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第二章

  他活到十四岁了,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丢脸过。
  “任哥哥,你好厉害喔!你怎么知道爹爹也是这样骂我们的?”小欢那可爱的圆眸霎时迸射出崇拜的光芒。
  “易大叔还说了什么?”任剑清开始同情起她们的父亲了,要一个大男人独力抚养两个古灵精怪的女儿长大,真是不简单啊!
  “爹爹生气地骂完我们后,就罚我们跪在爷爷的牌位前,害小欢的腿好酸喔!”小欢苦着小脸拉起裙摆,让他看自己的小腿。
  任剑清俊脸一红,立刻动手将她的裙摆拉回原位。“小欢,不能把你的身体给别人看,知不知道?”
  天!他什么时候才能脱离“奶娘”的身分?
  “可是任哥哥又不是别人!”小弯在一旁理直气壮地插嘴。
  “总之就是不行,你们两个听清楚了没有?”任剑清难得严肃地板起脸来。
  两颗圆滚滚的小脑袋就在任剑清严厉的目光下飞快地点动起来,接着她们各拿了一只鸡腿,闪到山洞的角落窃窃私语地讨论起来。
  “小欢,任哥哥变得好凶喔!他会不会也叫我们罚跪啊?”
  “小欢不喜欢罚跪。”小欢摇完可爱的头后,不忘认真地纠正她。“要叫我姊姊,小弯。”
  “小欢,我们快溜走好不好?小弯不想被留下来罚跪。”她用手背抹了抹油油的嘴巴,还是不想承认小欢是姊姊。
  “好啊!那我们趁任哥哥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走。”
  她们虽然把声音压得小小的,但是,两人的交谈声还是回荡在山洞中,让任剑清听了哭笑不得。
  于是,他佯装不知情地走到温泉边洗手,以方便这两只自以为聪明的小老鼠蹑手蹑脚地溜走。
           ※        ※        ※
  晨光微微亮起。
  山林间缭绕着一层淡淡薄薄的岚气,冷冽的寒气残存在空气中,使山中的清晨既清新又纯静。
  忽而──
  十数名青衣大汉宛若鬼魅般,寂然无声地出现在易家的松屋前,他们井然有序地包围住小木屋,其防守之严密,连一只蚊子也飞不出去。
  原本在树上啾啾叫个不停的小鸟似乎也感受到凝重的气氛,纷纷噤声躲藏起来。
  “去把里面的人抓出来。”为首的是一名年约六旬,生得瘦小干瘪、面目阴沉的老者。
  “是。”
  不久,两名大汉把易大勇从屋里一路拖了出来,至于两个小女娃则气愤不平地追在后头。
  “放开爹爹……”小弯扑在其中一人的身上,对他又咬又打。
  “坏人!”小欢则认出他们的衣服,她犹豫地咬着手指头,走到那名矮矮的老人家面前。“老伯伯,你可不可以先放开爹爹?”
  魏元圭那阴鸷的目光中没有丝毫暖意。“你就是那个身上突然有银两买东西吃的小丫头吗?”
  小欢不解地偏着小脑袋看他。“老伯伯,小欢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耶!”他的话绕了好多圈圈喔!
  “小欢,快过来,不要和他说话。”易大勇忍着膝盖上传来的剧痛,趴在地上叫她过来。
  这丫头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她竟敢跑去和那种杀人不眨眼的江湖恶人讲道理。易大勇着急地为她猛捏冷汗。
  “好,爹爹。”小欢听话地转身要跑到父亲身边。
  “慢着!”魏元圭快如闪电地揪住她的衣领,将她瘦小的身躯悬在半空中。“你的银两是从哪里得来的?”
