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恶女俏芳邻 第一章

  一个人到底可以倒霉到什么程度?
  元秀娟自认自己虽然离热心助人、善良无邪有段差距,可也没干过什么大奸大恶的勾当,为什么她偏偏这么倒霉?
  不要怪她心情如此沮丧。她今天丢了工作,家里又遭了小偷,而且还好死不好地遇到一个烂警察,居然叫她自己收拾收拾就算了。
  “反正小案子嘛,而且像这种窃盗案很难查。”他就站在客厅里,也不征求她的同意就点上烟,还一副江湖口吻地这么说着。
  她二话不说,马上将他扫地出门。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她还不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倒霉成这样!难怪人家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看来好事永远也轮不到她身上。
  “我跟大师请教过了,他说你啊,最近劫厄缠身,最好是做个法会解厄;还有啊,你住的这个地方阴气太重,最好搬家……”站在旁边碎碎念,念个不停的是她的妹妹元晶晶。
  说出去很多人不信,元晶晶明明学的是理工,却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从小就迷信得要死。
  举凡恋爱、事业,都求助于她口中的“大师”,甚至她当初之所以选了理科来读,也是因为大师指点她可以在这个领域大展鸿图。
  元秀娟从来就不信这种东西,倒不是因为铁齿或基于其他科学上的根据理由,只是她向来深信靠人不如靠己。连活生生的人都靠不住了,更何况是看也不看见、摸也摸不着的神?
  “你一定要相信我。”元晶晶还在说:“大师说的话从来没出错,一定是这房子的风水坏了你的运势……喂,你听到了没呀?”
  元秀娟缓缓睁开眼睛,叹了一口气。
  “听到了,听到了。不过,那个大师要是真的这么灵,怎么还需要出来讨生活啊?”
  元晶晶闪着水亮的大眼睛,脸上散发出热忱的光辉。
  “这你就不懂了,大师是不忍见天下苍生受苦受难,宁愿自己折寿把天机告诉我们耶。这是多么伟大的情操啊!”
  又开始了……元秀娟悄悄站起身子,打算来个溜之大吉。这种场面她太熟悉了,每当元晶晶露出这种表情时,通常三十分钟的“布道”大会是跑不掉的。她这个妹妹什么都好,就是太迷信让人吃不消。
  “你别走,我还没说完呢!”看出她打算开溜,元晶晶马上一把捉住她。“我说,你不要再铁齿了,听大师的话准没错,不会吃亏的。”
  “好好好——”她叹了一口气,屈服在小妹的疲劳轰炸下。“我搬,我搬,行了吧?!”
  反正租约就快到期了,再加上遭了小偷,她也不打算再住下去,不如趁这个机会搬家,转换一下心情也好。
  她向来是个行动派,心里有了念头便要马上付诸实行,这样的个性她自己认为是积极勇敢,但是看在她妹妹眼里却有全然不同的见解。
  “说穿了,是单单一个蠢字再加上三分钟热度。”元晶晶这么解释她。
  够狠,但是就某一种角度而言,元秀娟无法反驳这句话。
  也许是因为霉运已经在那一天用完了,找房子的过程让人意想不到的顺利,她很快就找到了位在一个宁静社区里的公寓。
  当她去问管理员是否有房子要出租时,那矮胖的警卫伯伯笑着对她说:“小姐,你运气真好,十一楼刚好有一个住户搬走了,就一个礼拜前的事而已。”
  据说因为这里环境清幽,又在大学学区里,公寓的出租率很高,用“可遇而不可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她很快地要了房东的电话,问清楚了租金和其他细节,然后看了屋子——
  “我们全家过几个月就要移民加拿大了,只是想找个照顾房子的人,只要你能好好爱惜,这家具全留着也无妨。”
  房东是个三十出头的少妇,为人亲切,出的价钱也十分合理,再加上两房一厅正是她要的理想格局,元秀娟马上就签了约,付了押金。
  一个星期过后,她搬进了这个名为“洋洋大观”的大楼。
  说起来很丢人,她的全部家当只要用两个L号的整理箱就可以全部装完。
  当然,这也是拜小偷所赐。在那一次的“光顾”后,她所有值钱的东西几乎被搜括一空。
  在这些行李中,占大多数的是如保养品、化妆品、衣服、鞋子,和一些有的没有的小饰品、小东西。
  在她出社会工作四年之后,这居然是她仅有的财产,真是令人伤心。
  莫怪元家两老总是说:“你还是找个有钱的男人嫁了吧!”他们担心她养不活自己,不然就是拖垮丈夫的经济,白白戕害一名有为青年。
  她自己倒是不担心。反正她孤家寡人一个,一人鲍全家饱;再说如今落得两袖清风也不是她愿意的,一个人的倒霉总不会还要她自己负责任吧?
