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女古代日常 第三十章

  弟媳偷大伯……万氏头疼的眼角一抽,什么弟媳偷大伯,是偷东西还是偷人,这话传出去能听吗?
  「她要拿就给,不就一件玩意儿而已,你的眼皮子怎么这么浅?」
  还相府千金,没见过好东西是不是,能用银子买的都不是事儿,她还在那儿计较个什么劲。
  若不赶快除掉那命硬之人,这府里的一切都没有她的分,她还闹什么闹,不知福气即将到头。
  「那是太皇太后所赐的鸾凤和鸣灯,以羊脂白玉打的底,镶上九九八十一颗七色宝石,灯上六个边各有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世上只有一盏。」灯的亮光便是由夜明珠发出,从不用烛火,是外邦使者进献的贡品。
  万氏一听,顿时脸色大变,气急败坏的骂道:「你……你这个败家的,谁叫你拿出来用?」
  那是皇家特意赏赐给辅国公长子十三岁的生辰礼,满京城的人都晓得有这一回事,当时她要取时还犹豫了大半个月,唯恐老太君瞧见了御赐之物大发雷霆,还特意放在儿子那里,想着等过些年继子已死的消息传开来再拿出来摆放。
  没想到儿子居然不识大体的给了媳妇,用来讨好被惯出坏脾气的妻子,叫她情何以堪呀!
  「娘,现在不是我用不用,而是我和相公屋子里值钱的物事都被拿走了,那女人不但胆敢把我赶出明月阁,还把娘给我的头面、首饰搜括一空,硬指是先夫人之物。」明明是母亲的陪嫁,怎会是前头夫人的嫁妆。
  听到这里,万氏觉得她的头更痛了,因为自己不仅「拿」了继子之物,连元配的也没放过,偷偷眛下几件。「先忍一忍,世子刚回府也得适应适应,他在外头吃了不少苦,难免性子暴躁了些。」
  「娘,那要忍到什么时候?好歹给个准话,刚一回来就这么闹腾,还给人活路吗?咱们府里没住人的院子那么多,随便挑一处也能入住,为什么非要我们住了多年的院子,这不是存心欺负人。」凭什么要她搬,她才是明月阁的主人。
  宋明月心里气愤着,认为宁知秋无理取闹,事有先来后到,她住了就是她的,谁来抢都没道理。
  因为那是除了主院的世子正屋,唯有皇上钦点的世子能入住,她和诺儿都不够资格。
  「很快,不用急。」
  看来,不下手是不行了。
  为了儿子和整个国公府的富贵,她不能有丝毫犹豫,该断则断,不留后患,她等了二十来年不是为了为人作嫁。
  目光骤地一狠的万氏握紧手中的药包,阴冷眼神和其兄对视一眼后,她轻轻一颔首。
  「说,你和那位明月美人儿是什么关系?」
  绝对不寻常。
  嘴角噙笑的华胜衣轻拥住妻子,低头在她鼻上一吻。「我闻到一股好大的酸味,是食物发馊了吗?」
  「哼!我就是吃醋怎样?身为你的妻子我还无动于衷的话,该哭的人是你。」宁知秋在丈夫的怀中一挣没挣开,她气呼呼地往他手臂上一拧,结果他不痛她先痛了。
  太硬了,他的肉。
  「是,娘子说的是,全是为夫的错。」她这吃味的模样真可人,越看越有趣,百看不厌。
  「少糊弄我,别以为嘻皮笑脸的我就会把此事揭过,要不是有你的兵在场,她都要投入你的怀抱哭诉我这个人有多恶毒,居然连你送她的如意簪都要抢。」真是把自己当号人物了,眼儿生媚、含情脉脉的抹泪,当她的面勾引她的男人,她没学容嬷嬷给她插上几针已是心存厚道了。
  「如意簪……我送的?有这回事吗?我不记得。」华胜衣装傻。
  「你不记得有人记得,要不咱们再找美人儿聊聊,问她这簪子是几时送、为什么送,我度量大得很,绝不会计较你的前尘往事。」绝对不会只是计较,一定把那些旧帐一条条算清楚。
  知晓她的性子绝对是敢说敢做,华胜衣好笑的将人抱紧。「没什么,只不过我曾跟她定过亲。」
  「定过亲还叫没什么?!」柳眉轻轻一扬高。
  他声音渐冷,「本就没什么,我们打小定的娃娃亲,若无意外的话会结成夫妇,但我十五岁那年犯事了,怕受牵连的她在我下狱的第十日退了婚。」