  小欢的小脸顿时通红了起来,她难过地拉住自己的领子,试着想要喘过气来。“唔……”
  “放开小欢!”小弯见到小欢被吊到半空中,激动地扑过来,但是,立刻被其中一名大汉反手劈到树林深处,再也发不出声音来了。
  “小弯……”易大勇双眼近赤地狂吼一声,拖着双腿要爬到小弯坠落的地方。
  “不准动!”“青衣帮”的大汉冷酷地踩住易大勇的背部,不让他前进。
  易大勇的嘴角立即溢出了一口鲜血。“你们……究竟要做什么……”他痛苦万分地呻吟一声后,便吊着白眼昏死过去了。
  “爹爹……呜……”小欢哭得唏哩哗啦,短短的腿儿拚命地踢动。“呜……快放开小欢……”
  魏元圭单手威胁地掐住她的脖子。“快说,你的银两是从哪里得来的?是不是一个穿白衣的人给你的?”
  “呜……你是坏人……”小欢又痛又怕,大颗大颗的泪珠在空中洒落下来。“小欢呜……不告诉你……”
  这时,隐匿在树上的黑衣人交换了一个意外的眼神。看来他们跟踪对人了。
  “快说!”魏元圭咬牙切齿地低咒一声,用力地摇晃她的身子。“你再不说,老夫就宰了你。”
  在晃动间,一个绣工精细的锦袋从小欢的怀里掉了出来。
  一名青衣大汉马上弯腰捡起那个锦袋,把它恭敬地递给魏元圭。“堂主,是那小子的东西。”
  在锦袋的右下角绣有一只金色的短剑,只要是江湖中人都知道那是“金剑门”特有的图案。
  高踞在树干上的黑衣人见到了那只锦袋,身躯剧烈的震动了一下,本想立即冲下去问个清楚,但是,被另一名黑衣人无声地阻止了。
  继续看下去!他以眼神告诉那名冲动的同伴。
  “说!那个小子人在哪里?”魏元圭缓缓收紧掐在她脖子上的手,不信这丫头会顽固得连死都不怕。
  “不……不说。”易小欢发出痛苦虚弱的嘶哑声,小脚无力地平空乱踹。爹爹说任哥哥是好人,不能让他被坏人抓走。
  在他的紧掐下,小欢的面色愈来愈黑,出气逐渐比入气多,显然快被他掐死了。
  “住手!”
  黑衣人怒喝一声,再也按捺不住地从树上飞射而出,他的金剑带着冷煞寒光,漫空幻出无数剑影,自上而下直接朝魏元圭的头顶罩落。
  魏元圭下意识地松开手中的小女娃,有些措手不及地拔出弯刀迎向对方的长剑。
  “当!”魏元圭连退三步,右手传来一阵酸麻,让他差点滑掉手中的弯刀。“朱天云,你这个只会偷袭人的鼠辈!”
  “总比你欺负一个小女孩强吧?魏堂主。”百里常生率领着一群属下慢条斯理地步出树林。
  他年约三十来岁,仪态潇洒、风采翩翩,可惜他那清瘦尔雅的脸上此时却没有任何一丝笑意。
  魏元圭瞧见来者是“金剑门”以足智多谋著称的副门主,再加上朱天云这年纪轻轻就武艺高强的“刑堂”堂主,他不禁开始感到胆寒。
  平时若是单打独斗,他都没把握可以打赢其中一人,更何况他们现在是一下子来了两个人。
  “退!”魏元圭一下令,“青衣帮”的帮众便在瞬间逃得一个都不剩。
  “懦夫!”朱天云摇了摇头,有魏元圭这种贪生怕死的上级,难怪“青衣帮”一直无法成气候。
  “天云,快过来帮忙救人!”
