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女斗恶男 第十章

  同样的书房,同样跶跶跶跶流畅的键盘打字声,不同的是多了一个人。环绕室内的背景音乐,也从惊涛骇浪的声乐换成各种不同版本的爵士乐,以适中的音量放送柔软的音波,让人不由自主放松精神。
  叶宅二楼的书房是打通两间卧房构成的,一分为二--一边是欧风办公室的简洁风格,另一半则采和室设计,榻榻米中央一个方桌,四边各放置一把和室椅,以休闲阅读、聊天泡茶的功用为主。
  书房的四面墙壁,除了有窗子的那一面外,其余都订作与天花板相连接、两层互拉式X的书柜,叶家所有藏书全都在这里。
  叶秋惯用感觉利落的办公室,至于和室这边,只有叶宅大家长回来才有使用的机会,否则鲜少动用,直到孟旸谷的出现才有了改变。
  孟旸谷最后还是决定离开寰宇法律事务所,与方照龙合伙另起炉灶。正处于跟寰宇交涉离职事宜,同时还得继续手头上案件的他,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加上叶秋开始写稿--两个人都忙的情况下,小两口联络感情的约会场所只能朝便利性考量。
  这世上还有什么地方比「家」更便利的?
  于是乎,早年迁进新居时由叶秋和叶父合作设计的书房,如今是经小两口评选为第一名的约会胜地。
  只不过,约会时,两人没有太多引发遐想的情话绵绵,最常发生的情况是一个写稿、一个看书或阅读从事务所带回的案子--孟旸谷不会打扰女友工作,叶秋也不会在男友看得正入神的时候出声吓人。
  没有口头约定,但两人倒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同样选择以安静来度过难得共处的宝贵时间,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只要凑在一起就是斗嘴辩论,作弄彼此,非争到有一方占上风不可。
  闹与静,是这么极端的两面,却同时存在于他们俩的相处模式里,而且显得那么自然。
  生而为人,总会在不知不觉中顺应周围环境做出最适当的调整,也许在无暇谈情说爱的忙碌中,他们已找到最适合的相处之道。
  即便是周末,偶尔也会选择这样安静度过。
  注意力移开久盯的计算机屏幕,叶秋这才发现窗外西山日落,夕阳余晖在窗户留下几笔橘红色调,天光逐渐转暗。
  叶秋转向左后方阅读桌的方向,孟旸谷沉迷于阅读中,浑然不觉。
  他们上一次交谈是什么时候?又说了什么?
  我来了。
  哦。
  好像就这两句话,因为他早上来的时候,她已经开工了。
  换句话说--老天!他们俩没吃中饭?!
  想到这里,肚子忽然配合着唱起空城计,叶秋索性关闭计算机,下楼作饭。
  不过实在是因为饥饿来得突然又强烈,来不及作什么丰盛龌料理,XX聋秒和用冰箱里现成的材料作出两盘蕃茄意大利面、川烫一些绿色花椰菜,再煮一锅玉米浓汤。
  回到书房想问他是不是要下楼吃饭,却发现他老兄已经躺在榻榻米上睡着了。
  走近他一瞧,原本微笑的叶秋立刻变了一张脸。
  「真是过分。」不想吵醒他,她只能小声嘀咕,恼火地盯着他握在手里的小说,大拇指卡在第一页,显然看没多久人就给周公拉去下棋了。
  她怎能不生气?!
  书页左上方的书名映入眼帘,那是她写的小说耶!
  这位孟老兄也才翻开第一页就给她嗝屁睡着,实在是太不给面子了。她的小说有这么闷吗?!