  那时的他还很天真,以为很快就出去了,先皇是他姑父,德太妃又是最疼他的姑姑,父亲是最有权势的辅国公,就连未来岳父也是当朝宰相,谁敢真的拿他涮刀,不给这些贵人面子?!他顶多关上几天小小惩戒一番罢了。
  谁知给他第一个打击的便是宋明月,她亲自到牢里哭着要他放过她,她不想嫁给一名罪犯,他会毁了她的一生。
  可笑的是退了亲之后,她居然没退回当年的订情信物,反过来搭上华诺衣,持着该信物再度和辅国公议亲,他被流放的那一天,她和华诺衣正重新交换庚帖,人来人往的城门口竟无一人来送他,他是被拖着离开的。
  「然后嫁给你弟弟?」这么荒谬的事也做得出来。
  「是的,从此她如愿以偿的当起令人羡慕的国公府少夫人。」华胜衣语带嘲讽,不齿其水性杨花的行径。
  「她长得很美。」美人通常都能耍点小脾气而被容许,人的双眼只看见美的事物,没人会在意美人身后的丑陋。
  「我不觉得。」一张脸皮而巳。「真不心动?」她下手更重的改掐腰肉。
  「不及你,她眼睛不及你好看,肤色虽白却不及你透亮,颧骨太高额头阔,不好;你纤秾秀致,她胭脂抹得太红,不及你不点而朱,滴露凝霜红。」她在他眼中唯一不满意的是太瘦。
  华胜衣幽亮的眸子落在她微微隆起的前胸上,将满十六岁的宁知秋还在长胸,只是长得慢,小碗倒扣的大小。
  不过比起前两年好多了,她十四岁才来癸水,那时的胸是平的,长发往前一撩真的分不清前后,是这几年来慢慢地调养,多喝些温补的汤汤水水,这才显出女子摇曳生姿的体态。
  成亲以后的每一天,小夫妻俩就像正在吐丝的蚕儿,越吐越多越缠绵,紧紧缠成一个茧,分不出谁是谁。
  若说没有感情是骗人的,他们早就相识,又比一般人往来亲近,只要再多点相处时间,何来不心动。
  感情是处出来的,谁说他们之间无情。
  连着五个不及,每说一个不及中知秋的嘴角便扬高一分,越扬越高的笑靥止不住,她眉眼飞舞。「看来夫君心仪我已久,我在你心中就没有一点不好。」
  男人呐!还是会说话讨人喜欢,瞧这嘴多甜,多敲打几回,棒槌似的男人也会开窍。
  有一点不好,心眼太小,不过为了皮肉着想,华胜衣没说出口。「是垂涎你甚久,不然怎会急吼吼的娶你为妻。」
  认识的女子中,唯有她眼中没有野心,懒得只想过安逸的日子,不与人争,该吃就吃,该睡就睡,天塌下来推高个子去顶,她笑看风景就好。
  虽然他常被她恼得很想拆了她一身懒骨头,可一到休沐,总是待不住营中,不由自主的又回到流放村,或劈柴、或练武的待在院子,等着时不时从墙头那边探出的小脑袋。
  她让他有「回家」的感觉。
  「分明是把我当枪使,保护你不受后娘觊觎。」她是盾牌,专门挡继母的不怀好意。
  「觊觎?」华胜衣语气危险的靠近。
  宁知秋噗哧一笑,水眸亮如黑玉。「啊!用错词了,是对你心存不轨,当她看到你还活着的眼神,好像见到鬼似的错愕不已,我差点当场就喷笑了,你到底有多讨人厌呀!」
  当初他择她为妻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管他是防后娘为他择一门「重体」的婚事,还是不愿后娘安插自己娘家人在他身边,如今他们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不同舟其济只有翻船的分,生与死同系一线。
  所以她能做的是让他顺心,他过得好,她自是高枕无优,大树底下好乘凉,他站得稳她才有浓荫。
  唉,上了贼船了,不想被剁了当人肉包子就一起当贼,抡起刀子杀后娘去。
  有仇报仇,无仇练拳脚。
  他成了别人的眼中钉,她还笑得出来,这女人……真是招人恨。「你也不赖,听说你一脸惊吓的数银子,泫然欲泣的逼走哭得梨花带雨的妯娌,引得下人一阵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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