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狂骚 第十四章

  “深情剧场──他们之间”由预定播出的十三集缩减为十二集,最后一集完结算,掀起了收视的狂潮。
  原因在于柳星野和易莎顺两人最后一段真假难分,脱离剧本自由挥发的感情对手戏;以及易莎顺最后那句忘情真心喊出来的话──
  她把“天暮”叫成“星野”。
  唐志摩当然发现了这个错误;但他将错就错,面对各方的查问,一律以莫测高深的笑容搪塞过去。
  他们本人自然没发现这个乌龙,当晚看了播出后,才知道自己摆了个大乌龙。
  “这下子惨了!又不知道会被渲染成甚么样!”易莎顺懊恼地皱着眉,有点生气自己的“粗心”。
  “别管它!随他们写去,我们过我们的。”柳星野笑说。
  他眉眼、发梢、全身上下都在笑,春意盎然、幸福无边的模样。
  “别再气恼了。”他将易莎顺拉到怀里。“告诉我,你是甚么时候爱上我的?”
  易莎顺蓦然涨红脸,满脸娇羞。
  “你到底要我说几遍?”她又恼又嗔地。
  “我想听嘛,这是我听过最甜蜜的语言,百听不厌。”他软言央求。“告诉我,你是甚么时候爱上我的?说嘛,我想听。”
  他的唇轻轻在易莎顺鬓旁厮磨着,跟撒娇差不多。
  易莎顺脸儿又是一红,提嘴一笑,凑到柳星野的耳畔,很快地、低低地诉说她对他的浓情蜜意。
  柳星野满意地微笑,双手抚触着她的脸,心满意足地说道:“能得到你的爱,我真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
  “别把我说得那么好,也许哪一天你会发现,你是全天下最不幸的人。”
  “怎么会!”他将脸贴着她的顿说:“你不知道,我爱你爱得发狂,你是我唯一梦寐所求。”
  “你这样说!我越不安了。我没有那么好──”
  “有!你有!这么多年我一直忘不了!我愿为你做任何事,爱你爱到死!”他握住她的手,牵引到他背后。“摸到了吗?那是我对你‘热恋的伤痕’。”
  隔着衣服,她轻轻吻着那道疤。
  “你也许不知道,遇见你的第一眼,我心情就为你狂野,心海为你情骚,情气为你牵缠。你是我最初的起点,最终的守候。我爱你,星野!”
  爱情没有甚么道理,它可以错出任何的差距,消弭任何的距离,也可以幻变出所有的亲密。
  “莎顺,我记得你说过,你希望我好好考虑自己的事?”柳星野突然悠悠地说。
  “嗯……”易莎顺不明白他为何突然这么提起,答得有点迟疑。
  “你说,希望我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对不对?”
  “嗯……”头点得仍然迟疑。
  “你希望我找一个爱我的人──我们彼此相爱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是吧?”
  听出一点端倪了,易莎顺羞红的脸像晚霞映满天。
  “是不是这样呢?莎顺?”柳星野催了一声。
  “嗯……”声音低得像蚊鸣。
  “那么,莎顺,我现在已经找到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声音含着笑,和蜜蜜的甜。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你!”又娇又俏,死不认账。
  “你不知道?可是我明明记得,你说希望我找个相爱的人,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你忘了吗?”
  点到正题了!易莎顺心中又甜又喜,但她有点急躁的说:“现在还不行,你不是说要我先把剩下的学业完成?”
  就这样掉入了陷阱。柳星野笑得好得意、好开怀的说:“现在不行,那你说甚么时候可以?”
  惊觉掉入陷阱的易莎顺,半羞半怒,逃出柳星野的怀抱,带着腼眺,红着脸说:“太晚了,我要去睡了。”
  “不行,你还没回答我的话。”柳星野一把将她拉回怀里,顺势压在身下。“告诉我,甚么时候可以?”
  “我──”易莎顺红透脸,咬着嘴瞋道:“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嘛!”
  “等你满二十岁生日,可以吗?”柳星野不再拐弯抹角,看着易莎顺,眼光很柔很柔。
  害羞、腼眺、脸红在这当口一古脑儿涌上来捣闹易莎顺的脸庞和心窝,她闭上眼,把脸埋入柳星野的胸膛,咬得很轻说:“都听你的,我没有意见。”
  “来,勾勾手,不许反悔!”柳星野伸出手,和易莎顺勾手绕圈,拍掌成誓,许下鸳盟。
  “永远不会反悔!”
