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好坏 第三章

  陶青岑做完早餐,已困得分不清东西南北,她努力撑住眼皮,回房间写采购的菜单,写不了几个字,她就昏睡过去。
  夏景泫经过她房外时,看见的就是房门敞着,她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他走进她房间——这房间是她入住后他第一次进来。她还握着笔,单子上列着各种火锅菜色。
  她睡得很熟,发出细小鼾声。
  “一点淑女样都没有。”他低语。看来她昨晚真的备受折腾,没料到一篇小说会让她吓得整夜无眠,他良心不安。
  可看她嫩红的唇瓣微启,他很想找个水果塞进去,就像堵住漏水的瓶子。他为自己的恶作剧想法低笑。
  他个性里是有些幼稚的成分,几任女友都抱怨他老爱在气氛正好的时候开玩笑,质疑他对她们不够用心,他戒不掉这恶习,但他可不是谁都欺负的,甜蜜的捉弄,是他的调情方式,例如此刻他真正想的其实是划过她的唇,想象那触感,一种异样的热刷过他指尖……
  他一凛,他对着他的管家在想什么?他压下古怪的念头,轻轻抱她上床,顺手掐了她脸颊一把。
  “当作我额外服务的收费。”他噙着笑,替她拉好毯子,正要退出房间,视线忽被书袈吸引。
  书架上是他出道以来的所有著作,每本书都以书套珍惜地保存,他能想象当她面对这片书墙时,脸上朝圣般的崇敬表情。
  他收过很多读者来信,通篇赞美,但这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活生生的热情,她如此崇拜他的另一个身分,那个真实又虚假的他——配合出版社的要求,写自己不屑的商业著作,流畅的故事包装他对这个市场的厌恶,对自己的厌恶。
  他像个牛郎,已经下定决心赚皮肉钱,却还扭捏于某些情操或坚持,还盼着被当成尊贵的王子。
  他来自象牙塔,梦想着哪天衣锦还乡,鄙夷他的前辈们终会肯定他……
  真是可悲。
  矛盾的心情在他眉心烙下深深刻痕,他绷着脸走出她房间,轻轻带上房门,疾步走回书房。
  
  陶青岑这一睡就睡到下午两点,看到时钟指示的时间,她哀叫出声。
  “传统市场都收了啦!”卖菜的叔叔大婶都认识她,会给她打折耶!去一般超市就捡不到便宜了,而且夏景泫怎么没挖她起来煮午餐?
  她也没想自己原先坐在桌前,醒来怎会在床上,匆忙跑出房间。夏景泫已不在屋里,在白板上留言说他有事出门,会回来吃晚餐。
  真糟糕,她在该工作的时间却睡得像死猪。她懊恼不已,迅速抓了采购单出门,杀下山前往生鲜超市采买火锅材料。
  三点多,她回到山上,刚停下机车,就听见狗叫声,循声望去,看见拉布拉多犬正对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吠叫。
  她连忙跑过去拉住大狗的项圈。“丁丁!不可以吓人家!”她向老人道歉。“对不起,吓到你了。”
  “不要紧,它也认得我。”白宇和温颜微笑。“我就住在这附近。”他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拍抚大狗,狗儿仰头舔他的手。
  “是住在小溪那边的房子吗?我每次上下山都会经过那边,平常没看到有人出入,问我老板屋子里住谁,他说他不清楚。”老人有一股可亲的书卷气,大概是退休教师吧?她自我介绍。“我是这里的管家,刚来做没多久,我老板就是这里的屋主。”
