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朵云 第二章

  明亮的镜子中,照出一张圆圆的脸孔,两道秀气的眉毛底下,是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东方人标准的单眼皮,小小的鼻子,一张丰润的嘴,离樱桃小口还有一点距离,吃起东西来倒很方便。
  然后是圆滚滚的身材,她上了高中之后才有一点曲线出来,之前完全是大号老夫子的身材,分不出胸腰臀。这大概也是她爱好美食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吧。
  他们何家一家子都爱吃善厨。从何家爸爸开始,全都做得一手好菜,连何彩云那个年仅三岁的小侄女儿,都老爱坐在地板上把一套塑胶厨具玩得不亦乐乎。软软的童音说得出口的菜名,就不下十来种,什么红烧狮子头、栗子白菜……都可以朗朗上口。
  何彩云对自己从来也没有什么好不满意的。父母给了她一张正常的脸孔,虽然从小到大没一天瘦过,体重也总是维持在标准的上限,只有过年过节偶尔会超过那么一两公斤。
  除了篮球是她的罩门,楼梯她也爬得,山路也走得,跑百米也不见得老是最后一名,八百公尺从没有一次是跑不到终点的。
  唉!她又看了一眼镜中人的身影,沮丧地叹了一口气,想着楚落雁那张完美的脸孔和服装模特儿一般纤细的身材。
  妈妈会说那像是饿了三天三夜的难民,可是异性当然不会这么想,除了何家大大小小的男士之外。何家妈妈说的话向来都有无上的权威。
  她把落地穿衣镜转个方向,让它去面壁思过。它像白雪公主后母的魔镜一样,太过老实了。此刻,说真话,对她并没什么帮助。
  真是!她穷紧张个什么劲。只不过是去见她一年来的偶像,有什么不得了的!说不定人家根本就不会注意到她……唉!不,恐怕,他是不大可能会忽视她的--她是一个「太重」的存在--
  话说回来,从小到大,她也不是没对偶像着迷过。小学时她迷港星温兆伦,对他在「火玫瑰」里的角色喜欢得不得了;然后,她也喜欢过基努李维,他那张;「SPEED」的电影海报曾挂在她房间的墙上许多年……
  现在她床头柜上是一个小小的原木相框。她拿起来仔细地端详,里头放的不是真正的相片,只是从校刊上剪下来的一张篮球队的合照。
  他站在最中间,是全队里最矮的一个,身高仅仅六呎,站在一群一九○以上的大汉中,娇小得可以。
  面对镜头的他,笑得有一丝腼腆,不像他在球场上奔驰时那般自在。他在球场上总是很快乐,就算是输球时也一样。他也从来不像有些球员总是急着抢功,一心一意只顾着累积自己的得分。
  她知道他的助攻次数是全队最高的。现在她对于助攻篮板盖火锅这些名词已经非常熟悉。既然他这么喜欢篮球,想必这种运动有它的迷人之处。
  反正现在体育课已经不考运球上篮了,那个偌大的篮球在她眼中似乎已经不会狡猾地到处乱窜,篮球架也不过是个定住不动的大个子,没什么好怕的。偶尔她也会看个几场NBA转播,并且成了爵士队的球迷。
  他的偶像是史塔克顿,他也剪了个相似的短发,就算球赛最激烈的时候也只是略微凌乱,不像其他球员那样,还真是一身邋遢。
  唉,真是无可救药。
  她一向就觉得小女生追着偶像跑,既肤浅又愚蠢,怎么如今她也会做出这种蠢事?还挺有恒心地持续了整整一年。
  有恒为成功之本。
  幸好她还没有蠢到把这句话当真的地步。
  人家已经有了一个美丽的女朋友,人家就算没有女朋友,也不会看上她的。
  虽然不大常照镜子,她也还记得自己刚刚在镜中的模样,和楚落雁在哈哈镜中有几分相似,矮得离谱,胖得滑稽。