           ※        ※        ※
  经过一番急救后,小欢很快就醒来了。
  “爹爹、小弯……”她一睁开红肿的双眼,目光就开始四处搜寻她的家人。
  “他们没事,小妹妹,你不用担心。”百里常生朝她露出一个温和无害的笑容。“你的家人只要好好休养一下,过两天就能下床了。”
  相较之下,她所受的伤是最轻微的,只有脖子瘀青而已。
  “噢!”小欢勉强从他那拉拉杂杂的长篇大论中听出了重点。“爹爹和小弯没事。”
  “小妹妹,这个锦袋是谁给你的?”朱天云把锦袋放在她面前,那黝黑的脸庞上流露出一丝焦急。
  小欢突然警觉地瞄了他一眼,菱形小嘴闭得跟蚌壳一样紧,似乎颇有一辈子都不开口的打算。
  她的任哥哥没有说穿黑衣服的人不是坏人,所以她不能说。
  朱天云看了不禁心里有气。“小娃儿──”
  “天云,别急。”百里常生冷静地向他使了个眼色,暗示他稍安勿躁。“小妹妹一定是少主的朋友,她大概担心我们是坏人,会伤害剑清,所以才会不肯说。对不对?小妹妹。”
  百里常生的唇边扬起一抹大小通吃的迷人笑容,等待这只小刺猬自动收起身上的利刺来。
  对付这种固执的小女生一定要放软语气,她是吃软不吃硬的,看她刚才那副宁死不屈的表现就知道了。
  小欢一脸无聊地瞄了瞄他,照样不吭一声。
  “小妹妹,我们是剑清的叔叔,不是什么坏人。”这下她总该说了吧!“你快告诉我们剑清在哪里,他现在有没有危险?”朱天云急得直呼少主的名字,他一向直来直往惯了,他可不像百里常生那么有耐心,可以和她慢慢磨。
  小欢终于忍不住打了一个超级大呵欠。
  朱天云瞧见她这么不给面子,一张黝黑阳刚的俊脸变得更黑了。“天杀的!你到底听不听得懂啊?”
  他怀疑自己是在对牛弹琴!
  “天云,别吓着她了。”百里常生转向小欢,赞许地摸摸她的脑顶。“小妹妹,你是个乖孩子,只要你说出少主在哪里,叔叔就给你很多、很多的银两,让你一辈子吃喝不尽好不好?”
  小欢狐疑地眯起黑灵清亮的眼眸,盯着他的笑脸思索了良久,最后才吐出了一句。“你是坏人!”
  只有坏人才会骗小孩。
  百里常生呆了呆,无法相信自己那向来横行无阻的魅力会不管用。“小妹妹,我不是坏人!”但他完美的笑容已经垮了一半。
  朱天云憋着笑意,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堂堂“金剑门”的副门主竟然被一个小孩指着鼻子骂是坏人,难怪他会一脸茫然。
  要不是剑清目前生死不明,他八成会忍不住大笑出来,认识常生这么多年,他第一次见到他吃鳖。
  小欢撇过头去,决定不理这些坏人了。
  忽然──
  “吱吱……”一只浑身雪白的雪貂迅速钻出百里常生的怀中,跳到小欢的身上欢愉地打滚。
  “雪儿?”小欢开心抱起它的身体,一脸敬畏地抚摸它的毛皮。“你的名字是不是叫“雪儿”?”她煞有其事地问。
  百里常生与朱天云交换了一个欣喜的眼神,“雪儿”一定是闻到少主的味道才会和她这么亲密,并且任由它最讨厌的小孩抚摸它的毛。
  “没错,这只小貂叫“雪儿”,是少主的宠物。”百里常生笑得万般无奈。“小妹妹,你现在可以带我们去找少主了吧?”
  他们讲到口干舌燥,竟然还输给一只小畜生。唉!他们的脸真的有那么像坏人吗?