  那孩子,竟然说不清楚……白宇和内心感慨,脸上皱纹显得更深刻。“我一个人住在那屋里,我孙女在外地工作,假日才会回来看我。我身体不好,很少出来散步,偶尔也只是远远地看到你老板,他大概没注意到我这个老头吧!”他顿了下。“我倒知道他是个作家。”
  “是啊!他很神秘,还不肯告诉我笔名,也不准我追问。”听老人的口气,似乎和夏家人没什么交情,却和大狗熟稔,还知道夏景泫是作家?陶青岑暗自纳闷。
  白宇和呵呵低笑。“这几年作家好多,有个叫安客的,我今天早上才看了他部落格的小说“夜声”,写一个作家和他的管家,正好就像你和夏先生的情况。”
  她眼眸一亮。“你也有看安客的书?我超~~爱他的,他每本书我都有,那篇小说我也有看,很精彩,把我吓死了。”
  “嗯,那篇是写得不坏,不过,他还可以更好。他退步了。”白宇和摇摇头。“我要回去了,出来太久,头有点晕。”
  老人瘦瘪得像梅干菜,陶青岑心生同情。“伯怕,不如我回去问我老板一声,请你过来一起吃晚餐吧?反正我老板也是一个人住,多副碗筷没关系。”
  白宇和一怔。“不必了,你老板恐怕不欢迎我。”这女孩不知道他住在附近,也不知道夏景泫的笔名,看来也不知道他和夏家之间的一段往事……罢了,他也不是期待什么,只是散步路过而已。
  他微微一笑。“你有空的话,欢迎来找我聊天。”
  陶青岑目送老人离开。大概是夏景泫一脸不想敦亲睦邻的孤僻相,让老人家敬而远之吧。
  她进屋准备火锅,清洗蔬菜,将肉类氽烫过,处理菇类和豆腐。煮了几天菜,她观察出夏景泫不喜欢多次加工的食物,因此火锅以天然食材为主。
  她一面准备火锅,一面趁空档完成今天的打扫工作,将近七点时,听到夏景泫进门的声音,她立刻过去迎接。
  “欢迎回来。”
  夏景泫闻声抬头,诧异地看着毕恭毕敬的陶青岑,他揶揄的目光扫视屋子,最后停在她身上。
  “怪了,这里是我家没错吧?还是我不小心进了有管家服务的饭店房间?”
  “管家不是都要这样迎接主人回来吗?”她笑了,他心情似乎不错。
  “我家没这种规矩,你名义上是管家,但是平常不必拘束,之前帮佣的阿姨也没这样——好香,是火锅吗?”他闻到食物香味,大步走进饭厅,桌上冒烟的火锅让他眼睛为之一亮。
  陶青岑解释道:“汤底是柴鱼和西红柿熬的,只加了一些鱼饺和虾饺,大部分是青菜、豆腐和菇类,肉类我先烫过,在锅里沾一下味道就可以吃了。”她帮他盛饭。“你出门交稿吗?”
  “我去健身房,玩了一下午的跑步机,现在又累又饿。”运动纾解了他一早的郁闷,心情愉快,他不顾锅里正热,捞了虾子就吃。
  “很烫耶!”她骇笑。
  “你不知道我有多饿,嗯……好吃。”鲜甜的滋味让他满足得叹息,想再捞,被她制止。
  “不能这样吃。”她帮他把菜舀到碗里,装碗热汤,帮他放好筷子汤匙。
  “你真贤慧,看不出来没当过管家。”他微笑,看着她忙。
  “你这是称赞我吗?”她好惊讶。
  “当然,你听不出来吗?”
  “我以为你不会称赞人。”
  “你例外。”
  她比较特别吗?她的心怦跳一下。“我觉得你只是为了吃什么都说得出来。”
  “你越来越了解我了。”他大笑,拉她坐下。“一起吃,火锅要越多人吃越好吃。”
  坐在他身边,他的温度和气味逼向她,他舀汤时手臂几乎碰到她,她有点紧张。“对不起,我今天没准备午餐……其实你可以把我叫醒。”
  “没关系,你不会故意偷懒,会睡着一定是太累了,反正我刚好想出门,就在外面随便找餐厅解决掉午餐。”
  为了让她睡饱,他愿意屈就不合胃口的饭菜,她有点感动。
  他瞧着她。“很感动吗?”
