「妳这寡廉鲜耻的恶贼!」修养极佳的韦悠连发起火来都那么斯文,压根连一点儿杀伤力也没有。
  理所当然,单筱荔只当作是一阵耳边风罢了,不痛不痒。
  「要命的话就别挡我的路,闪开!」她得赶紧脱身,没时间陪他蘑菇了。「否则,休怪我对你不客气啰!」
  单筱荔不知从哪变出一把锐利无比的蝴蝶刀,在他面前舞弄了一下,想要虚张声势。其实她比任何人都害怕见到鲜血,因为那会令她回忆起父母当年血淋淋的惨死模样。
  「正义之士,绝不向恶势力低头。」他一脸认真。
  「傻蛋,这红宝石又不是你的,干嘛如此卖命呢?」她没好气地说。
  「朋友有难,两肋插刀在所不辞。」
  哇哩咧,这老土居然开始上起「古文课」了,听得她头都疼啦!
  再不快闪人,搞不好等一下连孔子、孟子……甚至三太子都「奉请」出来。她可没有那么多美国时间听他「传教」哩!
  贝齿一咬,她迅速挥刀将妨碍她行动的蓬蓬裙裙襬割破,顿时变装成一袭清凉的迷你裙。有备而来的她,足下居然套着一双方便行动的特制两用轮鞋。
  「拜拜!」她挥手道别。
  「休想一走了之。」韦悠由后抱住她的纤腰,阻拦道。
  一圈紧她的身子,他立刻敏感地嗅闻到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这味道好像似曾相识……对了,原来刚刚和他擦肩而过的就是眼前这个女孩。
  虽然她此刻蒙着脸,可身上的清新香味却是骗不了人的。
  尤其那还是他一向最偏爱的栀子花的味道啊!
  「厚,你很卢吶!」她气急败坏地想挣脱他,双颊却不争气地红了起来。
  从来不曾像这样被一个陌生男子紧搂在怀里,这让她不仅又羞又气,还有些不知名的异样感觉倏地产生,整个人彷佛快融化般无力。
  眼见保全人员已将她团团包围,教她插翅也难飞,这下子可是进退维谷了。
  「这位『大叔』,我可被你害惨啦!」为了清除心中杂念,她故意叫老他,藉此划清两人的界线。
  「投降吧,别再做困兽之斗。」他依旧紧抱着她不放,无意识地多嗅闻了几下那令人心旷神怡的栀子花香。
  她旋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蝴蝶刀轻抵在韦悠的喉头。
  没办法了,看来只好使出杀手啰!
  「妳这是什么意思?」他皱起眉心。
  「没什么,只是想麻烦你充当我的护身符罢了。」她斜觑着那群挡道的「看门狗」。「喂,如果不希望他有啥闪失,就快点给我让开,听见了没?」
  呵,终于又轮到她占上风了,单筱荔唇角忍不住往上勾起。
  「既然你那么鸡婆,干脆好人做到底,护送我一程呗!」
  「为虎作伥,君子不齿。」韦悠撇过眼去,不肯轻易妥协。「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才不屑向妳这种偷鸡摸狗之辈求饶。」
  他还真是无药可救。「大叔,你脑袋真的秀逗啦?」她难以置信。
  保全们个个面面相觑,谁也不敢真的行动。
  万一弄出了人命,谁能担当得起?
  更遑论,韦悠的来头可不小啊!不单是知名的音乐家,还是事业版图雄厚的韦氏企业的大少东。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他苦口婆心地劝道。
  「少啰唆!我现在没兴致听你哈拉。总之,我一个口令,你一个动作。」她将刀锋更压近他的颈间,不慎划出了一条浅浅的血线。
  韦悠不禁痛缩了下,却仍旧面不改色。
  「想……装英雄啊?」瞪着鲜红的血,她不免有些不忍,但也只能继续硬着头皮玩下去。「往门口走,快呀!」
  单筱荔使劲推着心不甘情不愿的韦悠,走向教堂大门。
  「其它人通通给我留在原地,不准动!」她回头威胁道。
  因为忌惮韦悠的安危,众人只好眼睁睁地望着他们两人往后退出教堂大门,却又无计可施。
  光顾着身前的人质,她居然一时忘了教堂外还有十级阶梯要走。果不其然,一脚踩空,她跌了下去。
  「妈呀!」她惊声尖叫,两眼闭紧,认命地等着可想而知的疼痛报到,却没想到……
  一阵摔滚落地后,她讶然地睁开圆眸,一头雾水。
  咦,为什么并没有预期的那么痛呢?真神奇!
  「啊,我的蝴蝶刀飞哪去啦?」
  回神后,她急忙左右张望,寻找着仅有的武器。
  低头一看,这才惊觉自己竟然被他牢牢抱在怀里,两手还紧紧贴覆在他温热的胸前,原来方才是他救了她?!