  “小欢要先去问任哥哥才行。”她谨慎地偷觑了他们一眼,其实心里还不是很相信他们。
  “少主,你的气色很差,是不是中了内伤?”得到小欢的允许后,两个大人就迫不及待地挤进山洞内。
  百里常生的手立即搭在任剑清的腕脉上,凝神静气地检查他是否有伤。
  “百里叔叔、朱叔叔,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剑清中的是“子午断魂散”,只剩三日可活了。”任剑清见到他们,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子午断魂散”是一种极阴狠的寒毒,顾名思义,这种寒毒每天会在子、午时各发作一次,每回发作都会冻僵人体的血脉和器官,到了第七天,人的身体就会负荷不了那种奇寒而冻毙,即使再强壮的人也熬不过第八天。
  “嗯!少主中的“子午断魂散”确实厉害,不过,还难不倒我“诸葛剑”。”百里常生掏出一只羊脂玉瓶,从瓶内倒出一颗香喷喷的灵药。“少主,你先服下这颗药丸压抑毒性,回去以后,属下再去寻药材解去少主体中的寒毒。”
  “任哥哥,小欢喂你。”小欢连忙倒了一杯水在破茶杯内,机灵地放在他唇边。
  “谢谢。”任剑清尴尬地望了两位叔叔一眼,他都这么大的人了,还需要一个小姑娘照顾,实在有点丢脸。
  百里常生与朱天云相视一笑,少主总算比较像个孩子了,有时候他老成持重得令人忘了他才十四岁大而已。
  突地,任剑清的黑眸闪过一抹异芒。
  “小欢,你的脖子怎么了?”他轻轻地抬起她的下巴,皱着俊眉仔细检查她脖子上的瘀伤。
  “坏人掐的。”小欢勇敢地忍住疼痛的眼泪,朝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坏人?!任剑清的目光询问地望向两位叔叔。
  “是“青衣帮”的人弄伤的,魏元圭那老头为了逼迫小丫头说出少主的下落,竟然伤害了她的家人,而且还差点掐死她,不过,小丫头什么也没说。”朱天云一脸赞赏地点了点头。“少主,你这个小朋友真是够义气啊!别看她年纪这么小,竟然一点都不怕死,实在是难能可贵啊!”
  任剑清的心顿时拧痛了起来。“傻小欢!”
  他情绪激动得将她小小的身躯搂进怀里,她为什么这么善良无私呢?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她怎么可以为他牺牲生命?她这颗小脑袋瓜子里到底在想什么?难道她不怕死吗?
  “小欢不傻,爹爹说任哥哥帮我们很多,所以,我们不能让坏人抓走任哥哥。”小欢的童言童语虽然听起来幼稚,但也道出了山地人那种纯朴敦厚的天性。
  生活在山里的人本来就比平地人多了一份热情,他们会互相帮忙、扶危济困,对于远道而来的人更是竭诚欢迎──不管认不认识。
  现场三个人全都动容起来,尤其任剑清更是眼眶一湿,久久说不出话来。
  “少主,你也用不着太内疚,易老弟和另一个丫头伤得并不重,大概休养两天便能下床了。”百里常生和煦地拍拍他的肩头。“何况属下已经接好易老弟的断骨,以后他就可以走路了。”
  现在想想,他有点后悔没用最上等的灵药为易大勇接骨,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山林野夫竟能把两个女儿教得这么好?
  任剑清望着正窝在他怀里呼呼大睡的小欢,若有所思地问:“百里叔叔,易大叔和小弯目前能移动吗?”