  「笨蛋孟旸谷,不懂得欣赏,死猪头!」叶秋嘟囔咒念,以极小极小的音量。
  纵使不满,她还是记得他工作繁忙,这个礼拜几乎没什么睡,不忍吵醒他。
  但,还是生气,气到空空如也的肠胃都饱得不想吃东西了。
  「给我记住!」可恶,为什么绝大多数的男人就是不看言情小说?谈情说爱不是女人的专利,而是两性共享的福利啊。
  从客房抱来薄被的她如是怒想,却在回到书房为他盖被时,吃吃笑了起来。
  他这样至少已经释出诚意,愿意放下高傲的男性自尊,接触曾被一群立委炮轰为不良刊物的言情小说,虽然最后很不捧场地给她睡着。
  叶秋步上榻榻米,为孟旸谷盖好被,顺便收拾乱了一地的书册。
  「算了,总比你看我欣赏的作者的书睡着要好得多。」她自我安慰道。
  「为什么?」身侧飘来淡淡的询问。
  叶秋没有多想,直觉反应道:
  「因为我一定会提出抗辩,到时又要吵--喝!你什么时候醒的?!」
  「我只是闭目养神。」换句话说,他本没睡。「原来妳的艺名--」
  「笔名。」她纠正。「你是存心气我吗?」还艺名哩。
  孟旸谷坐起身,毫无预警地将叶秋拉向自己,把她当小孩子般抱坐在腿上,直笑道:「我们很久没吵架了。」感叹声中不乏怀念。
  没时间挑衅也没时间被挑衅,他跟叶秋这阵子都太忙了。
  「你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希望跟女友吵架的男人。」分明有病。
  孟旸谷在她额角落下一吻。「我享受跟妳吵架的感觉。」
  「安静不好吗?我觉得最近这样子也不错。」她觉得很自在,难道他不是?
  「我应该说得更精准一点。秋,我享受跟妳在一起的感觉。」
  「我也是。」她承认。
  「哦?今天这么诚实?」
  「我一向诚实。还有,如果再不下楼,我煮的面就凉了,而我们两个会是全世界第一对有东西吃却饿死的笨蛋情侣。」叶秋跳离他大腿,拉他往门外走。
  「秋。」一直任她拖着走的孟旸谷突然停住。
  「干嘛?」她回头,就近斜倚在门边等他说完。
  「我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
  他们常为相左的意见对辩,就算不慎擦枪走火也不会影响他们的感情。
  这真的是很奇怪的事。愈吵,他们的感情愈好,吵架已然变成他们增进感情的方式:在忙碌到谁也没力气唇枪舌剑的最近,他们发现另一种相处模式--在同一个屋檐下,即便没有看见对方、跟对方做一样的事,也能感受到彼此的气息。
  近似夫妻的居家生活,让他愈来愈恋家,愈来愈想与她共组一个家。
  「我看得出来,然后呢?」叶秋的声音拉回他思绪,黑白分明的眼正瞅着他。
  然后吗……
  「我们下楼吃饭吧。」他说。
                
  依呀!门教人从外头毫无预警的打开。
  「哎、呀!」
  「啊!」
  「唉……」
  三方反应不一,开门的叶秋惊呼声中不乏戏谑,衣衫不整的梁雨萍胀红丽颜,情潮方炽的柏烈旭功败垂成。
  「抱歉,还是我们倒带重来,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叶秋自认非常好心地向两人提出建议,只要减去她眉眼间的笑谑,会显得更有诚意一点。
  「不用了。」让女友躲在身后整理服装仪容,柏烈旭暂时代理事务所主人招呼道:「进来吧,秋。」
  「谢啦。」
  「需要我回避吗?」柏烈旭体贴地问。
  「没那么严重,只是来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顺便问点事。」
  「就缺一个精明能干的法务助理。」整理好仪容的梁雨萍笑说,双颊红晕未褪,眉目间净是妩媚。「有兴趣吗?」
  「等妳真的找不到人再说。不过……」叶秋先是不感兴趣地晃晃手,接着转头往门外喊:「我说柏弟弟,今天是礼拜三,你应该在上班吧?」