  「为什么……」单筱荔真不明白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非亲非故,况且她刚刚还那样「欺负」过他,谁知危险的时候,他反而以德报怨……
  这教向来笃信人心险恶的她,心中莫名窜升出一股暖流。
  「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种烂好人呢?」她简直将他当成了外星人。
  「唔……」韦悠呻吟了声,觉得一身的骨头都要散了。
  都怪平时缺乏运动,这下子可吃足了苦头啊!他无奈地苦笑着。
  「喂,你还好吧?」她尴尬地关心道。
  幸好有他好心做了肉垫,她才能毫发无伤,算她欠他一个人情。
  「我的腰……」恐怕是「闪」到了吧!他想。
  她伸出手,打算拉他一把。
  「哇,你可真重耶!」她只顾着要救他,压根没注意到方才还紧捏在手中的那枚男用钻戒早已经不翼而飞了。
  而那枚钻戒还好死不死的,正好顺势掉进了他胸前的内袋里。
  「天啊,好痛!」他的一张俊脸瞬间揪成一团。
  「你没事吧?」她忧心忡忡,非常自责。
  「韦先生受伤了!」
  宾客们见状,纷纷鼓噪了起来。不消片刻,便都匆匆赶来救援。
  「糟了!」单筱荔眼见苗头不对,决定先逃离犯罪现场再说。
  她一脸歉疚地在韦悠的额上印下一吻,以示歉意与感谢。
  「保重喔,后会有期。」
  这个老古板十分有趣,如果有缘,两人也许会有再见面的一天。
  拜拜,可爱的熟男帅哥!
  ***
  隔天上午,单筱荔一脸郁卒,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拖着地板。
  刚从专科学校毕业的她,目前正在一家规模不小的连锁唱片行里工作,职务是门市店员兼打杂小妹,资历是一个月又十二天。
  从小到大,因为对读书没啥兴趣,又没有任何特殊专长的她……呃,偷鸡摸狗的本领应该不算啦!毕业之后,她只能面对现实地先从事这样一个几乎不用任何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多少也能替爷爷贴补一些家用,聊胜于无嘛。
  「喂,新来的,动作快一点!」一个留着地中海发型,身上一圈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吆喝道:「还在摸鱼啊?待会儿签名会就要开始了,还不快去二楼帮忙布置会场。」
  「是,店长。」她不情愿地应了声。
  嗟,死秃头!没看见本小姐正忙着拖地板吗?
  就只会使唤别人做牛做马的,自己则在一旁喝茶纳凉,活该你越来越像只胖青蛙……单筱荔没好气地在心里嘀咕着。
  把拖把洗净、拧干,放回厕所后,她认命地抱着一大箱海报滚动条爬上二楼。
  看来今天的特别来宾非常大牌喔,整个签名会场布置得花团锦簇、热闹非凡,店外还有无视艳阳高照、依旧大排长龙的粉丝们。
  「到底是何方神圣啊,值得外头那些人挥汗如雨也甘心苦苦等待?」她放下纸箱,随口问道。
  此话一出,同事们莫不瞠目结舌地望着她,彷佛当她是外星人般。
  对于那些当红偶像们,她向来没啥兴趣去关注,真不晓得其它人为何会如此疯狂地去迷恋、崇拜任何一位明星,难道不嫌幼稚吗?
  「就是他,当今台湾最火红的青年才俊音乐家——韦悠啊!」一名女同事兴奋地抱着身旁的俊美人形看板回答道,决定散会后要将它给暗杠回家。
  单筱荔这才定睛一看,不由得倒抽了口凉气——
  天啊!就是他没错!昨天她在教堂遇见的那位正义感泛滥的俊雅男子。
  「对呀,妳未免也太逊了吧,没常识也要常看电视啊!」另一位资深女同事摇头叹气道:「亏妳还在咱们唱片行混了一个多月,居然有眼不识泰山。」
  「韦悠?!妳们说……他就是那个享誉国际的本土音乐家,人称韦肖邦的韦悠吗?」这号人物她虽已耳熟能详,却不曾留意过他的长相呀!
  原来他是个知名的音乐家呀,难怪双手保养得比她的还要美,毕竟那是他吃饭的家伙,是应该好好爱护才是。
  唉,不晓得昨天在教堂前阶梯的那一摔,会不会影响到他日后双手的灵活度,倘若他真有个万一,她一定会内疚死的。好歹他也曾舍身救过她,于情于理她都该关心一下他才对。
  昨天侥幸脱身回家后,她兴高采烈地清点战利品的时候,赫然发现少了那一枚男用钻戒。于是昨晚她又偷偷溜回案发现场,却一无所获,如果她没猜错的话,一定是在教堂前阶梯跌倒时,不小心弄丢的。
  昨夜她一直留意着电视新闻,根据报导警方们也正在密切寻找该对戒的下落,由此可知,那玩意儿铁定尚未回到新郎的手中。于是她不禁大胆揣测——那枚男用钻戒,搞不好会阴错阳差地掉在韦悠的身上喔!
  她本来还为了人海茫茫,不知该从何找起而苦恼呢!做梦也没料到,他们会那么快又见面,这下子她总算是有了明确的目标了。
  她当下决定,今晚要夜探韦悠的住处,把「失物」给找回来。
  于是签名会过后,她就随便掰了个理由请假早退,然后骑着她那辆老爷机车,一路跟踪韦悠,陪他跑遍了一天的大小行程,再尾随他回家。
  等到如愿得知他的住处,做了记号之后,刚好差不多到了她平日的下班时间。为了避免让亲爱的爷爷起疑,她只好先乖乖回家一趟,按寻常作息吃饭、洗澡、看电视,十点一到准时就寝。
  好不容易捱到爷爷应该熟睡了的时候,她便悄悄地偷溜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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