  唉唉!她真算不出自己在这一个钟头内叹了几次气。幸好她是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没别人见到。西施捧心很美,东施效颦可就要被讥笑上几百几千遍了。
  别说美丽只是一层皮,人眼又不是X光,哪能透视到皮肤底下。而且她敢说,楚落雁连骨架也是很美的。
  看了一眼手表,真不能再蘑菇下去了。她答应过人家要准时的,虽然不相信真有人在乎她到不到场。她不是看不出那位美丽的楚学姐待她有多少情谊。这样也好,对自己的别有所图比较不会良心不安。
  像她这样的女孩,似乎连唯一的赞美词--善良,都派不上用场。
                
  楚家是一幢独栋的三层楼洋房。大门外有一个小花园,遍植各色鲜艳的非洲凤仙,在灯光下兀自开得喧闹非凡;紧邻着花园的是一扇突肚窗,窗帘没有拉上,明亮的客厅和花园一样热闹,可以清楚听见乐声和笑语。
  何彩云心中有些忐忑,虽然从窗口没有看见他的身影,可是她很确定,他一定会来的,而且来得早,毕竟他和楚落雁关系非凡。
  何彩云不忙着按门铃,先打量了几眼房子,好转开自己的注意力。
  楼房看得出来是花大钱盖的。建材讲究,大门上方的二楼到房顶却设计了一处斜面铺了中式的朱红瓦片,和整座房子的色调格格不入。
  建筑师的品味怪异。何彩云只有这个结论。
  她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定下心神去按门铃。
  半天没有人来开门。
  门铃坏了吗?还是里面太吵,没有人听见?何彩云只好再按一次。
  这一次大门很快就被拉开。
  一张熟悉的笑脸出现在她面前。
  「嗨!」
  「……学……学长!」何彩云有些不知所措,吶吶地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她虽然断定今晚一定见得着他,可也没料到会是他来开门,害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咦!妳是二年三班的何彩云,对不对?」沈阅明对于喜欢篮球的同好,自然而然有一种亲切感。这位学妹几乎每次篮球队的练习都会出现在看台上一个偏僻的角落,安安静静地看球。一开始他没有注意到她,他通常不大会特别留意看台上有哪些人。
  是一位队友在休息时间提起,他才知道她的名字。
  「小胖妹又来了,你们猜她会是谁的球迷?」语气有点幸灾乐祸,似乎因为认定绝不会是自己而庆幸。
  看笑话的口气让沈阅明有些不以为然。她既不会尖叫,又没有兴奋过度的吶喊,不该得到这种轻蔑的评语。
  「她是谁?」沈阅明忍住反驳的冲动问道,不打算也跟着用一个对任何女孩子都不算客气的绰号来称呼她。
  「一年级的何彩云,小书呆一个。」
  小学妹总是练习一结束就立刻走人,并没有打算找任何队员讲话,让其他队员很快就失去兴趣。倒是沈阅明后来总是忍不住在固定的位置上搜寻她的身影,而她也没有一次让他失望。
  何彩云吓了一跳,「学长……怎么知道我名字?」她期期艾艾地问。
  「妳以前常常去看篮球队练球,是不是?」他微笑地回答。
  这个他也知道?每次看台上都有很多人的。何彩云心跳加剧。那他还知道什么?觉得自己似乎把所有的心事都写在脸上,何彩云困窘地垂下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瞧她一副吓坏了的样子,刚刚他有说什么可怕的话吗?还是他长了一副凶神恶煞的脸孔?
  「喂,学妹,赶快进来吧。」他把大门完全拉开,招呼她进去。
  还没走进客厅一步,何彩云先探头看了一眼。
  哗!不是随随便便穿就好了吗?