  她只能承认点头,他狡猾道:“这样最好,你现在一定觉得我这个老板很体贴,愿意在我这里工作一辈子,对不对?”
  她笑了。“才这么一次就想收买我?哪有那么简单。”
  他开玩笑地说:“那我加上台词——我发现我已经不能没有你,我需要你,如果你离开我我会活不下去,全世界的女人我只需要你……如何,有没有很感动?”
  何止感动,她的脸热了,心跳好快,感觉轻飘飘,只能装作被他逗笑。“太夸张了,不要乱说话,我会当真喔。”
  “当真了会怎么样?”他微笑,喜欢看她脸蛋晕红,看她眼睛闪烁着心慌,她勾引他某些柔软的感觉,那么她对他又是怎么想的?
  “没怎样——”她将肉片放入火锅,避开他太热烈的眼神。“我知道你只是想哄我傻傻地工作,都不要求加薪,所以我还是听听就好,别当真。”
  “你把我想得这么恶劣啊?”他不死心。“就这样吗?我这么卖力,说这么多,你一点感动都没有吗?”
  “什么都没有,我只注意到你身上有烟味。”她不喜欢烟味,可是现在她想,她其实不太在意他抽点烟。
  她猜他这样逗她只是想释出善意,希望他们能像朋友般相处,可是她好像有点把持不住,这可是违反当初的约定啊……唉。
  “可是你看起来很紧张。”夏景泫挑眉。她就这么在意烟味?
  “因为我毕竟是管家,这样和你坐着吃饭,还是觉得不太对。”她想转移注意力。“我还是别坐在这里——”她才想起身,又被他拉回来。
  “你就陪我吃吧,我吃饭时不喜欢有人盯着我看,会吃不下,尤其是让可爱的女孩罚站,我会有罪恶感。我喜欢她坐在身边陪我吃,看她吃得饱饱的,露出懒洋洋、心满意足的表情……”她的脸更红了,他忍不住蠢蠢欲动的劣根性。“就像把竹筒塞满米一样,很有成就感。”
  看她的脸瞬间垮下,他哈哈大笑。
  “那你可能要准备很大的电饭锅,才能把我装进去蒸。你是暗示我身材跟竹筒一样吗?”很好,他有效地消灭了暧昧泡泡。竟然形容她是竹筒饭?她也不想要没胸没腰的幼儿体型啊!
  “请原谅我才疏学浅,想不出更好的形容。”夏景泫忍笑。他当然可以省略后面这句话,可他就是忍不住要逗她。
  “你才疏学浅?大作家每天关在房间里写稿就有收入,肚子里没几滴墨水恐怕办不到吧?”她瘪嘴。“连笔名都不让我知道,我还以为你很低调,结果邻居都知道你是作家。”
  “邻居?”他家是独栋房屋,堪称邻居的只有——
  “一个老先生,他在小溪那边的房子住很久了,你还说那是空屋。我邀他来吃晚餐,他没答应。”
  “他告诉你我的笔名?”不,她如果知道他是安客,早就跳起来尖叫了。
  陶青岑没察觉他脸色不对劲。“他没说,他只说知道你是作家,我们聊了几分钟,他也喜欢安客的书耶!”
  “他“喜欢”安客的书?他这样说?”他嗓音发涩,胃里好像突然塞入沉甸甸的石块。
  “他没这样说,只说他上安客的部落格看文章,可是不喜欢的话,应该不会上安客的网站吧?
  他也看了安客最新那篇灵异小说,他说……”她顿了下,回想。
  “他说什么?”他追问,嗓音冷淡,心脏急速跳动。
  “他说那篇小说写得不错,不过他觉得安退步了,以前写得更好。”
  一把无名火烧上心头,夏景泫冷笑。“他知道安客的作品搬上屏幕了吗?他知道安客的销售量好到出版社哀求他不要停笔吗?他凭哪一点说安客退步?”