  “少主是想将易家的人带回“金剑门”吗?”面对自己一手教导出来的得意弟子,百里常生一眼就看透他心中的盘算。
  “嗯!等我们走后,“青衣帮”绝对不会放过易大叔一家的,我不能把他们留下。”任剑清算定了心胸狭窄的“青衣帮”帮主会派人回来寻仇。
  “少主说得有理,我负责保护易老弟一家子回“金剑门”,至于少主就先和副座回去,免得其他门派闻风而来,害少主的毒伤拖延太久,有损身体。”朱天云虽然看似粗枝大叶,但其实是个心思缜密的人。
  照理说,以他“刑堂”堂主的身分,根本轮不到他亲自护送,他只要派几个厉害的手下就够了,但是思及易家救了少主一命,他们等于是“金剑门”的大恩人,他可不敢太随便。
  “天云的主意不错,我们快动身吧!”百里常生立刻抱起小欢软绵绵的身体,把她交给从未抱过小孩的朱天云。“天云,你小心一点,别摔坏了小丫头,还有你一路上得提高警觉,别让“青衣帮”有机可趁。”
  “副座,你放心!我天云办事从不出岔子的。”朱天云手忙脚乱地抱住小欢。
  “拜托你了,朱叔叔。”感觉到怀里的重量突然消失,任剑清莫名地感到一股怅然若失。
  唉!他是怎么了……
           ※        ※        ※
  后来,小欢才慢慢知道她任哥哥的身分有多尊贵,他不但是一方霸主的独子,他的血更是江湖中人眼中的圣品。
  在江湖传言中,只要喝到他的血,便能平添百年功力,并且会彻底改变体质,从此长生不老。
  可是据她的百里师父说,这是有心人士放出来的大阴谋,用意在打击“金剑门”日渐壮大的声势。
  任哥哥的血根本没那么好用。
  “少主小时候贪玩,在后山吃到一株奇毒无比的“龙涎草”,这种毒草在玩毒之人或习医之人眼中,可是视若珍宝,只要懂得服用的方法,就可以平添百年的功力,人的体质也会彻底改变,如果持之以恒地茹素修身,还可修炼成陆地神仙。”百里常生遗憾地换了个口气。
  “可惜少主当时年幼,见到“龙涎草”颜色漂亮,就好玩地整株吃下,少主本来是必死无疑的,没想到他在翻滚间被在一旁守护“龙涎草”的毒蛇火大地咬了一口,动物性毒和植物性毒混合在他的体内,竟然意外地中和了他的毒性,使少主逃过一死。”
  “不过,当时强劲的血脉逆流冲坏了他的经脉,使少主的经脉变得十分脆弱,再也不能练武了,如果强行练武运气的话,只会落得经脉尽断,吐血而亡的下场,这对活泼好动的少主而言,是一项沉重的打击,尤其后来江湖上又传出那些谣言,让少主的行动更是受限,他几乎是整天关在书房里,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似的。”
  小欢还记得当时百里师父曾接下去说:“少主的血液中确实带有被中和过的“龙涎草”灵液,不过,那只能救身受重伤,或是生命垂危的人,对练武之人一点用处也没有。”
  那时候,她还听不太懂百里师父说的话,只知道要遵从爹爹的吩咐,认真地学武,将来好保护任哥哥的安全,以报答他让爹爹可以再次行走的恩情。
  任哥哥是易家的大恩人,同时也是大贵人,她一定要用生命来保护他才行。
  突然──
  “小欢,你怎么盯着少主的脸发呆啊?”伴随着那阵揶揄的笑问声,是一个清脆的响头。
  百里常生有趣地斜睨了爱徒一眼,本来一场势均力敌的棋局,因为她目不转睛的凝视,使得他轻轻松松就打败难缠的对手。
  拜他亲爱的徒弟所赐,他终于在睽违三年后再次尝到赢棋的滋味了。
  “对不起,师父。”小欢揉着脑袋瓜子,靦腆地绽放笑颜。“小欢只是想起十年前刚来到“金剑门”的事,不知不觉就出了点神。”
  一想到当初他们父女三人像土包子一样,在“金剑门”的总舵“飞炎岭”上闹出了那么多笑话,小欢脸上的笑容不禁更加灿烂。
  任剑清望见她那娇美的笑脸,下体立刻传来一阵熟悉的骚动。“百里叔叔,我们再下一盘吧!”他不着痕迹地变换坐姿,顺便收拾紊乱的心绪。
  “好啊!”百里常生笑弯了一双了然的眸子。“小欢,茶冷掉了,你再去沏一壶来吧!”他体贴地支开那名纯真无知的罪魁祸首,帮那已经欲火中烧的少主降温。
  “噢!”小欢乖巧地应了一声,就提着茶壶晃出门口,显然对自家少主的严重“灾情”浑然不知。
  小欢离去后,百里常生手持着黑棋,佯装思索棋路,嘴里则漫不经心地问:“少主打算什么时候和我那傻徒弟说清楚啊?”
  少主迟迟不向自己的傻徒儿下手,害他在旁边看了也跟着难过起来。
  以他一个堂堂少主之尊,何苦把自己搞得这么痛苦呢?不管是为妻为妾,只要他一句话,小欢就是他的人了,少主没事干嘛忍得那么辛苦啊?