  里面的人,一个比一个打扮得还漂亮,女孩子们就算没穿上小礼服,至少也是女性化的洋装。她打量了自己身上的T恤和休闲裤,只有她是真的随随便便把日常衣服穿来了,还是别进去丢脸了吧。
  她转头就想走,沈阅明忙抓住她一只臂膀。「怎么就走了?」
  「喔,对了,麻烦你把这个小礼物转交给学姐。」她当然还是知道礼数的,没有空手而来。
  沈阅明一点也没有要把那个小盒子接过来的意思。「学妹,有点诚意好不好?生日礼物当然是要亲手交给她啊,都来到人家门口了,怎么可以过门不入?怕什么?里面又没有豺狼虎豹。」
  「有啊,」何彩云还有心情自嘲,「而且我还是一头大肥羊!」光是嘲笑的口水都能淹死她。
  沈阅明噗哧一笑,他还没见过哪个女孩子有雅量拿自己的身材开玩笑,「妳放心,我保妳毫发无伤。他们今天订了一个三层大蛋糕,不会把主意打到妳头上的。虽然妳看起来很可口。」他也开玩笑地答道。
  可口?就不能换个别的字眼?比如说可爱啊什么的,真当她是肥肥的烤乳猪吗?「我……我太邋遢了,不好意思进去。」她指指自己的衣服,有点尴尬地实话实说。
  女孩子!沈阅明忍不住摇摇头,真爱小题大作。「这又不是什么正式的宴会,也不是结婚典礼,穿得舒服自在就好了。妳瞧,我也没穿西装打领带啊。」
  何彩云认真地把他仔细瞧了好几眼,他也是一身柔软的棉衫和合身的牛仔裤而已,不是什么正式的衣着。虽是再简单不过的打扮,也没有什么名牌的LOGO,穿在他身上仍是显得十分有型又亮眼。
  可是,他以前有这么高吗?何彩云发现自己得要把脖子仰得都酸了,才见得到他的头顶。他不是一向都是最矮的吗?既然矮,理当和她差不多而已啊。
  「你什么时候长这么高啦?」她傻傻地问。
  啊?!沈阅明一时听不懂她的意思。自从高二那年破了一八○之后,这几年他只长高了四五公分啊,这样她也看得出来?「我有长高很多吗?」
  「你以前很矮的。」她坚持地说,几乎有点失望。本来他们两个还可以有个共同的形容词的。
  沈阅明有点明白她的意思了,显然小学妹以前只在球场上见过他。「我是篮球队里的矮将,但那并不表示我真的很矮啊!」他有些哭笑不得地解释:「在长人阵中我看起来像侏儒,站在普通人面前,我就像是巨人了。」
  何彩云也明白他的身高足足有一八四,只是,一个矮字在她心目中根深柢固,一时难以扭转。
  小学妹那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让沈阅明险些又要笑出声来。这个小学妹真是有趣。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像爱抚小狗似的。「小不点,赶快进来吧,别在外面喂蚊子了。我敢打赌,这些秋天的蚊子一定不只认为妳很可口,还会把妳当成一顿大餐。」
  何彩云迷恋地看着他的笑脸好一会儿,感到空前未有的危机就在眼前。怎么办?他不仅模样儿好看,连讲话都这么有趣。她是不是应该转身就逃?回家之后就把他的照片扔进垃圾桶?想是这么想,却是舍不得就此离去,反而一步一步跟着他走进客厅。
  这一个晚上的女主角正和一个朋友有说有笑,一转头看见自己的男朋友带着不起眼的学妹进来,便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招呼,然后回过头继续刚刚的话题。
  「生日快乐--」学姐。何彩云有些尴尬地顿住话,顺手把礼物搁在桌上,视线在屋中转了一圈,想要找个位子安顿下来。
  「学妹,来这边,这里有位子。」
  沈阅明招呼她到一张双人沙发上坐下,接着又帮她端来一盘点心和果汁。何彩云伸手接了过来,有点受宠若惊。再想想也没什么,沈阅明也算是半个主人,女朋友没空,他这个男朋友就要多担待些。
  「谢谢。」她有礼地道了一声谢,拿起杏仁瓦片咬了一口,饼干一碰到舌尖,她立刻认出了味道,是隔壁街苏菲亚面包坊的产品。她一口接一口,把那盘点心吃个精光,末了还意犹未尽地舔舔手指。
  「我再帮妳拿一盘。」
  啊?!何彩云猛一抬头,见沈阅明还坐在她身边,她本来以为他早就走掉了。刚刚只顾着吃得高兴……完了!那她那副饿了三天三夜的饿死鬼吃相,不全都入了他的眼了?