  其实,她也并不排斥嫁人,只是遇不到好对象。虽然不乏追求者,可是那些男人就是无法让她有厮守一生的念头。
  最让她反感的是,很多男人和她交往不到几个月,就想爬上她的床,还说什么:“如果我们相爱,这种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呢?”
  她呸!
  她虽然外表时髦,可不代表就是随便!
  如果真的遇到好男人,她并不介意献出自已的贞操,更不会把那片薄薄的处女膜当成爱情保证书。
  可惜的是,她至今还没遇到王子,只有一堆青蛙,所以她的贞操依然安在,而且看来还可以安全无虞好一阵子。
  在谈过几段短暂的恋爱之后,现在她也渐渐看淡了。虽说女人青春无几,但是宁缺勿滥一直是她的最高守则,她可不想等到自己七老八老才发现,结婚比没结婚更惨。
  在整理完东西之后,她打了几个电话通知亲朋好友她新家的住址和电话,然后梳洗一番,准备出门。
  光看她又是梳头、又是化粒,又是挑衣服的模样,人家可能会以为她正要去什么特殊的场合,不过事实上,她只是打算到隔壁大楼楼下的便利商店买一份报纸而已。
  买报纸?
  对,没错,就只是买一份十元的报纸。
  虽然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会因为这短短的路程就认为穿得随便一点也无妨,头顶着乱发、脚踩着拖鞋就出门了,但那绝对不会是她元大小姐的作为。
  对元秀娟来说,外表是第一生命,她相信整齐美丽的外表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尊重,因此只要踏出家门——哪怕是到信箱拿封电话单什么的——她都坚持让自己如同电视明星般那样的光鲜耀眼。
  在她的人生中,打扮可能是她惟一的嗜好了。
  因此,她将长发梳顺、快速地化了粉,然后再从衣橱里挑了一件性感的衣服,再搭上黑色皮裙——一个性感尤物就出现了。
  但大家还是不要忘记,她只是要下楼买一份报纸而已。
  如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都各自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然后快快乐乐地过下去一样,元秀娟也不认为自己这样坚持美丽有什么不妥。
  她享受来自别人或是欣赏或是嫉妒的口口光,丝毫不会有任何心虚或不安,女人是靠别人的目光肯定自己的,尤其是来自别的女人恶毒的眼光:那证明你够美。只有美女才会让人嫉妒;丑女人通常只引来同情或讪笑。
  她在短短三分钟的路程中,成功地成了所有人注目的焦点。她很满意这样的结果,提着装了报纸和饮料的袋子愉快地哼着小曲回到自己的公寓。
  住在大楼的坏处之一就是常常要等电梯。元秀娟不喜欢坐电梯,因为那让她觉得很不舒服,尤其是在密闭的空间里和素不相识的人默默无语地站着,那种沉闷的气氛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窒息感。
  因此每次她在等电梯的时候,除了祈祷电梯没人之外,还会顺便祈祷不会有人出现和她一块等——那是加倍的尴尬。
  终于,电梯下来了,里面没人!
  她绽出笑容,快乐地走了进去。
  也许晶晶说的没错,换个房子好像连霉运都换掉了,她最近的运气实在挺不错的,说不定明天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就在电梯门快要关上的时候,突然闪进一个人,用他结实的胸肌硬是挤开了两道门,然后侧身敏捷地问了进来。速度之快和动作之熟练,这人让她联想到是不是
  长年居住大楼练就出这番好功夫的?男子留着散乱几乎及肩的头发,穿着简单的白上衣,洗到泛白的牛仔裤,在看到她的时候先是露出了讶异的目光,接着两道剑眉慢慢地聚拢。当他看见楼层按键上亮着的数字时,眉毛几乎纠结在一块了——
  “你住在十一楼?”低沉的嗓音带着微微的沙哑。那不是他原来的音色,事实上那听起来像是一夜没睡或是感冒这一类会导致喉咙发炎的病症使然。秉着敦亲睦邻的精神,元秀娟说服自己忽略男子脸上显然不是很愉悦的表情,用轻快的语调回答:“是啊,我昨天刚搬进来的。”
  “喔。”他低低地应了一声,皱着眉头往角落移动,好像她的存在让他非常地难以忍受,非得远远避开一样。
  她不禁暗暗翻了个白眼。
  干嘛!什么态度啊他?当她会咬人不成?
  等了一会儿,发现他没有按下其他楼层的号码。她在心里暗想,这一栋大楼每一层只有两户,这家伙该不会是刚巧就住在她对门的吧?
  “当”的一声,电梯门应声而开。她率先走了出去,男人尾随她的后面也走了出来。
  宾果!答对了,还真是对门的。去!
