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贤妻 上 第一章

  【第一章】
  这世界充满了大男人,所以才有了贤妻,不要将这「贤」字想得太高尚,其实追根究底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付出,这是莫语的感悟。
  她十四岁嫁进李家,成婚那会儿,所有人都认为是她高攀了,李家尽管不甚富裕,但他们是书香门第,而她爹却是个土生土长的猎户,上数三代都是如此。
  她的夫君大人原也是个读书人,因为乡里抓壮丁实在太狠,身为长子,他不得不牺牲掉自己的前途,在十五岁那年,毅然随军到北地戍边。
  莫语嫁进来那年,是他从军後头一次回乡探亲,因为年近二十五,家里不得不在匆忙之间给他找个媳妇。
  当兵打仗的,不知哪天就会身首异处,所以尽管是书香门第,也容不得他们挑剔人家女娃儿,毕竟这世上有胆做寡妇的可没几个。
  当然,莫语并不是胆大,只不过当时她急须离开娘家,已经十四了,若还杵在娘家等着父兄养活,话好说,但嫂嫂们的脸色可不好看。
  她向来懂事,又自小没娘,所以很懂得看人脸色度日,趁有媒人上门时,也就赶快点头应允了,不管是不是要当寡妇,总之先嫁出去再说,有了男人的女人在这世上方可立足。
  没什麽可怜或可悲,这只是一种生存方式,如果这世上没有男人,女人可能会活得很好,但因为有了男人,而且是他们在主导天下,所以她们就必须学会依附着男人生存。
  莫语嫁进门三年,只在洞房花烛那晚见过丈夫一面,可因为胆怯,她没敢偷看太多,只依稀记得他个头很高,手上很多伤疤。
  那晚他并没对她做什麽,一个二十四岁的大男人对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能做得了什麽呢?尽管世人都是这麽做的,但他没有,所以莫语觉得他是个好人,至少他还懂得爱护孩子不是?
  在婆家的生活自然没娘家来得那般惬意,即使娘家也没多少福可享,但至少那儿有她的至亲,就算嫂嫂们看她不顺眼,但父兄终归是父兄,不会对她太过苛责;而婆家就不是了,尤其自己还是一个高攀进来的人。
  婆家的人口不算多,以乡里的生养水准来说,李家的子孙并不算兴旺,李政然下面有两个弟弟,政亦和政昔,还有一个妹妹欣乐。
  李政亦比较争气,二十岁就考过秋闱,中了举人,更娶回了乡绅赵家的长女,那一年的李家最是风光,虽然莫语也是那年嫁进李家的,不过她是年头,与年尾这场奢华的婚礼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没办法,无论是比男方的才能还是女方的家世,他们夫妇都不如人家,如何作比?
  李政昔就没有二哥的好才气,前年中了秀才之後便一直停步不前,而且不务正业,除了与他那些文友们开茶会,感叹如此浊世之外,还真没什麽事情可做,所以近来很让婆婆头疼。
  小妹欣乐倒是相当安分,与莫语同岁,至今尚没有婆家,实在是婆婆认为,以李家现在的家世,实不当让女儿嫁得太委屈,可在镇上挑来拣去,总没看上一个顺眼的,说起来也真是让人感慨,除了他们李家的男儿,镇上竟没半个像样的男人啊。
  如此数下来,全家似乎只有莫语的身分最低,若是再晚个一年半载,相信婆婆绝不会看上她,怎麽说政然也是举人的哥哥,怎能娶个猎户的女儿当媳妇?
  这麽说来她让婆婆看不上确实是罪证确凿,所以她平常十分小心,连走路都拿捏好尺度,免得遭遇无妄之灾。
  年前冬至时,李家长子,也就是她的夫君大人终於让人从北边带了书信回来,说是年後便要归乡了,这让婆婆又是高兴又是伤心,高兴他没死在战场上,伤心这十二年兵役坏了长子的前程,政然比政亦还聪明懂事,若非这该死的兵役,他本来不该是现在这样。
  知道婆婆最近看她不顺眼,莫语也躲得很勤快,与一个太过强势,且又没办法与她为敌的人来说,躲避是个好方法,不是谁怕谁,而是反正她已经在气了,自己又何必看着她让自己也气呢?