  何彩云乐极生悲,几乎快哭了出来,手上还拿着空盘子,脸上的神情似乎是想把它藏起来,好掩饰她的犯罪证据。
  沈阅明双眸晶亮地直瞅住她。「盘子给我呀,妳把它放在背后做什么?」他还没见过哪个女孩子吃东西这么痛快的,尤其是在有异性的场合。
  何彩云又瞪了空盘子一眼,羞红了双颊,有点不甘愿地把盘子递给他。「我不吃了。」她口是心非地道。
  「我要吃呀,妳刚刚吃的那是什么?看起来好好吃。」
  「是杏仁瓦片,苏菲亚的杏仁瓦片,全世界第一,学姐一定是在那里买的。」
  好厉害!沈阅明佩服地想着,一吃就知道是哪家面包店做的,她那圆滚滚的身材还真是其来有自。
  「还有其它妳特别喜欢的点心吗?我再帮妳拿一些过来。」他压根就不把她刚刚说的「我不吃了」当真。
  何彩云沮丧地瞪他一眼。难道她脸上活脱脱写了「贪吃鬼」三个大字吗?唉,罢了,罢了,横竖在他面前也没什么形象了,索性吃它一个饱。
  「我不挑食的,什么都爱吃,你随便拿好了。」她老实答道。
  好坦白有趣的学妹啊!他敏捷地穿过人群,很快地又端回来两盘点心。
  何彩云顺手接过盘子,却没急着动口,她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别的地方了。
  「学姐真是漂亮……」她半是喃喃自语。
  沈阅明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落雁的确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女孩了。」他客观地评论道。
  当初,原没有计画这么早就交女朋友的,因为还得念四年大学,再加上两年兵役。可是当一位校花级的美女主动表示好感,似乎没有一个男人拒绝得了。
  他沈阅明也不过是个平凡普通的男人。他又看了被众人围绕、像众星拱月一般的楚落雁一眼,很快地把注意力拉回来,这个话题有点无聊。
  「你不过去陪她吗?」何彩云有点奇怪地问。
  「她旁边已经有很多人了,不差我一个。」就算是情侣,也用不着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那会让两个人都窒息。
  「可是,你一直和别的女生讲话,她不会生气吗?」
  「妳放心好了,她没那么小家子气的。」大致说来,楚落雁是令人满意的。她虽然是个千金小姐,平常会有些骄纵、会有些任性,倒是不会乱吃飞醋。不知是对他太有把握,或是对自己太有信心。据他猜想,以上皆是。
  何彩云一点也不觉得女孩子介意自己的男朋友一直和别的女生说话叫小家子气。也许是因为说话的对象是她吧,谁也不会那么不长眼的,把她何彩云当成是一号对手。
  「学妹,今年篮球队的新生,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手?」他谈起自己最感兴趣的话题。
  啊?!她哪知道!何彩云一时不好承认。升上二年级以后,她就不再去看球了。他会不会猜到她以前只是为了去看他打球?「我不知道耶,现在功课比较忙,我没时间去看了。」她慌张地找着借口。
  这也没什么啊,她干嘛一副心虚的表情?篮球队的球迷来来去去,她能维持几乎一整年,每一次都到场,已经很难得了。「那妳看不看NBA篮球转播?」
  「偶尔也看。」
  沈阅明眼睛一亮!「昨晚那场也看了吗?u
  「看啦!」
  「史塔克顿那一记三分球好厉害,是不是?那么远,又是从那种角度,真是精釆绝伦!」他说得眉飞色舞,好像那一球是他自己投进的。
  何彩云忍住笑地点点头。瞧他兴奋的语气,真像是个小孩子似的。
  「妳有特别喜欢的球队吗?」
  「当然是爵士啊!」这还用问!