  就在她插钥匙开门的时候,那个陌生男子开口了——
  “你说你昨天搬进来的?”语气带着一丝不悦的忍耐。她转过身子,在心里告诉自己:好吧!也许他方才是身体不舒服,而那听来让人很不爽的语气,也是因为他喉咙不舒服,不是故意无礼。她也不是这么没有涵养的人,既然人家已经主动开口相询了,就再给他一次机会认识她这个新邻居吧。
  “是啊。”她轻快地应声,强迫自己堆上亲切的笑容。“我刚搬来这里,还请多多指教。”男人脸上的表情没变,嘴角也没有任何牵动的迹象,好像对她的笑容视若无睹,一点也看不出来有任何礼尚往来的意愿。过了一会儿,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眼中闪过一抹精光,然后好奇地问:“你昨天晚上没有听到怪声音吗?”她闻言露出疑惑的表情。
  “怪声音?什么怪声音啊?我没有听到啊。”
  他站在原地看了她几乎有五分钟那么久,最后才用一种没有任何起伏的语调说:“喔,原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啊。”语毕,他转身打开对面的大门,直接走进屋子里,然后“碰”的一声,大门应声关上。他就这么进去了,连一句“再见”,或是“很高兴认识你”之类的话都没有,元秀娟简直不敢相信,这世界上居然有这么没礼貌的家伙。
  “搞什么啊!”
  真是莫名其妙加无聊透顶!这里的人都这么奇怪吗?还有,他刚刚说的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难道……她住的这间屋子,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过去吗?他该不会是在暗示她,屋子里有……那种东西吧?
  对于鬼这种东西,元秀娟是半信半疑的。
  所谓的半信半疑就是,虽然并不真的相信它的存在,但是在某些时候还是会感到害怕——比如这个时候。
  现在是凌晨两点钟,大部分的人都梦周公去了,只有她还亮着灯躺在房间里瞪着墙壁发呆。
  之所以到现在还没睡是因为她向来习惯熄灯睡觉的,强烈的光线让她毫无睡意;而此时不关灯,是因为她会害怕。
  都是那个男人害的!她在心里有些生气地想。没事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害她神经兮兮地以为屋子有鬼。
  好笑!她元秀娟又不是三岁小孩,有什么好怕的?对不对?对不对?
  她坐起身子,赌气地关掉电灯,然后抱着棉被躺下。
  她才不怕,一点都不怕,鬼这种东西是大人拿来吓小孩的,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
  三分钟之后,电灯再度亮起。而这一次,直到天明。
  “啊——”哀号声由,栋的十一楼发出。如果仔细听的话,可以听得出来那是一个女人的哀叫声,有点像负伤的动物所发出的悲呜。
  “天啊!黑眼圈?”
  元秀娟瞪着浴室的镜子,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地把对门的男人臭骂了千百回。瞧瞧他害她一夜无眠的下场!
  岁月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家伙,以前年轻的时候就算是两夜没睡也没差多少,现在就不同了,一夜没睡看来好像老了十岁。
  就在她死瞪着镜子发呆的时候,钢琴的声音穿透厚厚的木门传了进来,清脆的声音响彻每一个角落。
  她低头看了看手表,七点钟。
  天啊!这么早,到底是哪一楼的住户这么不识相?七早八早地就放录音带扰人清眠,一点公德心也没有!
  一直到她已经整装完毕要出门时,那钢琴声仍未歇停;而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声音是从她对面的屋子传出来的。
  她瞪着对面的铁门,想了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按下电铃。一下、两下——
  等了五分钟没人开门,她一火起来,索性按着不放,任那小鸟啾啾声叫个响彻云霄。
  钢琴的声音在此时戛然而止,中断地十分突兀。
  哟,敢情她这位芳邻居然是个音乐家?她还以为是放录音带的呢!
  铁门被大力地拉开,男子板着一张脸看她。
  直到此刻,元秀娟才发现这个讨厌的男人居然长得还不错。白净的脸蛋配上俊美的五官,若不是下巴的胡渣让他看来显得凌乱狼狈,他简直可以算的上是美男子之流了。
  昨天因为晚上光线昏暗,再加上对他的第一印象差到极点,她根本没仔细看他长的是圆是扁,没想到原来还是帅哥一个呢……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白白浪费一张漂亮脸蛋。
  “有什么事吗?”
  男子皱着眉头开口,声音沙哑的程度比起昨日来更为严重;以他的脸色来判断,造成这种沙哑的应该是一种叫感冒的病症使然。
  她耸耸肩。
  “你不觉得七早八早的就弹钢琴会吵到别的住户的安宁吗?”