  端了三杯茶进来的柏烈旭笑道:「『展峰』采弹性休假制,我今天休假来帮雨萍整理办公室。」各送上一杯,他很自然地落坐女友身侧。
  「好个……整理法啊。」她意有所指道,立刻逗红眼前这对情侣的脸。
  「不说这个。妳找我有事?」
  「只是想不通。柏小弟在也好,可以提出他男人的看法。」
  「什么事?」两人异口同声问。
  「孟旸谷最近一直在避着我。」她不愿往坏处想,但需要有人可以商量,手帕交当然是谈心事的不二人选。「雨萍,妳觉得是为什么?」
  「工作忙?」她说。「律师界现在有个消息,孟律师和方律师已经离开寰宇另起炉灶,有不少客户都表示要将案子转到他们合伙的事务所,忙是可想而知的。」
  「不不,」叶秋马上否决,「他以前再忙都会挤出时间到我家,不可能。」
  「那么……」梁雨萍秀眉微蹙,叶秋提及的状况让她想起过去那段情伤。
  坐在她身边的柏烈旭似乎感应到了,紧握两人交缠的手,安抚她的忧虑。
  「我知道妳要说什么,妳想说的正是我最不愿意想的。」就是因为不愿意想,才会来找旁观者商量,毕竟旁观者清嘛。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柏烈旭插嘴问。「那时候又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也没发生,不过就是窝在我家各做各的事……」叶秋向两人简单说明上上个周末两人窝在书房约会的情形。「那天过后,他就一脸郁卒,问他发生什么事也下说。」
  柏烈旭陷入沉思。
  「……也许他遇见更能够实现他梦想的女人了吧。」叶秋叹道,「除了变心,还有什么理由会让一个男人疏远自己的女朋友?」
  「是啊……」梁雨萍点头认同手帕交的说辞。
  听得在场唯一男士心惊胆颤。
  「我认为--」甫一出声,立刻得到两位女士「青睐」,但这滋味--
  老实说,并不会好到哪去。
  然而他认为自己有义务代表男性同胞提出抗议,伸张正义。
  「咳咳,我是男人,当然很清楚男人的想法。」他说,转向等待下文的叶秋。「的确如妳所说,变心会让男人开始疏远自己的女友,但是女人也会这样--因为变心而疏远对方。这是一定的,不分男女。」
  叶秋不得下点头。这话由柏烈旭来说,非常有说服力,毕竟这位仁兄有过女友变心的切身之痛。
  得到现场两位女性颔首认同,柏烈旭心里舒了口气,继续他为男人喉舌的平反之路。「男人之所以会疏远自己的女友,还有其它原因,比如说--不忍。」
  「不忍?」叶秋与梁雨萍互视一眼,回头看他。「不忍什么?不忍分手?不忍伤女友的心?」那跟变心有什么不一样?
  「是不忍委屈女友配合自己。」柏烈旭叹口气,实在不懂女性为何一开始往坏处想就忘了还有正向思考这回事。「会不会是孟先生想跟妳表示什么,但这对妳来说可能是妳不愿意的事,所以他忍住;但见到妳又怕克制不住自己,所以才会避着妳?」他推测。
  「男人会这样吗?」叶秋歪着脑袋问。
  「会的。」回答她的,不是身为男人的柏烈旭,而是梁雨萍。「至少在烈旭身上我看到了。有些男人确实会因为担忧伤害心爱的人而采取回避的态度。」
  「是吗?」叶秋怀疑极了。「他跟我说话总是夹枪带棍,乱毒一把的,完全不怕我毒发身亡,哪来的担心伤害?」
  梁雨萍哧笑,「打情骂俏跟我们现在谈的是两码子事。」
  叶秋翻了翻白眼。「如果那叫打情骂俏,那我跟他最后的下场就是同归于尽,彼此被对方的毒舌给毒死。」吐吐舌,哇!好恐怖。
  「秋……」梁雨萍是觉得好气又好笑,非常同情孟旸谷的遭遇。
  爱上鬼灵精怪的秋,到底算不算一件好事?改天有机会,她想问问他。
  「妳仔细想想,」柏烈旭接道:「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是他极力想做,但妳无法配合,或者对妳来说并非那么迫切的?」
  孟旸谷想做,但她--