  这可没什么当不当然的。沈阅明听得开心,忘情地又顺手摸摸她的头发,「小不点,孺子可教也。」
  小不点?怎么又这样喊她?何彩云哭笑不得。她矮是矮,可不小哪!这么大一坨,他没见到吗?「别喊我小不点。」她嘟囔着抗议。名不副实的绰号听来滑稽。
  「好,好,小不点,放心,我想妳还会长高的。」他安慰道。心里觉得就算她不再长高,这样又矮又圆也挺可爱的。
  「学长,」她义正词严地再次抗议,「我有名有姓,请不要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下帮我取绰号。」
  「好吧,好吧!」沈阅明仍是满脸笑意。这个小学妹逗弄起来比他家的狗儿胖胖还好玩。「我郑重道歉,何小不点儿学妹!」他没啥诚意地答道。
  哪有人这样的!何彩云气结。她的偶像呢,怎么原来是个小顽童!
  还来不及说什么,沈阅明又开口了,「好啦,学妹,他们在喊我过去帮忙切蛋糕了。妳在这乖乖等着,我一定帮妳留最大的一块。」
  眼看着他走开,何彩云有一丝不自在地端坐在沙发上。满室喧哗的笑语中夹杂着陌生的音乐,她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饼干。其实已经不是真的想吃了,只是在这种场合,一个人枯坐,却什么事也不做,显得很奇怪。她从来没有习惯主动去和陌生人攀谈。
  有点想回家了。若是她悄悄地走开,也不会有人注意的。反正她人也见到了,又陪他说了那么些话,也该心满意足了。沈阅明说要拿蛋糕过来,可能只是随口说说;今晚他算是男主人,哪能只顾着招呼她呢?
  她站起身,打算往门口走去。
  「妳要回去了吗?至少把蛋糕吃完吧。」一道低沉悦耳、她今晚已经听得很熟悉的声音阻止了她。
  何彩云只好再度回到沙发上坐好。他记得呢!心里觉得每和他多说一句话都是自己赚到了。唉,可惜,楚落雁一年只过一次生日。
  吃完了蛋糕,还是不得不起身告辞。她没有直接向女主人道别,她那儿可还热闹着,她是挤不进去的,跟沈阅明交代一声也就是了。
  沈阅明也没挽留她,别人似乎都是结伴来的,小学妹自己一个人,还是别留得太晚。他走到楚落雁身边,低头跟她说了几句,便跟着何彩云身后往大门走。
  「学长也要走了?」何彩云看了一眼腕表,讶异地问。
  「是啊,还得去赶火车回学校。」
  「喔。」她简单地应了声。一日之间南北奔波,当人家的男朋友的确辛苦。可是有了楚落雁那样的女朋友,所有的男人都会甘之如饴吧?