  “每本书都有人喜欢或者不喜欢嘛,他的意见不代表全部人的看法。”他咄咄逼人的口吻近乎咆哮,着实让陶青岑吓一跳。“我还以为你讨厌安客,原来你这么喜欢他。”
  “我——”他语塞,胸膛急促起伏,忽地扔下筷子。“我不吃了。”
  他丢下错愕的陶青岑,疾步走回房间,愤怒的脚步声在屋里重重回响。
  师徒决裂后,他认为白老师已经不屑看他的文章,所以这几年他很努力。他的书上畅销排行榜,引起话题,报纸讨论“安客现象”,他的声势铺天盖地,总会有人把他的成功传进老师耳里,老师不得不听见。
  得知老师会逛他的部落格,那瞬间他暗喜,满心期待老师的评语——老师却说他退步了。
  当年他夸口要将纯文学带入灵异小说,让纯文学广为大众接受,他不但没有办到,还随波逐流,越写越糟。
  老师看穿了他,“退步”两个字戳破他的得意,他感到羞愧,然后恼羞成怒。
  他回房间,草草冲过澡,湿着头发就睡了,昏睡到半夜,饿醒过来。
  床头的冷光闹钟显示时间将近凌晨一点。他起身,房外的小桌照常放着宵夜。今夜的点心是冷了也好吃的葱油饼,他吃了更饿,想起香喷喷的火锅,他很后悔,不该赌气,饿自己肚皮。
  屋里漆黑,他的管家八成已入梦乡。他下楼,进厨房,掀开每个锅盖寻找火锅,忽然背后响起脚步声。
  两手都拿着锅盖的夏景泫回头,正好和站在厨房门口的陶青岑四目相交。他狼狈地放下锅盖,看她走进厨房。
  “要找火锅吗?我没吃,收进冰箱了。”她开冰箱,端出火锅汤放到炉上加热,顺手取出一包自制的面饼。“葱油饼是我下午试做的,好吃吗?”
  “还可以。”
  “那火锅热好之前,我再煎几块给你吃,先垫一下胃。”她开了油锅,将饼下锅,一面注意汤的火候,以免烧焦锅底。
  她泰然自若,毫不追问他傍晚失常的举止,夏景泫反而不自在。“你怎么还没睡?”
  她不好意思。“白天睡太饱了,晚上睡不着,就爬起来画要投稿的漫画,听到你起床的声音,就跟在你背后下来了。”
  “你不是被那篇小说吓怕了,还要投稿?”
  “我睡醒就忘记怕了啊,而且征稿题材又不是那篇。最重要的是,第一名有机会和安客本人共进午餐耶!怎么可以放弃?”