  「那个笨蛋!」她懂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秋?」梁雨萍不解地打量好友。
  「我知道了。」叶秋笑逐颜开。「柏小弟,你真的很聪明。」
  「谢谢了,秋学姐。」对于从叶秋嘴里蹦出的话,柏烈旭接得小心翼翼,就怕一个不慎,又让她趁机砸得满脸豆花。「能从妳口中得到一句赞美,真是我莫大的荣幸。」说完,搂着心上人的肩,交换会心一笑。
  叶秋欣赏两人深情凝视的画面,一如以往,只有乐见其成的开怀。
  「我该走了,两位继续啊。」
  「秋!」梁雨萍恼嗔,好不容易退烧的脸再度烧上羞赧的红火。
  始作俑者却早已挥手作别西天云彩,告辞去了。
                
  孟旸谷跟方照龙合伙的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舍寰宇而自立,这事多少让挤寰宇窄门不得进的同业啧啧称奇,有的甚至抱持看戏心态,等着看这两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律师败北的狼狈。
  草创之初,百废待举,让孟旸谷经常得忙到三更半夜,有时候甚至要到隔天清晨才能回家。
  旭日初升,六点多的清晨,一辆车顺着社区车道缓慢行进,车内的人熬夜加班一身疲惫,眼角余光扫过窗外沿着步道晨跑的住户,其中有几个是熟面孔,以前晨跑时偶尔会互相打声招呼道早安。
  以前……孟旸谷叹口气,这个「以前」不过是一个月前的事。
  但他知道现阶段的忙碌是在为以后奠定稳健的基础,所以对于目前晨昏不定的繁重工作,他倒也不以为苦。
  事务所未来的发展如何他不担心,唯一担心的,是住在隔壁的叶秋--他的情人、他的女友。
  他想拥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家庭,很想很想。从七岁那年失去父母亲,凡事只能靠自己、靠救济之后,他就一直这么想。
  神思恍惚问,孟旸谷已经停好车,走上自家前院。
  然纷乱的思绪却还不放过他,仍绕着一直充塞在脑海中的梦想直打转--
  是的,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功读书争取奖学金,宁可半工半读也要念大学,甚至为节省学费,他强迫自己达到上修的标准,用三年的时间念完四年的学业;之后在教授力邀下,考取公费留学--这一切的一切,并非为了成就什么伟大的事业,他只是很单纯地培养能力,让自己拥有建立一个家庭并巩固它的基本能力。
  双亲承受不住灾后经济上的压力遗弃他这件事,将是他一辈子的梦魇;但也因此教会他,想要维系一个家庭,除了无形的感情,还需要有形的物质。
  并不是非优渥富裕不可,但不虞匮乏是最基本的标准--他不想重蹈双亲的覆辙,更不想让他的孩子走上与自己相同的道路。
  他想亲手打造一个属于他孟旸谷的家庭--那个家有他、有他心爱的妻子,和宝贝的孩子,最好再养一只拉布拉多犬--
  他承认,那是一个很童话很梦幻、很不符合他外在形象,甚至可能说出去还会被笑的梦想。
  但那也是他内心深处最真切的渴望。
  他希望每天下班回家,家里会亮着灯,这代表家里有人等他。
  他希望,当他停好车,打开家门时,会有人--也许是妻子,也许是孩子,也许是家里养的拉布拉多,兴奋地扑向他。
  他也希望,每当自己回到家时,会有人为他开门,跟他说声你回--
  「你回来啦!」
  拿出钥匙欲开门,不料屋里有人先行反应,「哗」的一声拉开门,精神奕奕地向熬夜未眠的他打招呼。
  「秋?」孟旸谷瞪着站在屋内玄关处的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作梦。
  叶秋瞇起眼,双手揪住他领口,凑上前直嗅。「说!是不是昨晚背着我跟哪个野女人厮混,才这么『早』回来?」
  「秋?」孟旸谷不确定地再唤。
  难道是他走错门?