  「妳走路来的吗?」
  「是啊,我家走两条街就到了。」
  「那我顺便送妳回去好了。」
  何彩云受宠若惊,「不,不用了!我家和火车站不顺路。」
  「多走几步路没关系的,我答应过落雁会把妳平安送回家。」
  原来是楚落雁的意思,没想到她对自己这么体贴周到。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大门,穿过精致的花园,步上马路。
  夜晚的住宅区十分宁静,不见人迹。两人的足音显得格外清晰。一轮满月高挂在东方的高空,清朗的天色万里无云。
  「今晚的月色很美,正好适合散步。」
  何彩云也仰头看了一眼圆月,心中颇有同感。只是,走在他身边的人,似乎不该是她。
  「学长也常常和学姐在月光下漫步?好浪漫啊。」
  「不,她比较喜欢彩色的霓虹灯。」霓虹灯下的各家精品店。这句话并无任何褒贬之意。楚落雁虽是他的女朋友,不过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没有人有权将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
  鲜艳的霓虹灯当然比那清冷的月光来得引人注意,何彩云也同意。
  两个谈不上熟识的人沐浴在月光中,相差悬殊的两道影子在身后跟随着。长短差距颇大的步伐渐渐趋于一致,和谐的足声踩在柏油马路上有一种天然的旋律。不久之后加入一组悦耳的口哨声,在静夜中回荡。
  何彩云安安静静地听着。绿袖子,野玫瑰,菩提树。每一首曲子都是她熟悉的。到了巷子口,该转弯了,她仍是慢慢地向前走去。一转弯就到她家门口了,会来不及听完舒伯特的摇篮曲。
  「咦!是不是走错路了?」沈阅明吹出最后一个音符后才问道。
  何彩云想起他还要赶火车的,有点愧疚地说道:「刚刚就该转弯了,我没注意到,学长搭几点的车?」
  沈阅明不在意地答道:「不急的,就算错过这一班,改搭下一班车就好了。」他此刻一点也不想走出幽静的巷道,回到嘈杂的大马路,把自己塞进那令人窒息的车厢中。
  何彩云一听,也安了心,觉得他说的并不是客气话。「那我们还有时间到前面的公园坐一下吗?学长的口哨吹得真好听,我可以点歌吗?」
  沈阅明微笑地点点头,「小何学妹,妳是不是发现自己有个很爱现的学长?待会儿可不要点首我不会的曲子,害我出丑啊。」
  「你不会的曲子,我恐怕也点不出来。学长会吹口哨,那应该也会唱吧?」她心里是肯是的。他的声音醇厚,肺活量又足,肯定唱得极好。
  「我若是说自己不会唱,岂不就是承认自己只会胡吹了?」他玩笑地反问道。
  「当然不是胡吹啦,好听得像是天籁。」她夸张地赞美道。
  「多谢抬举。我只好说妳对天籁的标准订得可真低。」
  何彩云有点同意他的说法。今夜之后,她对他再也不可能有客观的评断。之前她从没听谁说过,他既会打球又会唱歌。
  「你会常常和学姐去KTV唱歌吗?」她好奇地问道。
  「她常常和其他的朋友一起去。不过,妳别不信,我从没去过KTV,是个标准的土包子。」
  「我也没去过啊!」何彩云笑道,「土包子不止你一个。学姐不会抱怨吗?你有这么好的嗓子,不去KTV大大秀一下,岂不可惜?」
  「她从没听过我唱,根本不知我唱得如何,有什么好秀的?」
  何彩云有点奇怪。善唱的人总是爱唱,尤其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哪有故意隐藏自己优点的道理?
  沈阅明见她疑惑的眼神,继续说道:「妳瞧,我总不能跑到她眼前跟她说,来,妳坐好,我唱歌给妳听吧!唱歌也是需要看心情的。我是标准的众乐乐不如独乐乐。」
  何彩云有些失望。他连在女朋友面前都不唱了,怎么还会唱给她听?可是他刚刚明明答应过了……「学长,三人才叫众,这里只有两个,不算违反你的标准吧?」她期盼地说道。
  「我没说不唱啊!」他瞄了一眼她希冀的小脸,好笑地说道:「不过待会儿可别把耳朵塞起来。」
  「怎么可能!就算是听见鸭子叫,我至少也会喊三次安可的,你放心。」
  「鸭子叫?妳的标准果然低得不可思议。好吧,妳想听哪首曲子?」
  何彩云低头想了一下,「菩提树?」这首曲子他方才吹过了,旋律节奏都丝毫不差,想必是他十分熟悉的。
  小公园的外围正好种了一排菩提树,婆娑的枝叶在月光下随风轻舞,叶面闪着微光,当然是比密室中的小萤幕更适合的场景。
  两人并肩在长条椅上坐下。初秋的微风将几片枯叶吹离枝头,飘落在椅面上,灰尘肯定也是不少的。两人谁都不在意。这样美好的夜,谁还会去在意灰尘呢?