  两个人中有一个不开心,总比两个人都不开心要来得好一点,不是?所以她最近鲜少与婆婆碰面。
  刚拆下织机上的布,就听门丫鬟冬儿在门外喊她。
  冬儿是二弟成婚那会儿买回来的,自那之後,他们也从乡下的小房子,搬进了镇上这栋两进两出的大院子里,与冬儿一起进门的还有一个长工、两个婆子,举人老爷家里怎能连个下人也没有?
  自从下人来了之後,莫语倒也清闲了不少,不必做太多家务,她那婆婆虽然强势,但更爱面子,所以尽管看不上她,也不会让她做太多有失身分的事。
  「少夫人,老夫人让你赶快换身衣服,报信的来说,大公子昨天就到了县里的驿站,今天一早就往家里赶,可能没多会儿就要到家了。」
  听冬儿这麽一说,莫语还真有点紧张,怎麽说那也是她的夫君啊。
  在箱子里找了半天,终於找出一身能见客的衣裳来,月白的缎袄、墨绿的罗裙,这身衣裳还是二弟成婚时,婆婆请人给她做的见客的衣裳,平时没什麽机会穿,今天倒派上了用场。
  对着铜镜细细梳好发髻,女为悦己者容,妇容也是四德之一,要特别注意。
  因为不常出门,事实上一年也就出去那麽三、四趟,与弟媳的举人夫人身分不同,她这边除了娘家人也没什麽客人,所以甚少打扮,也就没什麽胭脂、水粉之类的奢侈品,所以梳好穿好之後,下面就不知道该怎麽办了。
  这会儿若去弟媳那儿借,似乎又有点说不过去,瞧瞧眉毛还算过得去,只点了些胭脂在唇上,不会太素淡,更不会过於招摇。
  等人是件痛苦事,尤其不知归期的人。
  婆婆见子心切,所以她也不得不跟在一边陪站,可直等到她那件缎袄冻透,浑身凉彻骨都不见她那夫君大人的身影。
  太阳快落山时,终於听到了马蹄声,这小乡小镇的,没几个能骑马的人,所以声音听起来很突兀。
  顺着马蹄声望过去,一匹黑马、一袭青袍、一身风雪,这是个温和的男人,因为他的笑容很有温度,这是莫语的第一感触,并为此感到欣慰,至少她的夫君大人不是那种凶神恶煞的武夫,可见未来遭打的可能应该不大。
  哒哒的马蹄声引来了乡邻的瞩目,不管认不认识、熟不熟悉,都要过来打一声招呼,十年卫戍,转战南北,能回来不容易,且这李家长子是参加过「宏通之战」的,那场战役曾让举国欢庆,在这小小的七番镇上,他算得上英雄了,英雄这东西很少见,所以新鲜且传奇,太过普通的人总会给自己制造些神来敬仰,因为他们没机会经历。
  与众乡邻寒暄之後,李政然终於来到了母亲跟前,当着众人的面,他撩开袍子,与母亲行一个跪拜大礼,身为长子却不能侍孝堂下,这是不孝。
  吴氏早已泪流满面,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在外面受苦受难这麽多年,她怎能不心疼?尤其他还是为了弟弟们,本来已经选进乡试的他却主动从军,为的就是让弟弟们免於服役,「快起来吧。」
  李政然行过三次礼之後方才起身,一旁的乡邻们纷纷点头,这李家长子果然是个知书懂礼的,李老夫人真是好命,三个儿子都这麽出息且懂事。
  莫语不知自己该不该上前,虽是夫妻,他们却也只有一面之缘,但这种时候,她没有表示似乎也说不过去,在捕捉到丈夫不经意的视线後,趁机微微福身,算是见过了。
  李政然的视线在妻子的身上停驻,他当然知道她是谁,三年前父亲病故,回乡奔丧时,母亲急着在百日之内给他娶了亲,他倒没什麽意见,成家立业本就是男人的责任。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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