  “我在等她长大。”任剑清那清俊尔雅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这十年来他的改变并不大,依然是面如冠玉、目若朗星,俊美得不可思议,同时随着岁月的增长,他的气质也愈加温文出尘,宛如玉树临风般飘逸,加上他长年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长衫,看上去像极了在凡间迷路的金童。
  若是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浑身上下比当年多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睿智神采,教人自惭形秽。
  “那丫头都十八岁了,够大了。”百里常生嘀咕地摇了摇头,终于在棋盘上放下棋子。“少主要是手脚快一些,不知道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了?”
  任剑清唇边的笑意转为无奈。“小欢还未开窍,一直不把我当男人看待,我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他只好耐着性子慢慢等了,等到她终于开窍的那天为止。
  “少主,那傻丫头中了易老弟的毒太深,到现在还把你当成恩人看待,你不能光是用等的。”百里常生可以说是除了任剑清之外最了解小欢的人。“那傻丫头的脑袋固执得像头牛一样,如果少主不采取激烈一点的手段,就算等上一辈子,小欢恐怕还是将你视为恩人,而不是男人。”
  “激烈一点的手段?”任剑清那黑玉般的俊眸闪过一抹笑意。“叔叔在暗示什么?”希望是他的耳朵听错了。
  百里常生观看了一下门口,见宝贝爱徒还没回来,连忙把身子倾向他,嘿嘿地压低声音。“就是赶快把那丫头拐上床,让她知道你是男人啊!”
  “叔叔──”一抹极淡的红色在任剑清的俊颊上扩散开来。“别为老不尊了。”天底下竟然有这种师父?唉!
  可怜的小欢!
  “叔叔只是不忍见你憋得那么痛苦罢了。”其实百里常生是受门主──也就是任剑清的爹──所托来开导他的。
  “叔叔,该你了。”任剑清笑了笑,不想在这个话题继续谈下去。
  百里常生的思绪回到棋盘上。
  不久,小欢喜孜孜地捧着一盒精致的食篮,脚步轻盈地走进来。“少主,南阳分舵的林舵主差人送来一盒桂花糕过来。”她几乎是用飘的进来。
  “林舵主真是有心,知道少主喜欢吃南阳“王记”的桂花糕,每个月都差人快马送来一盒刚出炉的糕点来孝敬少主。”百里常生笑睇了眉开眼笑的小欢一眼。
  大家都以为少主喜欢吃这种软绵绵的糕点,所以,每回到外头办事总会记得买一些可口的小点心回来请少主吃,可是,据他这么多年的观察,这些小点心最后好像都落入小欢的肚子中。
  “他是个有心人。”任剑清脸上含着特别的笑意,轻轻地对小欢点头。
  不行啦!小欢无声地蠕动粉红色的唇瓣,她的眼神若有所指地瞟了瞟一旁的百里常生。
  她怎么能在师父面前吃少主的东西?这么大不敬的举动一定会害她被师父敲破脑袋瓜子的。
  我明白了。任剑清在笑小欢的单纯,若是她知道刚才她最尊敬的师父对他建议了什么,现在不晓得还会不会那么担心?
  “小欢,你把桂花糕拿回房里,我晚一点再吃。”
  这样可以了吧?任剑清的黑眸充满了笑意。
  “是。”小欢笑眯了一双灿亮有神的明眸。呵……赚到了!
  望着傻徒儿那飘飘然离去的背影,百里常生不禁好笑地摇起头来。“那丫头都快被你宠坏了,少主。”
  小俩口默契十足地挤眉弄眼,可惜还是瞒不过他这个明眼人。
  任剑清笑而不语地默认了。
  小欢对他有救命之恩,但是,却从来不曾对他要求过任何东西,反而以保护他的安全做为人生目标,为他受了大大小小不下十次的伤,像她这种实心眼的乖巧女孩,他这么宠她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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