  爱情只是鬼迷心窍,真情永恒来脚注。真情不朽,永恒成隽永,鬼迷心窍也好,相爱相守到白头偕老。勾勾手,绕个圈,拍掌成誓许下了一生鸳盟。
  《全书完》
  【收播站林如是】
  我招认,我喜欢玫瑰,喜欢蓝色,喜欢一望无际的海洋和天空。
  天刚黑,我和朱若水倚窗而尖,她的跟前摆了一杯冰透的开水,对面墙上是一幅蓝澄澄的天空。
  白开水!?开甚么玩笑这么没情调不浪漫的东西!
  她淡扫我一眼,说她喜欢。
  我手中杂七杂八揣着读者的来信,她放下开水,赤着脚,感兴趣的跟着我挪到后阳合──
  好了!言归正传。
  大家都很喜爱《只爱你一个》里的苏小小──我很高兴。说实在的,这辈子我也没看过像她那么没品没状,爱钱爱到骨里头的女孩。至于她那句名言──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我必须说明,那不是她自己说的,那是她剽窃人冢流行歌曲的。
  小小最后和沉广之配成对,吓了你们一跳,因为大家都以为,小小该和田优作结成双──这个问题,嘿嘿!我就是要吓你们一跳不过,请别把罪过怪在我身上,是小小自己爱上了沉广之,我也“没法度”。
  至于让大家咬牙切齿《预知爱情纪事》的超级大沙猪范修罗,他为甚么那么爱欺负人我也不知道。每次我开口想问他,他剑眉一挑,瞪得我大气不敢喘一声,都忘记了想问甚么。你知道他打骨子里瞧不起女人,我也被他欺负得很惨。
  所以我绝对同意,范修罗这男人实在太可恶了!
  不过,请你们反应不要那么强烈──“男人果真不是烂就是贱,标准的感官动物”。乖得咚个咚──看到读者这样强烈的反应,我一口气差点提不上来。拜托!控制点!没有男人,这个世界会变成甚么样子!还象话吗?
  另外,关于黎北潇,我想替他请求各位大姊,对他好一点,他其实是很可怜的,还有,志高也是。
  再另外,有个问题问得很可爱。我们的丘亭小姐问我,我是不是偏爱做这样的搭配──迷糊可爱不在意他人眼光的女主角,乘上俊逸潇洒稍有成就的都市新贵男主角。
  啊哈──当然不是!
  不相信你去看看《浪荡巴比伦》的宋七月.她一点也不迷糊,而且,也不可爱。再去看看《一个陌生男子的来信》的黎湘南早熟得不得了,十七岁有二十七岁的灵魂,好象也不是那么可爱。至于男主角,看看杨冷青,看看范修罗,一个冷得像冰,一个傲慢得像猪,想潇洒也潇洒不起来。
  总以为,潇洒的男人大都带点花花公子的性格。我想,朱老水《流水无情草自春》里的赵邦薸,还真有点那个!还有,《为你灿烂》里的范尚伦,也是标准的──潇洒、俊逸,但花啊那样的男人!(说真的,有这样的男人,我还真想认识一个。)
  说到这里,口好干,趁着朱若水没注意,偷暍了她一口白开水──冰冰的,但没甚么味道。唉!她这个人实在真没情趣!
  CJL问,为甚么盼盼不接受名伦的爱?(见朱若水的《为你灿烂》。)这个问题!去问朱若水吧!
  不过,她也不知道。(她不知道开水被我偷喝了,睁者大眼睛边喝水边回答我的话。嘻嘻!我觉得我还真有点贼!)
  我帮她的解释是:是前世的因缘和命运的安排。不过,那已不太重要,因为盼盼已随英夫到了天涯海角。
  阳台的风越吹越大了,我们退到了屋子里来了。我问她,为甚么不再写《杨舞》续集?(我跟大家一样,很喜欢她的《杨舞》)
  她想了想,歪着头说:不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这家伙简直令我抓狂!
  我忍不住了,脱口说:我来写吧。
  她看着我──那是真的“看”!你不知道她看人的方式,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你望,不笑也不说话,完全不晓得心里在想甚么!
  总之,她看着我,又想了想,然后说好。
  所以,杨舞和宗将藩之间的爱情和曲折,将由我接替诉说了。喜欢《杨舞》的朋友,请你们别错过这个爱的故事──《一千年的最初》。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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