  “……”他怎么不知道他自己也包括在奖品里面?明天打电话拷问编辑。
  他冷淡地道:“喔,那祝你入选。”
  陶青岑看着他一脸乖戾,轻声道:“我真不懂,你到底是喜欢安客呢,还是讨厌?一开始你骂他,我以为你讨厌他,可是傍晚听他被邻居批评,你又很生气。其实那也不算什么批评,每个人喜好不同嘛。”
  “当然是讨厌他,那种没内涵没水平的书,摆明了骗稿费。”
  她低头搅拌汤。“其实,我也觉得安客有几本书是在混稿费,可即使是骗稿费,他的书还是很吸引人。他是那种天才型的作家,可以用技巧弥补内容的空洞,他如果重复写过的东西,也会花心思去改变描述的方式,照样把故事说得很精彩,不仔细读不会发现。”
  夏景泫一僵。“……我就说是读者的问题,大家盲目捧他,让他只想混水摸鱼,不想进步。”
  “没办法,那也是他自己选择不要进步。他已经这么大牌,出版社应该不会干涉他写什么,他写得空洞,也是他决定要那样写。”
  她的评语比区区“退步”两字更血淋淋,让他觉得仿佛被撕掉一层皮,完全暴露出自己的心态。她完全看透了他的自暴自弃,对作品的随便,也许还有他的迷失,可她神态那么安然,仿佛完全不在乎。
  “你可以放弃他,让他自然淘汰,让他知道读者不是傻子,不能随便敷衍。”
  陶青岑笑了。“我没办法放弃啊!就说了他的书好看嘛,我好喜欢,而且他虽然现在写得不好,也是有过感动我的时候,例如那本驱魔师的书。”
  “……也就只有那本还可以。”那是他早期的书,卖得很不理想,当时他刚决定全心投入灵异小说的创作,饱受前辈冷嘲热讽,他全凭情绪写作,技巧和用字都颇艰涩,书里的感情太强烈也太私人,是作品之中他最满意,但最不受读者青睐的一本。
  果然就听陶青岑说:“可是它不太好懂,有些用字很难,我还要查宇典,好多涵义都是我看到其它读者讨论,才恍然大悟,有些部分甚至到现在还是不懂,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它。”
  夏景泫摇头。“既然你看不懂,怎么会喜欢?还不就是照单全收——”
  “套句你的话:不会煮饭,也能嫌饭难吃,我虽然看不太懂,不代表我不知道它是杰作。很多人都说这本书太卖弄文字,但我觉得它的情绪很满,几乎有点失控,和安客之后的作品很不一样。我有时候会想,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
  他愣住,被一股难以言喻的滋味,击中心坎。
  他忽然想起,他最早开始写灵异小说,是因为听了同学的亲身经历。文章发表后,引起很多回响。他原先写的东西太晦涩,高不可攀,除了文学界的朋友,没人可以讨论,那些回响让他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共通的情感交流,有多么震撼。
  创作动机变得很单纯,他想感动更多人,于是投入通俗文学的领域。
  然而白老师不赞成,于是师徒决裂,商业模式的创作也和他想象中的有落差,他赌气要做出好成绩,偏偏耗心思写的书卖不好,草率的作品反而受欢迎,他就此走入这条偏差的快捷方式。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结果是,他果真大受欢迎,但出书越来越马虎。
  直到现在,眼前的小女人重新唤起那种共鸣与感动,她读出他字里行间的心情,她懂他当时的寂寞,他追求的不就是这样的火花,这样的知音人吗?她如此用心去理解他,他竟还嘲弄地以为她头脑简单,他深深汗颜,又深深悸动。
  “唉,反正我又不会遇到安客,这些想法也只是自己乱想而已。”陶青岑浑没注意他瞬息万变的脸色,将葱油饼起锅。“煎好喽!你先吃吧。”
  他以不同的眼光注视她。最初他只觉得她可爱,现在他发觉她每个部分各有不同韵味,她的手很小但做事伶俐,她放下长发的模样有自然的妩媚,她说话时杏眼有迷人的认真光彩,她的嘴其实很有女人味,粉唇小巧而丰满,他想与她促膝长谈,聆听她柔软的唇诉说对他的了解,然后亲吻她,那肯定会是火热激情的吻,就像她此刻带给他的感受……
  没等到回答,陶青岑抬起头。“火锅再几分钟就好,你想加什么料——”她被他专注炙热的眼神吓一跳。他怎么了?她惊疑不定,还以为他饿坏了,准备对她发飙。
  “不必,已经很丰盛了。”他克制遐想,忽问:“你有男朋友吗?”
  陶青岑傻住。夜很深,孤男寡女,问题暧昧,她不由得胡思乱想,但又马上想起管家守则第一条,她以谨慎的语气回答:“没有。”
  他嘴角微微勾起,墨眸涌现奇异光彩。“嗯,很好。”
  好什么?她莫名其妙,心脏怦怦跳,又不敢追问,只好低头煮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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