  “我一向如此。”他微微不耐地说。那口气好像这是多么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一样。“从来没有人抱怨过。”他这么理直气壮,当然那是有理由的,因为他的某个身份让他享有这样的特权,只是元大小姐现在还不晓得站在她面前的是何等人物。
  “哦?”她单眉微挑,故意拉高尾音,以便制造出嘲讽的效果来。她向来是一个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人,昨天他的无礼已经让她在心里将他列入黑名单,因此报仇就成了首要之务。
  “之前也许没人抱怨,但现在有了,就是我!”男人面无表情地瞪着她,那眼神绝对不是羞愧或是抱歉;如果她猜得不错,那比较像是一种极为忍耐或是极为厌恶的眼神。他上上下下地把她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然后嘴角扬起一抹刻薄的笑。
  “这样好了,只要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再穿这样出来强暴别人的眼睛,那我以后就不弹钢琴。”
  什么?
  元秀娟张大了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死男人,他是疯了还是有毛病?
  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她。她的身材、外貌,一向是她最引以为傲的最大优点,而——
  他——这个不识货的家伙,居然把她曼妙的身材说得好像是什么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样……
  终她一生,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可怕的侮辱!
  “我强暴别人的眼睛?”她的音量不自觉地拔高。“你管我要怎么穿衣服?要包要露是我的事,你不爱看是你家的事!”
  “那不就得了?”男子冷笑,用1种很不肩的表情看她。“既然我管不到你怎么穿衣服,那你也管不着我什么时候弹钢琴,反正要弹不弹是我的事,爱不爱听是你家的事。”
  语毕,连个再见也没有,大门“碰”的一声紧紧关上,只留下气得脸色发青的元秀娟。
  那一天,虽然她顺利地找到工作,可是心情始终十分恶劣,原因无它,只要一想到她对面的“芳邻”,她就很想狠狠地扭下他的脑袋!
  她活了二十六个年头,从来没见过这么恶质的男人,更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侮辱。
  向来男人见了她,若不是流口水跟在后面跑,至少也会以口头或是行动恭维她的美丽。
  而他,他两者都不是,反而好像她是什么病菌一样,对她不屑至极。真是奇怪了,她又没招惹到他老兄,为什么她要受这种侮辱?莫名其妙!
  “元小姐,回来了?”警卫室的老伯伯见到她,热情地和她打招呼。“找到工作了没有呀?”
  “找到了……”她懒洋洋地应声,看见老伯伯手上拿了一本书,便随口问道:“在看书啊,老伯?”“是啊。”老伯兴奋地把书翻过来让她看书的封面。“这是凌先生的书,卖的可好的呢!我们这栋大楼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本。”
  “喔。”相较于他的热络,她显得意兴阑珊。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她就很少看书了。“老伯,问你一件事。难道从来没有人举发住在我对门的那个男人制造噪音吗?七早八早的弹钢琴,当别人都死了是不是?”
  老伯闻言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原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啊?”
  她皱起眉头。
  怎么每个人都这么说?她到底应该知道什么?
  “他就是凌先生啊。”老伯指指手上的书,非常乐意为她解释。“这本书就是他写的,我们这栋楼有好多人都是慕他的名才搬进来的呢!房价还因此高了百分之三十,我们大家都以能认识这样的大作家为荣哩。”
  她听了以后两眼不自觉地微微睁大。
  他是作家?不会吧!有没有搞错?他那德性和恶质的个性,怎么看也不像个文艺青年啊。
  “借我看一下。”
  她一把抢过那本书,迅速地翻到作者介绍的那一页,上头列出他历年的作品,
  还有他的学历,居然还是美国某所知名大学毕业的。
  这种人也有硕士程度!她还以为他连台湾的十二年国民义务教育都没读完咧,一点礼貌也没有,真替他的学校感到羞耻!
  “元小姐,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借你。”老伯笑得好不灿烂。“我已经看过好几遍了。”她闻言像是被烫着般,马上把书还给他。
  “不了不了,我对他写的东西没有兴趣。”而且……她在心里默默加上一句——那种烂人写出来的东西,恐怕也是烂的!老伯伯的表情有点受伤。
  “真的吗?”
  那就好像是你把最心爱的东西现给别人看,结果对方却告诉你说,“没什么嘛”的心情是一样的。
  不巧的是,她元大小姐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别人拿那种受伤小狗似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她。每当别人那么做时,不管错在不在她,都会让她觉得很内疚。
  因此,当她看见管理员伯伯居然露出那样的表情时,各位也就不难猜测她接下来会说出什么样的话了。
  “我是说,我怕我工作太忙没时间看。”她连忙堆起笑,想要弥补自己犯下的错。“如果你不怕我借很久,我就带回去慢慢看好了。”
  “没关系啦。”老伯伯终于重展笑容。“我家里有好多本,这本你就拿回去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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