  他伸长腿,双手环胸,安适地闭着眼,轻轻吐出前两句,歌声融入宁静的夜色--
  「Am  Brunnen  vor  dem  Tore
  Da  steht  ein  Lindenbaum
  Ich  traumt  in  seinem  Schatten
  So  manchen  suBen  Traum
  Ich  schnitt  in  seine  Rinde
  So  manches  liebe  Wort
  Es  zog  in  Freud  und  Leide
  Zu  ihm  mich  immer  fort
  ……」
  何彩云也闭着眼,沈醉地聆听着,已经不在乎是偏见还是客观。他的歌声真美得不可思议,而且只属于她,连楚落雁都没听过,这让她格外有一种拥有他某一部分的快乐。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天……
  他也不会忘记的。虽然多半是因为,今天是他女朋友的生日。
  一曲既罢,他意犹未尽地又唱了两首摇篮曲,觉得自己从没唱得这么好过。今晚他的声音状况极佳,又有清风明月相伴,再加上一位知情识趣的同伴。她当然是爱听的,他志得意满地想着,虽然没有听见掌声。
  「学妹,妳的安可呢?我真唱得比鸭子还难听吗?」
  何彩云只是忘情地凝视着他,说不出话来。
  「喂,我唱摇篮曲,可不是要哄妳睡觉的。好学妹,醒醒吧!」他含笑说道。她脸上全然是沉醉的表情,这比任何赞美的话更得他心。
  她还能说什么?忍不住怨怪地瞪他一眼。这人分明是她命中的魔星。今晚她来参加楚落雁的生日宴会并不是为了看到这样一个他。为什么他不肯安分地停留在偶像的地位就好?有一张俊美的脸孔,在球场上奔驰的片刻间意气风发、无所畏惧。
  她只要拥有一张剪报就满足了。他应该是那样的啊!说两句话就带上一个机车芭乐的,故作有趣的满口粉丝粉肠,反正就是非要表明他不屑去学那三十七个国语注音,把ㄏㄈ分得太清楚就落伍了。
  他为什么不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运动员?
  「你学过德语?」她恼怒地问,「还会唱德国民谣?」
  「有空时,我常会去德文课旁听。」沈阅明奇怪地看她一眼,她语气中的不悦清晰可辨。「怎么啦?这得罪妳了吗?妳特别讨厌德国人?妳知道的吧,不是每个德国人都是希特勒。」
  我没有讨厌德国,她在心中答道,但是我讨厌你。像你这种男生,既然有了女朋友,就该把自己藏起来,怎么好到处招蜂引蝶、让人意乱情迷?
  「你的德语唱得满像那么一回事的。」她犹自不甘心地赞美道。
  「我是唱的比说的好听。在家里把费雪狄斯考的唱片多听两遍,就满可以唬人了。如果要用德语交谈,就只能干瞪眼了。」
  「学长不是读企管的吗?怎么会跑去学德语?」要讲实用性,也该是学英语或日语吧?
  「这……纯属业余爱好,不是日后吃饭的家伙。」就连他的同学都觉得他莫名其妙,就算是学西班牙语都实际得多,更别提德文拗口又难学。「妳知道,我未卜先知,知道我日后会在一个小学妹面前表演,让她大吃一惊。」
  原来是存心跟她过不去。唉!