  「你没走错。」看出他的迟疑,叶秋拉他进屋。「一夜没睡,我的建议是你最好先上楼洗个澡,再下来吃点东西,最后再回房睡觉。」她说,一边将孟旸谷往楼上推,一直到房门口为止。
  孟旸谷仍然以为自己正在梦中,一直到冷水打醒脑袋,他才惊悟这是再真不过的现实。
  他的叶秋刚刚的确像个疑心病重的妻子,质疑他一夜未归是因为外头有女人,神态之唯妙唯肖,颇有当演员的资质。
  恢复清醒的脑袋有助于思考,孟旸谷不浪费淋浴的时间,一心二用的边思索叶秋这么做的用意。
  可惜,直到他换上舒适的睡衣下楼,依然百思不得其解。
  「不错。」迎他到饭厅的叶秋拨拨他的头发,再整整睡衣衣领,很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洗过澡后的你看起来秀色可餐。」
  这是一个女人该说的话吗?唉。
  「秋……」孟旸谷叹息。不想了,她脑袋里的东西一向难猜,尤其他现在战斗力不足,无法上战场。「除了分手,妳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谈。」
  「吃完东西再说吧。我敢打赌,你熬夜工作都没有吃东西。」
  她说中了,不过--「先谈,趁着我的血液还留在脑袋里,还有思考能力的时候。」吃完东西血液会流向胃袋,思考力也会因而下降这点小常识他还懂得。
  「我保证!」叶秋比出发誓的童子军手势。「这件事不需要用你的脑袋思考,你尽管放心。」
  「听妳这么说,我更害怕。」
  「喂!没礼貌。」叶秋嗔睨他,索性将他按坐在餐桌前,强硬道:「吃完再说,否则免谈。」
  孟旸谷摊开双手,除了妥协还能怎样。「一个条件。」
  「什么?」
  「等我吃完,帮我煮杯咖啡,虹吸式kono。」礼多必诈,孟旸谷决定靠咖啡因补足战斗力,虽然不知道那能撑多久。
  「那有什么问题!」
  二十分钟后,桌面的清粥小菜已撤,换上一杯香醇咖啡和一杯红茶,分别放在桌子两旁。
  两人面对面各坐一边,叶秋神色恰然,轻嗅红茶的香气,再撕开长条型的糖粉包加入调配,一脸惬意地享用自己钟爱的大吉岭红茶,显然十分陶醉。
  相较之下,孟旸谷的表情有别于她的轻松自若,显得较为沉重。
  倒不是说她煮的咖啡不香,事实上,叶秋煮的咖啡堪称专业级,只是一向直来直往的她却对想谈的事只字未提,这让孟旸谷悬心吊胆,无法放松精神,安心享用。
  「你怎么不喝?难道我煮的咖啡不好喝?」
  「没的事。」孟旸谷立刻喝进一口黑咖啡,终于忍不住先开口:「秋,妳有话就说,只要不是谈分手,什么事都可以。」
  叶秋皱了眉头。「是什么原因让你以为我要找你谈分手?」
  「今天早上的反常。」孟旸谷双手托着咖啡,瓷杯透出的热度熨着他双掌。「秋,我没有告诉过妳,在我父母亲抛弃我的前一晚,他们带我去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约莫推敲出他话中的意思,叶秋的表情变得凝重,却没有阻止他说下去。
  而孟旸谷也就这样凝视着杯内如醇酒般色泽的咖啡,边说话:「就像死囚行刑前让他们吃一顿丰富的餐点,是要他们吃饱好上路,我的双亲不认为被他们丢下之后的我还能活,所以带我去吃最后一餐。」
  「你认为这是最后一餐?」
  「不寻常的举止通常暗示着不祥,妳--」手上的瓷杯突然被夺,孟旸谷抬头,发现叶秋单膝跪在矮桌上,压低上身俯视他,小脸写着不高兴。
  「秋?」
  「你是对你自己没信心?还是对我没信心?才以为我做这些事是为了跟你分手?还死前的最后一餐哩!什么时候我变成刽子手、你变成死刑犯了?!」轻声细语的低问到最后还是破功,变成泼妇骂街。
  火药一爆,威力全开!「不喜欢有人为你等门、替你开门吗?不喜欢每天有人替你作饭、煮咖啡是吗?」叶秋居高临下,凶神恶煞地揪紧男人衣领。
  不这么做,她怕自己会掐上他脖子,还没嫁人就先杀夫!