  「学妹,好好的怎么叹气?是不是中琼瑶小说的毒太深了?来,笑一个,给妳五毛钱!」
  应观众要求,何彩云果然浅浅一笑。「五毛钱拿来,不准多,也不能少!」她把一只圆圆润润的小手直伸到他眼前。
  「别小气了,再多笑一个,凑成一块钱吧。」
  何彩云硬是忍着,不肯放松唇角。「这给你一个教训,做不到的事,就别胡乱开口,学长。」
  轮到沈阅明叹气了,他夸张地拍了下额头。「居然被小学妹给教训了,真不给面子。」
  「不要你的五毛钱,再唱一首吧。」她意犹未尽地央求道。
  「我听妳的音质不错,应该也是个爱唱的。这样吧,我们合唱一首?」
  「我可一点也不懂德文啊。」她有些窘迫地回避。
  「学妹,妳就认定我那么崇洋媚外,一首中文歌都不会?」好小气的学妹啊。
  何彩云苦恼地想着。听了人家那么多首歌,好像也不应太小家子气。她想了老半天,想到一首歌词最简短的。「花非花,会唱吗?」
  「是白居易的词吗?我应该还记得。」
  清亮的女声和着极富磁性的男中音很有默契地同时响起: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露无觅处。」
  「安可!妳唱得很好嘛。再来一首独唱?」
  听得出来是真心诚意的赞美,何彩云比较有信心了。想来在他眼中,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停顿了片刻,她定下心神,开始的第一个音略带颤抖──
  「月亮出来亮旺旺,亮旺旺!
  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
  哥像月亮天上走,天上走……
  哥啊!哥啊!哥啊!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
  女孩子唱起情歌,真是别有韵味。曲中那回荡再三的「哥啊」是谁?是不是已经出现了?沈阅明几乎是羡慕地想着。
  「小河淌水?小何学妹,妳把这首歌唱得这么动听,可不会因为妳就像这首歌一样爱哭,一天到晚淌水吧?」他故意取笑,想要赶走那种心动的感觉。
  何彩云立刻不甘示弱地回嘴:「小明同学,那你干嘛那么无聊,把小鸡和兔子关在一起,一天到晚数牠们有几只脚?你和牠们有仇吗?」
  沈阅明哭笑不得。他那么大个儿,被叫做小明,真是滑稽。这学妹不仅歌唱得好,反应也忒快。「小何同学,是我失言了,妳大人不计小人过,别计较了吧。」他爽快地赔罪。「不过,光是一首安可曲是不够的,像我这么好的听众可不是天天碰得到的喔!」
  何彩云不愿让他失望,何况这机会恐怕是绝无仅有的。她把自己最心爱的一首歌唱了出来:
  「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
  微风吹动了我头发,教我如何不想他?
  月光恋爱着海洋,海洋恋爱着月光。啊……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教我如何不想他?
  水面落花慢慢流,水底鱼儿慢慢游。啊……
  燕子你说些什么话,教我如何不想他?
  枯树在冷风里摇,野火在暮色中烧。啊……
  西天还有些儿残霞,教我如何不想他……」
  教我如何不想他……最后一句在风中回荡,两人沉默了片刻,既没有掌声,也没有交谈。何彩云低着头,不敢看他一眼。他是不是听出什么了?她心里后悔极了,随便唱首小星星什么的,都比这首恰当。
  教我如何不想他──
  「好啦!最后一首了。」她故作大方地说道,不愿他今晚记住的是这样特别的歌,她选了一支轻快活泼的曲子:
  「我是一个小傻瓜,吃了两个大西瓜,买了三个洋娃娃,捉了四个小青蛙,五个指头本领大,牵着六匹马,拿着七朵花,八朵花,九朵花,十朵花儿到了家。我是一个小傻瓜,小傻瓜……」
  我是一个小傻瓜呀,小傻瓜。
  注:〈教我如何不想他〉 作词者刘半农
  〈小傻瓜〉作词者赵济安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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