  她精心设计的浪漫全葬送在这个男人手上,要她怎么不气?!
  「很抱歉,孟旸谷先生--在不久的将来,每天都会有个人在家等你、替你开门,就是会有这么样的『最后一餐』,早、中、晚,一日三次,有时候还会加上消夜伺侍你,要不要习惯是你家的事!」
  「秋?!」孟旸谷眼睛登时一亮,激动地站起身。
  她这话的意思是--
  他眸里如获至宝的激动、神情的欣喜,登时让叶秋不知该气还是该笑。
  然而此时充塞在胸口的,不是气愤,是满满的心疼。
  谁叫他要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最后一餐嘛!
  「你怎么会以为我要跟你谈分手呢?」她放柔了声音说道:「在我们彼此都付出这么多的时间经营感情,寻找彼此相契的相处方式之后,你怎么还想得到『分手』这个字眼?你应该想到的是「结婚』好吗?」
  「妳是说我们要结婚了?」他必须确定。
  「是的、是的!」叶秋说得很用力,怕他年纪大耳背。
  一会,她颓然叹了口气。「小说果然跟现实不一样。本来,按照我的剧本,我们应该一起吃完早餐之后,坐下来面对面,深情款款地凝视彼此,然后我会非常妩媚--不准笑!就是非常妩媚不行吗?!」她双手扠腰,狠狠瞪他。
  「可、可以!」孟旸谷憋住满腹笑意,作出手势请她继续说,仅存的疑虑与不安被她脱轨的求婚打散,开始有心情欣赏叶秋自导自演的热切神态。
  叶秋没好气地哼了他一声,敛住脾气道:「然后我像只猫似地爬上餐桌,来到你面前,然后牵着你的手,像这样;接着用糖包的纸袋,在你右手中指打上结充当婚戒。」她边说边示范,在孟旸谷右手中指打上非常漂亮的蝴蝶结。
  「最后,我会温柔地对你说,我们结婚吧,然后你点头说好,从此王子与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不。」
  「什、什么?」她有没有听错?叶秋瞪大眼,望着笑意盈盈的孟旸谷。
  「你、刚、说……说什么?」
  「我说不。」笑容未变,拒绝的话也没变。
  乱了调的谱让叶秋瞬间不知所措,表情茫然得像个无助的小女孩。「我以为……你这阵子对我忽冷忽热是因为……想结婚但不想勉强我才……难道你--」
  「我不会嫁给妳,叶秋。」孟旸谷及时打断她往坏处想的揣测。「我不会入赘。」
  「啊?」大大的问号打上叶秋方才闻言愀然失色的俏脸。
  「这阵子我的确是因为想求婚又怕妳会勉强答应,才刻意疏远妳,很抱歉让妳难过了。」他为这段时间的阴阳怪气道歉。
  「什么?」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要结婚不要?
  见她仍一脸茫然,孟旸谷抬起右手,将她系于中指上的纸环扬在彼此之间,忍笑解释:「秋,婚戒是戴在中指没错,但男人应该套在左手,女人才是右手,妳求婚前应该多作点功课--如果我们要结婚,绝对是我娶妳,而非妳娶我。」
  花了近一分钟消化他的话,刷白的面容渐次绯红,气冲发顶,失落的神情教气愤取代,摆出河东狮吼的阵势:
  「孟旸谷!我这么用心这么认真这么慎重跟你求婚,你竟然这么混蛋这么坏心这么恶劣地耍我!还说我没作功课?!你有没有良心唔……」
  热吻压下,成功地封住所有不满的喳呼。
  趁叶秋被自己吻得七荤八素之际,孟旸谷悄悄解下纸环,改套在她右手中指,维护自己的求婚权。
  别怪他大男人主义作祟,但求婚应该是专属男人的权利,不容任何入侵犯。
  即便是他心上人、未来的妻,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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